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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長孫為愛上台灣女子而退GCD(圖)

(2008-01-04 10:13:55) 下一個
  因為是魯迅的後代,他們被社會各界格外地關注;因為是魯迅的後代,他們在各個年代有不同的遭遇;因為是魯迅的後代,他們似乎必須在魯迅的模式中生活……魯迅後人所受的“名人之累”,曾延續到他的第三代。
 
  魯迅的長孫名叫周令飛,生於1953年,性格頗有點像爺爺魯迅,也許是“隔代遺傳”吧。據周海嬰說:他“修改極強,自己認準的事情,非要達到目的不可”。還在上小學的時候,就不經大人同意,自己跑去報考一個解放軍少年藝術學校;十六歲上中學時,年齡還不到參軍標準,卻硬是向軍代表軟纏硬磨地當了兵;幾年後轉業到人民美術出版社工作,恢複高考時,他雖然複習了幾個月,但終因為參軍過早、影響了學習,以致基礎太差而沒敢報考。到1979年前後,國家允許自費出國留學了,周令飛又動了繼續學習的念頭,通過朋友聯絡,向東京的一所語言學校報了名,打算先通過語言關,再進修別的專業。為此,他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


 
  因為他是魯迅的後代,便引起了有關部門的格外重視。據周海嬰講,當時有關方麵認為:“像我們這種人家的孩子以自費名義出去留學,要靠外國人來關照,未免有失國家體麵。”(周海嬰語)但按規定周令飛又不合“公派”的資格,這頗使有關方麵左右為難,申請也遲遲批不下來。眼看開學日期臨近,在周令飛再三催問下,上麵總算想出了個“公派自費”的辦法,這樣既不違反有關規定,又為國家爭了麵子——但這決定來得有點遲,等周令飛趕到日本,學習已經開學整整一個月了。
 
  這還隻不過是一點“小累”。周令飛在日本讀書期間,結識了班上一位台灣來的女同學張純華,因為她的日語基礎好,便願意幫周令飛補課。這位張小姐雖是台灣一個富家的女兒,但卻並不驕矜,且富有傳統美德,好學上進。二人一來二去,竟產生了愛情。就在這時,卻發生了一些意外的事。而這些意外之事,卻或多或少與他是魯迅的嫡孫有關。首先是張純華被父母召回台灣。原來台灣有關方麵知道這件事後,勸告張的父母,說是你家女兒竟然在日本與大陸男子談情說愛,而這男子又不是尋常之人,他是“黨國”一向最討厭的魯迅之孫!她父親本是個生意人,一向不問政治,聽了這話便有點擔心害怕,於是急忙召回了女兒,不敢再放她去日本了。直到半年後,在張純華施的緩兵之計兼口頭保證下,才允許她重返日本學習。而大陸方麵也早就開始注意周令飛與張純華的關係了,關注的重點當然是張純華的政治麵貌和接近周令飛的真正動機(後來周到了台灣後國內一度謠傳張是“台灣方麵訓練有素、善使美人計的女特務”,“曾勾引過多名大陸男子投奔台灣”)。因此,組織上已考慮要周令飛中止在日本的學習,立即回國,如有必要,甚至還將不惜采取組織措施——強行押解回國。而這一切,都不幸被周令飛提前知曉了。這時,他的想法是,自己與那個女孩已經生死不可分離,既然大陸不能容納他的所愛,那麽,就隻有一條路——走,而且是立即走!他甚至連同在東京上學的妹妹也沒有通知,便乘飛機從日本直飛台灣,在臨上飛機前,他在機場向媒體發表了三點聲明:(1)此舉純粹是為了愛情,而沒有任何別的企圖;(2)此事與我父母無涉;(3)因為與台灣女孩結婚,兩岸的狀況又如此,我宣布退出中國共產黨。為了防止在香港仍可能被截回大陸,周令飛還施放了一個煙幕彈,說是去香港結婚,而實際上,他們並未在香港停留,而是直飛台灣了。
 
  周令飛為愛退黨,驚世駭俗,在國內引起了軒然大波,也給周海嬰夫婦帶來了很多麻煩。當時周海嬰的頂頭上司——廣電部部長吳冷西把他叫去,說周令的行為是叛逆,政治影響極壞,並以黨和組織的名義命令周海嬰寫一個聲明,宣布與周令飛脫離父子關係,並向他宣布了三條紀律:(1)最近一個時間內不會見任何記者,尤其是外國記者,實在避不開的,可回答“無可奉告”;(2)要表示已經跟兒子劃清了界限,斷絕了父子關係;(3)暫不出國。後來,他在單位閱讀文件的資格被取消,全國人大主席團成員的資格也在未經有關法定程序、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被取消,他夫人的工作權利亦遭到剝奪。這件事的衝擊波還影響到了令飛在日本讀書的妹妹,差點使她的學業半途而廢。
 
