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晚茶亭

夕陽在山,清茶在手,正是一天最好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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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小說】心中的金子

(2008-01-14 10:36:06) 下一個


         聖誕和新年都過去了,天下著雪,靜靜地,給人一種節日過後的安祥。這兒是瑞典,才下午三點,路上的燈就全點上了。艾琳娜裹著大衣,一手插在衣袋內,一手拿著個信封,匆匆向郵局走去。
        她今年十八歲,讀高中,正是花一樣的年紀。她美,皮膚白嫩,金發蓬鬆,藍眼明亮;隆起的胸部隨著青春的步履在誘人地顫動。
       上帝賜人美的時候,也常常附帶推銷另一產品,叫做美中不足。她美中不足之處是沒有一個富裕的家庭。母親過早地去世,父親是公共汽車司機,祖父外祖父都是農民,沒有留下什麽遺產。她生來應該過一個普通百姓的生活。
       普通百姓卻有美的容顏,她有時不免感到悲哀。
       使這種悲哀尤覺淒惶的,是她班上偏有不少富家小姐:律師的女兒,牙醫的千金,董事長的孫女。她們的富就展現在她們的脖子上、耳垂下。姑娘們天天簇在一起,嘰嘰喳喳地評論著,嬌笑著。那兒是群鷗,她是孤雁。孤雁入不了鷗群,因為她脖頸上光溜溜什麽也沒有。
        她記得大約三周以前,她曾走進一家金飾店。為什麽走進去,自己也不知道。也許因為班上正在籌辦聖誕舞會,她有連衫裙,有頎長的脖頸,卻沒有一根項練。
        那天店裏開夜市,人們擁在櫃台上,選購首飾,店主人忙得臉上沁出了細汗,匆忙中竟忘了把一板讓顧客挑選的項練及時收回去。一個女孩子退出來,一個胖婦人立刻擠進去,她胖胖的肘部在台麵上一挪,就把那板項練推到了櫃台邊上。
        艾琳娜正站在那胖女人身後,看到了那板行將墜地的項練。項練白燦燦地好刺眼。真是鬼使神差,她竟伸手抓住它們, 放入自己的口袋,轉身走出店門。
        她站在店外寒風中,愣了足有十秒鍾,思想好像被寒冷凍凝了。後來她開始往家中走去。當她意識到離店已遠時,才清醒過來,脫口說:“我做了小偷!做了小偷!”
        街上人聲嘈雜,沒有人聽到她的話。

        艾琳娜回到家,進了房門,立刻把門關上,從口袋裏掏出那串項練,仔細一數,共四根。看了看紙板上的標記,知道項練是白金的。四條白金項練就這麽輕鬆地無聲無息地進了她的世界,這是真的嗎?
        她坐在床沿,看著項練發愣。她知道她偷了東西。她從來沒有想到她會偷東西,也從來沒有想到偷東西竟這麽容易。伸出手,抓住它,然後放入自己的口袋,事情就結束了。店裏那麽多人,那麽多雙眼睛,竟沒有人看見。
        艾琳娜問自己:“我為什麽偷東西?”她回答不出。是的,她需要項練,但她走進那金飾店,並不是存心去作竊的。她也許是想買一根項練,也許祗想去感受一下金飾店特有的氣息。誰叫那板項練忘在了櫃台上,誰叫它們落在她眼裏,偏又那麽耀眼呢?
        她這樣傻坐著,愣了好一陣,然後站起來,夢遊一般開始慢慢脫去外衣和襯衫,脫去長褲,然後走到衣櫥前,拿出那準備聖誕晚會穿的連衫裙,把它穿在身上。她從四根項練中選了一根,戴在脖子上,轉身看鏡子。當她看到鏡中的自己時,不覺吃了一驚。
        她沒有看到她青春的身體,頎長的項頸,豐滿的胸部。也沒有看到深紫色的裙子,正襯托出她白如大理石的肌膚。她祗看到一樣東西,那串白燦燦的項練。她凝視著項練,感到一種說不出的陌生。這項練不是她買來的,是她,讓我們悄悄說,偷來的。偷來的東西就像一個突然闖進來的不速之客,叫人感到陌生。
        她突然聽到“篤”一聲響,嚇得她轉身直盯著房門,失聲問:“誰?”一顆心隨即咚咚地跳起來。
        沒有人回答。那祗是木房被壁爐烤熱後發出的爆裂聲。
        她歎一口長氣,仰躺在床上,凝然不動,如一尊雕像。

