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月小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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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中探案:舊房凶案

(2006-02-25 18:33:49) 下一個
於德才:某私營公司老板,江小麗丈夫 江小麗:於德才的妻子,和丈夫同共經營公司 於偉剛:於德才兒子,剛從國外回來   於柔韻:於德才女兒,在父母公司裏工作 陳小民:有意購買於德才的舊單位 秦力:前不久被於德才辭掉的前職工。     “啊”一聲尖叫突然打破這幢五層居民樓晚上的平靜。   五分鍾後,樓下響起了警車的笛鳴聲。案發地點在居民樓三樓的一個單位,死者叫於德才,男,46歲,他倒在自己單位的一個房間中,喉嚨被利器割破,傷口左深右淺。房門邊有一把染有血跡的水果刀,看起來很鋒利。初步判斷,死亡時間應該在7至8點.   報案的是死者相鄰單位的住戶。   警察:“是你報的案,請說說當時的情況。”住戶:“當時我和女兒一起在家看電視,突然聽到尖叫聲,好像是隔壁單位發出的。於是我就和女兒開門出來。聽到於家好像有聲音,然後我們就拍門。過了一會,裏麵的江小麗開了門,我們看到她時,她好像整個人都被嚇呆了,手腳都在不停的抖,臉也白了。我們問她發生什麽事,她也沒說。我們走進屋裏,發現其中的一個房間的門開著,走過去就看到躺在地上的於德才。當時地上很多血,我們也非常的害怕,接著就報了警。”。“當時屋裏除了江小麗和死者外,沒有其他人嗎?”   “沒有。”   “你們最初聽到叫聲大約是什麽時間?"   “大約是8:10吧”   “你是第一個發現你丈夫的,那大約是什麽時候?”。江小麗:“大約是8點多吧。”   “說說你發現的經過。”   “我是在晚上的7:45左右接到了我丈夫的短信,才來這裏的。我們前不久買了套新房,打算把這裏的這間賣掉。我們已經搬到新房子那裏住。這兩天有個叫陳小民的打算買,不過價錢還沒談好。我接到短信時想,可能是叫我過來談房子的事情,於是就過來了。”   警察從江小麗的手機裏看到了那條死者死前發給她的短信。內空很簡單:有事商量,請到舊屋來。發送時間是7:47。   江小麗接著說:“我來到後,在廳裏並沒有看到他,叫了幾聲也沒有回答,然後我在房間的門前看到了染有血跡的小刀。我撿了起來,然後我就伸手擰開房間的門,結果便發現躺在地上的……”說著江小麗便抽泣起來。   “當時大門是鎖著的嗎?”   “對,我是自己用鑰匙開門進來的."   “房間的門也關著嗎?”江小麗點點頭。“請問你從傍晚到發現你丈夫的屍體的這段時間在做些什麽?”“我大約在六點半吃過晚飯後,就一直在家,到收到我丈夫的短信才離開來這裏。”   “有人可以證明嗎?”“沒有。當時我兒子和女兒都不在,隻有我一個人。不過我在大約7:10至7:30這段時間曾和我公司的一位客戶在通電話。”“你丈夫有沒有和人結仇或者最近和別人發生過爭吵?”   “和人結仇就沒有,而爭吵倒是有,前幾天我們公司的一位員公,因為一點小事而被我丈夫辭掉了,當時這位員公很不服氣,就大吵了起來,最後叫來保安硬把他拉了出去。”   後經調查,證實江小麗在7:08-7:33這段時間,的確是用家裏的電話和一位客戶通話。另外她所在的小區保安證實,江小麗是在7:50離開的。該小區到江小麗的舊單位,最快也需要15至20分鍾的時間。江小麗和死者關係也可以,不過有時因為生意上意見不一,也會發生一些爭吵。   接著警察審問在8:30分左右來到案發地點的陳小民。“你為什麽會來這裏?”   陳小民:“我和於德才約了在8:30左右來他這裏談買房子的事。”   “你們之前談的怎麽樣了?”“本來我們已經談好了價錢的,但後來他又不同意,說要把價錢提高。你知道這裏是舊樓,用後來提出的價錢,我可以在其他地方買一間比這好得多的,但因為我比較喜歡這,前麵又剛好有個公園,所以我希望還和他談談,當然如果他不肯減我也隻好算了。”   “你之前來過這裏吧?”   “嗯,來看過。”   “那請問你今天晚上7點到8點這段時間在哪裏?”。   “我一直在家聽廣播。”   “有沒有人證?”   “沒有”   後來進行的調查:   陳小民是個孤兒,從小被一對老人收養,兩位老人死後他就帶著他們剩下的一點錢來到了這個城市打工。他一個人租住在一間簡陋的平房,他人比較沉默,不太愛說話,很少和人交往,和鄰居見了也隻是點點頭。他現在在一間送水公司裏工作,他雖然努力的工作,但還是不時受到老板的指點與責罵。或許在他眼裏,當老板的除了對錢好外,其他的人在他們眼裏隻和一頭牛差不多。