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穀雄風

有所思,有所感,從曆史的時空中來,再回到曆史的時空中去。
個人資料
正文

四屆五中全會前後的胡漢民與西南時局(下) /羅敏

(2009-10-03 07:31:23) 下一個

四屆五中全會前後的胡漢民與西南時局(下)

羅敏


迫陳“上虎背” 

    西南局勢雖暫時轉晴,但陰霾未散。齊電雖發,但陳濟棠以下粵軍四大將領——餘漢謀、李漢魂、香翰屏、繆培南“均未簽”,李宗仁“對此件大為不懌”。[1] 917日,蕭佛成致函胡漢民謂:“此間有大力者(指實力派而言,作者注),對於應付門神尚無若何決,虎頭蛇尾之誚恐難免。但吾得齊電一伸伸虎頭,使天下知有正義,亦沉悶中一快事。”[2]

    陳濟棠借“齊電”之發,兩方為難之際,果然開始討價還價。對外積極主動,一方麵向蔣解釋稱“齊電為逼於環境,求其諒解”[3];同時,借口對中央有事,開始主動向日接洽軍援[4]。對內則熱過轉冷,始以發電引起紙幣跌落為辭,遣人埋怨元老[5];繼則幹脆稱病休假,避而遠之[6] 

    鑒於中央方麵未有回應,陳濟棠又消極怠工,元老諸人也備以軟、硬兩手:一方麵向中央“爭黨籍”、“爭代表”;同時,準備爭之不得,自行開會,迫陳“上虎背”。對日交涉,更是加緊進行,欲“乘某夥伴(日方武官助理宇都宮,作者注)方來,先與商二三百萬,倘得手,則以一小部(百數十之類)留為某行開辦及黨事、會事消費,以一大部使目光灼灼者稍為沾潤,則其心安而行動亦定”。[7]

    925日,西南以“自齊電發出後,中央竟置而不議,受而不答,其在各地,並嚴禁報紙登載”為由,再發“有電”。“有電”之發,因其重在宣傳、挑戰,言辭雖依然嚴峻,但具體要求,已較“齊電”不可同日而語,實為向中央“爭黨籍”、“爭代表”。時論頗能洞穿此層: 

    查有電之第二項厲行民主集權製度,有大會召集之前,應充分予黨員以選舉代表之完成[]自由權,杜絕過去一切指派之卑劣舉措,及過去效力革命致被中央一二人假借權利非法剝奪黨權之黨部黨員,亦應準其一體選舉代表出席大會。此外凡因抗日救國而受非法處分,致被開除黨籍,及其被拘禁之本黨黨員,應一律恢複其黨權與自由等鄭重披露,足見西南主旨,期在五全代會中,力爭維持西南局麵之準備。蓋西南各省及同情西南之各方同誌,其係上開之黨員不少,為增厚西南出席代表人數力量,自非出此辦法不可,故再發有電以補齊電之不足……關於措辭方麵,已不若齊電之嚴峻,不無商討之餘地。[8]

    “爭黨籍”、“爭代表”,進退兩宜。寧方若應之,可增大己方的活動力量與效能;不應,則堂而皇之,自行開會。諸元老意在後者。蕭稱:“此爭一為名義上法律上起見,二使各地振奮,斷非希望其出席。”鄒因有自開西山會議的往例,態度更為堅定,謂“吾人爭代表,非在出席,而在不出席。爭之不應,吾人則宜有最後之應付。我之西山其例也,然非此則不能爭得吾人之立場,即萬一無地盤開會,亦要尋一處如碧雲寺者為之。”[9]胡亦極為讚同,雲:“爭代表,爭黨籍,爭之不得,則自行開會皆是也”[10] 

    自行開會,意味要突破體製內的爭鬥,自立門戶,與中央分庭抗禮。胡漢民雖知“軍事準備未周,挑起戰爭隻是強人所難”,但仍不願輕易放過重為“虎頭”的機會,欲“為之取得政治立場,留作軍事討伐之張本”。[11]但陳濟棠以恐“國際上不同情”、“國民意思反對”、“財政問題”為由,堅持“軍事上但主守而不主攻”。除了“老三樣”借口外,陳更以桂方調返四團為托辭。[12]從陳濟棠“稱疾而又有影響金融之說”等種種藉口中,胡已感知到“寒暑又有些不同矣”。[13]

    胡的打算是,既欲自行開會,占得“政治立場”;同時又“絕不可做出內部枝節”,使陳濟棠過於為難,“若果使負完全責任,並無伸縮餘地,人將更加退卻不前”。[14]胡之苦心,能細諒而曲達者,真不易得其人也!就連蕭、鄒這樣的“誌同道合”之輩,也對陳濟棠的一再“延宕”,忍無可忍,不惜以“散夥”相爭。蕭稱:“為吾人立場,不得不幹,如紳意不合我人,自當走開,以免阻礙其進行,我非孫科,不必以休息為規避麻煩也。”鄒表示:“此事可一言決之,會若不開,則吾人失卻立場,開與不開,其斷在我。總而言之,開則有辦法,不開則無辦法,紳猶同意則固佳,即不同意,甚至於無地點可容,則總理故鄉亦要幹去。”[15]

