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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中國!中國呀,你不該誕生了一個叛逆-孫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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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惡行 ! 真的,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2007-09-13 01:18:03) 下一個

備案惡行 !

見人跌倒你別扶?- 真的,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Sep. 12, 2007
 
真的,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中華民族,在幾千年的皇帝,不斷的總結國民的思想,和實際的生活需要,經過好多的正派人士的扶持,才得到“禮義廉恥”;《二十四孝》,等等適合中華民族的美滿生活-小有所教;老有所養,安全;無憂無慮;過的好日子!
可是,自從亂臣賊子孫中山,糾集一大群地痞流氓,以“耕者有其田”做誘餌,非法的在武昌推翻了皇帝,搞什麽“民權”;“民生”;“民族”,所謂的“三民主義”?!

可笑又可悲的是,孫中山在這裏,一推翻皇帝後,全中國就四分五裂,分成十九個獨立團體!
實際上,上帝在這裏,就開始對中華民國的懲罰!
一是孫中山,《聯俄聯共》;二是孫中山,辦“黃埔軍校”,按成語說,就是:
1,開門揖盜;
2,引狼入室;
3,孫中山得肝癌……  
中華民族後來,就被自己認為它祖宗,是像人的猴子,轉變成人的馬克思一群-死猴子指揮活猴子,陳獨秀及猴子毛澤東,也以“打土豪;分田地”做餌,釣更多的地痞流氓,在南昌也成功!

導致特務胡宗南,就睡在蔣介石身邊二十三年,都沒有發現。
導致中華民族,將近一百年來,大悲劇不斷!無辜的血水長流!

這裏,仔細看看中華民族有:“民權”;“民生”;“民族”“三民主義”嗎?
恰恰相反,中華民族,在猴子毛澤東一群的魔爪下-

1,被猴子當做會說話的牛馬-“民權”吧?
2,被猴子當做畜牲-“民生”吧?
3,被猴子統治的:
A,在死猴子馬克思的指揮--“民族”吧?
B,夾著尾巴做人-“民族”吧?
最值得一提的,如今的中華民族,連“親戚”兩個字,都被他們搞成一塊遮羞布!
例如,汪佩先,看在苦命的老表叔(抱養的兒子)汪言禮和苦命老表嬸賈榮聖麵上,本皇帝在被流氓;猴子一群的綁架下,節省一千多元,給了他兒子;他女兒,合計好幾百元,竟生氣!

為了怕他汪佩先生氣,撥打電話,到龔有成的兒子家(聽說在他家做夜晚工),托他媳婦說,找表弟汪佩先來接電話!作於她沒有說是“你表哥”叫你接電話,一來就問,那一個?我要幹活!我是你表哥-我答;
我很忙,我要幹活?!

那就讓你去幹活-不耽誤你發財!
打電話給他兒子(汪命軍),竟掛斷電話-他講假話騙人,指責他;
好多次,撥打他大女兒(汪命梅)的電話,叫她找一個人(一公裏多遠),她竟狗膽包天的責問:你寄給老孟(繼周)家的錢,怎麽寄得通?!

從這裏看出,他們好像開了家庭會,一樣的口徑在生氣。

來歐洲,任何外文都不懂,為了早日救濟他們:
1,被一個無賴王用金,算騙去二千二百克朗;
2,求到加拿大,被一個女人-潑婦罵街,辱罵一頓!
3,求到杭州市,被一個七十歲老混蛋-顧左右而言他!不算辱罵,也是辱罵一頓。
好不容易,從二零零四年,到今天,才寄通錢。

可憐孟繼周癱瘓在床,電話上托梁英蘭,代表我到他家,仔細察看,究竟是怎樣的悲劇?
她說沒有錢去?!
不要錢,就說我以後寄錢來。
她梁英蘭硬不去。
怎麽,對待表哥,從來都是刮表哥的?!

