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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酷的曆史:明朝後宮被皇帝殉葬的朝鮮嬪妃

(2011-05-24 14:52:03) 下一個


強迫女性殉葬的製度萌芽於氏族社會末期。進入奴隸社會後,女奴隸和男奴隸一樣被大量殺殉或生殉。殷墟卜辭中有殺殉女奴的記載。婦女殉葬者中也有墓主的妻妾。《西京雜記》卷六記載:“幽王(周幽王)塚甚高壯,羨門既開,皆是石堊,拔除丈餘深,乃得雲母深尺餘。見百餘屍縱橫相藉,皆不朽。唯一男子,餘皆女子,或坐或臥,亦猶有立者,衣服形色不異生人。”

春秋以後,人殉的事情不多見,但秦始皇死時又有上萬名宮女和工匠被逼殉葬。《史記・秦始皇本紀》說:“七月丙寅,始皇崩於沙丘平台……二世曰:‘先帝後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死者甚眾。”但這種製度秦漢之後基本就消失了。

《漢武故事》中曾記載皇帝死後嬪妃守陵之事:“常所幸禦,葬畢悉居茂陵。上自婕妤以下二百餘人,幸之如平生,而旁人不得見也。光聞之,更出宮人,增為五百。”不過這是守陵而非殉葬。

但在明朝初期,又都再次出現了嬪妃殉葬的製度。明英宗以前的太祖、成祖、仁宗、宣宗和景帝時期,人殉是皇室公開的慣例,死於殉葬的嬪妃,總數達幾百人之多。

五個皇帝陪進去近百嬪妃

明太祖死後,共陪葬及殉葬40個嬪妃,除了兩個死在太祖之前,最後得以埋在太祖陵墓的東西兩側外,其餘38人都是殉葬而死。

給成祖殉葬的嬪妃人數有兩種說法,一種是《大明會典》的16人,一種是朝鮮的《李朝實錄》的三十餘人。

仁宗死後有五個妃子殉葬,分別為:貴妃郭氏、淑妃王氏、麗妃王氏、順妃譚氏和充妃黃氏。宣宗的景陵葬八人,所以一種說法認為殉葬人數是七個;不過從《明史 ・後妃傳一》最後的加諡名單來看,又可能是十人。至於景帝,史書上僅記載“諸妃嬪唐氏等”殉葬,具體人數不明。五個皇帝加起來,殉葬嬪妃總數在一百人左右。

這些殉葬的嬪妃,多數沒有子女或者地位較低。比如宣宗殉葬十人說中,隻有一人生前為妃,其餘的生前不過是宮女罷了。不過也有例外。給仁宗殉葬的郭氏生前已經是貴妃,並且育有三子,似乎不合殉葬者的“標準”。所以《野獲編補遺》中感歎說:“貴妃……例不當殉,豈銜上恩自裁以從天上耶!”這種“自願”的現象還真是絕無僅有。

集體自殺朝鮮女子命喪他鄉

明代殉葬的方式主要是自縊、絕食,具體過程鮮見於正史。不過朝鮮《李朝實錄》中詳細記載了給成祖殉葬的嬪妃集體從殉過程。

被挑選出來殉葬的宮女嬪妃共三十餘人。集體“自殺”那天,是明永樂二十二年十月戊午。先讓她們在殿外用餐,吃完後帶到殿內,彼時“哭聲震殿閣”。殿內放了三十多張“小木床”,這些即將赴死的妃嬪被命令站到木床上去,她們的頭頂上方是已經準備好的繩子,末端結圈,“以頭納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頸而死。”

在這三十多個人中,有兩個是朝鮮進獻的女子,一為韓氏,身份大概是宮女;一為崔氏,封號“美人”。上殿之後,仁宗親自進來與她們“辭決”,韓氏突然跪倒在地,苦苦哀求仁宗放她回國,因為家裏還有老母親需要奉養,可是仁宗不為所動,最終這兩個朝鮮女子隻能在異國他鄉命歸黃泉。韓氏臨死時,她的乳母就在一旁送別,韓氏回頭對她喊到:“娘,吾去!娘,吾去!”話還沒說完,腳下的小木床就被抽掉。轉瞬之間,三十多個女子就被活生生地吊死。

殉葬的“報酬”----朝天女戶

為了對這些殉葬人有所補償,下一任皇帝多半會給她們及她們的親戚一些好處。最常見的是追贈諡號,表彰其行。比如宣宗死後,“嬪何氏、趙氏、吳氏、焦氏、曹氏、徐氏、袁氏、諸氏、李氏、何氏皆從死。正統元年,皆追加贈諡。冊文曰:‘茲委身而蹈義,隨龍馭以上賓。宜薦徽稱,用彰節行’。”而且“歲時侑食於本陵之享殿,俱得標名沾祭”,也就是可以分得皇帝的一點 “香火”。至於其親戚,有時也能得到優恤。有一首明宮詞這樣寫道:“掖廷供奉已多年,恩澤常憂雨露偏。龍馭上賓初進爵,可憐女戶盡朝天。”這首詞中所提到的“朝天女戶”就是得到優恤的殉葬者家屬。

《明史・後妃傳》載:“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建文、永樂時,相繼優恤。如張鳳、李衡、趙福、張璧、汪賓諸家,皆世襲錦衣衛千百戶,人謂之‘太祖朝天女戶’。曆成祖、仁、宣二宗皆然。”這些人多為殉葬婦人的父親或兄弟,他們的“朝天女戶”的身份還是世襲的。不過這種優待究竟持續了多久,很難斷定。 

明英宗為什麽要廢除殉葬

在明朝皇帝之中,英宗朱祁鎮是公認的沒有建樹的皇帝。他是明宣宗朱瞻基的長子,九歲登基,短短38年的生命之中,經曆了被擄去的“土木之變”,兩次當皇帝,一次當太上皇,一生都受製於人。當景泰帝去世時,他還安排了給他殉葬的嬪妃,似乎也沒有要取消殉葬的意思。可到自己臨終時,卻作出這樣一個決定,這跟周憲王朱有燉有一定的關係。

周憲王朱有燉是太祖第五子朱?之子,死於正統四年,死時沒有孩子。他死之前,通過某種途徑向英宗表達了死後喪事從儉、不需要殉葬的意思。英宗對此事非常重視。

朱有燉死後,英宗親自下旨給其弟朱有爝,說起這段往事,並囑咐他“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年少有父母者遣歸。”可惜的是,詔書下得遲了,朱有爝已經按照定製,命令哥哥的“妃鞏氏、夫人施氏、歐氏、陳氏、張氏、韓氏、李氏皆殉死”了。英宗無奈,隻能表彰她們的“貞烈”、“貞順”。

大概是受了此事的影響,1464年2月22日,明英宗臨終時作出了一個決定:從他開始,廢除這種製度。他的繼任皇帝憲宗在臨終前也再一次強調不要殉葬,以表達對先帝決定的尊重。兩代皇帝的堅持執行,終於給明初以來的人殉製度畫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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