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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打假幹將”方舟子的流氓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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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打假幹將”方舟子的流氓嘴臉 2002.06 首發於水木清華BBS 發信人: jjookkee (壞蛋), 信區: SEM 標 題: 我的第一封信 發信站: BBS 水木清華站 (Wed Jun 19 10:51:18 2002) 我是清華的博士生,新語絲我基本上是每期都看的,如果說新語絲沒有“期”這個概念的話,我基本上是每片文章都看,看到上麵貼出來的“立此存照”,《清華大學“百萬年薪講席教授”的學生的無恥呼籲》,我也覺得他不該呼籲重新封鎖xys。我立即把這個立此存照轉發到了水木清華經管學院版,還發了一篇小文章感慨有些人胸懷不寬,但是後來我太失望! 一開始我有點疑惑,這個“南海之子”發給方先生的不應該隻有這麽一句話吧?那就太無理、蠻橫了。後來我在水木清華研究生版看到了那個“南海之子”的全文,我開始對方先生深深感到失望。 方先生如果真是希望進行辯論,闡述事實的話,為什麽對反方意見封鎖?我覺得這很惡劣:斷章取義拿別人文章的一句話出來“立此存照”說人家無恥。如果您能貼出文章的全部來,對他的文章全麵的分析都出其“無恥”,或許才能真正起到“立此存照”的作用。 如果方先生一味封鎖反方意見,斷章取義說人家無恥,與ccp何異? 發信人: jjookkee (壞蛋), 信區: SEM 標 題: 方回複(一) 發信站: BBS 水木清華站 (Wed Jun 19 10:51:22 2002) 不管因為什麽原因呼籲封鎖輿論網站,都是無恥。 實際上此人在新語絲讀者論壇張貼了不少其文章,大家也做了反駁,但他鬧得太不象話,才被封了筆名。 他的那些謠言太低能,無需浪費時間一一駁斥,對照我們的調查結果即知。如果他不是無恥到底呼籲封網站,我也懶得給他立此存照。 發信人: jjookkee (壞蛋), 信區: SEM 標 題: 我的回複(一) 發信站: BBS 水木清華站 (Wed Jun 19 10:51:25 2002) 我讚成您所稱不能呼籲封鎖輿論網站,但是如果隻是貼出他的一句話來“立此存照”顯然是對其的侮辱,很沒有道理的侮辱。 至少應該將他的全文“立此存照”,才是基本的對人最起碼的尊重,盡管您可能並不願意給他這個尊重。通讀全文,並不能說他的文章中沒有一點道理,呼籲重新封鎖xys也不是他的主要意思。 在您的“新到資料”欄目中沒有反方意見,我覺得這是不正常的。 發信人: jjookkee (壞蛋), 信區: SEM 標 題: 方的回複(二) 發信站: BBS 水木清華站 (Wed Jun 19 10:51:29 2002) 批駁是全文批駁還是引文批駁,都談不上什麽尊重不尊重。對這種無恥之尤,也犯不著去尊重他。你覺得有道理的,我覺得沒有道理。新語絲不是垃圾場,對沒有道理的反對意見,我們不登,沒有什麽不正常的。並不是對任何問題都會有合理的反對意見。我們不會為了顯得“正常”而去刊登胡攪蠻纏的反對意見,降低網站的品味。 發信人: jjookkee (壞蛋), 信區: SEM 標 題: 我的回複(二) 發信站: BBS 水木清華站 (Wed Jun 19 10:51:33 2002) 如果您在您的文章中談不上對對方的起碼的人格尊重,那我就沒什麽好說的啦,我也不想降低我的品味。 