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咋舌的此間各種公司裏的低效率、低素質的經辦人員,令人不堪其擾!
在買了新房子,賣去老房子之後,首先需要辦理的是水電煤氣和其它各公司賬戶的重建以及原先房子賬戶業務的切斷(停止)。
4/10,去電辦理好了在新址建立煤氣戶頭以及自動扣款的事宜。5/15,去電要求將已賣的原住址的煤氣供應停止。不料到了8/28,新址的煤氣供應被突然切斷了,去電查問,說是我們沒有付款。這真是奇了!明明已經連上的自動扣款為何不運作?但這根本就是一個說不明白的事!此間辦事人員的素質之低,幾十年來是司空見慣了的,他們總是有各種各樣的說辭,當時吃了這個啞巴虧,隻能按照煤氣公司的無文字的口頭規定,老老實實地付了重連費($50)與所謂的押金($175,據稱在12個月後可退),無可奈何,自認倒黴完事。
亡羊補牢,當時立刻再次重申需要建立自動扣款,並且當時被口頭告知以及多日後的書麵來信告知 - “ 自動扣款已經落實 ”。不料到了1/2,發現煤氣又被再次突然切斷了!可巧那幾天特別冷,家中空間又特別大,沒有暖氣,凍得夠嗆。再次去電聯係,又說是沒有付款,他們無法收到雲雲。這箇中的扯皮辯解,自是一套又一套,洋洋灑灑,此等無賴話語,自毋需詳述其細節。可問題是,關於自動扣款的conformation的來信是你們煤氣公司寄來的,既然如此,為何還會發生這種事情?於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又是反複的扯皮不止,沒完沒了。沒辦法,為了重連,隻得再次在1/3付了重連費($50)與押金($25),但是煤氣公司還沒人馬上過來,直拖到1/6才重新連上。
一氣之下,遂於1/6 向BBB ( Best Business Bureau )發了一封控告函,1/16,煤氣公司某代表即來電聯係,電話上自然互相又是一番口舌,經過多次互相電話交談,最後直至1/21,對方終於同意取消這第二次的重連費與押金(但是不退第一次的),這也隻能這樣了,盡管他們拒不承認己方的過失,但作為一種讓步,能退還第二次這些無理的扣費,也總算是差強人意了。
扯皮的 bill 糾紛終於告一段落,這已經是第二次與BBB控訴與交涉了,第一次是在2001年,也是買了新房子後,因下水道質量上的保修問題(當時造房公司無理堅持說不是他們的失誤),因而憤然向BBB控告造房公司(builder)。這BBB雖然不具有絲毫法律效力,但是它卻有責任居中斡旋調解,以使雙方達成協議而避免互相對簿公堂。
可恨的此間個別 utility 公司裏的那些無能至極的經辦人員們,每天隻知快餐的大快朵頤,毫無專業素養,前凸後翹,大腹便便,實質愚不可及!
就事論事吧?跟人家的身體無關對吧? 這邊的規矩是打電話辦事都有個經辦號碼,有什麽問題再打電話去一查水落石出。先收到帳單後,再網上付費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