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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張淑鳳:控告狀(組圖) (圖)

(2007-12-27 06:00:50) 下一個



張淑鳳:控告狀(組圖)(圖)
http://www.boxun.com/news/gb/yuanqing/2007/12/2007122523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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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訊北京時間2007年12月25日 轉載)
    
 
    第一圖-被毆打致殘的王淑鳳的丈夫
    
    第二圖-安裝在王淑鳳家前排房上的監控攝像頭
    
   第三圖-張淑鳳一家三口居住的地方
   
    [日期:2007-12-25] 來源:《參與》 作者:王淑鳳
       
    中共中央   
    胡錦濤總書記 溫家寶總理:   
    您們好:       
   
    我叫張淑鳳,女,家住北京市順義區仁和鎮前進村,一家三口人,我丈夫張德利和女兒張楠,本來我們全家人主要靠我丈夫蹬三輪車的收入勉強維持生活。
   
    現在,我向您控告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以下簡稱:順義分局)對我進行的一係列打擊報複、恐嚇、威脅以及毆打致傷和在我家房前安裝監控攝像頭嚴密監控我家的事實。
   
    事情的起因是:我女兒張楠於2001年12月20日在學校裏被老師王秋菊毆打傷右臉,精神受到了嚴重刺激,經常休學在家裏,已經不能夠正常的去上學;我丈夫到學校去找到老師進行理論,但又遭到校方老師閆丕雄手持鐵棍,並勾結社會上三個流氓毆打致殘,完全靠拄著雙拐棍行走,已經喪失了勞動能力。由於閆丕雄的哥哥閆誌剛是順義分局副局長、王秋菊的直屬親戚是順義區教育局的主要領導,官官相護,致使這一件連續性的傷殘案件無人敢管。因此,我開始上訪,曾經到過區教育局、區政府、市教委、市政府、市人大等單位去反映和要求解決問題;在一些北京有影響力的新聞媒體也曾經連續報道過;卻至今沒有解決問題。這樣的結果令我和全家人都很不服。
   
    更令我特別不服的是:我丈夫被閆丕雄勾結的三個流氓毆打致殘後,由我家出錢、仁和派出所委托順義分局於2001年12月22日對我丈夫做了人體損傷鑒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書》的結論卻是: “張德利頭部、軀幹部及肢體部損傷,......構成輕微傷(上限)”可我丈夫現在情況卻是完全靠雙拐走路,喪失勞動能力。(醫生診斷書:急性閉合性顱腦損傷,腦外傷後神經性反映,頭皮下血腫(後枕),另四支胸背部多發軟骨組織損傷。)
   
    因特別不服,我長期上訪,希望得到一個公正的解決。但是這樣的舉動卻引起了有關人員的憎恨,更引起了順義分局對我進行了一係列的更加嚴厲的打擊報複、恐嚇、威脅與毆打致傷的行動。
   
    1、在2004年3月7日,順義分局在連最基本、最簡單的證據都沒有的情況下,故意給我捏造了無中生有的“爆炸”罪名。於是,順義區看守所立即以“因爆炸”罪名對我實施了八天拘留:在2004年3月14日,卻又以“現因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為由,“經順義分局決定,予以釋放”了我。(可是我家目前的狀況是連正常的生活都很難維係,怎麽會有多餘的精力和金錢去做什麽所謂的“爆炸物”。)
   
    2、在2004年3月14日,又以“因犯罪嫌疑人張淑鳳涉嫌爆炸證據不充分”為由,“決定對其取保候審,期限2004年3月14日起算。”
   
    至今,我不知道這個“取保候審”撤銷沒有?也沒有人告知我。
   
    3、在2005年3月31日,我和女兒一起座915路公交汽車到北京市裏去上訪反映問題:“我突然被一個動作迅速的男人用利器紮傷了頭頂,隨即,那個男人跳下汽車逃走了。我立刻到醫院檢查,《診斷書》可以證實:“頭頂部有一針眼,周圍紅腫”,我打“110”報警卻至今沒有結果.女兒也因此事而在精神上受到了進一步的刺激。
   
    4、在2005年10月5日,我到北京市裏去上訪反映問題:次日淩晨3點半鍾,仁和派出所阮學明副所長受命開警車去拉我回順義,在返回途中,阮副所長恐嚇威脅我說:“你再去上訪,我們派出所就弄死你,像碾死螞蟻一樣容易,讓你們連屍體都找不到。“說完話,他就指使警察強行把我推下警車,扔在了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黑夜籠罩的京順路上,至我們一家人的生命安全全然不顧。在漆黑的夜裏一個是架著雙拐的丈夫和一個不懂事的孩子,讓我怎麽辦?我真是欲哭無淚。
   
