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奶奶!……”一個五六歲的混血小女孩兒歡快地跑進來,身後跟著一位英俊小生。
“阿玲,你兒子來了。”
阿玲急急出來,孫女摟住她的脖子又親又抱。
小孩子真可愛。隻是和祖母無法語言交流。她的媽媽是白人,阿玲的兒子成功追到,生了小孩兒,拿到綠卡,父母也隨後移來。現在萬事大吉,正辦離婚。
“我總是勸兒子,還是別這樣吧?要是沒有她,我們一家怎麽可能在美國居住呢?”
阿玲是個善良的女子,她心裏至少懂得感恩。可是兒子的婚姻,由不得她做主。反觀兒子,事情成了之後,執意離婚,似乎也不是他的初衷。和離婚律師談的理由,都是女方不對。
懶,胖,貪吃,不肯賣力掙錢,隻知貪圖享受。又不太打扮,年紀不老,卻邋裏邋遢。——教育程度低的美國女人,不就這樣嗎?他不愛她,是顯然的。
可是不愛,為什麽要結婚?答案也是顯然。年輕學生來美國,不走結婚這條路,想留在美國,還有什麽路呢?庇護啊,工作啊,都不靠譜。隻有逮住一個女人,結婚,再生出個小孩子來,移民官不能說是假的,最快最保險。
不愛不喜歡,過上幾年再離掉嘛。那些不為身份結婚的美國人,難道就不離婚嗎?還不是三句話不投機就告上法庭。美國的離婚率,這幾十年從來就沒有降低過。
這小子算是很有心機有能耐,父母花錢供他留學,他辦妥一切接父母來團聚。來美國的時候是隻身一人,十年以後一大家子人。現在居留問題沒有後顧之憂,可以一邊上班一邊讀書了。等過幾年社區大學畢業,換個更好的工作,就能開始新的人生。
他才29歲,如果為了報恩而和不愛或不再愛的人湊合下去,不是這代人的風格,也不是美國人的做派。從這個角度講,阿玲兒子的做法實在無可非議。
但是,美國媳婦呢?美國媳婦堅決不肯離婚。不肯在協議書上簽字,兒子隻好花錢請了律師。兩人僵持不下,目前還不知如何結束。
那她是在怎樣的情境下與一個來自異邦的東方小子結婚的呢?我相信是出於愛情。
阿玲的小孫女每次來找奶奶,總有一個稍大的純白小姑娘伴隨左右,孫女說那是她的大姐姐。估計是同母異父的姊妹,由此可判斷媳婦之前有過婚姻,或同居。她們平時是跟媽媽的,夫妻倆早已分居,隻有周末小孩子回來找爸爸。
白人女子嫁異族男人,從來都不缺阻力。她的家庭不知什麽態度,是否在今天的離婚事件上對她產生影響。但知美國著名人物裏,蘋果的喬布斯和白宮的奧巴馬,他們的父母都是此類的結合。即白人女嫁有色男。
在外人看來,這樁婚姻,明明就是一個陰謀。——假設站在她的立場。她始終是被利用的。就算當初有愛,那愛的含水量也極大,雜質不少。可現在,女人不明白,剛剛買了房子,公婆也在她的努力下如意來了美國(據說簽證時,沒有媳婦的簽字,領事館是不給的),似乎可以和老公過穩定的生活。怎麽他突然就提出離婚呢?
因為時機到了。她沒用了。可以拆橋了。——挺殘酷的嗬?如果她還愛著他,那這份痛就會延續,延續到直到她認可或麻木。
人在美國,這樣的事從來就不新鮮。異域的打拚,加重了生存的壓力,因應的辦法就層出不窮。
碰巧那天早上,在超市遇到久未謀麵的陳展,猛然想起他最近的故事。來美二十年,他的綠卡終於拿到了。這中間的波折,一言難盡。如果按大的步驟分,可分為三部曲。前兩部都曲折並夭折,最後這一折最終成功。可是折完了,那幫他的女人也完了。
那位幫他搞定身份的大姐是北京人,從外人嘴裏說出的話看,是真心愛他的。張口必說“我家陳展怎樣,我家陳展怎樣”,儼然恩愛夫妻。可旁人都替她捏著把汗,似乎人人心裏都明白,假若不是為了綠卡,陳展幹嘛要找個老女人結婚呢?
他結過幾次婚,都是為了綠卡,卻都沒有得到綠卡。上次找的那個女人甚至死掉了,這次北京大姐傾情投入,知情人評價,傻。倒是先前的張麗,與他約會時,堅持結婚必要三萬訂金,不錢不婚。婚完是真,就過日子。若離,訂金不退。隻因為她心裏明白,年輕時一表人才的陳展,是樂壇小提琴手,怎會看上農家出身沒有教育的女人呢?
看來這次北京大姐真的是傻了,或是過高估計了個人魅力。據說陳展拿到綠卡後,立刻飛回闊別二十年的天津,大姐緊緊相隨。回美後,陳展就玩失蹤了。大姐四處打電話找,沒人知道他的下落。那些熟人,知道也不會說。很多人以為他搬去外州了, 其實他一直在這裏。
從這兩宗事例看,在愛與被愛的關係中,兩邊份量永遠不對等。那麽,哪一邊對自己相對有利呢?或者說,愛一個人,還是被別人愛,哪一樣更具危險?
被人愛上,有可能過上幸福生活,有可能死在追求者的斧頭底下。一個女人,並不能保證被愛,但那至少不受傷害。愛與被愛,哪個更危險,你說呢?
一個人,不能信任身邊的人也不付出自己的情感,是可悲的;在婚姻中利用別人是要遭報應的。
約會又不談感情, 隻是為了滿足性欲, 利用男人動物的本能?
根本不是愛。
愛與被愛,哪個更危險?---其實都不危險,不過前提要是真愛。
婚姻裏都有一些現實的考量在裏麵,但是不能缺真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