我覺得您的言論很像ccp,比如人民日報,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什麽是正確的?就是ccp覺得是正確的東西就是正確的,反對的,或者談不上反對隻是從另一個側麵看的文章都是“反動”的,不利於“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麵”的。 一個輿論網站走到了跟ccp一樣的怪圈裏,還能期待它的客觀公正嗎?人性中總是有一些弱點,自己竭力反對的別人的東西,其實在自己身上也有, 隻是不為自己所察覺,或者說察覺了也不願意承認。 發信人: jjookkee (壞蛋), 信區: SEM 標 題: 方的回複(三) 發信站: BBS 水木清華站 (Wed Jun 19 10:51:36 2002) 人民日報有自己的導向沒錯,錯的是不允許其他導向的報紙存在。我們隻是在發表我們認為正確的評論。我們不指望每一個讀者會認為我們客觀公正,特別是在批評清華的時候,會指望一個清華的學生或老師如此認為,這正是因為我們知道人性的弱點。 發信人: jjookkee (壞蛋), 信區: SEM 標 題: 我的回複(三) 發信站: BBS 水木清華站 (Wed Jun 19 10:51:40 2002) 重要的不是別人認為你公正不公正,而是自己應該置身事外,公正的來評論,不能以自己的感情用事,用自己的喜好來“輿論導向”,這不是一個輿論網站該做的,ccp有個“宣傳部”,這個定位很合適,它不自稱自己是“新聞部”。如果你自稱自己是輿論網站,那就應該客觀公正,就像我們現在可以攻擊人民日報之類的東西一樣,因為它要自稱自己是報紙,行宣傳廣告之實。 我在今天之前很相信新語絲,對新語絲做的學術批評和學術反腐很稱道,還積極尋找代理建議別人上新語絲看看真像,但是如果你自己一定要讓別人把這個“真像”加上引號,我隻能表示歎息。當然這是你的自由。 我自己向來很平和的對待批評,我當過水木清華bbs站3個版的版主,期間犯過不少錯,但是我從來不刪除版麵上對我個人所犯錯誤的批評,隻要沒有侮辱的字眼。 願新語絲不要讓更多的讀者失望,行一個輿論網站之實,而不要掛輿論網站之名,行攻擊網站之實。 發信人: jjookkee (壞蛋), 信區: SEM 標 題: 方的回複(四) 發信站: BBS 水木清華站 (Wed Jun 19 10:51:44 2002) 我們當然是輿論一部分,但隻是一家之言,從來不標榜代表所有輿論。我們也不是什麽部,管不了任何媒體。 我們也不是由哪個學校提供的自由論壇,需要照顧各方麵的意見。所以請你不要胡亂比較。如果你自己辦網站發表你喜歡的意見,沒人會指責你不該如此。如果你認為新語絲在與清華無關的問題上做得“公正”,一到與清華有關的就“不公正”,就應該想想是不是由於自己的出身而妨礙了判斷。本人與清華無怨無仇,犯不著對他就特地“不公正” 發信人: jjookkee (壞蛋), 信區: SEM 標 題: 我的回複(四) 發信站: BBS 水木清華站 (Wed Jun 19 10:51:48 2002) 我本人並不希望對這個公正不公正做結論,即使做一個結論也隻是我自己的觀點,不會想辦法去加給別人。我隻是對新語絲沒有任何反方意見是否公正持有懷疑態度。 隻是因為我對清華情況比較熟悉,所以我才有可能懷疑是否公正,對於其他問題的討論,在得到更多的信息之前,以現有信息為準,僅此而已。 我不希望你把我所說的任何一句話拿出來“立此存照”,如果還有“無恥”字眼的話更顯得行此作為的人的虛弱。如果真要“立此存照”或者其他,我也不希望之拿一句話出來。 現在你承認自己的是“一家之言”,但是你從來把自己放在公正的代理人的位置上。 知道你的新語絲不是自由論壇,不是想拿新語絲跟水木清華做什麽比較,隻是拿個人行為做一個簡單的對比。 一所大學容不得批評,一定是一所末流大學;一個人容不得批評同樣是一個色厲內荏的人。 