  實際上,魯迅後人的“名人之累”,自許廣平1948年底攜海嬰踏上解放區不久就發生了。因為他們是魯迅的親人,所以人們便戴上有色眼鏡來看他們,使之備受其累。
 
  他們是1948年底從國統區輾轉到達沈陽的,那時海嬰不過十八九歲,還是一個愛玩好動的青年,毛手毛腳,以致闖了兩次“小禍”,引起周圍一些人的不滿。許廣平便囑咐他不要忘乎所以,言行舉止一切都得小心謹慎,以後凡有外出參觀活動,老老實實地跟在隊伍後麵,切勿亂跑。海嬰便問,跟在誰後麵妥當?許廣平想了一下,讓他跟在茅盾夫人後麵,認為這樣就不會出錯了。誰知幾天後,還是出了問題。那是沈陽舉行歡迎民主人士大會,周海嬰隨隊參加,主持人招呼坐在台下第一排的貴賓一個個上台,並逐一向大家介紹,周海嬰起先想,自己充其量不過是一個民主人士的家屬,是不需要上去的,便坐著沒動,沒想到茅盾夫人上台時,回頭看周海嬰坐著沒動,便緊張地招呼他:“快走!等什麽,還不走呀!”海嬰遲疑了一下,不去又怕大家說自己孤傲不合群,便跟著上去了。等主持人把來賓介紹完請大家到台中央集中時,突然發現台邊上還多出了一個人,連忙把周海嬰讓到身旁,介紹說這是魯迅的兒子。誰知第二天便傳來了閑話,說許廣平為了想把兒子培養成政治家,竟用這種手段塞到台上亮相雲雲。
 
  離今天較近而又影響較大的一件事,是周海嬰因魯迅稿酬問題狀靠人民文學出版社。這件事從一個側麵,也使我們看到了魯迅後人所受的這種“名人之累”。
 
  事情的由來是,解放之後,許廣平母子便將魯迅著作出版的一切事宜委托國家出版總署處理,國家出版總署接受了這一委托後,交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具體去執行。當時是馮雪峰任社長,按馮的意見,許廣平應收下所有的版稅,但許卻表示要捐給國家。隨著魯迅著作的大量出版,版稅的積累也越來越多,馮與出版社都希望這筆錢不要在他們的賬麵上繼續掛下去,而許廣平又堅決不收,於是又有設立“魯迅文學獎”或降低魯迅著作書價以惠讀者等設想,但因種種原因,這些方案被一一否決。究竟怎麽處理這件事?馮隻好去請示周總理,總理的意思是,最好還是勸許大姐收下;但因許態度堅決,總理改而指示:以“魯迅稿酬”名義將版稅從出版社提出,悉數存入銀行,以備許廣平母子不時之需。問題才得以解決。後來,這筆錢在“文革”中周海嬰家十分困難的情況下,經周總理指示,曾提出三萬元解了周家燃眉之急。1981年,因周家孩子去日本留學需要用錢,人民文學出版社在有關領導和部門的幹預下,又付給他們二十七萬元(為50年代出版魯迅著作版稅)。
 
  但在80年代中期,人民文學出版社卻與周海嬰因魯迅稿酬問題發生了糾紛,出版社說許廣平母子早已放棄了魯迅稿酬,而周海嬰卻認為他合法地享有父親的版稅,雙方為此爭執不下。周海嬰以侵犯權益為由,將人民文學出版社告上了法庭。但一審二審,周海嬰均敗訴。這事本身且不說,是非終有公論,我這裏想說的,是此事衍生出來的兩個問題。
 
  一是周海嬰敢於拿起法律武器,爭取和維護自己認為是正當的權益,足見他從自己這方麵已經擺脫了“名人之累”,他不認為魯迅是大家的 “公物”——這也是魯迅生前所拒絕的,也不因為是魯迅的稿酬就做無謂的犧牲從而去維護什麽“體麵”,這是中國人最可寶貴的一種自我權利意識的覺醒;二是從事件中一些人的說法和做法裏,我們還是可以感受到周海嬰所受的“名人之累”。當時代表性的觀點就是有些人說的:周海嬰真讓他父親丟臉,竟為了錢去對簿公堂。
 
  我也是讚成周海嬰的。正如他所說:“別人的遺產可以合理合法地繼承,為何唯獨魯迅的稿酬兒子不能拿?”而且還要做那麽多委曲求全的事,這究竟是為了顧及誰的麵子?我倒覺得,這正是個人權利得到社會保護、尊重,也正是社會進步的一種表現。
 
  以前,在讀魯迅先生寫於去世之前一個月的名篇《死》時,一直不理解他似乎以遺囑形式寫下的“忘掉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真是糊塗蟲”這句話。通過以上事件,我一下覺得豁亮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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