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野時光

二野,居於南美,正宗華人也。
正文

“告密者”檔案:全部燒掉?逐一公開?

(2009-12-22 23:38:38) 下一個

“告密者”檔案:全部燒掉?逐一公開?

作者: 俞飛

【南方周末】
 

真相是通往和解之路的第一步,但無法自動帶來和解。處理曆史遺留問題,要有大慈悲百年中國,國事如麻。國運如船過三峽,一路風急灘險,幾度險些翻船。而文人能一路走來始終如一者,少之又少。日前章詒和女士率先發表“誰把聶紺弩送 進了監獄?”,提出文人告密問題。隨即引發王容芬女士強烈反彈,後者以“黃苗子和一代中國文化人的人權”,痛加辯駁。兩篇雄文,雖觀點對立,一樣情懷無 異,字字聲聲皆是血。隨後章女士再痛說家史,令人泣下。對兩位命運坎坷奇女子的高見,在下尊重激賞之餘,不揣淺陋,鬥膽申而言之。

古今中外,告密不絕
告密現象,古已有之,史不絕書。以武則天時代為例,堪稱其“殺手鐧”的恐怖政策——起告密之刑,製羅織之獄,生人屏息,莫能自固。而知識分子告密, 曆來為人不齒。仗義每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語雖激憤,也可看出民眾的憤慨與鄙視,其來有自。“反右”與“文革”時期,告密,特別是文人告密現象,人 們毫不陌生。其中迫不得已者有之,爭功邀賞者有之,嫉妒陷害者亦有之……細究原委,中國知識分子家國忠君思想特別濃厚,自主性與抗壓性不盡人意,一言難 盡。至於人性幽暗處,又何忍深責?

此事且不獨中國特有,就以英美為例,文人告密也不乏其人。著名作家奧威爾被披露曾向英國外交部屬下負責反蘇反共宣傳的情報研究處提交“黑名單”。美 國20世紀50年代麥卡錫時期,名導演卡讚涉入好萊塢政治“黑名單”事件,晚年領取奧斯卡終身成就獎時,遭遇眾多知名藝術家聯手抵製抗議。

類似故事,不勝 枚舉。

此次告密者事件的大討論,還應歸首功於剛退休的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玉臻,於《中國作家》(紀實文學卷)今年第2期最早發表《聶紺弩刑事檔 案》。其人真如老吏斷獄,謹慎小心,有九分證據,不說十分話。堅持實事求是,不作誅心之論。更不以算命先生自居而鐵口直斷,真讓人分外欽佩。此次爭論中, 受到幾分忽視的檔案,引發在下濃厚興趣,不得不思考舊檔案的新命運。

舊檔案:全部燒掉?逐一公開?
如何處理舊檔案?這屢屢成為轉型後擺在新政府麵前的一大挑戰。世界各國不乏正反兩方麵的經驗教訓。美國耶魯大學著名法學教授阿克曼曾語出驚人——全 部燒掉(Burn them!)。讓人想起曹操於官渡之戰後,將曹軍內部人士在戰前寫給袁紹的投降密信付之一炬,既往不咎的驚人智慧。

曆史的演變,絕不可能如此簡單,沒有一個國家完全采納阿克曼教授的建議。統一後的德國更不惜投入大量人力財力物力,展開對東德斯塔西海量檔案的複原 工作,設立專門機構——俗稱高克委員會,立法向公眾個人開放本人檔案;並在保護個人隱私的前提下,允許曆史學家與記者依法調閱。波蘭等東歐國家也紛紛加以 仿效,設立國家曆史紀念館,允許個人查閱本人檔案,但對涉及他人的部分作技術性處理。

讓人歎息的是,一個個新悲劇隨之出現。父子夫妻在舊體製下不得不爭相揭發,前東德的某位妻子發現自己檔案上赫然在目的“反動言論”記錄,隻能出自最 信任的丈夫,最後隻能選擇離婚收場。私人空間被無情擠壓後,個人之間的信任終將變質異化。得到了真相,失去了家庭與信任的人間慘劇。開放檔案的後果難料, 其成敗得失,如何評價,也頗棘手。