    胡得函後,“苦思良久,幾於失眠”。經過一番冥思苦想,於56兩日,接連三次致書陳融,以防事態激化,引發內部紛爭。胡一方麵表示要堅持開會,“我人常憂‘虎頭蛇尾’四字,今隻從黨找辦法已非上乘,若並此無之,則立場全失,敵方全勝,天下其謂之何?”同時,將蕭、鄒二人的意見,由對陳決裂,“折衷”為“抽象的征其意思,便已盡我人對同誌之義務”。胡漢民判斷,事到臨頭,陳“必無明確極端之表示,不過不敢負責耳”,“得其完全讚成固佳,得其含糊默認或含糊推宕都無問題”,隻要“開得成會,則任渠與門之一方如何說法”。[16]針對陳濟棠“不忘情於對門講話”,同時與自己“亦正有商量講價的意思”,胡指示了處理對陳關係的“四項原則”:“1、不太外視之;2、不使負全責;3、不須費巨款;4、仍留講話餘地。”為化解蕭、鄒二人的焦慮,胡一再強調稱:陳之性格素來是“小心太過,優柔寡斷的毛病,必不至於極端拒絕。而臨時以老辣簡便之手續行之,且多歸責於弟,事當可能,亦不至弄成內部意見。”[17]

    “原則”問題解決後,胡更詳擬了具體操作辦法,認為“一切當取以簡馭繁之手段”。關於代表問題,胡主張:“人不求多,來粵不求其早”,“其實即不必招呼遠地而隻由在粵之本省外省同誌集會,已可以充數而為全國之代表。且慮外來者不盡可靠與能聽話,反為囉嗦。”[18]此外還須“留意”:軍隊黨部似不必邀其推選代表,“因料紳屬必難派人參加,不屬來而紳屬不來,更比齊電署名為難看”。[19]對已選舉到省的代表,因尚未知曉在粵開會的真相,“彼等目的原本為到寧出席者,則不如趁早遣之”;“若為忠實同誌,將來真堪派定者,或係南洋美洲從遠道來,既無毛病又不便令其往返徒勞者,則可假借公共地方,如中大舊址為招待處,自可較為省費”。代表的招待規格,胡強調“窮人有窮的做法”,“往例之日須招待費若幹元,此不能援為成例,而我人於此亦一試金石也”。關於經費問題,胡認為“既要其勉強將就種種,又要其大破慳囊,則事必敗壞”,因此“須力求節省,須以十數萬為標準,過此以往,則無從籌措”。胡反對鋪張聲勢,告誡稱:“開口奶一吃錯,開盤過大,即費大款仍無益於事,仍無以滿拉雜分子之欲望,萬不宜貪圖熱鬧,至於實際受虧。” 時間問題,胡強調:“開會亦不在乎幾多日,愈捷速完事愈佳也”,“至準備要好,要幹淨,而開會須在寧方之後,不必急之”。 時機的把握至關重要,為達出奇製勝之效,胡主“實者虛之”,暫為沉默。對內“進言不可太早”,“非畏紳也,畏人有太愚拙不諳事理者,令我人內部鬧出笑話也”[20];對外不可隨意發電,因“如我人不更進行,則電報談話多多不礙。今我人已確定進行辦法,嚴厲批斥彼方,無以過於齊、有兩電所雲,若火氣轉遜,人且疑為想與彼方講價。”[21]

    萬事俱備,隻欠“東風”。若日方借款得手,形勢將更為主動。[22]為確切了解日方的態度,胡決定趁和知返國之際,派陳中孚偕行前往接洽,指示:“此行重在聯絡,促進其實際行動,由事實合作達到平等友善。倒[]如俄、土、奧不取外交傳統政策,亦即大亞主義之真諦也。”[23]

騎虎難下 

    胡漢民精心“設局”,隻待時機一至,迫陳“上虎背”。可誰知,世事有如白雲蒼狗,變化莫測。出奇製勝的一招,最終反令自己騎虎難下。 

     “齊電”、“有電”交相發表後,麵對西南咄咄逼人的氣勢,寧方不與爭鋒,“埋頭實幹”。[24]為達分化西南的目的,蔣一麵令中央黨部秘書處複電敷衍,同時派與胡關係較睦的王寵惠前往疏解;另又派駐贛剿匪北路軍第18軍軍長羅卓英南下晤陳。蔣不僅專意“西南”,更具全局戰略眼光。104日起,蔣開始出巡漢口、洛陽、北平、西安等地。胡漢民分析其對手道:“門到漢、到豫、到平、到西安,俱必有作用,蓋不止雙管齊下。其對西報談話,欲以戎手歸咎西南。”[25]對延期一事,胡深恐蔣“用對閩時之故智”。胡對當時的情形記憶猶新:“記得當時中全會再三展期,而一到十九路軍被打破,則哲生等望其稍延數星期而不可得,故蔣曾公開的說:‘閩變未定,西南有許多說話,閩既取得,即便寂然。’今茲必因布置未周,或運用上尚無把握,故又欲延會耳。”[26]

