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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十六):增城李維滿

(2023-05-07 08:05:40) 下一個

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十六):增城李維滿

增城久裕村

李維滿(Lee Way Moon),一九○八年十月十三日生於增城縣久裕村。在這份檔案裏,李石堅(Lee Shack Kend)是其父親。但在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裏,卻無法查找到任何與上述李石堅的英文名字相關的宗卷,故無法知道他是何時抵澳發展的。由是,隻能根據上述線索,推測他應該與其赴澳謀生的同村族人如李培(Lee Poy)、李佳(Lee Kai)和李佐居(Jor Gwer Lee)等人的情況相若[1],是在一九○一年澳大利亞聯邦成立之前後年間便來到澳大利亞謀生發展,並最終定居在鳥修威省(New South Wales)。

一九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李石堅準備好材料並填妥申請表格,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領已屆十四歲的兒子李維滿赴澳留學所需之護照和簽證。他以在靠近雪梨(Sydney)中央火車站的街上一家開設時間較長、出售本地果蔬和日用品及中國土貨的商鋪廣榮昌公司(Kwong Wing Chong & Co.)作保[2],承諾每年供給兒子膏火完全擔任鎊(足鎊)作為來澳留學所需之費用,希望將兒子辦到位於韋弗利(Waverley)區的蘭域預科學校(Randwick Preparatory School)念書。

中國總領事館在接到上述申請後並沒有及時處理,而是像對待這一時期的其他申請材料一樣,將其擱置了大半年的時間,這可能是應澳洲聯邦政府內務部的要求,集中館裏人力與澳方共同對自一九二一年開始實施的《中國留學生章程》作出修訂,以解決該章程實施以來所出現的審核及管理等方麵出現的問題。直到一九二三年八月九日,李維滿的護照申請得以審理完畢,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為其簽發了一份中國學生護照,號碼314/S/23;第二天,又從澳洲內務部那裏為他拿到了入境簽證。隨後,中國總領事館便按照李石堅的指引,將護照寄往在香港指定的洋行,由後者負責安排船期並在李維滿去到香港登船前將上述護照交予其本人。

在家鄉的李維滿接到上述手續辦妥的消息後,便立即做好了赴澳的各項準備。其家人經與香港指定的洋行聯絡,確定了其赴澳行程中的監護人,便將已經年滿十五歲的李維滿送往香港,與相鄰的白石村也是赴澳留學的黃邵鬆(Wong Chew Chong)結伴同行[3],在此搭乘由中澳船行經營的“獲多利”(Victoria)號輪船,於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抵達雪梨,入境澳洲,由廣榮昌公司的兩位合夥人接引出海關。由此看出,他的父親李石堅並沒有前來接他,而檔案文件也沒有說明他入境後是跟父親住在一起,很顯然是他並不在雪梨。盡管如此,李維滿就在廣榮昌公司住下來,正式開始其在澳留學生涯。

李維滿抵澳之際,正好是澳大利亞中小學校年底放暑假之時,因此,他便隻能住進廣榮昌公司宿舍裏,先熟悉當地情況。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八日,李維滿正式注冊入讀蘭域預科學校,主要目的是學習英語,提高自己的英語水平。根據學校提供的報告看,他在校學習認真,遵守校規,出滿全勤,待人和氣,英語能力進步很快。他就以這樣的學習態度,在這間學校度過了整整一個學年。

從一九二五年新學年開始,他從蘭域預科學校退學,轉學去到德寶埠(Dubbo)所屬的德寶公立學校(Dubbo Public School)念書。該埠位於鳥修威省西北部地區,距離雪梨有近四百公裏之遙。李維滿轉學的原因,是他的父親在這裏當菜農。因此,將其轉學到此,一方麵是便於照顧,另一方麵也可以節省很多費用,畢竟公立學校無需繳納學費,而他此前在雪梨所就讀的蘭域預科學校屬於私校,學費可觀;此外,住宿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他在這間鄉鎮學校讀了二年,仍然像此前在雪梨那樣,學習認真刻苦,在校表現和學業皆令人滿意。

按照流程,留學生簽證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後再申請展簽。而如果中國學生保證出勤,學習順利,內務部每次都會批複展簽;如此年複一年,循環往複,直到中國留學生年滿二十四周歲,這是澳大利亞政府準允中國留學生在澳留學的最高年齡。一九二六年底,又到了為李維滿申請展簽之時。但這次魏子京總領事為這位中國青年申請的是再入境簽證,因為他想在次年初回國探親,預計時間不會太長,大約半年左右,然後再重返澳大利亞繼續學業。通常情況下,內務部也是會批複這樣的再入境簽證。可是這次內務部檢索李維滿檔案,赫然發現他已經年滿十八周歲,而按照剛剛在這一年年中開始實施的《中國留學生章程》修訂條例,此後中國學生來澳留學需就讀私立學校,而在此之前入讀公立學校者則仍然可以繼續讀下去,直到結業;但如果在一九二七年之後中止上述學習而要重新入境繼續讀書的話,則必須選擇就讀私校。此外,按照新規,凡年滿十八歲者,不能再入讀小學課程,必須就讀私校的中學課程或專科院校。因此,內務部於一九二七年一月七日複函魏子京總領事,表述了上述意見,並且強調說,隻有在李維滿的監護人為其選定了一間私校以便回澳後入讀,方可批複上述再入境簽證申請。魏子京總領事參與了上述章程的整個修訂過程,自然也明了此事對再入境簽證申請批複與否的重要性,馬虎不得。為此,他很快便和李石堅取得了聯絡,後者再次選擇此前的蘭域預科學校作為兒子重返澳洲後入讀的學校,也取得了該校校長的錄取信。於是,二月二日,魏子京總領事將上述安排函告內務部。後者見一切安排皆符合規定,二周後便複函魏總領事,給予李維滿一年內返回澳大利亞繼續念書的再入境簽證。待諸事安排妥當,李維滿便於二月十九日趕往雪梨,在此搭乘駛往香港的“太平”(Taiping)號輪船,按計劃回國探親去了。

