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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滬漢由分而合的特別委員會 /黃旭初

(2009-01-08 06:56:30) 下一個

寧滬漢由分而合的特別委員會

黃旭初

    中國國民黨,自民國十四年十一月,第一屆反對共產黨的中央委員在北京西山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而有「西山會議派」以來,造成了第一次的分裂。到了民十六年四月,第二屆的中委,在南京的反共,在武漢的容共,各走極端,又造成了第二次的分裂。於是一個黨而同時有寧(南京)、漢(漢口),滬(上海)三個中央黨部和寧漢兩個國民政府,給全國民眾以最壞的印像,和革命前途致命的打擊。

    當南京反共清黨時,「西山會議派」極望與之合作,但南京卻先圖有實力的武漢來歸,而將無實力的「西山會議派」留以有待,且在表麵上故意加以打擊。直到民十六年七月,武漢也反共了,南京乘機號召合作,武漢響應,「西山會議派」居間調停,竟由寧漢兩方而變為寧漢滬三方的合作,有特別委員會的成立,兩年三分的黨乃複歸統一。

    此次合作,以南京為中心,而當時南京的實力,以李宗仁與白崇禧為中心,李白與「西山會議派」,傾心為合作而盡其最大的力量,全黨的大團結遂絡告實現。

    本節專記這次團結運動的經過。

促成團結、蔣氏辭職

    國民黨內部的分裂,雖導源於聯俄容共,而領袖間權位的爭奪,亦為重要的原因。當革命軍北伐前,廣西有一位同誌隨白崇禧參謀長到廣州商洽統一兩廣問題,盤桓既久,接觸甚多,他直覺上即有一種預感:「這一群黨要,攻訐自私的現象,隨處顯露,看不出誰是安邦定國的人物?」他的話或者不是信口而說的。民國十六年七月,武漢方麵自己發覺了共產黨要篡奪政權的陰謀,也隨南京之後,起來清黨,政見上的歧異,到此已完全消逝,雙方應可合流了,但武漢卻唱「驅共倒蔣」的口號。蔣中正為促成黨內的團結,免除武漢方麵的藉口,遂於八月十三日辭去本兼各職,即回奉化,合作才進展而漸趨成熟。

    當寧漢對立期間,馮玉祥屢次調解,後又主張汪蔣同時告退,意在自高聲望。在蔣辭職前,馮氏的活動更為頻繁。在武漢的中委於是年七月廿三日議決在一個月內召開第二屆第四次中央委員全體會議後,廿四日馮即有電建議:「寧漢兩方的中委在開封開會,消除雙方的意見,解決黨內的糾紛。」南京方麵的軍政要人八月八日覆電表示:對武漢以前的容共,表示諒解;對今後的黨政,隻有整個的善後,並無兩派的爭執,以開第四次全會促第三次大會的進行為宜;對軍事則提出李濟深坐鎮南中,唐生智肅清上遊,蔣中正、閻錫山、馮玉祥直搗幽燕。但此時蔣已準備下野。至八月十一日寧方再接馮氏來電磋商:在執監大會開會前,應否開一項預備會?並提議以安慶為開會地點。寧方十二日電覆馮氏:讚成安慶會議,請馮決定日期,並同蒞會。蔣中正雖署名此電,但即離京赴滬,通電辭職。中委胡漢民、張人傑、蔡元培、吳敬恒、李煜瀛等十四日赴滬挽留蔣氏,但蔣巳回奉化。胡漢民以留蔣不著,也跟著辭國民政府主席職務。胡等五中委並即電告馮玉祥:取銷安慶之行,各為故裏之遊,並請馮「一柱擎天」。其實是不滿於馮的縱橫捭闔,故以此語來譏嘲他。

    蔣胡去後,中央黨部和國民政府隻剩下蔡元培和李烈鈞兩人維持現狀,並即分別電請現住滬漢各中央委員來寧共商善後。程潛首先應召入京;朱培德、賴世璜、陳調元等將領也陸續到來;何應欽、李宗仁、白崇禧等都在南京,舉行了一次黨政軍臨時聯席會議,推李烈鈞為主席,由程潛發表演說後,決議寧漢滬三方麵合作,統一黨權,並請武漢各同誌早日來京。南京黨政日常事務,仍由蔡、李兩人負責處理,重要事項即召集黨政軍聯席會議來解決。上海方麵的「西山會議派」張繼、鄒魯、謝持、覃振等十餘人亦奔走於京滬間,為大團結運動而努力。 