    明知蔣之用意若此,諸元老因在“內耗”中透支過度,身心疲憊,已無可奈何。[27]在萎靡困頓中,當“和平使者”王寵惠問及“延會”意向時,蕭表麵“故作忙語”,答曰:“今日兩廣軍事當局之積極備戰者,所為何事,固不待言。吾人固渴望和平,惟視寧方之能否徹底覺悟焉耳。”其內心實求之不得,致函胡道:“以弟近日之觀察,紳士中怯已甚,苟非和記貨件到手,則在此緊要關頭決不敢再示強硬,若藉五會延期數月,俟貨件到手再行尋釁,亦未始非計。”蕭所擔憂的不是對蔣,而是擔心陳濟棠“假使五會延期,貨物得手,而彼仍擁兵自重,則將若之何,此則深可慮也”。[28]胡漢民甚至一度擔心“延會”之議落空,謂“今已距開會不過旬餘,若尚未聞延會之確訊,則恐連延會一句話亦係緩兵之計”[29] 

    延會之舉,寧方收獲好評如潮。時論謂:“今茲展期開會,實出中央委屈顧全之意,苦心灼然可見。”[30]經曆此番開會與延會之爭後,西南局麵更加分化。陳濟棠已使林翼中明白告誡諸元老,欲與寧方妥協,並抱怨元老謂:“前日齊、有兩電發出,惹起金融恐惶,致省行須輸出現金三百萬雲”。見粵陳態度如此,蕭佛成失望至極,隻得密對同誌言:“君等欲求出路,須待討賊軍到達長嶽或四工先生(胡漢民,作者注)得握權,在此時不宜有所活動,以自取罪戾”。在蕭看來,粵陳之為人雖不能如蔣之為惡,“但亦奸而不雄,且自詡智略”。總之,陳與蔣皆“一丘之貉,但知保一係之貴富尊榮,而恐為他人知其內幕,故對於有主張、有節氣之士,皆在必排之例”。蕭佛成絕望宣稱:“吾人利用此種人,使與門鬥,是何異劉玄德欲藉袁本初之力以討曹也”。[31]

陳濟棠對桂方的托辭是,湖南方麵何鍵“尚無若何表示,倘門以數師兵來犯,甚難應付”。據元老觀察:見粵陳如此“中怯”,李宗仁“極為婉慨,無怪其不如月前之奮興”。[32]21日,李宗仁乘車赴河口轉輪返桂,回粵日期未定。桂李的突然成行,令胡漢民心生忐忑。桂方駐粵代表王季文雖力言李並不信種種謠諑,但胡依然疑慮重重:“三人成虎,門平素已極分化之能事,況紳態度向來難測耶。故不何以必於此時返去,若無他種必要,則大可尋味矣。”粵陳的態度經林冀中之口已“情見乎詞”,值此內外交困之際,桂李又蹊蹺離去,胡不禁憂歎道:“事更棘手矣”。[33]

    令胡漢民“棘手”之事,遠不隻此。大會宣布延期後,胡欲由執行部出麵,召集開一“代表同誌聯合會”,表示“團結其精神”,而後“分別資遣之”。然代表們怎可“招之即來”“揮之即去”?11月初,各代表連日在中大開討論會,大肆攻擊鄒魯“包辦”(因鄒魯具體負責西南黨務)。[34]蕭佛成對此事非常焦慮,“恐這班人終歸鬧出亂子,擺出流氓式係人恥笑”。鄒雖受到攻擊,態度“極為坦然”,認為代表的要求“皆屬善意”,因此對於代表們應妥善安置,“不宜僅以遣散名目行之,宜作為因黨務或軍事派出各人往各方辦事”。蕭認為鄒的辦法“甚不斬截”,“既由軍黨各事派出,則必有工作,將來此班大貪繼續要求,則如何能夠繼續供給,故此點切須考慮”。[35]

    蕭、鄒雖對遣散代表意見不一,但皆為代胡受過,胡不好再說長道短,隻得未置可否,稱:“各省市代表事,鳴老憂慮之,衣兄樂觀之,皆是也。”對鄒遭受“不平之鳴”尤能“處處坦然”,胡大加頌揚後,提醒其注意“一切善遣”,否則“人多而雜,既無使負何等責任之可能,又不能保持秘密。甲得請則乙怨失望,得滿意者少,不平失望者轉多”。最後,胡以“聞亦有多數明白者不肯亂鬧”自慰,並以“已是一場試驗”作結。[36]

    “試驗”過後,“真金”無幾,“泥沙”翻湧,此時此刻,胡漢民內心之甘苦,可想而知! 