        聖誕晚會在學校餐廳舉行。桌椅全移到一邊,天花板上掛滿了彩帶。進門處豎著一株聖誕樹,滿樹彩燈一閃一閃。樂隊正叮叮咚咚地奏著迪斯科舞曲,男女青年在扭腰蹬腳飛眼揮手地跳舞。今夕複何夕,共此燈燭光。有什麽能比聖誕節前的舞會,更令年輕人忘情的呢?
        人們在狂歡,艾琳娜沒有。她坐在舞場邊的一把椅子上,靜靜地看著她的同學。她看到安娜,總誇張地甩著頭,好讓人看到她耳朵上那價值一千的翡翠綠的耳墜;她看到麗娜,又穿著一件開胸很低的襯衫,好引人去注意她那深陷的乳溝,和乳溝上那金燦燦的又粗又長的項練;她看到尤娜,照例是一件緊身的羊絨套衫,無非好顯示她那修長苗條的腰肢,和環腰閃亮的意大利皮帶。這舞會是為全年級同學的,為什麽總像就為這些有財富好炫耀的姑娘呢?你看現在舞曲的節奏加快了,又加快了,而燈光卻突然變得更暗了。幽暗中隻聽到女孩子一聲聲做作的尖叫,艾琳娜一聽就知道,這聲音就是她那些身有金銀的同學發出來的。
       艾琳娜歎了口氣。這時燈光轉亮了,樂曲也變成了慢三步。一個人突然站到她麵前,說:“能請我們的公主跳舞嗎?”她抬頭一看,是菲德斯。她幾乎不相信這是真的。菲得斯是全校聞名的“王子”,家境富裕。誰都知道,他父親是一家醫藥公司的總裁,報紙的經濟版上,常有記者采訪他的報道。安娜,麗娜和尤娜,被菲德斯看一眼就扭怩作態,晚上就做玫瑰色的夢。當菲德斯走到艾琳娜麵前,請冷落地坐在一邊的她跳舞時,她一愣,慌亂地站了起來,臉紅了。
        菲德斯舞跳得規矩,輕輕挽著她的手,軟軟攬著她的腰,旋轉之際絕沒有半點輕薄的嚐試。但她仍然心慌意亂,因為菲得斯總微笑地看著她,看得她低眉垂首,六神無主。
        一曲華爾茲結束了,菲得斯在她耳邊輕輕地說:“你真美!”
        這句話令她想了一夜。因為那天她祗穿了那件連衣裙,沒有戴那項練。她的耳際胸前是沒有任何裝飾的。

        菲德斯對艾琳娜的追求,使艾琳娜一連幾天都陷在青春的迷霧之中。這愛情來得出乎意料,來得太突然。菲德斯怎麽會看上她?一個總裁的兒子,怎麽會愛上一個公共汽車司機的女兒呢?他為什麽不去找安娜,找尤娜,或者找麗娜,偏偏看上她這個連項練都沒有的艾琳娜呢?他是真的愛上她了嗎?是啊,王子愛過灰姑娘,但那也是灰姑娘有了水晶鞋以後的事啊。
        昨天,當菲德斯請她在“夢湖”咖啡館喝咖啡時,她忍不住問:“菲德斯,告訴我,為什麽是我?”
       菲德斯起先沒聽懂,後來猜出了她的意思,就滿眼含著笑反問她:“為什麽不該是你?”
       艾琳娜低著頭說:“你富有,我不。我們班上有那麽多女孩,打扮得那麽漂亮,你該去找她們。”
       菲德斯聞言,慢慢喝了兩口咖啡,說:“告訴你一個故事。我十八歲生日那天,父親對我說:‘你十八了,開始追女朋友了,記住爸爸的話,別去找那些有錢人家的姑娘,那些追求錢的小姐。’我問父親為什麽,父親說:‘錢,不會給人真情,不會給人美德,倒常常召來罪惡。我和錢打了太多的交道,知道錢的壞處。”
       說完這話,菲德斯停了一會兒,繼續說:“你問我為什麽不去追安娜她們,你不知道嗎,這些女孩,成天關心的就是時裝,首飾,就是賣弄風情。她們朝我飛媚眼,是看上我人,還是看上我爸的錢呢?你看她們平時對你不理不睬的樣子,還不就是因為你不富有。這些人,不配我!”
       艾琳娜低頭不語。因為這時,她想到那四根項練,她偷的項練,慚愧得不敢抬頭。菲德斯見她總不說話,就一股勁追問她怎麽了。艾琳娜終於抬起頭,輕聲說:“菲德斯,我也配不上你。”
       艾琳娜說完這話,就站起來穿大衣。菲德斯吃一驚,問:“怎麽,你要走?”
      “我有件急事要辦。”她說完這話,轉身頭也不回地走了。

