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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拍好“在路上” (法國行之二 )

(2010-04-17 07:48:03) 下一個
副標題:為支持子夜歌,老麥和我們這些業餘攝影愛好者們



昨天王醫生轉貼的笑話的確很好笑,以前就見過幾次了。但永遠都會有還沒有見過的人,好心好意地拿過來和你一起分享。

以前這樣的笑話,也就笑笑了之而已。但聽到子夜歌一提起,才想到“D3s,西藏,在路上”等一些關鍵詞,這笑話不就活生生地為她老人家度身訂造嘛。再退一步想,老麥,俺自己和這裏的很多老兄(妹)都脫不了幹係。老麥就算以前是專業的,現在也應該是業餘了吧?所以我還是很寬宏大量地將老麥也列入自己人的陣營。

王醫生當然是好意,供大家一樂而已。但原作者文中透露出一個外界對我們這幫人的一個普遍的看法:

這幫可憐的wanna be!

這裏向就這個問題展開談一下自己的感想,和原作者討論一下,我們可能不是你想象中的wanna be。

美國人有一句俗話就是說做事情的人永遠會被人評論,而旁觀者總是擁有評判別人的權力。世事大抵如此,大抵如此。

原作者說得很對,我們其實都是一些業餘的攝影愛好者,我們去的地方,別人的確多半都已經去過。我們拍出來的東西,也未必就比前人更好。這些事實,其實用不著別人來提醒我們。因為我們本來就都沒有要成名成家的願望,我們並不想成為一代宗師,隻要拍得比您好就行了。

因為您老人家的屁股從來就沒有從自己舒適的沙發上離開過,所以我們的目的其實很容易達到。

是的,我們是一群業餘愛好者。但我們是一群快樂的業餘愛好者。您知道嗎?有很多人非常滿足於做一個業餘的玩家。

去年國內的“攝影之友”(後來還有其它一些雜誌)受了仙人的蒙騙,來向我約稿並做了一個人物專題。在接受編輯采訪的時候,人家就問起了這個問題:“你瘋跑得這麽玩命,有沒有想過成為職業攝影師?”

她的意思和暗示我很清楚,為了迎合讀者的心理,我應該至少有禮貌地回答我可以考慮這種可能性才是。但我卻斬釘截鐵地予以了否認。人家還有些不灰心,反複因勢利導,想讓我說出她希望聽的話來。後來我隻好明說:

“作為一個業餘愛好者,我現在可以在任何我所選擇的時間,到世界上任何我想去的地方,去拍任何我喜歡拍的題材。盡管每年這樣的時間隻有一個月左右,但對我已經足夠。請問有多少專業攝影師有這樣的自由?”

要去拍婚禮,顧客會容許你像那誰誰一樣的在色彩上自由發揮嗎?拍風光的,拍出來不合編輯他老人家的胃口咋辦?你知道,很多編輯老人家都和您一樣的固執,總是認為攝影隻有一種模式:那就是他老人家自己喜歡的模式。另外,您知道國家地理雜誌付多少年薪給那些拍出讓人驚歎不已的自然風光片的職業攝影師嗎?

是啊,我們不是pro。We don’t take money for what we do.

That also means we ain’t gonna take no crap from nobody! Period。

我們喜歡攝影。我們這樣做的目的,僅僅是因為我們喜愛它,而不是為了錢。這就是我們和pro的區別。

因為我不拿錢,所以我不會,也用不著為了迎合任何人,甚至包括您,的看法而改變自己愛好和品味。

最後,謝謝您們給我們的免費建議,告訴我們應該怎樣拍和不應該怎樣拍。但這並不能改變一個事實,那就是:

I take pictures whenever I want, wherever I want,and however I want。

Thank you!



好了,牢騷發完了,言歸正傳。發幾張自己在法國拍的片子,取名叫做“在路上”,以示對子夜歌,老麥和眾多‘在路上’的朋友的支持。名字取好了,為了配合這個題目,片子還真不好找。

在法國掃街對於我來說其實很難,因為好像法國人對於別人將鏡頭對準自己比美國人更加敏感得多。好幾次相機還沒有抬起來人家就直瞪著我了,實在不好意思,一張像樣的片子也掃不出來。後來一發狠,心想TNND俺沒膽去掃別人俺掃俺自己還不成嗎?於是就這樣亂搗鼓了幾張。



1. 在從巴黎去法國鄉間小鎮Rennes的火車上,鬱悶地看著窗外變幻莫測的雲彩。那頂帽子是去法國前大蟲剛給買的,說這種帽子戴著顯得有文化一些。咱從鄉下過去,可別讓人給看扁了。




2. 巴黎最後的一班地鐵。為了得到一個空無一人的站台,已經等到淩晨一點多了。拍完之後,再無其它地鐵班次了,俺收起架子步行一小時回酒店,同時也順便欣賞巴黎夜景。



3. 在一家旅館




另外,在巴黎呆的旅館名叫做Hotel Concord Laffayett,位於凱旋門的附近,豐盛的早餐和免費的Wifi。相當不錯,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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