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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夢鴿一類的思維,是稀裏糊塗反社會的認知

(2013-09-06 13:13:48) 下一個

                         ──讀城頭一篇“致夢鴿”的跟貼有感而發

在社會輿論批判夢鴿為其子所作的稀裏糊塗沒文化沒頭腦的辯護的同時,也有人持反觀點,文學城裏也出現這樣的論調,質疑眾人為何如此義憤,認為夢鴿那種辯護符合情理,政府該負責。

任何社會裏的公眾人物比普通人更需要嚴格自律。公眾人物的生活可以占用超出普通人百倍千倍萬倍的社會名利資源,占用的比例越高,擁有的社會話語權和社會影響力越大,可以對社會做出超常的貢獻,也可能給社會產出超常的惡心。公眾人物家屬出了問題,引起社會關注的時候,作為公眾人物,就應該及時道歉,及時(至少暫時性地)脫離拋頭露麵的公眾舞台。夢鴿不具備這些常識,一些人跟她一樣稀裏糊塗沒有常識。

在美國,媒體一向是全天候緊盯公眾人物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在韓國,犯了原則性錯誤的藝人通常要遭到媒體和社會的徹底封殺,“慰安婦裸照”事件當事人李成延即便下跪致歉也一輩子不再有重返舞台的機會。在日本,犯錯的公眾人物會被媒體窮追猛打直到當事人宣布辭職或歇業,幾年前人氣組合NEWS的一個18歲的成員因為飲酒導致電視台停播其參演的電視連續劇,連同與他一起飲酒的電視台主播的節目也一起停掉。公眾人物的家屬駕車違章、打架吸毒做錯事的話,一經曝光,公眾人物的演藝活動、廣告播出、寫真集出版等活動通常會立即緩行,此乃公民社會裏關於Fair Play之常識,沒有對這種常識的認知,就算白在公民社會裏混。然而在中國,夢鴿卻可以在其子參與輪奸案庭審的當晚若無其事,粉墨登場,繼續表演。(如果把問題拽到夢鴿既然沒犯罪,為啥不能繼續粉墨登場的角度上去的話,其實屬於是跟夢鴿一樣對公眾人物的社會角色屬性缺乏認知的一種思維誤區。)

所以說,這樣的常識在當今中國社會不全適用,公眾人物對社會造成言行上的損害,總能得到一些社會成員沒頭腦的同情,因為沒頭腦而產生出被人賣了幫人數錢的神經四處短路,才令諸如明星逃稅出獄後亦有能再度光彩奪目的市場,犯了原則性錯誤的藝人照樣繼續在銀屏上逍遙。

沒頭腦的同情也算是一種缺乏社會意識的村婦式惻隱之心的思維方式,不辨是非因果邏輯,隻管中窺豹,這種思維方式被魯迅在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中提起過,與痛打落水狗截然相反,認為咬了人的狗落水了也是可憐的,對於公眾人物及其家屬犯事時對社會產生的不良影響或傷害毫無領會認知。

比上述對於公眾人物影響社會缺乏領會認知的村婦式思維更神的,還有一種以夢鴿為代表的反式思維方式,就是認為孩子出問題,責任在社會,是社會影響了她這個公眾人物。這種本末倒置的觀念變成教育孩子的“理念”,與學車上路隻教掛倒檔無異,是開倒車。

有一種思維誤解從家庭到社會到政府的組成順序,認為政府要負責,社會是凶手,這和夢鴿的“理念”相似,是與社會基本道德觀念反向而動的稀裏糊塗的認知。政府確有建立正確的教育體係,在教育體係中摒除假大空黨文化的責任,但那主要在政治層麵。在無照駕駛、追打保安、打人被拘、輪奸婦女這些層麵,與其說主要責任在政府,應該說全部責任在自身。有什麽樣的人民和民族性,才有什麽樣的政府,除非社會成員一半兒以上都像夢鴿那樣去思維去教育孩子,到時再來說政府要負責社會是凶手,才不算是稀裏糊塗反社會的認知。閱讀 (25500)
27年過去了,聽人說‘中國’還發飆,什麽毛病?
鄧亞萍同學比伏明霞比趙薇厲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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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mm走西口 回複 悄悄話 夢鴿的作為隻能說當今社會人的基本素質降低到令人無語的地步,俺也曾寫了一篇批評夢鴿的博文,和博主觀點一致,感恩節快樂!
37210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楓城老媽' 的評論 :
這位老媽,我不知道你是怎麽看的通告的,或者應該說,不知你看的到底是哪裏的通告?
我看的通告,是庭審完畢之後的通告,也就是說,現在審理階段已經完了,隻等宣判了,所以,這個通告根本不是你說的“從被告人角度出發,闡明為什麽立案”,而是對法庭審理的總結說明,因為涉及未成年人及案子性質,不能公審,所以法庭才用這種形式通告公眾法庭審理結過。
至於說什麽“4個嫌犯的律師認罪”而嫌犯本人隻是認錯,我就奇怪了,中國的律師權力那麽大嗎,可以犯背嫌犯的意願代他們認罪?難道這些律師都是別人強迫嫌犯雇傭的?嫌犯不願意認罪,他們不可以更換律師嗎?夢鴿不就更換了兩任律師,為什麽她可以,別人就必須聽任律師栽贓陷害、聽任律師“幫他們認罪”?
你這是什麽邏輯?或者對你而言,就跟夢鴿一樣,隻要是認準了的事情,壓根就不需要邏輯?
最後,最最可笑的說法就是受害人背後有一個龐大的犯罪團夥勾引李公子玩仙人跳神馬滴──她要真有那麽大的能量,網上還會有那麽多抹黑她的聲音?我敢說真那樣夢鴿早就認栽了,就象上次她兒子打人,剛開始也是上躥下跳,結果發現打到了有背景的人家,還不是乖乖把兒子送去勞教。