李維滿沒有食言,確實隻是在家鄉呆了約大半年的探親時間,就於當年十一月五日搭乘從香港出發的“彰德”(Changte)號輪船,抵達雪梨入境。因所有手續齊備,過關順利,然後再次住進了廣榮昌公司的宿舍裏。當然,這個時間點,也跟他第一次抵澳一樣,是在學校即將進入暑假之時,因此,他也就順勢等到明年新學年開學後再入校讀書,至少是在一九二七年剩下的最後幾周時間裏的學費就不用繳納了。

不過,一九二八年新學年開始後,李維滿並沒有如約進入蘭域預科學校就讀,而是選擇就近入讀開設在唐人街附近的華英學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的中學課程。盡管在校的表現和學習都還算令人滿意,但不知何故,他隻是在這裏讀了二個月的時間,到三月三十日便選擇了退學,聲言要回返中國。按說他重返澳洲繼續讀書,原本是有一個較長遠的計劃,至少是想完成中學課程;可是在剛剛開學沒多久就退學回國,顯然是家中發生了什麽變故,隻是檔案中沒有任何文字提及其退學的原因。

退學後的李維滿本來訂好了四月二十一日離境的“太平”號輪船回國,但因在此期間他的父親李石堅生病住院,需要他照顧,因而推遲了近一個月時間,改訂搭乘五月十九日的“彰德”號輪船。隻是計劃趕不上變化,因到此日的預訂船期時,其父病情未見太大起色,他仍然無法離開,隻好將船期再次更改順延;直到六月二十日,待父親病愈出院之後,他才在雪梨最終登上已經從香港返回的“太平”號輪船,重新出發,返回中國。

這一年,李維滿就將屆滿二十歲。從其首次入境澳洲到此時離境,他總共在澳留學四年半的時間,但扣除其回國探親的大半年時間,他實際上隻是在澳洲留學讀了三年半書而已。但畢竟在他青年成長時期有過在澳大利亞學習和生活的經曆,這對他日後無論是在國內發展抑或去到香港等地尋找機會,或經商或做工,皆大有裨益。

一九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李石堅以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的身份,填表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領已屆十四歲的兒子李維滿赴澳留學所需之護照和簽證。

一九二三年八月九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給李維滿簽發的中國學生護照。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Lee Way MOON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27/21677


[1] 詳見:Wun Suey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31/645; Lee Shick Fee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9/6305; Lee Mun Jock - Dduc. Ex/c, NAA: A1, 1938/17691。

[2] 根據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裏的一份與廣榮昌號相關的檔案所提供的信息顯示,該商行共有四位股東,但李石堅不在股東之列。該商行平時也雇傭多名華人職員工作,而李石堅也不在這家商行幫工名錄之中。可以推測的是,他此時極有可能是像大多數他的鄉人或同宗兄弟一樣,在鳥修威省的其它地區充任菜農,種植果蔬,並在當地經營有自己的小果欄,同時也為廣榮昌公司提供果蔬產品。見:Kwong Wing Chong & Co. Exemption certificates for staff, NAA: A1, 1936/1148。此外,根據鳥修威省檔案館(NSW State Archives & Records)所藏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該省工商企業注冊記錄,廣榮昌公司首次正式注冊是在一九○七年三月十二日,總計有股東四名,但李石堅之名亦未在其中(見:https://records-primo.hosted.exlibrisgroup.com/permalink/f/1ebnd1l/INDEX1808906)。當時廣榮昌的中文名是叫做“廣榮昌合記”,以朱炳興(Gee Boo Huue)為大股東,是從此前存在的“廣榮昌號”商行演變而來(見:“舊人廣榮昌號新人廣榮昌合記仝啟”,載雪梨《東華報》(Tung Wah Times),一九○七年一月十九日,第七版);但到一九二一年二月一日公司重組,去掉“合記”,代之以“公司”,遂成為“廣榮昌公司”。見:“承頂生意告白”,載雪梨《東華報》(Tung Wah Times),一九二一年三月十九日,第七版。

[3] Wong Chew Chong - Re-admission [2cms], NAA: A433, 1948/2/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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