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著對文字,尤其是詩歌的鍾愛,來談一談有關詩歌的創作。詩這東西,有的是有病呻吟,有的是無病呻吟,有的什麽也不是,隻是哼哼,就算集三種情形於一身,也不必訝異。這樣說絕沒有貶低的意思,因為筆者也在其中,嗬嗬。
什麽是詩?詩好比蝴蝶,有觸角、有翅膀。因為是和平年代,也沒有什麽階級鬥爭,所以打這樣的比喻也還算合適。跟蝴蝶不一樣的是,詩是用情緒來喂養的。
愛是寫詩的動力、靈感的來源。柴米油鹽、雞零狗碎裏生不出詩來。詩不寫不會死人,飯一頓不吃餓得慌。吃飽了寫和餓著寫,效果不同,不信試試,嗬嗬。人饑餓的時候會有虛弱的感覺,雖不知胃裏空空和心裏慌慌的距離有多遠,但胃裏沒有等待消化的食物,血液大都集中在腦部,一定是有益於創作的,這就是為什麽好的作品通常誕生在淩晨或者午夜。
詩歌、攝影、美食,說到底是相通的,因為人的感官本就是相通的,審美也是。這三樣都凝聚著人捕捉美的能力,當然還有音樂,隻不過音樂創作難度偏大,談博客創作,音樂可以暫時排除在外,但音樂又是萬精油,遊刃有餘於任何領域且成人之美。
詩歌、攝影、美食在網民們心中的排序分別是:美食、攝影、詩歌,這從博客的點擊就可見一斑。原因很簡單,民以食為天,吃是最初級也是最心安理得的享受,特別是某些網絡圖片拍得令人垂涎三尺時,那種食指大動、躍躍欲試的感覺就油然而生。攝影開闊了人的視野,宏觀的微觀的,動態的靜態的。對於瞬間的捕捉,攝影有著繪畫望塵莫及的優勢,旅遊業的發展,也刺激著攝影更上一層樓。
然而詩,是那個被遺忘在角落裏的,因為寫詩是件極其個人的事,沒有光鮮的外表,有的時候甚至灰頭土臉,一副不討好的樣子。寫詩基本屬於自虐,虐心。撕開了,拔爛了給人看,不是虐是什麽?
詩又是敏感的,微妙的。疼的地方容易敏感,想撓撓不到的地方,被人撓到了,是為微妙。一首好詩,它可能既具備音律的美,又能將人帶入某種圖景和某個故事當中。人生五味陳雜,詩一定不會隻是一副麵孔,何況有的疼痛藏於骨髓,豈是輕描淡寫的一兩首詩可以囊括的?
不痛不足以深刻,可有誰願意為了深刻,而去尋找更多的痛,承受更多生命的重?文字創作包括詩歌在內,我主張順其自然,有則寫,無則停,任何勉強都將減少寫字的純度和快樂。
美食刺激的是味蕾,攝影衝擊的是視覺,而詩震撼的是人心,說震撼不一定要發出巨響,微顫也可以銷魂。寫詩光敏感不行,還得敏銳,光細膩不行還得些許神經質,那些正兒八經、邏輯嚴密、神經從來不會搭錯條的人,是不適合寫詩的。
記得蕭軍跟蕭紅說過一句話,情詩寫的時候是給一個人的,發表以後就是給所有人的。任何一種形式的創作,總有一開始的動機,到最後動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人群中有沒有共鳴,有沒有人看完後一個激靈打過來,這不就是我嗎?
文字,無論在網上發表,還是在出版社發行,作者希望看到的無非是與外界的共鳴、對外界的觸動以及被外界認知。假如能將愛好和營生合而為一,未嚐不是件幸事,因為人得先活著,才能奢談生命的意義和自我價值取向。
如果有一份心安理得的經濟後盾,倒也可以隨心所欲一把,隻是現實往往不隨人願,如此單單隻是因為喜歡寫而寫,難免顯得任性又自私,權衡的結果必定是犧牲一部分,甚至全部。
每個寫字的人,都有一塊裹腳布。這裏的裹腳布是裹足不前的意思。一個人,一個味道,一種風格,這沒什麽稀奇,裹自己的裹腳布,好過裹別人的裹腳布。又長又臭的裹腳布與爬滿虱子的旗袍,哪個更讓人舒服呢?
再能寫的人也會遇到瓶頸和寫不動的時候,這時需要的是從生活中尋找新的元素,比如旅遊采風等,從而獲取新的靈感,所有形式的創作大抵如此。
文字的價值沒發表前,作者自己說了算。發表以後,讀者說了算,買你字的人說了算。如果說文藝是新生兒,那麽創作就是十月懷胎,文藝如果沒有配套的市場為之接生,那麽最終結果將是胎死腹中。說白了這是個買和賣的世界,所有東西都被明碼標價,文藝也不例外。
一個喜歡寫作的人,如果不出幾本書,拍幾部電視劇,從文字本身來說是不是就沒有價值呢?一個喜歡畫畫的人,如果畫不賣錢,不辦個展,從繪畫本身來說是不是就沒有價值呢?有用無用是相對的,無用的才和無才,不一樣。
成功是什麽?成功就是一個具備某種才能的人,在適當的時候碰到了適當的機會。是金子總要發光,珍珠埋在沙土裏還是珍珠。一件東西沒有商品價值,不等於說它沒有價值,價值客觀存在。有沒有進入流通領域,是 off the market 還是 on the market,有沒有明碼標價,是另一回事。
偶然看到一種說法:寫字不賣錢,不如擱筆。寫字是種創作,創作需要花費時間和精力,投入了時間和精力的東西,自然期待有所回報,這種回報不管是精神上的還是金錢上的,都是對寫字人勞作的一種肯定。話如果這麽說,我認為沒錯。反過來,沒有精神和金錢上的回報,我們就不寫了嗎?沒有來自外界的肯定時,我們就不值得寫了嗎?
“寫字不賣錢,不如擱筆”首先這是一種論斷,這個論斷來源於寫字人的動機。如果寫字人的動機是錢,那麽不賣錢,就不如擱筆。發出這種論斷的人,太絕對了寫字的動機,不是所有人寫字都隻有錢這個目的。
文字和金錢不該成為一種交易,除非你是作家、編劇、記者這類以文字為職業的人。一件作品,當它的動機是錢時,它就要盡可能地去迎合買家的需求,迎合消費者的口味,我不知道還有多少是作者自己本真的東西。
網絡發達的今天,讓寫博這件事變得跟吃飯睡覺一樣平常。文字貴在真實,情感貴在真摯,好的作品總是源於生活,寫博更是如此。如果寫博都需要帶著麵具,迎合他人口味,那就忒沒勁了點。
最後欣賞鄭愁予的兩首小詩:
1.
我打江南走過
那等在季節裏的容顏
如蓮花的開落
東風不來,三月的柳絮不飛
你的心如小小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音不響,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緊掩
我達達的馬蹄是美麗的錯誤
我不是歸人,是個過客……
2.
我從海上來,
帶回航海的二十二顆星
你問我航海的事兒,我仰天笑了……
如霧起時, 敲叮叮的耳環在濃密的發叢找航路;
用最細最細的噓息,吹開睫毛引燈塔的光
赤道是一痕潤紅的線,你笑時不見
子午線是一串暗藍的珍珠
當你思念時即為時間的分隔而滴落
我從海上來,
你有海上的珍奇太多了……
迎人的編貝,嗔人的晚雲
和使我不敢輕易近航的珊瑚的礁區
(原創勿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