漢方回應、初會九江

    武漢方麵,自民十六年七月中旬宣布清黨後,即逆料與南京合流已為勢所必至,汪兆銘頗機警,他自量此時必不為寧方的同誌所諒解,即與蟄居上海的許崇智密商滬漢兩派合作的辦法,希望通過許氏的關係,而與「西山會議派」切取聯係,若能取得滬方的合作,將來依然可以在黨內占有領導的地位。其他的人,隻有極少數是反對合作的,如陳友仁即其一,他藉名赴日內瓦出席國際聯盟,八月十三日便離開漢口;但大多數都是讚成合作的,他們十五日電覆南京:請派李宗仁等赴九江協議。接著,十七日武漢方麵的中委有第四次全體會議改於九月十五日在南京舉行的聯名通告;十九日汪兆銘、譚延闓有致何應欽、李宗仁、白崇禧三總指揮促請一意渡江作戰,聲明東下各軍並無他圖的電報;都是表示合作的先聲。二十日汪兆銘、譚延闓、孫科、唐生智等六人赴九江,廿二日李宗仁等也到達了,先後在九江和廬山舉行會議,決定譚延闓、孫科先同李宗仁到南京詳商;南京派「決川」號兵艦往迎,廿五日駛抵江寧時,適遇孫傅芳軍渡江南犯,發生七晝夜的龍潭大戰(即本文前節所詳述的一次重要戰役),合作商談亦為之躭延。

    譚延闓、孫科既與在京各人接洽,乃於九月五日赴滬再與胡漢民等五中委協商;而汪兆銘偕顧孟剩餘、陳公博、徐謙等於六日到南京,與負責各人交換關於大團結的意見,七日譚延闓與孫科邀胡漢民等五中委回京未獲結果,即先回京晤汪;九日譚、孫邀汪同李烈鈞、李宗仁、朱培德再赴滬,由汪親向胡等五中委有所解釋;於右任和程潛也相繼而來;自此,合作的會談都在滬進行。寧漢滬三個中央黨部的委員們個別接洽,將大團結的具體辦法徵得多數高見,大體商妥後,一致同意定期先開談話會,由三方麵各推負責代表出席,以決定團結的方案。

三方懇談、推誠相見

    大團結的正式談話會,於九月十一日上午九時在上海戈登路伍朝樞寓所舉行,到會的有汪兆銘、譚延闓、伍朝樞、程潛、鄒魯、李烈鈞、葉楚傖、楊樹莊、謝持、王伯群、許崇智、張繼、覃振、於右任、居正、茅祖權、劉積學、甘乃光、傅汝霖、李宗仁、張人傑、蔡元培、李煜瀛、朱培德、孫科、褚民誼、繆斌等廿七人,除胡漢民、蔣中正未參加外,所有在黨資曆較深,名望較著的,都已聚首一堂了。公推譚延闓主席。與會的人,心情至佳,氣氛亦甚和諧,充分表現著精誠團結,推心置腹的現象。在第一次談話會中,即規定不用投票或舉手表決方式,遇事須得全體一致同意,如有一人發生異議,應再討論,必須毫無反對者,始成定案,以免有多數壓迫少數的嫌疑,辦法十分民主。大家並且約定:這種辦法,不但現時談話會如此,即將來的特別委員會也照樣適用。 

    在第一次談話會中,孫科提出統一黨務辦法案,主張組織「特別委員會」。這問題,在會前已在武定路張人傑家中談過一次,當時汪兆銘的意見完全一致,孫科的提案,隻是將那次所談的寫成文字而已。此案討論了好幾個鍾頭,汪兆銘發言最多。當時李宗仁對於這個「特委會」的產生,卻非常懷疑,因為恐怕以後黨中以此為藉口,而乘機加以攻擊,所以他問汪兆銘:「假使有人反對特委會,我們如何對付?」汪即對李解釋道:「現在特別環境之下,可少顧法律,促進事實。現時寧漢由破裂而合作,同誌西山會議諸同誌反共最先,寧次之,武漢同誌檢獲共黨陰謀証據後,始行清黨,三方目的可謂一致。現既聯合,可用『特別委員會』辦法以聯結之。『特委會』的產生,亦有前例可據,廖仲愷被難時,亦組特委會以行使中央職權有三閱月之久,現既在特殊環境之下,『特委會』的產生,當然無可疑義。」孫科提案中關於「特委會」的產生,本有寧漢雙方應由第四次全體大會決議字樣,因為寧方並未開過第三次全體會議,而武漢所開的第三次全體會議,又是完全對付寧方的會議,寧方當然不能承認,雙方曾因此而力爭。結果將第四次全體會議改為臨時執監委員會議,到這時李煜瀛還請保留,汪兆銘為此很生氣,直拖到十二日寧方無異議,才告完全決定。

    「特別委員會」案既通過,其他關於寧漢兩政府的合併,以及「特委會」人選等問題,也迎刃而解。統一宣言也是公推汪兆銘起草。十三日汪兆銘自認「對於共產黨徒防製過遲」,自劾下野,並聽候處分。會議最後決定於九月十五日大家齊集南京,寧漢兩方同誌在南京成賢街中央黨部舉行執監委員臨時會議,滬方同誌則在紫金山總理墓地召開中央執委會議,將上海談話會結果正式決議通過,同時宣布「特別委員會」成立,於是連續了三天的談話會宣告結束。

