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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子:棒球季節

(2005-06-01 19:11:38) 下一個

棒球季節

                ·菊 子·

棒球季節一開始,我就開始盼下雨。一下雨,練習或比賽取消,不用拖著大毛二毛們去球場了,我就如釋重負,覺得自己淨賺了兩個小時。唉,有時候想起來,也是自作自受,又沒有人逼著我們去打這個球,可是一上了這個賊船,就象入了黑幫,欲罷不能。

我當媽媽,實在是馬虎得很,大部分時候是“叫花子過年——看隔壁”。毛頭四歲半時第一次參加足球娃娃聯隊,就是我從他幼兒園小朋友的媽媽那裏學的。人家三個小禿子,一個個收拾得幹淨利落,還成天這裏組織家長會、張羅“媽媽夜晚”,那裏誌願服務什麽地。有一天,看她在圖書館裏對著一堆表格忙乎著,我就湊過去,崇拜地問,忙啥呢。她說,足球娃娃聯隊該報名了。我一聽,這一定是要緊事,就立馬依葫蘆畫瓢,給毛頭也報了名。

從此以後,我們就開始了訓練、比賽、東奔西跑趕場子的日子。

(一)置辦行頭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名報上了,就開始買衣服,置行頭。第一次去兒童體育用品商店,毛頭覺得新鮮,大人也覺得新鮮,大家東瞧瞧,西看看,興奮得飄。店主是老行家,一看就知道來了冤大頭,笑眯眯地說:“我能幫忙嗎?”

他這一幫,我們就收獲大大地了。我們買了店主推薦的所有東西:長襪,護踝,足球鞋,認識的,不認識的,有用的,沒用的,扛回來一大堆。

第二年春天,毛頭又開始打棒球了。棒球的娃娃聯隊是全國性的,組織比較嚴密,早早就給我們發了通知書,告訴我們所有隊員必須裝備些什麽。於是,我們就拿著娃娃聯隊的通知,照著單子買。買完以後,想單子沒用了,就扔了。扔完了,傻眼了,誰都想不起保護男孩子命根子的那個東西叫什麽。毛頭問我,那叫什麽呀,我哪裏記得,就順口回答了一句:“JJ Protector”。

從那以後,大家都叫慣了,我們就都當它是那玩藝兒的法定名稱了。有一次還聽毛頭跟他的小朋友爭執呢,小家夥梗著脖子說:“It Is JJ Protector!My mom told me!”。也想過問問同事那玩藝兒究竟叫什麽,一想自己還要有許多解釋、比劃,就搖搖頭,歎口氣,算了。

(二)丟三落四的學問

東西買全了,並不意味著都能用得上。倒不是東西沒用,而是自己常常忘了帶。趁現在頭腦清醒,還能合計得出來,其實打棒球需要的東西無非是:

一,運動服裝。球衣、球帽是統一發的,球衣胸前印著隊名,背後印著讚助商的名稱,必帶;球褲、棒球鞋、JJ Protector自備,可以濫竽充數;二,運動器械。棒球手套必帶;球棒、頭盔可有可無,教練們的大包裏有;三,飲料。水,果汁,體育飲料;四,防蟲劑、防曬霜。前者傍晚時必須,後者白天時必須;五,如果輪到你們家帶零食的話,為全隊準備的零食和飲料;六,自己坐的折疊椅;七,二毛。毛頭的弟弟。

我不是學統計的,不然我可以列出一個算式,統計一下:這麽多項目,忘掉其中一項或多項的概率和組合方式,該有多麽紛繁複雜。我知道,這兩年裏,我東西全帶齊了的比例大概不高,而且,每次忘掉的東西,一般也不一樣。

忘掉比賽、忘帶比賽用品、記錯了時間地點,以至於耽誤孩子的賽事,成了我最大的心病。好幾回,夢見自己慌裏慌張地帶著毛頭到了球場,結果球場上空無一人。

有一次,怕自己匆忙間丟三落四忘東西,頭一天晚上就照著單子收拾好了東西。晚上睡覺那個踏實,一點也沒作惡夢;第二天,興高采烈地開車帶著毛頭去了球場,打開車後蓋一看,傻了眼:東西倒是全收拾好了,可惜就少了一步:把那大包直接放車後蓋裏。毛頭噙著滿眼委屈的淚花看了我一眼,令我無地自容,恨不能有個地縫鑽進去。

