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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滿漢不通婚” 的規定

(2007-07-27 14:59:21) 下一個
"滿漢不通婚"是指"旗民不結親"   滿族人建立清政權後,為了鞏固統治,推行八旗製度。旗人與非旗人有著非常嚴格的區別。滿洲人都編入八旗;以後又將歸順的蒙古騎兵也編入八旗,稱為蒙古八旗;同時又將部分最早歸附努爾哈赤的漢軍也編入八旗。此外,八旗還包括部分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和錫伯族。於是以北方各少數民族和部分漢族旗人為一方,以漢族絕大多數未被編入旗的人為另一方,加以區別。   所有在旗的人稱不在旗的漢人為"民人"。於是在八旗中形成了一種叫做"旗民不結親"的風俗。這種風俗在滿族內部又被稱為"滿漢不通婚"。因此,嚴格來講"滿漢不通婚"並不是指滿族人不能與漢族人結婚,而是指八旗內部可以通婚,但是旗人不可以與旗外民人結親。   最初,北方各少數民族隻在本民族內部的不同氏族或血緣較遠的部族中通婚。自清代以來,各民族之間風俗習慣的相互影響,逐漸波及了通婚。特別是上層貴族的民族通婚,形成一種導向,以上行下效的潮流推動了民間的民族通婚。比如,順治有一位妃子叫佟妃,佟妃的祖輩與父輩都是漢人,但都是清朝的開國功臣,後成為漢族旗人。後來15歲的佟妃還生下一子,就是玄燁,也就是後來的康熙。(注釋:本處錯誤。佟佳氏原為漢化的女真人。雖然由於清朝統治者出於以滿洲統治漢軍的原則而加入了漢軍八旗,但並非漢人,實際上是滿洲人。本處未該原文,以尊重作者的觀點。)然而,17歲的少年皇帝順治並不喜歡佟妃,當然也不喜歡她所生的兒子玄燁。 乾隆帝破例:把女兒嫁給孔子傳人   清朝的"滿漢不通婚"流傳甚廣,嚴厲的時候嚴懲違者,甚至殺頭。但是有一例奇特的通婚,卻是乾隆皇帝一手策劃的。 乾隆生了一個寶貝女兒,可惜臉上長了一顆黑痣。相士為她算命,說"主災",須嫁給比王公大臣更顯赫的人家才能"免災"。乾隆非常疼愛自己的女兒,左思右想,滿族貴族都沒有合適的。無意中想到山東曲阜的孔府,為世代公認的大貴族,天下恐怕是沒有一家能比,頓時喜上眉梢。但轉念一想,孔氏乃漢人,身為乾隆皇帝的女兒怎麽能嫁給漢人呢,不禁左右為難起來。   好在乾隆皇帝是個頭腦靈活的人,他巧妙安排,轉了個彎,把女兒送到文學殿大學士於敏中家裏,做於敏中的幹女兒。於敏中是漢族人,這樣,公主就借了"漢人"的光,成了漢家姑娘了。過了一段時間,乾隆的愛女以於敏中幹女兒的身份嫁給了孔子第七十二代嫡孫衍聖公孔憲培,其排場講究,極其隆重。現在,到過山東曲阜孔林的人都會看到,在孔子墓東北,有一個豪華墓坊,名為"於夫人坊",這就是乾隆女兒的墳墓。   光緒帝下旨準許漢滿通婚   漢滿兩族因為長期的雜居,早已沒有什麽純正的漢人或者滿人。但是"滿漢不通婚"的規定仍然十分格。1902年,為了維護搖搖欲墜的清政權,光緒帝頒布了一係列"新政",其中就包括允許"漢滿通婚"以籠絡漢族子弟。 當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時候,孫中山先生提出"驅除韃虜"的口號,北京以及分散在全國各地的滿族旗人並沒有因此逃回老家去,而是紛紛改成漢姓,使用漢文漢語,就地包裝成漢族。比如侯寶林,就是滿族,四歲時被舅舅張金斌從外地送到北京地安門外侯家,直到1985年才改回"滿族"。   由於漢民族同化力量強大,漢、滿及各民族之間的通婚,使得滿族人的生活習俗日漸淡化,漢、滿族風俗習慣逐漸融合雜糅。不過一些生活在滿族原鄉的人們,每天飲食起居,不少還保持著原汁原味的滿族習俗。比如說禁忌方麵,不吃狗肉,不打烏鴉,其實就是滿族的習俗。滿族人還忌諱穿用狗皮做成衣服的人進家門。   新中國成立後,新中國實行民族大團結政策。通婚方麵也發生了很大變化,首先打破了各民族貴族與平民的界限,各族通婚不受到限製,隻依據傳統習俗"同骨同姓不通婚",遵守氏族外婚製,嚴禁氏族內聯姻;其次,徹底打破了在本民族內通婚的狹隘觀念和民族偏見與歧視,發展了民族通婚。北方各民族與大批漢族實行雜居,原各少數民族貴族和平民普遍與漢族結親。   但是,原八旗中一些曾有官職的大戶,不論滿洲八旗或蒙古、錫伯、達斡爾、鄂溫克族的八旗人的後裔,還有不少不願與漢族結親。在一些70歲以上的老人的觀念中,還在堅持"旗民不結親"、"滿漢不通婚"的傳統風俗。常常發生幹預子孫與漢族結親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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