杭女中的男生

三十年來家與國,歲月蹉跎雲煙過。百無一用是書生,坐而論道奈若何?
正文

一件讓我至今還覺得丟臉的“糗事”

(2010-11-26 23:06:29) 下一個

  
    一年一度吃火雞的感恩節勾起了我的回憶:那是二十多年前我剛到美國過的第一個感恩節。
    我到美國的第一站是舊金山,住在我從未謀麵的台灣來的表姐家。舅舅是個軍人,表姐可能受了眷村家庭的影響,是一個相當豪爽的人。表姐夫的評價是:別看她長得像個大家閨秀,可是一開口說話和一動手做事就盡出差錯!雖然第一次見麵,但是彼此的感覺都很親熱,因為畢竟是近親血緣。另外,其實我和表姐的脾氣性格是很像的!
    我小時候,外婆曾經說我是“聰明麵孔笨肚腸”。我不服氣反駁說,我學習很好啊!外婆說不是講你的學習,而是說你不懂人情。杭州人說“出門看天色,進門看臉色”,在這方麵你這個小孩子就不如別的孩子。杭州俗話“踏著尾巴頭就動”是形容一個人機靈,反應快。你這孩子經常尾巴被人踩斷了還不知道。(現在四十年過去了,我總算是有一點長進了:現在要是有人踩我的尾巴,我很快會知道!哈哈哈!)我把外婆對我的評價講給表姐聽,引得她放聲大笑:要是奶奶能見到我,一定是同樣的評價!
    在舊金山住了幾天我要出發到洛杉磯學校去了,因為馬上要開學了。我在洛杉磯不認識任何人,再加上是個男生,學生會也沒人自告奮勇來接機。所以表姐又忙乎開了。表姐夫的弟弟弟媳婦住在UCLA附近的Westwood。他們家就成了我到洛杉磯的落腳點。在學校找到房子後我才搬離。兩三個月後,感恩節來臨了。表姐的公公婆婆從台灣來看兩個兒子和孫輩,先到舊金山,然後由表姐夫婦開車一起來到洛杉磯,住在表姐夫的弟弟弟媳家(家豪哥淑惠姐)。感恩節那天,我應約來到他們家和兩位長輩見麵,自然是一番客氣,然後坐下來喝茶聊天。兩位老人離開大陸家鄉已經近四十年,所以問了很多大陸的情況。
    晚飯是吃火雞,加上中國菜。吃晚飯後自然少不了甜點,那是淑惠姐買回來的一種水果蛋糕,我以前還真沒吃過。記得蛋糕上有獼猴桃草莓等水果,色彩鮮豔,很誘人。表姐將蛋糕按人數切成了slice,分給大家。四五個小孩子拿了蛋糕就跑到別的地方玩兒去了。兩位長輩說不敢吃太多,所以兩人分了一塊,這樣,盤子上就剩了一塊。我的一塊三口兩下就吃完了(我覺得豬八戒吃人參果可能也就是這樣吧)!兩位長輩這時候開始跟兩個兒子說起了家裏的事,說的是閩南話。我一來覺得應該讓他們有個談家務事的環境,二來也聽不懂,所以就跟表姐一起來到廚房。淑惠姐這時去看那幾個小孩子了。表姐把殘羹剩飯都收拾了進了廚房,那盤還剩一塊蛋糕的盤子就放在廚房的桌子上。表姐一邊洗碗刷鍋一邊和我說話,而我呢是一邊說話一邊時不時地瞟一眼那塊孤零零的蛋糕——它好像是在引誘我:我知道你喜歡我,你把我一口吃了吧!我這位大大咧咧的表姐則一點也沒注意到我的眼神。
     正說話間,淑惠姐的小女兒跑到廚房裏來了。她兩隻小手扒在桌子邊上,抬著頭,睜著兩隻漂亮的眼睛盯著我看。我很喜歡這個小女孩,她當時四五歲,是個小美人。性格脾氣都像淑惠姐,比較內向,沉默寡言,很安靜的一個小孩。我問她:妹妹,你怎麽不和哥哥姐姐一起玩啦?小女孩不說話,抬頭看看我,露出一絲害羞的笑容又低下頭,然後又抬頭看我,就是不說話。我當時沒有任何對付小孩的經驗,不知道她想幹什麽,所以也沒太注意,又接著和表姐說話。表姐洗完了池子裏的碗盤,又轉過身來拿那個蛋糕盤子,一邊對我說:小弟,把剩下的這塊蛋糕吃了吧!聽到表姐這句話我好像囚犯聽到了大赦令,心底裏的高興一下子湧了上來。我的大腦好像沒有進行任何思考就給我的手下達了行動令,而我的嘴巴也好像一個擅自發起進攻的士兵,一口就咬下了手裏剛拿起的蛋糕的一半!(這是我犯的第一個錯誤:忘了小時候外婆的教誨——有什麽好吃的東西一定要先要想想別人,你喜歡的東西別人也會喜歡的。我完全沒有想到我並不是廚房裏唯一對這塊蛋糕有興趣的人!)就在那一刹那,我的小美人“哇”的一聲大哭起來!她這一哭不要緊,廚房裏的兩個大人首先呆住了。我那粗心大意的表姐完全沒有想到:原來小女孩也想吃這塊蛋糕!而我則更糟糕,就像中了病毒的電腦屏幕,一下子“凍住”在那兒了,嘴裏的半塊蛋糕咽不下去也吐不出來!看著淚眼婆娑的“小美人”咧著小嘴在那兒哭,我就像萬箭攢心,又痛又悔,真是恨不得給自己一個大嘴巴!
      這哭聲要是僅僅局限在廚房裏,那事情還有轉圜的餘地。可是“小美人”的哭聲聽起來又響亮又淒慘,首先就把母女連心的淑惠姐給驚動了!淑惠姐第一個衝進了廚房,滿臉驚慌。她一定以為妹妹摔倒了或者受了什麽傷。接下來所有的人甚至孩子們都擁進了廚房。各位網友,你能設身處地地為我想象一下當時我的狼狽和尷尬嗎?我手裏還拿著半塊蛋糕,嘴裏還含著沒有完全咽下去的蛋糕!要是地上有條縫,我肯定願意鑽進去!
     表姐趕快抱起妹妹哄著,一邊安慰淑惠姐。淑惠姐一看妹妹並沒有受傷,也就放下了提起來的心。這時就想搞明白妹妹為什麽要哭了。我由於尷尬,語無倫次,又犯了第二個錯誤。我說:淑惠姐,對不起,我吃了妹妹的蛋糕!其實我應該更準確地用詞,意思會好得多。我應該說:對不起,我不知道妹妹也想吃這塊蛋糕。可是“駟馬難追出口言”,除了我表姐知道真相外,其他的所有人都一定誤解成我搶吃了妹妹的蛋糕!真是連解釋的餘地都沒有,因為那隻能越描越黑!
      《三字經》裏說:融四歲,能讓梨。可是我一個“三十而立”的人居然搶了四歲小美人的蛋糕吃!這樣的“糗事”真是讓我覺得丟臉,至今還耿耿於懷。當年受我“害”的小美人如今已經為人妻為人母了。不知道她是否還記得我這個叔叔搶她蛋糕吃的那回事兒?希望她完全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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