以常識論,舊檔案的真實準確完整性,豈能全無質疑全盤接受?舊檔案可能多有篡改、誇大隱瞞甚至遭銷毀可能。英國牛津大學曆史學家阿什在看完波蘭前政 府暗中收集的本人檔案後,幽默地表示——世界各國的秘密警察大多一個德行,自視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其實他們就像在從鎖眼中窺伺成人世界的孩子,看到的惟 有鎖眼而已。前波蘭異議人士米奇尼克也坦然表示,如果自己被蘇聯波蘭美國的情報部門,分別列入己方所謂的告密(合作)者,也絲毫不覺得奇怪。舊體製的一大 頑症就是誇大造假成性,檔案又怎會成為例外?而最嚴重的犯罪卻極有可能全無檔案記錄……

衡諸法理,告密行為早已時過境遷,追訴時效已過,且是否違反當年法律也有極大爭議。美國證據法中有所謂“毒樹之果”理論,強調非法取得證據,其效力 予以排除,法院不得采信。寧肯犧牲事實真相也要保護被告人權益。法治原則最強調不溯及既往,重視合法取得的證據,秉承無罪推定與訴訟時效的基本原則。雖有 保守一麵,委實是建設法治國不可或缺的基礎。

南宋理學家呂祖謙有名句:善未易明,理未宜察。最為自由主義者胡適激賞。美國學者羅爾斯更力倡權利優先於善。不能以追求社會公益的名義,輕易剝奪個 人,哪怕是全民公敵的隱私權、名譽權和人性尊嚴。道德絕對主義違反自由主義基本立場——國家的道德中立性與最低程度道德強製,倒與舊體製清除異己,除惡務 盡的極端意識形態狂熱如出一轍。

黑檔案重見天日,最吊詭的是當年的加害者早已逃之夭夭,甚至逍遙法外,而情形各異的疑似告密者卻受到最嚴厲的羞辱。媒體如獲至寶,爭相公開告密者黑 名單。媒體審判姑且不論是否獲得法律授權,其準確客觀完整性如何,對程序正義與無罪推定人權保障帶來的嚴重衝擊,可想而知。造成的惡果,往往極難糾正與逆轉。

更為驚人的是轉型後當年的政治反對派,居然屢屢成為媒體公開黑檔案,揪出告密者運動的最大受害者。波蘭前總統瓦文薩被質疑曾與舊國安部門達成不可告 人的交易;而著名知識分子、前外長蓋雷梅克更遭懷疑曾在英國流亡期間,與內務部合作。數年前華沙大主教由於曾與舊體製合作的曆史曝光,黯然下台。出生於中 歐國家的文化名人,也未能幸免。例如移居英國與法國的著名社會學家鮑曼與作家昆德拉,分別被爆料曾與秘密警察合作。後者甚至被渲染成暗中揭發他人,導致一 西方間諜長期監禁雲雲……真假難辨,可謂迷霧團團。

哈維爾與米奇尼克早在1990年就呼籲對曆史要寬容,與曆史和解,既往不咎,朝前看。“我們與他們不一樣!”過去的錯誤不能重犯。可惜此後東中歐國 家不時掀起的清洗狂潮,大多受到有心人士操縱,政治化與濫用屢見不鮮,淪為打擊敲詐政敵最廉價的工具。甚至被學者稱為年輕一代政客清洗老一代政治人物的神 兵利器。而舊體製中不少政治冷感的犬儒主義者,此時往往搖身一變,展現出前所未見的道義感,不惜口誅筆伐加以聲討“告密者”,其機會主義者的表現讓人齒冷且寒心。