合作方案、平允大方 

    茲將那次在上海伍朝樞宅談話會中所一致決議各案,詳記如下:

(甲)關於黨務:

    一、組織「特別委員會」,統一黨務;

    二、「特別委員會」設委員卅二名,候補委員九名,由寧漢滬三方同誌,各推出若幹人充任之;

    三、「特別委員會」成立後,寧漢滬各中央黨部職權一律移交該會;

    四、「特別委員會」除執行中央執委會之全體職權外,須負統一各級地方黨部之責,並籌備全國第三次代表大會事宜,代表大會至遲於民十七年一月一日召集; 

    五、「特別委員」名單,寧漢兩方提出者,以中央執監委員臨時會議方式公布之,滬方黨部亦同時發表; 

    六、中央各部人選,由「特別委員會」決定之。

(乙)關於政務:

    一、寧漢兩政府合併改組;

    二、國府委員、各部長、軍事委員會委員等,一律由「特別委員會」決定之。

(丙)關於統一宣言:

    一、公推汪兆銘、譚延闓、蔡元培、謝持等四人負責起草; 

    二、四人互選汪兆銘為主稿人。

(丁)「特別委員會」委員人選:

    一、武漢方麵提出:譚延闓、孫科、何香凝、於右任、朱培德、程潛等為委員;顧孟餘、陳公博、甘乃光等為候補委員;

    二、南京方麵提出:李宗仁、蔡元培、李烈鈞、李煜瀛、伍朝樞、王伯群等為委員;褚民誼、葉楚傖、繆斌等為候補委員; 

    三、上海方麵提出:林森、許崇智、居正、謝持、覃振、鄒魯等為委員;劉積學、茅祖權、傅汝霖等為候補委員;

    四、寧漢滬三方公推:汪兆銘、胡漢民、張繼、吳敬恒、張人傑、蔣中正、戴傳賢、馮玉祥、唐生智、李濟深、楊樹莊、閻錫山、何應欽、白崇禧等十四人為委員。

(戊)設置監察委員會:

    一、就「特別委員」中公推五人,代行中央監委會職權;

    二、推定張繼、於右任、蔡元培、李煜瀛、何香凝為監察委員。

特委會成、由分而合

    大團結方案既定,寧漢滬三方重要人員九月十四日即回南京,惟陳公博對於「不開四中全會」之議,表示反對,聲明及時引退。

    十五日寧漢兩方中央執監委員在京舉行臨時會議(滬方中委亦同時在京另自開會),出席者二十人,先由主席譚延闓報告:因隸共產黨與附逆而被開除黨籍者,以及已故各執監委員之缺額。其次決定開除附逆有據之彭澤民、鄧演達的黨籍;至於陳公傅、謝晉等五人有無附逆嫌疑,交由中央監察委員會審查;恢複王寵惠的黨籍;對汪兆銘自請處分案,應無庸議。決議設置中國國民黨「中央特別委員會」,並推定寧漢滬三方委員共卅二人,以五人行監察權,規定「特委會」的任務及職權。一切都依照在滬談話會所決定。最後,勸請蔣中正同誌速出任事,共濟時艱。

    「特別委員會」成立後,九月十六日即召開第一次會議,公推譚延闓主席。決議:(一)通過宣言;(二)中央黨部的組織;(三)國民政府設內政、外交、財政、司法、農工、實業、交通七部及大學院與軍事委員會;(四)設置監察院;(五)推譚延闓等十一人協商中央黨部、國民政府及軍事會委員的人選。十七日組開第二次會議,推丁淮汾等四十七人為國民政府委員;以譚延闓為主席;胡漢民、蔡元培、李烈鈞、汪兆銘、於右任五人為常務委員;朱培德等六十七人為軍事會委員,以程潛、譚延闓、李宗仁、何應欽、朱培德、楊樹莊、白崇禧等七人為常務委員;任蔡元培為大學院院長,孫科為財政部長,王伯群為交通部長,王寵惠為司法部長,伍朝樞為外交部長。十九日第三次會議,推汪兆銘、蔡元培、謝持等為特別委員會常務委員及推定各部委員。二十日國民政府委員及軍事委員會委員同時舉行就職典禮。大團結於是告厥成功。

    破碎的國民黨剛複歸完整,然而汪兆銘在黨政都得不到領導權,又起而反對自己造成的「特別委員會」了。 

選自:黃旭初回憶錄《廣西與中央廿餘年來悲歡離合憶述》,原載:《春秋雜誌》總第111期(196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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