都沒有給一粒米;幫你家栽完秧;汪佩先跌斷腿,幫做:

犁田,到程家市你四女婿家,中午熱死人的天氣,搞來山芋苗,栽山芋;好幾天挑水澆山芋,到活了。
挑毛廁糞;割一尺多深的草後再挖菜園地,臨走,他們沒有說,“表哥,把我的事情做完就走!我們心裏不得過”?!
或者說,“表哥,給你一點錢,路上買一根冰棒解渴”!
更沒有說,“我們農村,錢,是缺乏,你帶一點米去”!
又沒有給“表哥做一雙鞋”-四個女兒,兩個女兒做一隻,四個女兒,也能做一雙鞋。連說都沒有說一句,讓世界人看看,你汪佩先一家憑什麽?要生這樣的氣?
本皇帝,是他孟繼周收留,住十六年,沒有給他一個錢,連一根煙都沒有吸到。他不幸得“中風”癱瘓在床,不先救濟他?還先來救濟你們?
好幾次撥打他二女兒(汪命雲)電話,叫找一個人,也是叫不動(不到一公裏遠)-

1,給好多次她女兒,都是五元的“百歲錢”(一九八四年前後)。

2,聽說她丈夫腿有毛病,去她家栽秧,還給三十元錢;
是幫汪佩先的秧,栽完了,梁英蘭帶到她二女兒家去栽秧。
反過來,再看看汪佩先給了什麽?一樣都沒有給!

第二,就是所謂的外“甥”何章禮,懷念他媽-胡德珍(抱養的大姐),在一九五八年春,在餓死人的前夕,送來幾盒葡萄幹,給已經餓在床上不得動的,苦命苦一生,九十歲老祖母路正蘭,今年給他何章禮一千七百克朗,合計中國錢,二千多元,他何章禮竟要三萬元-輸給人家的賭博錢-騙說是醫病?!
那就向他何章禮的鄰居,了解三萬元的正常去向,鄰居說,何章禮醫病花費四千元,報銷二千九百元!
向他二姐(何章蘭)詢問,說,何章禮花費六千元,報銷一千九百元!

電話上向他何章禮這樣說,誰也想不到,這個何章禮,竟栽贓別人;辱罵本皇帝:是這個人,說你神落神經,我跟他們抬杠,人家上我的爛藥!
1,本皇帝,自從十七歲,就在猴子毛澤東的魔爪下,東奔西跑,連放屁都要“請假”,怎能和人家爭吵,得罪人,幾十年後,還記住?
2,一九六零年餓死人下,就流浪到江西省;福建省,不久就要抓猴子毛澤東,被抓,關在福建省建陽監獄,十多年後,才回來;

不久,又為九億萬的冤魂申冤,又被兩次勞教,後來(一九九九年,冬月初一離開中國到今天)就到泰國曼穀;再到歐洲。會有別人在背後亂指責?
本皇帝:上知天文地理!下知禮義廉恥;會電腦的一切用法!會寫詩!
會想到為九億萬的善良人類申冤-做事,都以中華民族的道德觀,反而竟被這個文盲-法盲,什麽都不知道的,像豬狗一樣的“人”,竟狗膽包天的當麵辱罵:神落神經!

再就是他哥-何章成,遠在一九四年,就偷去自來水筆;後來,房子被猴子毛澤東拆了,他又偷去算盤一把;
還有他的的外甥-熊仁山,竟在跟本皇帝學無線電時期,叫他帶五十元給他外婆-胡德珍,竟被他的的外甥,熊仁山搶去……
因為是胡德珍(抱養的大姐),親自來說要五十元割稻買菜……
他的外甥媳婦-吳長翠,聽說他丈夫死亡,同情她是中年寡婦,就救濟她一千克朗。後來托她(電話上說,是檢收員,誤會她會做裁縫)做四套衣裳,誰能想到?說古式衣裳,竟安圓鈕扣,不是布鈕;