決於川黔 

    大會延期,政治解決的隱憂剛剛解除,軍事進攻的警報頻頻傳來。西南軍情惡化,起因於“剿共”形勢的突變。本來,西南與“共”並存,一時無憂,“有共產黨攔住”,蔣“因共不能即來”。麵對元老“豈非我以共為緩衝”的困惑,陳濟棠得意宣揚:“共豈能剿滅哉,我整理鞏固我之邊圍耳”[37] “我非合力剿共,實則我欲占地盤耳”[38] 193410月下旬,“贛南赤軍被中央軍所迫,使其突走”後,西南形勢驟然惡化,一方麵不得不與共敷衍,更時刻“須防蔣軍藉追擊共軍為名,乘機跟蹤而來,使我猝不及備”。[39]

    麵對危局,患得患失的陳濟棠已應對乏術,焦頭爛額之際,隻得密派林翼中“赴港問計”。因擔心自己態度前倨後恭,遭人見笑,林之赴港神神秘秘,對蕭亦“不敢實告”。蕭在函胡笑談此事的同時,也據實告稱:“毋論如何,觀門方現在之用意,似對粵實幹,而放棄前此先圖湘圖桂之戰略,如門方對粵果用實幹,則甚可慮也。”[40]胡畢竟有過“說不盡從來積慘”之經曆,政治經驗豐富。當蔣有意“延會”時,他早已計及“延會中間黨與政治亦非無辦法”,“為今之計,最宜擴大剿共宣傳,要促內外輿論迫到門非移其主力,親自督師入川,而我軍則與湘、桂、鄂扶同而進,正麵之壓迫可緩,軍事上自無危險”。“促蔣入川”確是妙計,“即屬正義,亦是難題”,但“恐門不肯為之耳”。[41]

    “迫蔣入川”首須發動宣傳戰,製造輿論。由於粵方“縮短防線”,紅軍乘機西撤,陳濟棠這才“憂容頓寬”,但宣傳一事卻因此“弄得無限波折”。陳融致函胡漢民,詳述原委道:宣傳一事“初則由翼記(林翼中,作者注)語弟,謂紳讚成此舉,故報告於兄,得兄覆函後乃再商於翼,可否在省港各報盡量發表且加以批評,翼記答允照辦。弟乃做好新聞後再交翼記閱過,於即日交報發表,而即晚盡被檢去。翌早鳴翁憤甚,乃麵質翼記,翼記乃枝梧其詞。弟覺得已中貓尾計劃,此後乃不再發現,隻有《中興報》諄諄而已。昨日鳴翁再做文章,交省南風社,而各省報仍不見登,則又被檢去也。”[42]蕭佛成為此“極憤”,尋著李漢魂連連質問道:“黨政軍何故不能一致,吾人事事為擁護該紳,而該紳何故而不開誠?如宣傳一事,新聞由執部、政會發出,而又經該紳允許,而結果如是,部、會要來何用耶?”“門神於與粵為仇者,無不延納,而該紳則偏對於同鄉者忌之、遠之,豈非失敗之一端耶?”[43]

    事已至此,胡不由得羨慕對手道:“客有自金陵來者,謂門派報紙極力宣傳和平合作之調,而水雲派(汪精衛,作者注)則極力挑撥攻擊西南,真各言其是耶?抑會意之扯貓尾耶?惟電報言門已回行營,則第二說為近。所可歎者,他人之貓尾以對外,此間則對內耳。”[44]胡見陳濟棠不願公開向蔣示威,隻得借準備出席五中全會之機“別授訓條”,“使能避開本身”,“如運動四川人要求入川之類,與紳無直接關係”。[45]陳濟棠這次果然欣然同意,西南執行部例會得以順利通過“請寧方移兵剿川匪”,具體辦法均由他人代言。[46]

時局危急,外力自然關鍵。但此時為胡所重的“和記路線”卻在日本方麵遭受質疑:一是蔣未必即於此短時期內動手;二是陳濟棠似未下大決心。胡於是“力為和言”:“門已進兵,稍觸即發,此點須詳為報告。至鄉紳決無變心,但恐其氣餒,渠最注重兩事:一得機械則軍心安,一得款固金融則民心安。金融事尚可從長計較,機械則須速成,以壯其氣及一般將士之氣。此時隻要鄉紳不怯,能保守得住,吾事即濟,不必奢望其出兵中原。”為打消日方的疑慮,胡授函王季文,安排和知與粵陳會晤。[47]

    1125日晚,在胡的引介下,陳濟棠與和知晤麵。陳一反原先的冷熱無常,將和知“當自己人一樣”誠心言道:“十九年以來始終一貫,所缺者惟械與力、衣(指槍械與物資,作者注)”,懇請和知告知“日方進行實在到如何程度,及力、衣有無切實辦法”。和知明確表示:日方對援助西南“已十分決定”,請陳“萬宜決心討門”,“十二月中○行可成立”,飛機則勸陳“必買為佳”。陳濟棠懷疑日機速度不及蔣的意大利飛機,和知極力辯駁,謂最新日機注重升降。西南對日的秘密交涉,自然影響到其公開的對日主張。在商議對付五中全會辦法時,西南決定對日隻用籠統的“救國”、“收複失地”等名詞。[48]

