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晚茶亭

夕陽在山,清茶在手,正是一天最好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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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腳趣事

(2007-05-23 09:20:00) 下一個

                                     
         我這人怪,不愛吃肉, 卻愛啃骨頭。若伺我以豬肉, 我獨鍾腳爪; 奉我以
牛肉, 我偏愛牛尾; 請我吃雞, 則尤喜雞頭雞腳。在歐洲耽了多年, 吃了不少雞,
可惜都光光的無頭無腳, 難得在光雞的肚膛裏僥幸覓到一段殘存的雞頸, 就如挖著
寶藏一樣。來到美國後, 看到超市裏偶爾有新鮮的雞腳賣, 令我如見久違的老友一般
高興。

         一次陪蓋茨到一家超級市場買啤酒, 看到有白淨淨胖都都的雞腳出售, 就
買了一盒。蓋茨瞪眼問我:“ 你買這個幹什麽?” 我說:“吃呀!”“什麽? 你吃這
個?” 他驚訝得張大了嘴, 像看到茹毛飲血的怪獸; 一直到進了汽車, 還一股勁地
問:“ 你在開玩笑吧? 你真的吃這個?”

 第二天, 威爾研究所的長長的走廊裏, 就傳開了我吃雞腳的頭號新聞。有的跑來核
實, 我是否真吃雞腳; 有的過來采訪, 問我何以會如此大膽。隻有德國來的安德爾
好奇地問我其味如何, 我說 :“ 我明天燒好了帶來, 你嚐嚐好嗎?” 他一愣, 然後
有點漫不經心地說 :“ 行啊, 既然你敢吃, 我也該敢吃的吧?”說著還慫恿周圍的人
:“ 我們明天人人都吃雞腳, 好嗎?”

  當晚, 我還真花了工夫燒雞腳, 先放薑蔥將雞腳煮得半爛, 而後調以醬油, 糖,
五香八角, 料酒等, 用文火慢慢燒煮, 直燒到皮像笑口一樣綻開, 吸汁入味, 油光
光的誘人。次日吃午餐時, 研究所的朋友們聽說我帶來了雞腳,都興奮地圍在四周。
我一打開盒蓋, 來自各國的人以不同的口音同時發出了一聲 “Oh! Look !”。但當
我請他們品嚐時, 他們卻隻是笑, 不伸手。我一把抓住安德爾, 說 :“你總得吃一
口!” “對! 對! 安德爾必須吃!” 周圍的人惡作劇地叫著。安德爾無奈, 想到不
好爽約,隻得小心翼翼地折了一節腳趾, 皺著眉塞到嘴裏。他的嘴立刻就成了眾人目
光的焦點, 目光傳遞著同一個問題: “怎麽樣?” 安德爾好不容易吐出趾骨, 說:
“不壞, 不壞。” 我說:“ 你再來點?” 他慌得連忙擺手說: “ 不, 不, 這已夠了。”
 我環請四周的朋友, 他們竟都如避瘟神一樣不由自主地向後退了一步。正這
時, 來了倆位中國留學生, 聽說我有鹵雞腳, 立刻上來搶分一空。圍在四周的藍眼
珠和綠眼珠頓時都驚得瞪大了一圈。

  對於我吃雞腳並不大驚小怪的隻有我們的主任威爾教授。他慢條斯理地說:“ 吃
雞腳應該 OK, 因為腳的成份主要是膠原蛋白, 富含脯氨酸, 是人體的重要氨基酸啊。”
 你看, 大教授看問題, 出言就是不凡。

(1212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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