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穀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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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亞包的中國戰俘勞工人數——《南太平洋祭》(7)

(2011-06-24 21:49:28) 下一個


第二章
 
中國抗日戰俘的來源(2)

 到亞包的中國戰俘勞工人數

 如前所述,張榮煦先生回憶說,被日軍押送到新不列顛島做苦工的中國戰俘人數約1600人。在此之前從網上查閱的結果,也隻見到一位知情者於2000年提供的相關口述記錄。這位知情者名叫田際鈿,是當年四行孤軍也是亞包中國戰俘的幸存者。後來有人提到的有關亞包中國戰俘勞工的數據,顯然都是根據田際鈿的上述口述記錄而來。例如,有同是四行孤軍幸存者王文川先生的回憶,曾提到有1000多名中國戰俘被送到南洋做苦工之事,這與張先生所述比較接近。但其中所述之四行孤軍中幸存者的人數,以及回國的時間等等,則明顯與實際數字與記載相差太多:

1942年,日軍還曾從老虎橋俘虜營調出1000餘名戰俘到南洋做苦工,其中也有數十名“孤軍”戰士,他們在炎熱、饑餓和瘟疫流行的折磨下做苦工,最終,三十幾名“孤軍”隻有十餘人幸存下來,194610月隨同其他俘虜,回到上海。[1]

 而在最開始接觸到澳大利亞檔案中有關被解救的那批中國戰俘官兵資料時,由於這些軍人和中國平民勞工的資料混雜在一起,因一時未及分辨清楚具體的數據,故在筆者從200710月份開始陸續貼出的博客文章中採用張先生所說之數據。由於這一緣故,可能也導致了後來一些人跟著引用我所提出的這個數字,引起了一些歧義。

 實際上,在此後進一步查閱檔案資料時發現,中國戰俘確切的數據應為1504人,分別來自南京和浙江兩地。而四行孤軍作為一個特殊的團體,其在亞包的幸存者則為36人。有關四行孤軍在亞包的詳細情況,將在下一節裏進一步討論。

 查台北國史館編輯出版之國民政府外交部的檔案,在民國3589日《第一綏靖區司令部政治部呈請外交部設法將留澳四行孤軍接運回國》一文中,可能因無法提供一個確切的數據,隻說有“南京被俘之國軍千餘名”。[2]而據這批國軍幸存者也是四行孤軍帶隊軍官朱雲少尉於同年早些時候(425)的來函,隻是明確從南京經上海押送來的中國官兵為“千人”,戰後“存者僅400名”。[3]另一份民國35911日《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電國防部長及外交部長請設法救濟留澳官兵並盡速接運回國》的電文,引用同年112日由從南京戰俘集中營押往新不列顛島做苦工的幸存軍官李維恂少校寄回的報告,也確認了他們被從南京“押赴澳洲新不列顛島,計國軍及忠義救國軍被俘者共1000人”這一人數。200987日,李維恂先生在台灣高雄接受筆者訪談時,也明確表示,從南京押送來的戰俘人數是1000名。[4]同時,上述電文更進一步表明,在這批南京戰俘抵達亞包不久,“不日又由滬運到浙贛路作戰,被俘官兵504名”。[5]而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所保存的中國官兵在1946年亞包戰爭罪犯審判庭上提供的證詞,亦進一步確認上述電文的準確性,即1942年底被日軍從中國押送到新不列顛島的中國戰俘人數,兩者合共為1504名。[6]

 由此可見,在亞包的中國戰俘來自二個不同的地點,合共為1504人,即從南京來者1000人,來自浙江者504人。上述張榮煦先生的回憶,與實際人數雖略有出入,但相差並不是很大。鑒於他也是當時在亞包的中國軍人營地與中國官兵的交談中,獲知上述信息,在60多年之後仍能記得比較接近的數據,已屬不易,至少是為我們提供了考訂這一數據的線索。

 根據前述張榮煦先生的回憶及上引檔案中已經提到的信息,來自南京的中國官兵,有四行孤軍、忠義救國軍和其他國軍;而從浙江來到中國官兵,皆為浙贛會戰中衢州戰役的被俘者。下麵,我們就對來自上述兩地的被俘中國官兵的構成,分別追溯一下其原屬部隊等情況。


[1]李揚:《王文川憶四行孤軍八百壯士》,《文匯報》2007813日。另外,網上也曾有報道,披露“1943年日軍抓捕1500餘人,押解到巴布亞新幾內亞,為日軍的軍事工程服苦役。日本投降時,僅剩700餘人。”但這個報道並未說明這些是戰俘勞工還是平民勞工,因為太平洋戰爭時日軍還押送往新幾內亞有大量的中國勞工。詳見中國網(2005423) “強擄勞工”一文。種種跡象都表明,上述對亞包中國戰俘人數以及四行孤軍在亞包幸存者人數的說法,基本上是來自田際鈿20005月接受餘瑋、吳誌菲的訪談記錄。詳見:餘瑋、吳誌菲:《“八百壯士”幸存者回憶:從戰士到戰俘從未屈服》,《北京青年報》2001821日。

[2]《第一綏靖區司令部政治部呈請外交部設法將留澳四行孤軍接運回國》(民國3589),謝培屏編:《戰後遣送旅外華僑回國史料匯編》(2),台北:國史館印行,2007年,第47-52頁。(說明:以下引用中文檔案注解時,皆隻引檔案名稱,具體頁碼詳見書後所附之征引檔案資料目錄)

[3]同上。

[4]李維恂先生訪談,200987-8日,台灣高雄。

[5]《第一綏靖區司令部政治部呈請外交部設法將留澳四行孤軍接運回國》(民國3489)

[6]“吳棪中校1946518日證詞”, [War Crimes and Trials -Affidavits and Sworn Statements:] Treatment of Chinese Prisoners of War -statements by Lt Col Woo Yien of Chinese Army - Major Chen Kwok Leong andChinese Civilians, 1946, AWM 54, 1010/4/153;“李維恂少校194621日證詞” [War Crimes and Trials - Transcripts of Evidence:]Transcripts of evidence - Court No 114 - Accused Ayizawa Harumoto, shooting ofChinese at Rabaul, AWM 54, 1010/3/15


粟明鮮:
 《南太平洋祭——新不列顛島中國抗日戰俘始末》,中國文史出版社,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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