楓城老媽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37210' 的評論 : 法庭通告是從被害人角度出發, 闡明為什麽立案。 然後才有辯護人申述, 然後是法院判決。 第一次的通告法院是不會泄漏任何判定結果的。
楓城老媽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37210' 的評論 : 我也錯了, 5個嫌犯5個認錯! 4個嫌犯的律師認罪, 一個嫌犯的兩律師不認罪。 5個嫌犯4個不認罪, 隻有一個嫌犯認罪。
楓城老媽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37210' 的評論 : 5個嫌犯4個認錯, 4個認錯的律師認罪。不管怎麽說, 在法院未判定之前, 不能肯定是罪, 隻能是犯罪嫌疑人。你說話要準確。
37210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楓城老媽' 的評論 :
我幫他回一下,因為5個嫌犯四個認罪,須知"輕罪辯護"的前提就是認罪,他們總不可能也是陷害李的團夥成員,為了整李往自戴強奸犯帽子?而且法庭通告講得很清楚,但凡一個正常人看完通告都會有的正常邏輯:如此簡單的一個案子,如果不是嫌犯父母的身份和能量,早判了。
楓城老媽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比哭笑好' 的評論 : 您已經認定"未成年人施暴婦女", 請問有何憑據?連法院都沒有判定, 您怎麽可以信口雌謊?以此推理, 您說話不可信。
37210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youli' 的評論 :
法庭沒判辛普生有罪,人民一樣認定他有罪,這就叫公道自在人心----法庭不是判他無罪,隻是控方的證據不足以判有罪而已
youli 回複 悄悄話 看來法庭還沒有判前, 各位早已斷定李天一犯罪是事實,判了李天一有罪了, 文革時的群眾, 公審到今天還存在。
autumnsun 回複 悄悄話 問題是夢鴿並不認為天一犯罪,她有權和她的律師們為天一作無罪辯護。在宣判,上訴,最終判決前她是可以上台的。
兒子怎麽養是夢鴿的事,但犯了事是否有罪就不是夢鴿說了算。
整全的教育 回複 悄悄話 僧是愚氓猶可訓,老九愚昧不可救。
洋裝雖然穿在身,但心仍是中國心。
LoveGoodMusic 回複 悄悄話 李天一改為李冠豐是為了在簽證逃避李天一以前的犯罪記錄。李冠豐在這次發犯案前不是又拿到了簽證嗎?夢鴿習慣性得弄虛作假。看了她的演唱會和李天一的歌友會。水平真惡心。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ZkBFIqkC-Y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jKV1Ec7U4s (如此的天分?)


比哭笑好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billzhhchen' 的評論 :

在任何文明國家,未成年的兒子施暴於婦女,他父母就不能再高調演講或演出。這不是連坐,而是父母要對未成年的孩子負責。公開的演出活動,是對道德的褻瀆,不是法律的問題,而是演出主辦方不能接受,因為主辦方的名聲受損後就要關門大吉了。
Etornado 回複 悄悄話 作爲公衆人物,在美國也好日本也好,兒子了犯罪,老子老媽出來道歉,兒子交給司法處理,做人低調點,大家都不會太爲難他們。劉清娣的問題是她把所有兒子和家長所需要付的責任都推的一幹二淨,把自己本身的問題和所犯的罪歸咎於他人和社會。她認爲兒子被他人引誘毒害了,那她為什麽把大馬力的跑車交給一個沒車牌又未成年的兒子?為什麽作爲母親明知道自己兒子遠沒到合法喝酒的年齡讓他常常上酒吧消費?為什麽作爲母親明知道自己兒子還沒成年就讓他在外麵徹夜不歸?她不會教孩子社會就會幫她教,她不忍心懲罰孩子社會就會幫她懲罰,她和兒子李天一與社會為敵,那社會就容不下他們。事情就是這樣!
Dkong20 回複 悄悄話 這事若發生在美國,她確實也不能再演了
billzhhchen 回複 悄悄話 夢鴿犯了什麽罪?為什麽不能粉墨登場,繼續表演?她兒子犯罪當媽的要連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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