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31日電/是時候重新思索美國自詡的所謂“人權領袖”的意義了。在人權問題上,沒有哪個國家是完美的。
“今天,我們站在一個偉大起點上。”1948年,美國第一夫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主席羅斯福夫人向全世界介紹其協助起草的《世界人權宣言》時曾這樣說。那個時候,美國很驕傲,頭頂戰勝德國納粹和日本軍國主義的光環,又牽頭參與這樣一個人道主義工作,並總想將“民主大旗”高高舉過國界。但現在,美國在人權問題上備受質疑。
美國擺脫了歐洲加於其身的殖民主義枷鎖,卻無法消除國內的種族主義情緒。美國有人仍在奉行種族隔離政策,美國本土的原住民,長久以來生活貧困、鮮被關注。
過去數十年裏,美國都很難稱得上是人權領域的表率。發動越南戰爭、與蘇聯爭霸、利用跨國公司攫取他國利益等行為都不是人道主義做法。近年來,美國在反恐戰爭中的一些行為,又讓世界上許多國家、甚至美國的盟友,開始質疑美國的人權政策。
美國國會參議院不久前發布的中情局虐囚報告,以及阿桑奇、曼寧、斯諾登揭秘的各類信息,都是這種質疑的現實注腳。而非裔青年邁克爾·布朗在沒有攜帶武器的情況下遭遇白人警察槍擊身亡,更是促人追問:美國的人權運動是不是真的像其渲染的那麽成功?
人們看到,美國國會參議院的報告證實中情局的虐囚行為比之前披露的更加殘酷,而且是習慣性濫用刑罰,很多中情局的審訊手段都遠遠超過了司法部門的允許。與此同時,美國各地都在對警察執法時存在的種族主義傾向表示不滿,大中城市都發生了大規模的抗議示威活動。
是時候重新思索美國自詡的所謂“人權領袖”的意義了。在人權問題上,沒有哪個國家是完美的。即便是在北歐等地區的那些穩定、發達、人口不多的國家,也會常常有人權官司。讓一個民族多樣、幅員遼闊的大國完全沒有人權問題,還是一個烏托邦式的理想。
《聯合國憲章》“重申基本人權,人格尊嚴與價值”,並沒有賦予任何一個成員國特殊的權力,也沒有要求任何國家成為人權表率或是領導者,更沒有指出哪些國家做的更好或要向其學習。如果美國想在人權領域居於主導,那問題就不僅僅是成功或失敗那麽簡單。沒有一個國家可以站在無可指責的人權製高點,何況美國自身也沒有有效保護人權。美國暴露的虐囚醜聞說明,一個嚴重踐踏人權的國家自然無法擔當人權領導者。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為英國倫敦大學瑪麗皇後學院法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