說近代的衣裳,又是安圓領,那這裏,一個何章禮(是舅舅)當麵辱罵是,神落神經;一個吳長翠;(是何章禮的外甥媳婦),雖然沒有當麵,辱罵是神落神經,但是,吳長翠所作所為,就是最好的證據:辱罵本皇帝-神落神經!
本皇帝想來想去,隻有徹底揭開這一塊遮羞布-親戚,讓世界上所有的正派人看看。

中華正國皇帝胡德斌於歐洲行宮。待修改。2007,9,8。
 

見人跌倒你別扶?

http://peacehall.com/forum/boxun2007b/3784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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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劍客 於 北京時間 09/08/2007 (302 reads) [累積31690分 給劍客發悄悄話]

主題:見人跌倒你別扶? ZT
[博訊論壇] 小學寫作文時,動輒扶老奶奶過馬路,要不就扶摔倒的人上醫院。那個時候,做好事的代價通常是上學遲到,通常我們還會本著“做好事不留名“的思想選擇不向老師坦白,雖然這樣會挨老師的批評,但“我們的心裏卻暖烘烘的”。
今時今日就不同了。南京有個小夥子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公交車站,於是就送她去了醫院。這個可不是上學遲到那麽簡單,而是惹了大麻煩。老太太認定就是這小夥撞了她,還把小夥告上了法庭,索賠13萬餘元。最近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對這宗各有各說法的“疑案”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小夥子的見義勇為一說缺乏事實證據,不予采信。依據公平原則,判決被告小夥賠償老太各項損失45876.36元。(9月5日《揚子晚報》)
本來,我又沒在當時的事發現場,也不知道這小夥子是真的撞了老太太,還是真的見義勇為,好心做好事。但我知道,這是一場侵權賠償訴訟,適用的是“誰主張誰舉證”。老太太向小夥子索賠,就得先證明確是小夥子撞了她,而且因為撞了她給她造成了何種損害,又因此產生了何種損失。在老太太的證明未成立之前,小夥子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在民事訴訟中,原告對其主張有舉證的義務,這是訴訟公正的前提。否則的話,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被卷入無窮無盡的訴爭中去。

我們不妨來看看法官是如何裁判的。法院認為:人被外力撞倒後,一般首先會確定外力的來源、辨認相撞的人,如果相撞之人逃逸,作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應是呼救並請人幫忙阻止逃逸。當時事發地點在人員較多的公交車站,事發時間在視線較好的上午,事發過程非常短促,所以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輕易逃逸。根據彭某(即小夥子)自認,他是第一個下車的人,從常理分析,他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較大。如果彭某是見義勇為做好事,更符合實際的做法應是抓住撞倒老太太的人,而不僅僅是好心相扶;如果彭某是做好事,根據社會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達後,他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實經過並讓老太太的家人將老太太送往醫院,然後自行離開,但彭某做這樣的選擇,他的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
法官的整個認定過程,都是“根據社會情理”或“從常理分析”,而不是依據老太太提出的證據證明。似乎在常理之下,隻有“撞人”了,才會把人送去醫院。正是在這種“情理證明”之下,法官將舉證責任從原告轉移給了被告,進而認定小夥子無法證明其扶老太太進醫院是“見義勇為”。

當然,老太太也始終沒有證明是小夥子撞了她。或許這就是法官各打五十大板“理論基礎”吧,既然雙方都不能證明,“公平原則”也就派上了用場,小夥子由此被判令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看來,法官的“情理”和“常理”確實可怕,可怕到被告要為原告不能證明的事實埋單。我隻能奉勸自己的諸位讀者,以為見人跌倒你別扶。不要說什麽“世風日下,人心不古”,法官的“常理”已經不古了。若我們視“扶老太太去醫院”為“社會情理”,奈何法官不認,為之奈何?
還好隻是一審,大呼“想不到”和“冤枉”的小夥子已經表示“肯定上訴”。那就等等二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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