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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閉 騎木驢--中國史上最殘酷的女子刑罰

(2007-11-11 08:38:00) 下一個

向來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幽閉,對女性的宮刑),但總之,是決非將她關起來,或者將它縫起來。近時好像被我查出一點大概來了,那辦法的凶惡、妥當,而又合乎解剖學,真使我不得不吃驚。——魯迅《病後雜談》

  女子在中國古代地位的低下,常常使她們處於男性附屬品的地位,深居簡出。因此犯罪的幾率較之男性,當是鳳毛麟角。不過,也不排除某些女性的過激行為惹怒了官府的事情。於是,如何給女人施以刑罰,成了一個頗讓人傷腦筋的問題。

  有的婦女犯了罪,根本可以不受懲罰,因為她們是男人的附屬品,可以有自己的男人代為受刑。這應該算是對女子行刑的一個極端。古書中關於“婦人不著械”“婦人無肉刑”的說法也有很多,體現出法製的“德”的一麵。就笞杖刑罰而言,對婦女也是有照顧的,而改用鞭背,對於犯奸罪的則采取脫褲留朡(內褲)的方法。而且,對這類不得不施以笞杖的女犯,行刑者也多半會比較寬容,憐香惜玉之心怕是天生的。

  對於處死女犯,古人多用毒藥、活埋等“體麵”的方法。賜三尺白綾讓人自盡的方法看起來也是比較人道的,可是法國一位漢學家依然批評了這種做法,因為在中世紀的法國,為了“體麵”,女人是不會被吊死的,畢竟一個女人吊在半空中,在眾人的眼皮下甩來扭去,晃動著雙腿是極不合禮儀的事,所以必須活埋她。

  近代民主革命烈士秋瑾在被捕赴死時,向縣令提出了三個條件:“一、請作書別親友;二、臨刑不能脫衣帶;三、不得梟首示眾。”縣令同意了後麵兩個條件,“秋謝之”。

  不過,總有些心理變態的長官,不僅不懂得給女犯留麵子,還要變本加厲地暴露她們的恥部。在他們看來,目睹女性赤裸的臀部受抽打,耳聞雌性弱者的呼號,世上或許沒有比這更能滿足人的偷窺欲和更刺激性欲的事了。前麵“旁觀者”一節提到的故事,也是一個很好的佐證。

  不知什麽時候,一種超級變態的刑具——騎木驢,悄悄登上了曆史舞台。這種刑具是專為因奸情殺夫的女人設置的,當然也包含與奸情有關的直接責任人。據《二十四史演義》說,明末的騎木驢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遍覽中國野史,死於木驢的中國女性有姓名可考者不下百人。這不能不說是一門處心積慮的刑罰,為了尋找這種“偉大”刑罰的發明者,我幾乎淪為“尋章摘句老雕蟲”,終於在一個夏日的午後,尋到了這位在中國曆史上口碑極好的神判——施公施世綸。《施公案》中,這位老爺子洋洋得意地將自己的發明展示給看客,看客們快感十足——誰讓那女子淫蕩,這下,做鬼也是做愛的姿勢!

  中國曆史上對女人使用淩遲也是極少的,主要用於謀殺親夫、忤逆以及政治犯。由於受刑前要脫掉衣服,原來與皇帝有過關係的,有身份的嬪妃就可以免受此刑。

  本文選自《中國文明的秘密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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