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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在加拿大住不滿兩年的太空人士們寄一封掛號信

(2009-08-07 08:16:44) 下一個


太空人士們,
你們好!

  本信針對兩種太空人支招兒,這兩種太空人定義如下:

    近太空人── 5 年內住不滿 2 年的移民
    遠太空人── 10 年內連 1 年也住不滿的移民

  很多移民加國但不居住在加國又想保留移民身份(為行文方便,以下簡稱雞肋)的人士可能關心這麽兩個話題,一個是對五年住滿兩年規定的理解,另一個是五年內僅住了幾個月,入境雖被嚴查但依然被放行。兩個話題說的都是一個問題,即如何保留雞肋的問題。你們太空人, 朝氣蓬勃,正在飛來飛去時期,好象早晨八九點鍾的太陽,光 猛,勁兒也猛, 光 猛勁兒地回國內掙錢...為了過上永無止境的好日子,開大車住大房的 希望當然就寄托在你們的身上。加拿大 是你們的,也是別人的,但是歸根結底是別人的。因為 等到25年以後你們太空人向晚意不適,夕陽無限好,回加來養老之時,加拿大貨勞稅已漲至25%,全民醫保改為25%自費比例。真不信?讓我們拭目以待之。

  到了那時候,太空人士們如何入境,是本信所要支招兒之處。既然擔心被抽掉雞肋,就有可以恢複的應對措施。別說5年內住不滿2年的近太空人,就算10年住不滿1年的遠太空人,也沒太大問題。

  先說近太空人,雖說5年內住不滿2年,但楓葉卡未過期,還有大奶在溫西。想回來容易得很,途徑不外乎以下五種:

  第一種,從國內直飛回來。頂多被請進小屋,跟邊檢落落大方,不卑不亢,也 別撒謊。一撒謊人家看大門兒的就看出您沒自信了。您就這麽實話實說:“Sir/Miss,的確沒怎麽在這兒呆著,的確回去揾食兒去了,但今兒想回來,是因為溫哥華很酷很涼快...”說著說著您能看到移民官員那值得玩味的神態,其實是他碰到了個刺兒頭感到棘手,開始為如何讓您進來又不失麵子而犯愁。這時,如果您能拿出個為環保做義工的信五的,就是救了看國門的收發室老頭,給了他收場的台階,否則他隻好拿起電話佯裝請示,其實電話那邊沒聲,就是自說自話兒。要說互相理解很重要,人家整天坐那兒看門兒,重複著高強度事務性眼力勞動,心情不能也煩煩玩兒麽?所以有時候也希望一天下來能碰到個像您這樣老實巴交說話口吃的大實誠進來,放到最後擠兌你幾下,或許趕巧還能吼你兩嗓兒,好讓他們下班時stress解消。

  第二種,從美國開車過來。這個俺沒什麽經驗,隻記得有一次離開塊4年,從尼亞加拉瀑布邊境過來,車過橋頭遞護照,人家打開看了下照片一揮手我就過來了,方向盤往左一打,兩分鍾就停在喜來登旁那個 Casino 門前。那裏問話普遍比機場入境問得簡單,多數情況下不聞不問,不核對離開時間。寬鬆程度因口岸而異,自己選個合適地點和邊檢逗逗悶子吧。

  第三種,從美國走過來。除阿拉斯加和夏威夷之外,在任何一州,均可一直向北,摸黑從草地打滾兒或從小河淌水過來。有人誣稱其為偷渡,其實是長征,征途上處處有被關押之風險,明知征途有風險,越是風險越向前。關押場所飲食條件尚可,住宿條件較差,不努力推薦。

  第四種,趕在秋季10月11月,身穿紅色救生衣,混跡於三文魚回流大軍當中,瞄著菲沙河口衝進來。至於第五種,開支最少,做個夢,夢裏依稀Deer Lake,獅門變幻楓葉旗,稀裏糊塗換卡去,越給換越不入籍。

  再說 遠太空人,10年8年都沒回來過的,有卡也過期作廢。其中,還沒上婚嫁賊船的單身,或老婆跟哪個美猴王私奔,或老公被哪個小妖精拐昏...國內工作膩煩了想回來休一陣子整的話,又沒得團聚可申請,則建議申請恢複身份。先給移民部寫信或發 email ,別打電話,打通了也沒人給轉。然後甭管部裏回沒回信,去您所在地加國使領館,填張移民失身驗證申請表。注意,不是去向人家要什麽證明,使領館沒人給您頒發證明,人家是外交部係統的,沒功夫為您跟移民部掰扯。您要去辦的隻是告訴人家您失了身份,填表交完錢趕緊走人,別跟領事貧嘴逗哏。這樣,您的失身驗證會由使領館 post 給移民部,no response,這叫跨部係統信息單向傳送,簡稱CSIST。難怪過去偶爾見到網上有人抱怨“向大使館要個移民身份無效證明,不給出,被當皮球踢來踢去的...”這是對跨部工作方麵的非對稱性理解得不足。

  等您掛靠的部裏收到外交部驗證單了,自然會給您寄來公函,函展如下──

  
  眼神兒不好人士請參閱此公函之放大版(進入點擊右下角擴展圖標)。

  如果你手腳麻利,以上步驟從頭至尾倆月足矣,隨你什麽時候再來 ,沒人攔你。

  即頌
順近順遠

(下一封信下周寄出,寄給高低太空人士)

anstar1 評論於:2009-11-02 12:34:09 [回複評論]  
哈,真高興今天看到了你這一篇文章!我2002年初登陸加拿大,住了幾天後返回美國繼續學業,分別於2003年和04年又去了兩趟加拿大,分別是去辦楓葉卡及領楓葉卡,兩次都隻是呆了幾天。之後就在美國完成學業業工作至今。我與老婆的楓葉卡都已於今年初失效了。最近一直在想如果在美國丟掉工作了,如果才能返回加拿大呢。看了您這篇文章,我心裏有數了。非常感謝!

(不過,真的可行麽?)
zhang3feng 評論於:2009-08-22 06:47:38 [回複評論]  
寫得好!喜笑怒罵皆文章!
忘記你忘記我 評論於:2009-08-09 00:23:40 [回複評論]  
奶奶個熊,我還真放大看了也沒大看明白。不過俺可是老老實實的住好每一天。
閑人Filiz 評論於:2009-08-07 14:32:07 [回複評論]  
你寫的?!厲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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