    黨事延緩後,寧方借剿共戰事“大功告成”之機,將“安內”重心轉向地方實力派。1127日,蔣、汪聯名發表“劃分中央與地方權責宣言”(即“感電”),公開宣示“和平統一”的政治立場。同時,又以“短兵相接”姿態,調整軍隊編製,下令撤銷贛、粵、閩、浙、鄂剿匪戰鬥序列之東西南北各路軍總司令部。僅委任顧祝同為駐贛綏靖主任,蔣鼎文為駐閩綏靖主任[49]。對陳濟棠的出處則虛位以待。為表明合作“誠意”,以示形式“鄭重”,蔣一麵派遣孫科、王寵惠南下“勸駕”,一麵親筆手書,並聯名中常會諸常委,致書胡漢民,“深盼先生駕臨京滬”。 

    對寧方借“均權” 之名行“統一”之實的一套說辭,胡漢民認為,從學理上“推倒其說並非難事”。[50]但若事實上加以駁斥,一則要冒天下之大不韙,甘願充當“和平統一”的破壞者,正中寧方“嫁禍於人”的圈套;二則還須看實力派臉色行事,“以實力者之立場”,“不欲速寇敵之至,即不能為正麵之反對”。[51]

    “和平統一”政治立場一失,西南即刻陷入“集體失語”的尷尬境地。其公開宣傳隻得在承認“和平統一”的前提下,循著寧方預先鋪設的“合作”軌道,發出“一個最簡單的先決問題”、“我們最低限度的期望”之類乞憐般空洞、乏力的呼籲。[52]鑒於公開立場已失,126日,西南在回應汪、蔣“感電”時,隻能重提舊事,要求立即實行上海和平會議及四全代會所製定的“和平統一成案”。但另一方麵,胡漢民在進行幕後交涉中,不僅條件先行,且定求“事實之證明”。胡在與王寵惠、孫科會晤時,駁斥寧方空談籠絡感情,僅注重形式上的握手言歡,不惡而嚴地聲明其主張:“根本則接受二十年成案、與齊、有兩電,而治標則凡三事:其一須即開放人民言論集會之自由;其二須確定入川剿共,對兩廣不作大兵壓境之威脅;其三對於此間朋友同誌不得敵視,而猖獗殺人之組織須即解散之。”胡之“主張”,宗旨雖嚴正,但措辭和緩,不會被蔣“指為絕人已甚,而為種種之藉口”,又“可試其誠意之有無,而得事實之保障”[53],確是識透了對手的心思。 

    胡漢民對蔣的擔憂並非杞人憂天。時任中央黨部秘書的王子壯曾親曆其事,在其日記中詳述“請胡來京”的經過: 

    ……請胡來京之函由各常委署名,汪先生起草,經餘於上星期四繕正者。辭意委婉,有五中全會期近,務懇先生即日來京……定策決疑等語。葉先生(葉楚傖,時任中央黨部秘書長,作者注)持請各常委簽字後,又囑餘另繕第一張。因蔣先生對以上諸語,似嫌過火,均用紅鉛筆塗去,改數字為務懇先生駕臨京滬,商洽一切等字。於此應注意者,蔣先生隻希望駕臨京滬,是不欲其重掌政權,形跡至顯。[54]

    胡深知欲處於強勢的對手證明其“誠意”,關鍵不在“得理”,而在“得勢”,因此“軍事布置尤為重要”。“粵桂湘須先有軍事之統籌辦法,融成整個的力量,勿使寇敵施其各個擊破之謀”,同時“宜具體的確定對滇、黔方略”。[55]1211日,陳濟棠、李宗仁、白崇禧聯名發表“真電”,以追擊“共匪”為由,請纓入黔。“追剿”隻是借口,實際意圖為協助黔軍驅共入川。[56]胡雖對“真電”的形式頗有微詞,“有疑為太過就範之表示”,但“精神實質所關者重大,且惟如此,更得內外之同情”,蔣雖已“占不少便宜,然彼亦因此更難應付”。在黔局未定的情形下,胡認為“即宜作一切準備,能急速與彼爭黔最為要著”。 

    胡在著力“爭黔”的同時,不放鬆“覓爭立場”。孫科返京後,遲至五中全會閉幕,寧方一直未有回複之意。胡於焦急不安中,決定將幕後交涉條件公之於眾,以候輿論的裁判。“蓋此番來往,我們已被人占便宜不少,再遲則彼和平統一之假口號成,借債之舉亦成矣。且久久無言,不審淵如(孫科,作者注)與夫已(蔣介石,作者注)說些什麽,夫己氏且可以言行不踐者歸責於我,故再難點爾而息也。” [57]

    胡對“主張”的執著絕非單純意氣用事、固持己見,而是出於對政治形勢的準確預判。寧方的答複含糊其辭,確無誠意。滯留在粵繼續交涉的王寵惠對胡之舉動,由“大驚疑”轉而“大欣佩”。胡則借機“微諷”:“欲門之就軌範,須先不入其牢籠,即閣下亦宜知所自處。”[58]再電的結果,蔣的態度依然曖昧,但預留轉圜餘地,邀請王寵惠於聖誕節前麵商。王臨行前,胡告誡三點:“一、彼方不宜輒及見麵事,有種種理由;二、實事勝於雄辯,如我宣言;三、無論彼方對君若何推重,總以先返歐洲一行,至不得已而後返。如此,則東西洋政治家道德都說得過去。”[59]不欲輕易見麵、要求事實之保障、欲調人暫時離去,顯然,胡之“爭立場”實為應對西南危局的緩兵之計,欲借機配合爭黔的軍事部署,主動逼迫寧方表示“誠意”。 