不過,丟三落四也有它的好處。有一天下雨,雨還不小,滴滴答答象斷了線的珠子,比賽卻沒有取消。我們匆匆趕到球場,才發現毛頭沒穿隊服。我也來不及回家去拿,隻好讓他穿著夾克比賽。不一會兒,我就開始為自己歪打正著的“先見之明”得意:穿著隊服的娃娃們一會兒就淋成了落湯雞,隻有我們毛頭,穿的夾克是防雨的,還帶個小帽帽,連頭發也沒濕。

(三)看球的樂趣

客觀地說起來,除非你家小子小女在球場上,那比賽還真沒什麽看頭。輪到進攻的時候,娃娃們一個一個輪流上,也沒有“三次出界,你就出局”(Three Strikes,You Are Out)的規矩,孩子們不斷地打,不斷地試,一直到打中為止,一節賽段(inning)就能打個沒完沒了。防守的時候呢,要是占個重要位置還好,可以假模假式地跑一跑,搶一搶,其它位置呢,多半時候就是在教練指定的地方懶洋洋地站著,等著對方隊的所有隊員都輪到打中一回(hit)的機會。我的一位朋友,十四歲才從歐洲移民到美國,之後隨大流參加棒球隊,她說她守壘守得實在是煩得慌,幹脆躺在鑽石球場上眯了它一覺。

然而,加入棒球幫,就象中了魔法,看球也成了一種享受。

碰上天高雲淡的日子,搬了椅子,懶懶地往那兒一躺,兜裏掏出一罐兒喝的,抿兩口,順手放進椅子把手上的小洞洞裏,舒服,神仙。偶爾記得帶了本書,還能抽空瞄兩眼。瞄完了一章,最後啞然失笑:原來這一章上星期早就看過一遍。

有時候讓太陽曬迷糊了,半睡半醒地往球場上一看,找到那個個子最高、動作最優美、最靈活、最快樂的男孩,想到這孩子居然就是自家的毛頭,球賽結束時可以領著他回自己的家,心裏就不由自主地充滿了感激和喜悅。

看球也是展開父母外交的好時機。平日裏大家都忙,專門打電話、見麵也太鄭重其事,看球時大家隨意聊一聊,互相交換交換信息,我這叫花子順便看看鄰居又在辦些什麽過年的年貨,收獲多多也。

也有難受尷尬的時候。我比較不深沉,明知道小孩子學打球,“比賽”連比分都不計的,卻還是跟看紅襪隊(Boston Red Sox)大戰洋基隊(New York Yankees)似地興奮。一興奮,就小人得意,大呼小叫,無意間,便會得罪人。因為球場邊上,都是和我一樣最感情用事、最不理智、最不客觀、最不寬容的球迷:父母們。於是,球迷之間隱隱的競爭和較量,也就在所難免。

阿曆克斯是毛頭的好朋友,我和他媽媽慢慢也混熟了,給孩子們搞過幾次約會,報名參加娃娃聯隊的時候,我們說好了,讓兩個孩子參加同一個隊。一切如願,大家都高興,兩個小家夥一有空就湊在一起嘰嘰噥噥,親熱極了。

問題卻出在邊線上。我在那裏亂跳亂叫,沒想到阿曆克斯的爸爸卻越來越安靜。我回頭一看,發現他臉色很難看,看我的眼神也有些不自然。我正得意,高叫:哇,真棒!毛頭,加油!他卻悻悻地說,你家毛頭好啊,今天又打第一壘,又打第二壘,又當投球手,又當接球手,瞧我們家小阿,盡打外場,什麽好位置都沒輪上。

我便小心起來,看孩子再打一個好球時,便不敢叫得那麽響,也不敢跳得那麽高;等阿曆克斯打中一個球時,我也使勁為他助威。後來我們才知道,其實教練是有意這樣安排的,今天正好輪上我們家毛頭是重點訓練對象,每個孩子的練習機會是均等的,小阿也會有他的機會。

(四)望子成龍

我問小阿他爸爸,小阿他媽幹嘛去了,他說,她坐在遠遠的地方,看書呢。

我說,坐那麽遠,看球看不清楚啊。他說,她要的就是這個看不清楚。她以前打過棒球,打得還很好,但因為種種原因放棄了,於是棒球就似乎成了她的心病。自己的夢想沒有實現,就把這心思全放在子女身上了,所以小阿打球的時候她特別投入,投入得都不敢看。小阿一打棒球,她就會心驚肉跳,呆在家裏不來吧,又是坐臥不寧,於是,到球場邊上來看書、偶爾從書縫裏偷偷往賽場上瞄兩眼,就成了她的折衷之道。