        艾琳娜所說的急事,就和那四根項練有關。自從她偷了這項練,它們就不曾給她安寧和愉快。剛才菲德斯那番話,更使她覺得這項練簡直就是鎖鏈,鎖住了她的靈魂,束縛了她的青春和愛情。
       “如果菲德斯知道我沒有項練而向往項練,向往不成就偷了項練,他會怎麽想我?他還會這麽笑著看我嗎?還會認為我比安娜、尤娜、麗娜都純潔,都更值得做他的女友嗎?”這些問題艾琳娜不能想,不敢想,卻又無法不想。
       在這世界上要做壞事,就那麽容易。它們常常就起因於一念之差,完成於一瞬之間,而留下的悲傷和遺憾,卻久久驅之不去。
       艾琳娜決定掙脫項練的束縛。她離開菲德斯,頂著雪,一口氣跑回家。“我得把它們還給店主,我得告訴他們,我偷了項練,你們要怎麽罰就怎麽罰吧!”她想。
       她拿出項練,走上大街,走到金飾店門口。她剛想抬步跨進去,卻突然雙腳發軟,頭發暈,差點撞到門上。因為隔著透明的玻璃門,她看到麗娜和尤娜正在店裏挑選首飾。
       艾琳娜在店門口喘一口長氣,嚇得轉身就走。這次沒偷東西,卻像小偷一樣。還項練,怎麽就沒想到會讓同學知道呢?要是尤娜她們知道我偷了項練, 不出一小時,她們就會把這號外新聞灌到全校每個人的耳朵裏!
       艾琳娜退縮了。十八歲的姑娘,不能不顧及自己的名譽。
       艾琳娜回到家,想出了一個辦法。她給店主寫了一封信,然後把項練裝在信裏,想了想,又在信封裏放了五百克郎的紙幣。她重新出門,走到郵局,貼足郵票,咚地一聲,把信投到郵筒裏。
       從郵局回來,接到菲德斯的電話,問她急事辦完沒有,周末能陪他一起去看電影嗎。“事情辦完了,看電影當然可以!”她說。
       窗外雪還在下,靜悄悄地,透出一片節日後的安祥。

        一周後的星期天,小城日報的周末版上刊登了一篇報道,題目為“找回失去的金子”文章裏摘錄了兩封信,一封是艾琳娜寫給金飾店主人的,另一封是店主回她的公開信。
       艾琳娜的信不長,她在信中說:“我是一個十八歲的不懂事的姑娘。聖誕節前我在您店裏偷了四根項練,這項練成了鎖鏈,鎖住了我的心。我的心成了這四根項練的囚徒。偷竊是犯罪,我得在這罪惡還沒有在我心中植根時把它去掉。現在我把項練原封不動地還給您,並附上五百克郎的罰金。我希望這足以懲罰我的罪過。原諒我不具姓名了,這樣的人也許不止我一個。我真誠地懊悔。一個糊塗的女孩子。”
       金飾店的主人名叫茜斯婷,今年六十五歲了。她是一個慈祥的老人,一個少有的身在金銀之中卻沒有染上金銀氣的人。她不像尋常的金飾店的主人,伺候慣了珠光寶氣一擲千金的主顧,就對衣著平常囊中羞澀的平民百姓冷眉冷眼。“金銀首飾是給人增添美的,出售首飾的人首先得有一顆如金閃亮如銀潔白的心。”這是她常對手下雇員說的話。
       下麵是茜斯婷寫給艾琳娜的信:“可愛的不知名的姑娘,信收到了,讀後真叫我感動。人誰不犯錯誤,十八歲更是一個允許犯錯誤的年紀。你拿去了項練,這麽快就還回來了,我佩服你的勇氣。犯罪容易改罪難,現在你把心中的魔鬼趕走了,我衷心地為你祝福。
      ”我的姑娘,你可知道,當你把金項練還給我時,你同時也收回了一樣東西,那就是你心中的金子。我們每個人生下來,心中都帶了金子。這社會引誘我們做壞事,就把這與生俱來的金子慢慢銷鑠了。而改正錯誤,就是重新把失去的金子找回來的過程。這是真金,比我店裏的任何首飾都寶貴。這些話,我常和我的孫女說。她今年才十歲。你比她大八歲,就算我的大孫女吧。你大概不會嫌我嘮叨乏味吧?
      “孩子,你不應該附錢給我,因為你不該受罰。你為時下不少正在銷鑠真金的人,樹立了一個榜樣。能告訴我你的地址嗎?我將把錢寄還給你,並決定送你一樣禮品:一條金項練。”
       艾琳娜讀了這封信,沒有和茜斯婷聯係,沒有去領老人的禮物,她感到她“找回了失去的金子”,就夠了。今後她要保護的,就是這心中的真金。

(原創作品,版權所有。聯係地址 ruidong_sw@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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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無墨 回複 悄悄話 好有才啊!!!
瑞冬 回複 悄悄話 回複雄霸的評論:
謝雄霸兄賞識!小說是根據報上一個真實故事擴展的。當時讀了那新聞,也很感動。
雄霸 回複 悄悄話 寫得好啊!
真摯而不做作。
俺在感動中讀完全文!
瑞冬 回複 悄悄話 回複子夏浮雲的評論:
謝謝誇獎。也許因為我一向喜歡讀契柯夫,莫泊桑,歐亨利的短篇小說。
子夏浮雲 回複 悄悄話 小說很有五,六十年代歐美作家的味道(我過去讀過,但都記不住名字了)。流暢,自然,心理活動細膩。你的文風和哲理都很“正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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