    胡雖在“相當範圍內”“以西南利害為前提”[60],而同時也為自己的出路問題憂慮不已。蔣之“拆術”極其毒辣,陳濟棠卻偏“知之而自蹈之”,態度忽左忽右,從“不以其秘示人,俾門有以操縱其間也”。胡在慨歎“合縱之難過於連橫數倍”的同時,更感苦悶的是,對此“自顧其私不盡開誠相與者”,自己不僅“仍不可率然識破”,同時更要“以維係之不失為善計”,否則便“同上門之大當”。[61]

    胡對粵陳“傾向已定”的擔憂也不幸應驗。陳為獲取實惠,於五中全會開幕後,1210日,忽然決定派財政廳長區芳浦參會,向寧交涉在滬發公債、粵糖運滬,並報告兵工廠等。見粵陳“皆為降之表現”後[62],鄒魯無奈地向胡感歎稱:“我輩以暗馭明,雖有張良、陳平之謀,亦何補於劉璋?故我輩此時先求立場,庶進退裕如。在此時機一經放過,少老(唐紹儀,作者注)前車為可鑒耳。”[63]據此可知,胡等積極“覓爭立場”,同時也是為了防止遭陳暗算,欲通過與中央的交涉,為自己“爭出路”。 

    寧粵雙方表麵相互試探“和平”誠意,暗中積極部署奪黔,五中全會於“平靜”中落下帷幕。對今後時局之發展,雙方競相對外言“和”。[64]深思之士則對和平的前景憂心忡忡。王子壯通過細心觀察事實,懷疑孫科、王寵惠的樂觀論調為“文飾”,惋歎“在社會方麵於不知真相中,僅聆得孫王之言論,以為欣然可喜,詎知事有不然者在也”。[65]胡漢民一語道破時局之症結所在:“僵局能否打開,專視剿共之能整軍以出與否為斷。”[66]

餘論 

    為應對西南的被動局麵,胡漢民欲於“矛盾政策”中,找尋出路。因無武力可恃,胡身陷矛盾之中,進退失據。無奈之中,胡欲借五全大會召開之機,“從黨找辦法”,“以黨取攻勢”。未料,“自行開會”之舉,鋒芒所向,未曾傷及中央,卻幾令西南“散夥”。這一情形應是西南反蔣“表象”背後的真實底蘊。 

    全國代表大會,從法理上言,當為國民黨之最高權力機關。麵對來自反對派的質疑,中央以“延會”之舉,巧妙避其鋒芒。以政治手段言,此舉可謂明智,凸顯中央委曲求全之姿態,亦令對手無辭應對。“延會”之所以如此輕而易舉,因從實用角度來看,“開會早遲,於黨國一切大計之進行,毫無影響”。可見,在當政者心目中,黨之最高權力機關的地位,遠不如其法定意義般至高無上。作為權宜之計,五全大會自可延之又延。待標誌著“團結統一”的五全大會最終得以召開,國民黨內的憂時之士已對“黨”失去信心:“本黨之民眾的基礎漸漸失去,此為不可諱的事實,而能發揮黨的效用者隻有政治的作用,如此次五全大會其最著者也。以中央與廣東之對立,乃以黨內大會之故,挽其來京,相聚一堂。蔣先生亦欲利用此會使各方利益均沾,如中委之分配等俾各滿意以歸,黨的作用亦不過如此而已。即此些許作用,亦未嚐不因外交壓迫之嚴重有以致之。蔣乃利用時機,促成團結,合力以對外。”[67]

    開會與延會,“和平”與“剿共”,西南與中央間表麵之文字戰爭,均為緩兵之計。最終決定時局走向的,是川、黔局勢的塵埃落定。 

--------------------------------------------------------------------------------

[1] 《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9月)11日,《函電稿》,第9冊第29卷,第7件。

[2]《蕭佛成致胡漢民函》,(1934年)917日,《函電稿》,第11冊第33卷,第24件。

[3]《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9月)22日,《函電稿》,第13冊第40卷,第28件。參見《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9月)21日,《函電稿》,第6冊第16卷,第23件。

[4]《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9月)26日,《函電稿》,第13冊第40卷,第27件。函中,陳濟棠向日方表示:“門現時如何對付西南,我西南尤其是廣東應以全力應付,故必求器械充足”,“飛機外,並要求大炮,求最新式,求全幫一齊到達,以免不能敵門及或為門所乘”,“會之前後必有事發生,如可,應要求請快快決定”。

[5]《陳融致胡漢民函》,《函電稿》,第13冊第40卷,第31件。

[6] 101日,《申報》“香港電”:陳濟棠自927起請假,至101日始返總部辦公。轉引自《<申報>廣東資料選輯》第14輯,第74頁。

[7]《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9月)25日,《函電稿》,第13冊第40卷,第30件。