和別的父母比起來,我覺得自己還算是比較瀟灑的。孩子喜歡便玩,不喜歡便拉倒。問題是,毛頭喜歡的東西太多,且樣樣都舍不得放棄,於是我們隻有繞著他,疲於奔命。毛頭從不到五歲時開始,春天打棒球,秋天踢足球,夏天遊泳,冬天滑冰,放學後跟爸爸在院子裏灌籃球、打羽毛球,睡覺前還在地下室抽兩把乒乓球,耍兩下武術,什麽東西都玩得象模象樣的,可惜一天隻有二十四小時,可惜還要用那麽多時間來睡覺。

毛頭的父母,有時候就會討論,毛頭身上優秀的運動基因,究竟是從爹那裏來的,還是從媽那裏來的。毛頭他爹深信,將來美國的乒乓球冠軍一定非毛頭莫屬;毛頭也認為自己長大以後要麽是紅襪隊的投球手(Pitcher),要麽是愛國者隊的四分衛(Quarterback),究竟當哪一個,他自己還在猶豫呢。

我卻明白,這樣的機率實在不高。競技時,除了天資、力量、技巧,最要緊的是那股玩兒命的精神。我自己也玩過田徑,打過球,當別人衝我撞過來的關鍵時刻,我總會有大概百分之一秒的猶豫。我心裏很清楚,就是這一猶豫,讓我失去了成為一個體育明星的任何機會,命中注定隻能委屈著在觀眾台或電視機前當球迷了。雖然對著電視屏幕喊起來時也是全力以赴、舍生忘死,畢竟和自己上場不是一碼事。

知子莫若母。我這點致命的猶豫,絕對讓毛頭繼承了。看毛頭打球,我就幾乎能親身感應到他那百分之一秒的猶豫。知道了以後倒豁達了,看他打球時沒負擔。同時,有時候心裏還想,多虧毛頭成不了體育明星。看職業球賽時,每次看到有球員受傷,頭碰破了,腳崴了,昏迷不醒、不省人事了,我一邊暗自慶幸自己不是那個球員的老媽和老婆,一邊又想,不知道那些當老媽當老婆的,怎樣熬過那一場球賽。

(五)球星的“崇高”追求

我比較虛榮,從前也經常參加體育比賽,但我的動機就是爭名次,隻有肯定自己準贏時我才報名,對什麽“精神文明獎”、“團結進步獎”從來不感興趣。娃娃聯隊的比賽並不計分,所以我不太理解毛頭那種“隻問耕耘,不問收獲”的高漲熱情。問他,棒球有什麽好玩的,他脫口而出:“The snacks!”

可不是,每次比賽結束時,就有一個棒球媽媽打開孫悟空的乾坤袋,裏麵有吃的,有喝的,吃的往往是平時覺得不太健康的高脂肪、高糖份的美味,喝的是平時不太想讓孩子喝的體育飲品或者可樂,再加上在新鮮空氣中奔跑一個多鍾頭以後跑出來的好胃口,這幫孩子一個個都成了小餓狼,那一頓零食,自然就成了山珍海味了。

還有,每個賽季,都有一天是“照相日”。我一般都訂一全套,於是毛頭就有了自己的Sports Illustrated 封麵照,自己的交換卡 (Trading Cards),還有和隊員的合影。交換卡寄給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就算衝淡了裏麵的商業氣息。

賽季結束時,每個小球員還能領一個獎杯。有了這個獎杯,毛頭就有了一個鐵杆球迷——二毛。

自從打上棒球,毛頭對職業棒球也產生了濃厚的興趣,談起賽事來一板正經地滿口的專業詞匯。去芬圍球場(Fenway Park)看過紅襪隊的比賽後,他就自封為紅襪隊的權威,從此以後,隻要我們談起棒球來,他就翹著小鼻子說:“媽媽,你說得不對。沒辦法,你都沒去過芬圍。”我隻好知趣地、湊趣地閉嘴。

就這樣,棒球賽季一來,我一邊掰著手指頭等待下一場比賽,一邊慌裏慌張地帶著毛頭往球場跑,一邊還盼著,嗨,怎麽老不下雨,一下雨,比賽就給取消了,多輕鬆,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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