而讓一般的告密者免於法律懲罰,或許正是轉型正義不得不付出的代價之一。
畢竟之前革命正義大肆懲罰所謂叛徒,乃至逼供信株連構陷的前車之鑒,造成的 曆史悲劇更為恐怖。人人自危的曆史慘劇不能重演,兩害相權取其輕是不得不然。道德追究再值得同情,終究不能踐踏法治底線,過分情緒化的批判追究“告密者 ”,極易成為道德獵巫,掀起新一輪麥卡錫主義狂潮。一言以蔽之,道德私刑不可取。

新體製萬萬不要效仿舊體製,推出新“出身論”。德國高克委員會雖獲學界不俗評價,但對於數以萬計被動加以甄別的前東德國民,則是相當難堪的經曆。“ 你被高克了嗎?”一度成為統一後原東德地區民眾的流行語,與舊體製政審程序何其相似乃爾?這與西德在1950年代處理納粹遺產時,其最初的遺忘與包容政策 形成鮮明對照。

曾記否,德國前總理科爾不惜通過訴訟,阻止自己在斯塔西的檔案曝光。

真相是通往和解之路的第一步,但無法自動帶來和解,甚至形形色色的所謂真相引發新的仇恨,識者不可不察。是追求大寫惟一的真相,還是小寫多元的真相?當年舊體製下同為曆史犧牲品的民眾,何苦在新體製下再度互相傷害?

東德地區 1990年與1995年兩份民意調查也顯示:對如何處理舊檔案,讚成銷毀舊檔案的民眾從14%上升為25%。主張檔案隻向受害者開放的比例從39%微降為 36%,而主張檔案隻能用於刑事犯罪調查者,也從41%下降為36%。而對斯塔西個人檔案應予封存四十年的主張,1990年,僅有23%的受調查者表示同 意,1995年支持者已增加到54%。此外近年來原東德地區懷舊風勁吹,東德人強烈表達心聲:我們不是二等公民,我們是曆史的主人,惟一能評價那個時代的 隻有曆史的親曆者!

尋求 “我們都是幸存者”的最低共識舊檔案的價值其實有限,絕不是無價的曆史財富,而是潘多拉的魔盒,一旦輕率打開,必將後患無窮!

極權主義的曆史,更像一部殘酷無情的絞肉機,人們為求自保,互相傷害,受害者與加害者的界限可能曖昧不清,告密者本人又何嚐不是體製的受害者?有多少人能夠麵對曆史,問心無愧,全身而退?南非大主教圖圖苦口婆心勸告世人:沒有寬恕,真的就沒有未來!

處理此類告密者問題,宜就事論事,在法言法,將心比心,以史為鑒,或許才是真正的解套之道。日後依法開放相關檔案,在尊重個人隱私權的前提下,合理 平衡與滿足本人知情權;避免媒體大肆爆料,造成無端紛擾;由曆史學家加以理性梳理探討,為共同未來尋求曆史真相與教訓,才是應追求的目標與方向。

即使對告密者甚至加害者,也要有同情的理解。不能把他們簡單打入另冊,加以妖魔化。要做的是,秉持當下我們都是曆史幸存者的定位,超越加害者受害者 告密者旁觀者的簡單四分法,尋求最低限度共識,重建個人倫理與社會道德。不要再區分我們與他們,大家理當戮力同心,成為未來開放社會與法治國家的共同創建 者。法治國家強調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一視同仁,尊重個人隱私與基本權利,與舊體製相比,差距何止以道裏計。

聯邦德國在二戰後,成功地讓無數舊納粹成員在新民主體製下脫胎換骨,成為民主派。民主製度的包容與整合能力驚人,也為其他國家提供難得經驗。共同建設一個有人情味的,具包容性的正派公民社會,才是我們攜手努力的大方向。

法師道:慈悲沒有敵人,智慧不起煩惱。敞開心扉,坦誠相待,放下個人仇恨,融化曆史悲情,就有機會讓過去慘不堪言的曆史遺產,升華為全民族今天最可寶貴的民主資產。永不再犯!(Never again!)

處理曆史遺留問題,既要有大智慧,更要有大慈悲。

(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講師)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博主已隱藏評論
博主已關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