[8]《有電發表後之西南黨政軍當局聯絡及準備》,1934927日《香港工商日報》,“粵聞”專欄。

[9]《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9月)22日,《函電稿》,第13冊第40卷,第28件。

[10]《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9月)23日,《函電稿》,第5冊第15卷,第23件。

[11]《胡漢民致陳融函》,《函電稿》,第6冊第18卷,第15件。

[12]《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10月)1日,《函電稿》,第13冊第40卷,第29件。

[13]《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10月)2日,《函電稿》,第5冊第15卷,第19件。胡認為:陳“不能取攻勢,自然有許多估算,惟決不能以此三連製之四團為藉口”。因這一問題的根本解決之方是助桂增兵,李宗仁曾為此“再三求其幫助”,終因“聽者藐藐”,亦不能“覥顏多說”。胡因食過陳之“貓麵者”,亦不願多言,隻得寄希望於日援“有著再算”。

[14]《胡漢民致陳融函》,《函電稿》,第6冊第18卷,第15件。

[15]《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10月)4日,《函電稿》,第9冊第29卷,第47件。

[16]《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年)105日早、午兩函,《函電稿》,第5冊第11卷,第9件。

[17]《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10月)6日,《函電稿》,第5冊第11卷,第11件。

[18]《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年)105日早,《函電稿》,第5冊第11卷,第9件。

[19]《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10月)6日,《函電稿》,第5冊第11卷,第11件。

[20]《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年)105日早、午兩,《函電稿》,第5冊第11卷,第9件。

[21]《胡漢民致陳融函》,《函電稿》,第6冊第18卷,第15件。

[22] 胡漢民此時對日援非常看重,借白崇禧“隻要拖得住爵紳,大事可辦”,“外交有辦法,即操勝算也”諸說,力勸蕭“果此事須即著手,不可萌消極之意態”(見《胡漢民致陳融函》,《函電稿》,第5冊第15卷,第6件)。蕭與和知晤麵後,表示“斷無消極意”,且認為“此事吾人自應破釜沉舟”。蕭擔心的是,“惡佬眼熱要錢”,自“欲一手攬盡”,否則“多方阻撓”,因此建議:陳“果不來,則尤佳,渠不來,則不、香(李宗仁、白崇禧,作者注)亦足為之。一有辦法,渠當要來求我,豈不甚善?”此段敘述根據下列兩函穿插整理而得:《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10月)67日,《函電稿》,第10冊第30卷,第2526件。

[23]《胡漢民致何世楨、陳中孚電稿》,19341017日譯發,《函電稿》,第8冊第25卷,第50件。

[24] 103日,蔣介石致電汪精衛,商議五全大會展期事宜,電稱:“查此次大會雖格於黨章規定,不能再展,然曩歲三全大會實際固照黨章已逾期兩年之久,始行召集,業有先例,本屆大會去歲亦以陳(濟棠)李(宗仁)等一電之請求,而延期一年,倘今年西南方麵仍可正式申請,似以勉詢其意,繼續展緩為最宜。但使黨內黨外鹹知此舉非出之中央,則各方當無可責難,將來彼輩亦無法反唇相譏。且開會早遲,於黨國一切大計之進行,毫無影響,而不授以隙,則賴以安定人心,完成剿匪者所裨實多。”見秦孝儀:《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3,台北,1978年版,第105頁。

[25]《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10月)15日,《函電稿》,第5冊第15卷,第10件。

[26]《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10月)15日,《函電稿》,第5冊第15卷,第7件。

[27] 蕭致函胡稱:“弟月來受時局之刺激,致患失眠病,每夜隻能入眠三四小時,一日三餐僅恃糜粥,精神極其困憊……弟近感於國事及社會現狀,憂悶已極,所以未即行者,徒以有先生在,且黨國一線之生命尚未至未絕望耳。每宵入眠僅三四小時便醒覺,既不能讀書消夜,複不能僵臥待旦。”見《蕭佛成致胡漢民函》,(1934年)1017日,《函電稿》,第11冊第33卷,第33件。

[28]《蕭佛成致胡漢民函》,(1934年)1017日,《函電稿》,第11冊第33卷,第33件。

[29]《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10月)22日,《函電稿》,第5冊第15卷,第16件。

[30] 社評:《五全代會延期以後》,1934 1029日天津《大公報》,第2版。外電亦稱讚有佳,稱“中央政府此舉,殊為聰明。因此項延期,可消滅粵方之不滿,避免五全代會中提出特別問題,使胡漢民等一派人事之麵子,得以保全。同時努力於調和衝突意見之工作,並使西南政務委員會壽命延長,如大會開成,該政委會勢必取消。各政治家均認此時非召開五全代會之時,故此項延會,使有關係之政客,得稍告慰。故延會之舉,京粵雙方,殊表歡迎。”(《美學者談西南近況》,19341119日《北平晨報》,第3版。原文刊載在北平英文《時事日報》上,為美國“世界現勢研究會”研究主任楊瓦特,遊粵後向該報記者發表的談話。)