發信人: jjookkee (壞蛋), 信區: SEM 標 題: 方的回複(五) 發信站: BBS 水木清華站 (Wed Jun 19 10:51:52 2002) 第一,我什麽時候自稱是公正的代理人?我又有什麽資格來當什麽公正的代理人? 第二,你根據你對清華的熟悉程度,又發現了我們對清華哪一點不公正之處? 發信人: jjookkee (壞蛋), 信區: SEM 標 題: 我的回複(五) 發信站: BBS 水木清華站 (Wed Jun 19 10:51:55 2002) 如果你不是把自己擺在公正的代理人位置上,有什麽資格作“立此存照”?有什麽資格斷定別人無恥並加以宣揚? 法律上追求正義有兩個方麵:程序爭議和內容正義。我沒有對你關於清華百萬年薪教授的批評是否公正作任何結論,也不打算作結論,從一開始我就隻是強調不能抹煞反方觀點,這是程序正義的基本要求。斷章取義判斷人家無恥,這就是程序正義的最大忌諱之一。我不知道在其他評論中你是否也壓製了反方觀點,以前不知道你竟然這樣“無恥”的壓製反方觀點,這樣“無恥”的斷章取義來判斷別人“無恥”,所以誤認為你所作的評論是公正的,看來真需要仔細一點,不要輕信別人。 你既然把自己的網站定位為一個輿論網站,但是又宣稱如果有不同意見我也可以辦網站來宣揚,這是一個輿論網站該作的嗎?尤其是頻頻斷定別人“無恥”的這樣“正義”的網站。我犯的著因為一個問題的不同意見來辦一個網站和你辯論嗎? 即使我現在有這個閑心不顧考試,不顧工作辦一個網站,我能在短期內積累你這麽長時間積累的影響嗎?這好像一個習武多年的人,在跟別人爭論一個問題好老羞成怒,說:有種咱們打架呀,盡管你知道對方是個不喜歡打架的人,或者長年病弱的人。 你現在的這種做法是一個自稱輿論網站的東西該做的嗎?如果你定位自己為輿論網站,看來隻是一個笑話。 發信人: jjookkee (壞蛋), 信區: SEM 標 題: 方的回複(六) 發信站: BBS 水木清華站 (Wed Jun 19 10:51:59 2002) 第一,任何人都有權利發表評論,對自己認為錯的事立此存照,斷定別人無恥並加以宣揚。不需要什麽公正代理人的資格。這就是言論自由。 第二,隻摘引一部分話不等於斷章取義。摘引違背了願意才叫斷章取義。你要說我斷章取義而且無恥,必須證明我的摘引違背了周治中的意思才行。 第三,對某件事發表了看法,就叫“輿論”。至於這輿論是否公正,是否中立,是否符合事實,是否誰都可以來撒野,是另外一回事。因為一個網站不刊登垃圾文章,就要剝奪其“輿論”資格,是可笑的。按照這種定義,天下沒有任何輿論媒體。 第四,沒有任何輿論網站有發表你的輿論的義務。如果你無處發表輿論,完全可以自己去建輿論網站。你自己沒能力建,是你自己的事,並不等於我就有義務來替你服務。就像我本來也沒有義務來教育一個大學生最基本的權利和義務概念。所以失陪了。 發信人: jjookkee (壞蛋), 信區: SEM 標 題: 我的回複(六) 發信站: BBS 水木清華站 (Wed Jun 19 10:52:02 2002) 沒有接到您的回複是否同意將我們的通信內容公布,再通讀、研讀您的其他回複,我認為事實上您在強調如果我將您的信公布出來是我的言論自由。 您隻引用周的一句話,讓別人怎麽判斷這是否是他的真實意思? 您在所有的信件中斷定周是“無恥”的,斷定反方意見是“垃圾”,可見這是什麽樣的言論自由。 為你對我的輕視表示遺憾。我在國內,沒有你那樣的環境來建設網站,我有我自己的愛好,沒有你那樣的意願建網站,也沒有你那樣的環境。如果僅僅是因為自己先行一步,就可以依據自己的這一點點“成績”來輕視,來嘲笑,來說“有本事你也來”,我對你特別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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