    5、順義分局還對我實施了更為惡劣的打擊報複與毆打致傷,事發於2006年2月16日,國家信訪局給我發了一封“信複字[2006]294號”信,告訴我“張淑鳳同誌:你致胡錦濤同誌的來信收悉,我們已轉請北京市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謹此函複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六號”。
   
    國家信訪局的函件,激怒了順義分局,立刻對我變本加厲地進行了侵害:
   
    本來收到這封信後,我們全家人還滿懷著“深山裏終於出太陽”的喜悅的心情,新的報複的行動再次到來。北京市人民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根據順義分局的認定,於2006年2月28日簽發了”京勞審字(2006)第74號”《勞動教養決定書》,決定對我“勞動教養一年。決定勞動教養前,先行羈押一日折抵勞動教養期限一日,勞動教養期限自2006年3月2日起至2007年3月1日止。” 整整關押了我一年,而在家中留下一個尚未成年的女兒和喪失勞動能力的丈夫。
   
    就在2006年3月2日這天,仁和派出所周福濤副所長以“我們領導幫助你解決問題”為由將我騙出家門並直接帶到了派出所後,由於我不簽字,阮學明副所長立刻指使一幫警察對我拳打腳踢,將我的腰部踢打致傷,最後阮學明才將我倒背手戴上手銬抓進了北京市勞教調遣處實施勞教。我的腰嚴重受傷的情況,在北京市勞教調遣處有入獄當天進行例行身體檢查的記錄可以證實。腰傷的後遺症至今仍然經常折磨著我。
   
    6、2007年10月19日順義公安分局更以”在網上散布虛假信息,歪曲社會事實為由”,將我拘留了10天。我是一個連電腦都不會用的農村婦女,隻是聽過我遭遇的有正義感的市民,在網上發布的信息。我是實是求事的講述我的真實遭遇,不是在網上散布虛假信息,歪曲社會事實。我想要的是:“政府應該積極的給予我們解決問題,還我們一個公道。”
   
    更令人氣憤的是,在2007年10月29日,北京市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聽信順義公安分局的認定,仁和派出所、東城公安分局東交民巷派出所等機構的一麵之詞,以我在2007年8、9月間,先後六次到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17號首長駐地非法無理上訪,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在次將無辜的我判處勞動教養一年,所外執行。
   
    真實事實是:
   
    1、在此期間,我跟本沒有到東交民巷17號首長駐地去上訪過。
   
    2、我隻是到設立在東交民巷胡同裏的一個上訪人員登記點去登記過,而這個登記點是保衛局設立的合法登記點,任何一位上訪人都可以去登記。
   
    更令人發指的是:順義公安分局在我家前排的房上安裝監控攝像頭,在2007年10月19日(正開十七大)把我從家騙出後,非法拘留我10天,等放我回來後,才發現這個監控攝像頭(不知道什麽時候裝的)直攝進我家屋裏,把我們全家都監控起來。請問我違反了國家的哪條國法,順義分局也太無法無天了,他們執法犯法嚴重侵犯人權。
   
    由於以上的事件,導致了我們家庭目前的生活十分困難,給丈夫看病已經花去我們家所有錢,而且還負債累累。目前隻是依靠我和女兒撿破爛來維持家中的生活,當我多次申請辦低保時。我說: “今年全國兩會溫家寶總理的報告,說了:在農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讓老百姓都吃上飯,仁和派出所副所長胡建增說:“上邊有政策,我們下邊就有對策”他這是明著跟中央對著幹。
   
    以上就是順義分局為了阻止我上訪而進行的一係列打擊報複、恐嚇、威脅與毆打致傷的事實。我家連飯都吃不上了,無法生存。試問:“共產黨的天下,我的活路在哪裏?!
   
    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有關人員與順義分局已經把我和全家人逼得走投無路,生不如死,我才再次祈請您為我和我們全家人做做主吧!保護保護我們一家人的人身安全吧!我也在次祈請您能親自來我們家看看我家現在的慘狀。謝謝!
   
                    控告人:張淑鳳
   
    聯係電話:69440261
   
     2007年12月10日 (博訊記者:蔡楚) (博訊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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