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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四歲的煩惱

(2012-05-31 13:48:18) 下一個

(一)

那天去朋友家,說起她家娃,有一天突然很傷心地跟她說自己小時候一生下來,媽媽就失蹤了好幾年,如何如何。媽媽聽得暈頭脹腦,啥時候你一生下來我就失蹤了啊?我不是一直在家呢嗎?孩子說,沒有啊,你對我不管不顧,就去上班了啊。媽媽說,我去上班,家裏不是有保姆嗎?孩子哪裏覺得有保姆就行了,保姆代替不了媽媽啊。尤其是,等老二出生的時候,媽媽就辭了工作在家帶老二,這待遇,簡直不能相提並論啊。說罷,娃幾乎熱淚盈眶了。

媽媽聽了這話又好氣又好笑。我聽了直笑,想起自己小時候,也是這麽十三四的年齡,也為這種家務事哭哭啼啼了好多回。

那時候我聽街坊鄰居或者父母說,我四歲的時候,我弟弟出生了,父母是真狠心啊,大冬天,就打發我這麽小不點兒的孩子去給弟弟打牛奶。到底打到了沒有,打了幾次,細節不詳。但是根據後來的經驗,我想象了一下,一個四歲的孩子,提著個奶瓶,在寒冷的早晨,擠在一群大人中間,企圖讓趕著馬車、拖著大罐子賣牛奶的人看見我,施舍一點兒奶給我,那簡直要多悲壯有多悲壯。

這事兒其實我並不經常想起來。但是跟我弟弟打架,被他欺負了的時候,我一定會想起來。想起來,就套用各種電影、小說、街坊的用語在心裏念叨:弟弟你真沒良心啊,當初我在嚴寒中給你打牛奶,你現在這麽對我,你真沒良心啊,沒有我給你打牛奶,你哪裏能活到今天啊。

默念這句話到句號的時候,我便會號啕大哭。用被子捂也捂不住那悲傷啊,被子角一遍遍地濕透了。

最近幾天聽了朋友說的上麵的故事我才想起來,弟弟如何知道那牛奶是我去打的,他除了餓了要喝奶,也無辜地一塌糊塗。即便是我,現在也不敢理直氣壯地說,是我打的牛奶把你養大的。可是我十三四歲的年齡,就是被這事兒鬧得死去活來。

現在回頭看,那也就是剛開始學著抒情,抒不好,瞎抒啊。

(二)

周末帶孩子們去摘櫻桃。以前也去過,這次約了剛到灣區不久的朋友一起去。我就陪著朋友一起摘,孩子們跟著爹在另一邊摘。收獲都不小。

昨天他爹跟我說,兒子那天在果園裏,大概一顆櫻桃都沒吃。一聽這話,我想起來了。大概一個多星期以前,我們討論摘櫻桃的時候,兒子問我,會不會在果園裏吃,我說會。兒子不太滿意,但是也沒多計較。我跟他說,反正果園的規矩是這樣的,你來吃,管夠,你帶走,要付錢。

沒想到,他還一直惦記這事兒,去了果園堅決不肯吃。

聽了他爹的話,我還是好奇想核實一下,到底是否真的一顆櫻桃都沒吃。問他,他說,在果園吃了兩個。我心想,到底是沒能忍住哦。接著問,為什麽隻吃了兩個?

兒子說,妹妹從自己摘的櫻桃口袋裏挑選不太好的要扔掉,我就從她的口袋裏拿出兩個不好的吃了。

大概是覺得與其讓她扔掉,還不如吃了算了。

這到底是鬧那樣呢?他心裏一定覺得我們都不夠正直,估計從心裏蔑視我們這些貪婪的吃客。他可能想努力做個比我們正直的人,隻是有點兒給人正不好,瞎正的感覺。



哎,這個年齡的孩子,告別了小時候簡單的隨心所欲,開始走向複雜。邁開的第一步,自己還拿捏不準,卻愣愣地往前衝,周圍的大人總有點兒躲閃不及的感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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