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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書包內,藏著\'泡妞證\' (1張圖)

(2007-11-24 04:03:25) 下一個

送交者: 千龍 於 北京時間 11/24/2007 (90 reads)
主題:小學生書包內,藏著"泡妞證" (1張圖)

[奇聞異事]  來源:中國經濟網  編輯:王玉珊Miss   

http://www.peacehall.com/forum/qiwen/3095.shtml
  記者在湘湖路,一個文具店,用15元買下了“《光棍證》”、“《泡妞證》”、“《扁人許可證》”各一張。賀文兵先生 攝


  

        小學生書包內,竟藏著“《扁人證》”
  ·“《網戀證》”、“《光棍證》”等荒唐證件,公開出售,老師;家長,憂心忡忡 -
  ·專家表示,這是典型的惡搞行為,性質嚴重的,要負法律責任-
  “簡直不象話,我兒子的書包裏,竟然藏有《光棍證》。”這幾天,市民梁先生,一直悶悶不樂,妻子,在為上四年級的兒子,整理書包時,竟翻出了一張做工精美的《光棍證》,這讓夫妻倆大吃一驚。昨日,記者在長沙市,一些小學采訪時,驚奇的,發現不少學校,周邊的小店裏,均有所謂的《扁人證》、《光棍證〉、〈網戀證》等出售,而,這些荒唐證件的買主,則大多是學生。

   調查荒唐證件,校園周邊公開售-
  在蓉園小學附近的,一家小店裏,記者,剛向店主打聽“是否有《光棍證》出售?”店主,立刻爽快地回答:“沒有,上一次進了一點貨,賣完了。”“你要買那些證啊,湘湖路的文具店裏有。”在另一家店,男店主,這樣告訴記者。
  按照他的指點,記者,來到離蓉園小學,約100米遠的湘湖路上,一家名叫“晨光”的文具店。“有《泡妞證》、光棍證》買嗎?”文具店裏,一名女子,在忙碌著。“有啊,在門口。”女子回答說。按照她所指的位置,記者,很快發現了掛在門口貨架上的,三個荒唐證件。“多少錢一個?”“5塊。”“怎麽才3個證了?”“賣得就剩3個了。”“這貨,哪裏進的啊?”“高橋大市場……”一問一答中,記者用15元,買下了《光棍證》、《泡妞證》、《扁人許可證》各一張。

   現狀- 學生中流行隻因“挺好玩”
  昨日下午,記者,又來到了市內幾家小學,在學校周邊的店鋪裏發現,什麽,《網戀證》、《光棍證》、《良民證》、《扁人許可證》等應有盡有,既有紙質的,也有塑膠的,做工很精美。在《扁人許可證》、《光棍證》的正麵,甚至印有“中國LMM聯合大隊頒發”字樣,反麵,則可以讓持有者,填上姓名、性別、年齡,以及貼上自己的相片。
  在這些惡搞證件中,最荒唐的,莫過於《泡妞證》,其正麵印有國徽,國徽的下方,是“《泡妞證》”三個字,該“證書”正麵,赫然印有“《中國泡妞聯盟》頒發”等字樣;背麵,除可自填姓名、性別、年齡,粘貼小照片外,還以正規文件的形式,寫有“茲證明×××同誌,符合辦理此證的條件。”此外,該證明,還有有效期限,及簽發日期等內容,模仿的公章,中間雖為五角星,但是,公章上的部門卻是“在線圖像處理中心”。
  記者了解到,這些證件,在小學生中很是流行,采訪中,記者就看到幾個小學生前來購買。一名,就讀三年級的小男孩表示,自己是,看到同學買了一張,覺得很好玩才跟風的。
  憂慮- 低俗內容,易讓孩子入歧途-
  “像《網戀證》這樣的荒唐證件,竟公開銷售,這不是教唆孩子們《網戀》嗎? ”家住油鋪街的,龔女士,對此憂心忡忡。她告訴記者,女兒,平時就特別愛上網,而《網戀證》上竟公然寫著“××同誌,符合網戀相關規定,準許在中國境內,進行網戀活動”,這些不健康的內容,極易給孩子帶來不良影響。
  在市內一家小學,一名姓胡的老師,苦笑著告訴記者,這些荒唐“證件”,讓老師也頭痛,雖然,老師一再要求學生,不要去購買,但是,效果不佳,必竟這是學生在校外的行為,監管很難到位。對於荒唐證件,在校園內的風行,老師們,普遍表示擔憂。“這些‘證件’的出現,會在一定程度上誘導孩子們,形成一種不正確的人生觀。”一位姓喻的老師,氣憤地說:“它們將社會上的,一些不良現象合理化,本身,就是一種不負責任的做法,將銷售對象,指向小學生更不應該。小學生,正處在身心發育階段,商家,不能為了賺錢,而不擇手段。”

  提醒- 證件惡搞要負法律責任-
  心理專家,徐迎春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孩子購買荒唐證件,其實,是在尋求一種,自我表現的方式,渴望,有各種各樣的生活經曆,這同時說明學校、家庭的生活類,教育也有所缺失,使得孩子,隻能通過這樣的方式,尋求解決的渠道。其表示,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出現這樣的行為是自然的,家長,不應一味指責小孩,要采取引導的方式,加強生活類的教育,向孩子講明,使用亂七八糟“證件”,不僅不能證明身份,更是一種無知行為,讓孩子,從家長的教育中,明白購買這些“證件”的危害。
  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越指出,市場上出售的荒唐證件,是一種典型的惡搞行為,是違法的。有的證上印有國徽圖案,有損國徽的莊重,有的則出現聯合國、公安部等字樣,屬於,擅自使用這些機構名稱,這些行為,都要負法律責任。她還指出,這種行為,雖然是在開玩笑,但是在市場上,進行買賣,就已算是公開傳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規定,侮辱國徽,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情節較輕的,也要處以1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長沙晚報 記者 賀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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