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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發妻子其貌不揚 魯迅禁欲獨身二十多年(組圖)

(2011-01-07 12:55:48) 下一個

  1906年,魯迅先生與朱安結為夫妻。婚後三天,魯迅先生再次東渡日本,從此一直過著悲苦的日子,直到1927年與許廣平同居後才結束婚姻的苦悶。在魯迅先生與朱安的三十年婚姻裏,先生與朱安有沒有過夫妻之實?半麵認為是沒有的,其中理由有幾點:

  (一)朱安其貌不揚

  1906年,新人朱安嫁入魯家,年芳二十八。雖然朱安為人厚道,但是容貌近乎醜陋,身材也較為矮小,加之也沒有多少文化,所以讓魯迅先生對這樁婚姻深感失望。

  朱安的相貌不好看到哪種程度呢?曾和魯迅、朱安一起住在磚塔胡同的房東的妹妹俞芳如此描繪朱安:個子不高,身材瘦小;臉型狹長,臉色微黃,前額、顴骨均略突出,看上去似帶幾分病容。眼睛大小適中,但不大有神,而且有些下陷,梳發髻。腳纏得很小,步履緩慢不穩。

  可見,朱安確實其貌不揚。對於主觀的審美,使得先生對朱安又是一種逃避,要令先生與之發生夫妻之實,甚為不可能(雖然魯迅先生沒有留下關於這方麵的解釋,但半麵推測這方麵的成分是很大的)。

  馬蹄疾在《魯迅生活中的女性》(1996年知識出版社,P75)寫道:當先生見到新人“臉上有些陰鬱,很沉悶”。

  還據說先生婚後第二天,傭人王鶴照瞧見他一早從洞房出來,臉上有一塊顯眼的青色——眼淚流在藍布被麵上染到臉上的。於是先生就“在母親所導演的一場以喜劇形式出現的人間悲劇中扮演主角了”(李允經《魯迅的婚姻與家庭》,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

  再次可見,在春宵一刻值千金的夜晚先生也沒有與朱安發生肉體上的關係。

 

  (二)婚姻存在欺騙性

  所謂的欺騙性,大體是相對於朱安的相貌來說的。正因為朱安的相貌不好,所以才令魯迅先生對婚姻較為徹底的失望。試問之下,先生當時是一個思想先進的新青年,很是鄙視殘舊的婚姻製度,他何曾不想英雄抱美人?怎奈在魯母那頭又不能不屈服,加之新人的狀況與自己想象中相去甚遠,不得不讓他傷透此心。

  周作人在《知堂回想錄》中談到,媒人是魯母的妯娌,“人極漂亮能幹,有王鳳姐之風。平素和魯老太大也頂講得來,可是這一件事卻做的十分不高明。新人極為矮小,頗有發育不全的樣子,這些情形,姑媳不會得不曉得,卻是成心欺騙,這是很對不起人的。”

  從中,我們顯然可以看出婚姻的欺騙。而這欺騙又讓魯迅先生反感、痛心不已,但又不能發泄出來,於是隻有迫不得已的遠離朱安,把婚姻當成禮物“好好地供養”了。盡管魯迅先生反對這場婚姻,然而也並沒有就此遷怒朱安,反而很是尊重她的人格,幾十年裏沒有做過較為過分的責怪,其中免不了有一些小脾氣,比如不領朱安的情,少跟她交流等等,而這些都是不足輕重的。

  (三)魯迅先生抱有“做一世的犧牲”的念頭

  正是因為有這樣的思想,所以先生在有朱安21年的婚姻當中,一直獨居,一直沒有與朱安有過夫妻之實。

  先生在《隨感錄四十》中說:“在女性一方麵,本來也沒有罪,現在是做了舊習慣的犧牲。我們既然自覺著人類的道德,……又不能責備異性,也隻好陪著做一世犧牲,完結了四千年的舊帳。”可見未遇到許廣平之前,先生是抱定與朱安無性無愛一生了。

  鬱達夫在《回憶魯迅》中表達自己的看法:“魯迅雖在冬天,也不穿棉褲,是抑製性欲的意思。他和他的舊式的夫人是不要好的。”鬱達夫的看法也並非是空穴來風的,它是真確的。話說1925年冬,魯母簽於先生的褲子還是留學時代的,提議朱安給先生做一條棉褲。朱安做好後,悄然放在魯迅床上,最後被魯迅發現扔了出來。以其說他簡樸慣了,不願穿新棉褲,抑或不肯領朱安的情,抑或克製性欲,都是有理由的。

 

  (四)魯迅先生二十多年禁欲的獨身生活印證

  人非草木,魯迅先生雖然是文豪,但是也有七情六欲,有時也會為性欲苦惱。1925年,他在《獨身者》中說“至於不得已而過獨身生活者”,以致“精神上常不免發生變化”,但“表麵上因不能不裝作純潔,但內心卻終於逃不掉本能的牽掣,不由自主地蠢動著缺憾感的。”這顯然是沒有夫妻生活的苦悶,即使有了朱安,而又不能打破自己的耿耿於懷,不肯、不能雷池一步。

  1910年7月,魯迅先生回到紹興任浙江省立第五中學教務長兼學監,隨後又任紹興師範學校校長。這段時間裏,魯迅雖然人在紹興,但很少回家,整天住宿在學校裏,有意不與朱安接觸。從他在給許壽棠的信中“以代醇酒婦人者也”可見,苦悶的孤身生活使其很無奈。

 

 

朱安

 

  1919年,先生買下北京西直門內公用庫八道灣11號院子。不久,先生把紹興一家接到了北京,其間就寢之時,朱安總會為先生鋪好被褥,等著先生,然而先生卻是大發脾氣,每每拒之門外,最後的結果兩人還是分居。

  1923年7月,先生搬遷到磚塔胡同61號,一住10個月,也與朱安分居。

  1924年5月,先生和朱安搬進了阜成門內西三條胡同21號,兩人依舊分居。

  1925年之後,魯迅先生與許廣平同居,直至1936年,魯迅先生病故。

  分居的印記,也足可以證明魯迅先生與朱安沒有夫妻之實的,何況魯迅先生作為當事人也時常在文章中提及一些生活的細節,而這些細節大抵都看出了兩人間的痕跡。

 

  (五)綜論與其他

  作為外人,我們對別人的私生活,特別是夫妻生活的印證,隻能是靠猜測了,除非自己親眼窺見之外。所以在猜測魯迅先生與朱安究竟有沒有夫妻之實,最有力的證據就是從他們的坦白中予以論證了。

  1929年朱安有一次歎惋道:“老太太嫌我沒有兒子,大先生終年都不同我說話,怎麽會生兒子呢?”

  一語道破兩人23年婚姻沒有夫妻之實的真相。並以種種跡象加以推測,半麵斷定兩人是沒有夫妻之實的。

  1936年,魯迅先生終於死掉,與朱安30年的婚姻暫告一段落。而在兩人漫長的30年婚姻,卻沒有一次的夫妻生活,魯迅先生是可悲的,朱安也是可憐的。(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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