[31] 胡漢民與蕭佛成、鄒魯等人的私下通信中,經常借用傳統的“三國”政治資源,在某種意義上說,戰前中央與地方間博弈可以說成是民國版的“三國演義”,這是一個非常值得注意的政治文化現象。

[32]《蕭佛成致胡漢民函》,(1934年)1020日,《函電稿》,第11冊第33卷,第34件。

[33]《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10月)22日,《函電稿》,第5冊第15卷,第16件。

[34] 118日,各省市代表前往執行部請願,要求三件事:一、請開五全大會,二、貫徹齊、有電主張,三、代表要公推。見《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11月)8日,《函電稿》,第9冊第29卷,第49件。

[35]《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11月)8日,《函電稿》,第9冊第29卷,第49件。

[36]《胡漢民致蕭佛成、陳融函》,《函電稿》,第6冊第20卷,第10件。

[37]《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5月)24日,《函電稿》,第10冊第31卷,第16件。

[38]《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3月)24日,《函電稿》,第10冊第31卷,第18件。

[39]《蕭佛成致胡漢民函》,(1934年)1030日,《函電稿》,第10冊第32卷,第2件。

[40]《蕭佛成致胡漢民函》,(1934年)113日,《函電稿》,第10冊第32卷,第3件。

[41]《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10月)27日,《函電稿》,第5冊第15卷,第13件。

[42] 《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11月)13日,《函電稿》,第9冊第29卷,第48件。

[43] 《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11月)13日,《函電稿》,第9冊第29卷,第35

[44]《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11月)14日,《函電稿》,第6冊第20卷,第5件。

[45]《胡漢民致陳融函》,《函電稿》,第6冊第20卷,第16件。

[46]《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11月)26日,《函電稿》,第10卷第31冊,第41件。函中所列具體辦法如下:“其一,由川籍中委在五中全會提請寧方移兵,專辦川匪。其二,造成內外川人請願運動,其辦法則以非正式之方法出之。其三,應把握全國商人、工業家、銀行界畏共與不願內戰心理,在津、滬各地造成請求移剿川共及防止內戰運動,以督促寧方移兵剿辦川共。”

[47]《胡漢民手跡》,《函電稿》,第6冊第20卷,第14件。

[48] 《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11月)26日,《函電稿》,第10卷第31冊,第41件。

[49]《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卷3,第134頁。

[50] 在胡漢民看來,均權之說“本由西南提出,本意並不如是。政本既定,乃可言法製形式。今斷章取義,作為我方已承認其為中央,而求確定地方之權限者,則遂占上風矣。”見《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11月)28日,《函電稿》,第6冊第20卷,第24件。

[51]《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11月)28日,《函電稿》,第6冊第20卷,第24件。

[52]《社論:一個最簡單的先決問題》,1934124日《香港中興報》,第1張第3頁;《社論:我們最低限度的期望》,1934127日《香港中興報》,第1張第3頁。 

[53]《胡漢民致陳融函》,《函電稿》,第6冊第20卷,第20件。以函中“孫昨搭船”一語,判定其時間為129日。

[54]《王子壯日記》第2冊,1934125日,第173174頁。

[55]《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12)月5日,《函電稿》,第6冊第20卷,第23件。

[56]“真電”發表的前一日,李宗仁在會晤貴州省主席王家烈駐粵代表時,溝通雙方意圖稱:“匪誌在入川,紹兄(王家烈,字紹武,作者注)雖親出防堵,然眾寡懸殊,關於黔東方麵僅可放棄,任其通過入川,隻須注重南北兩路防務,拱固省垣,藉免無謂犧牲”,“一方可與桂聯”。見《廣州儉良致王家烈魚電》,19341210日,台北“國史館”,《閻錫山檔案》,縮微膠卷,第66卷。

[57]《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12月)15日,《函電稿》,第6冊第20卷,第26件。

[58]《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12月)17日,《函電稿》,第6冊第20卷,第25件。

[59]《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12月)18日,《函電稿》,第6冊第20卷,第27件。

[60]《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年(12月)4日,《函電稿》,第6冊第20卷,第22件。

[61] 此段敘述根據(193412月)8日、9日胡漢民致陳融兩函穿插整理而得,《函電稿》,第6冊第20卷,第21件、第19件。

[62]《陳融致胡漢民函》,(193412月)10日,《函電稿》,第10冊第31卷,第12件。

[63]《鄒魯致胡漢民函》,19341210日,《函電稿》,第10冊第32卷,第30件。

[64]《蕭佛成談寧粵合作問題告一段落》,19341217日《廣州民國日報》,第2張第2版;《孫科在中央紀念周之報告,真正統一即和平》,19341219日天津《益世報》,第1張第2版;《王寵惠昨由港抵滬談,團結工作已達第三步》,19341222日天津《益世報》,第1張第3版。

[65]《王子壯日記》第2冊,19341218日,第180頁。

[66] 《胡漢民致陳融函》,(193412月)17日,《函電稿》,第6冊第20卷,第25件。

[67]《王子壯日記》第2冊,19351116日,第508頁。 

《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6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