但無論怎樣,經過幾年的辛勤和節儉,加上他原來的那一點錢,他總算可以在這個地方擁有一個屬於他自己真正的家了。當晚他的鄰居說的確聽到他家有廣播的聲音。不過鄰居並不能證實他是否真的在家。從他住的房子到案發地點大約需要15分鍾。。   於柔韻和於偉剛也在隨後趕到。   警察問了一些平常的問題後,接著問:“請問你今天晚上7點到8點這段時間在哪裏?”   於柔韻:“我吃過晚飯後就一個人在街上散步,快到8點時回了公司。”   “有沒有人可以證明?”   “沒有”   “請問你今天晚上7點到8點這段時間在哪裏?”   “在酸甜甜酒吧喝酒。”   警察發現於偉剛的襯衫的腹部位置有一處淡淡的紅色的汙跡。   “有人可以證明嗎?”   “酒吧的裏的人大概可以證明吧。”   事後調查:   於柔韻在別人眼裏是個很聽話的孩子,大學畢業後就一直在父母公司裏工作。從她的朋友那裏知道,她並不喜歡現在的生活,她從小的願望就是當個畫家,但她的父母卻不讚成,認為畫畫並不能當飯吃,賺不到錢。她的一切都是父母替她安排好的,她就像父母手裏的一個棋子,隻要按著他們的意思做就可以了。很多事她雖然不願做,但她從來沒有勇氣去說個不字。麵對父母,她並不懂得主動去爭取自己喜歡的東西,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她就好像從來就是為父母而活的。最近她和廠裏的一位男員工相愛了,父母知道後非常的反對,並找了個“理由”把這位員公給辭掉了,也就是江小麗所說的“秦力"   案發當晚的6:30-7:00於柔韻和同事一起吃飯,之後她自己一個離開了。在8點左右回到公司,大約過了10多分鍾,公司保安又看到她匆匆離開。公司到現場大約要20分鍾。   於偉剛,剛從國外留學回來,現在還沒工作,他父母想讓他到公司裏做,他但卻不願意。從外國別的沒學會,但卻學會外國的所謂獨立自主與反抗。所以比起妹妹來,他更懂得爭取自己想得到的東西。所以為此,他和父母並沒少吵過。   到酸甜甜酒吧進行的調查:7點10分前,於偉剛和幾個朋友在一起喝酒。在7:10分他的朋友離開,之後他就一個人在喝酒。而一位服務小姐說當晚的7:15分她曾不小心把紅酒潑到了他身上,為此老板還責罵了她,但於偉剛沒有為此追究,所以她特別記得,然後他在接近8點時結帳離開,但在7:15至8點這期間,他是否一直在酒吧就不能肯定,因為畢竟酒吧的生意還不錯,人較多,燈光也一般不會太亮。。   從酒吧到現場,需要15分鍾左右。   另外還發現,於偉剛和於柔韻與他們的父親於德才一樣都是左撇子。   秦力高中畢業後就和姐姐一起來到這個城市工作。姐姐在另外的廠。半年前秦力和於柔韻相愛,但一直都是瞞著於柔韻父母的。當他們的事被知道後,他不但被於德才給辭掉,於柔韻也在父母的反對下,被迫離開了他。   警察:“聽說你因為一點小事而被於德才辭掉了,為此你和他發生過爭吵是嗎?”   “對,但我知道他辭掉我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我做錯了那一點小事,真正的原因其實是不想我和他女兒在一起。”   “那你在晚上的7點到8點這段時間在哪裏?”   “在家呀”   “可有人證明?”   “我姐姐,還有我姐姐的一位朋友也在,不過她們後來出去了,就剩下我一個人。”   “那你以前是否到過於德才被殺的那個家?”   “我知道在那裏,但我從來沒有去過.   秦力的姐姐的那位朋友說,秦力當時一個人在房間裏,而她和秦力的姐姐在廳裏聊天,後來她們大約在7點半時出去了。   而秦力家到案發現場需要大約10分鍾的時間。   案發現場的門沒有發現被撬或破壞的痕跡,屋裏的其他物品也沒有丟失,也沒有發現曾經打鬥或被翻找的痕跡。死亡時間確定在7至8點。死者身上除了那刀傷外,沒有其他的傷。錢物也在,他的手機則掉在屍體旁邊。通過死者的手機通話記錄進行查證,知道在當天的6點半至8點這段時間,隻有兩個通信記錄,分別是在7:32分,在現場附近的一個電話亭打入的電話,和在7:47從死者手機發給江小麗的短信記錄。現場染有血跡的那把刀,證實就是殺人的凶器,上麵隻發現了江小麗的指紋。而那把刀是以前他們家用的,平時都是放在廚房裏。他們搬家時,隻帶走了一些貴重和一些私人的東西,其他的都留在這裏,這刀也是其中之一。而房間的門把上隻發現了江小麗和死者的指紋,手機上隻有死者的指紋。   另外這幢居民樓並沒有保安,隻是在樓下的出入口有一道鐵門,也沒有上鎖,所以普通人也可以輕易的進出。當晚鄰居除了聽到江小麗的那叫聲外,並沒有聽到其他什麽可疑的聲音或什麽爭吵聲。 聰明的讀者凶手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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