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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資源價格改革必須適度破除壟斷

(2006-03-28 11:15:32) 下一個
在中國,資源價格改革似乎與提價變成了同義詞。水、電、油、氣、煤及其他礦產資源無不如此。對於飽受粗放發展之苦的中國,以漲價來約束資源濫用,厲行節約,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理論上無疑是一種有效的手段。   但值得懷疑的是,資源由個別企業壟斷,價格由行政確定的格局之下,僅僅依靠提價,是否可能真正達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目標。   以石油業為例,成品油的每一次提價,都意味著石油公司將從居民口袋裏卷走更多的錢。最近,中石油公布說,2005年盈利1334億元,著實令國人吃驚;同樣的情形發生在電信行業,中移動通過收取高額的電信資費,獲得巨額壟斷利潤,2004年中國移動(香港)純盈利高達420億元。   但是,這些壟斷公司的效率到底如何?僅從人員數量上看,中石油現有員工41.7萬人。全球最大的英國石油公司,2004年銷售量是中石油4.2倍,但員工隻有10.3萬人;全球第二大石油巨頭埃克森美孚,銷售額是中石油的4倍,但其員工8.59萬人。也就是說,人家用1個人所創造的價值,比中石油20個人還要多。   除了效率之外,理論上說,像中石油這樣的國有控股企業,問題不在於他們賺錢太多太容易,而是它們所獲得的巨額壟斷利潤到哪去了。至少我們可以肯定,這些利潤除了被巴菲特等海外投資者坐享之外,其餘並未反映到國家的財政賬戶當中,更談不上變成全體國民的福利。國民所能感受到的,恐怕隻有這些公司所提供的劣質的服務。   因此,不能適度地破除壟斷,僅僅依靠行政提價來避免資源浪費,結果將是全國消費者付出更高的代價,去彌補壟斷公司內部的消耗和浪費,而加大資源通過另外的方式消耗。 我們完全可以理解,為了國家安全,政府必須對石油、電信等關乎國計民生的行業加以控製,但是不是必須通過壟斷來實現控製?我們認為,資源的開采和產成品的經營應當分開。資源開采由國家壟斷,並課以重稅,而經營則該引入外部競爭。   資源開采的稅收收入歸入財政賬戶,可以轉化為全民的福利;經營的競爭則可以讓國民享受到優質的服務。所以我們說,資源價格改革不等於簡單地行政提價,而更是一場深刻的利益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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