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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越:最寒冷的冬天是舊金山的夏季(136-145)

(2005-02-23 19:58:26) 下一個
136 後來,我在有彈性椅背、可以調節高低、後靠六十度的人體工學椅和紅鼻子鼠標的陪伴下,為著自己那個“堅決不被兩件襯衫打發走” 的宏圖大誌走過了一段相當艱難的日子:剛進公司,很多東西不熟,不知道什麽人該怎麽打交道,也不清楚哪些地方可以偷懶,隻好處處做足功夫,不敢怠慢,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馬克留下來的工作固然讓我紮紮實實感到“天生我才必有用”,可是,不久我就發現自己啃上了一塊“槽頭肉”:他原本負責的差不多都是舊版本產品的維修,和時不時應客戶要求加些花樣哄哄他們,創新比較有限。聽說,產品新版開發時,他看不慣管理層某些“急功近利” 的做法,在“不太恰當的場合” 說了一些“不太恰當的言辭”,老處女索性不要他再插手;他呢,抱著“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鍾” 的心態,也樂得眼不見心不煩。正是由於這點,當初部門裏沒有一個人願意接馬克的工作,老處女不得不把我招進來。難怪她開工資的時候舍得花本錢,那不僅是為了我,更是為了她自己,是做給馬克和整個部門看的:以為你們很厲害嗎?我叫誰走誰就得走,走了,不愁找不到人接。 明白了這點,我暗暗叫苦:這個崗位決非久留之地,我沒有馬克那樣資本、頭銜可以倚老賣老,要在公司裏混、混得好,就必須想辦法跳到比較“核心” 的項目去;但是,手頭的活呢,也一定要好好幹,這是進公司的第一仗,不能給人家看笑話,否則,“槽頭肉” 都啃不好,還想指望“裏脊肉”? 二十四歲這一年,我覺得自己好像沒有從前精力充沛了。讀大學時,為了應付考試通宵看書,合衣睡上兩個小時,洗把臉、喝杯牛奶就去考場,等考試結束再跑到卡拉OK唱一個晚上,一點也看不出來;就算後來到美國讀研究生,功課一大堆,考試測驗像毛毛雨,也隻是覺得“煩” 而並不真正覺得“累”。現在好了,上一天班,很多問題像雨後春筍一樣冒出來:眼睛發痛,腰背發酸,不用鼠標的那邊肩膀總是不大舒服,也不知是電腦屏幕還是中央空調的關係,皮膚開始逐漸發幹,麵上看不大出,卻能清清楚楚地感覺到,像超市裏買來後在冰箱裏放了一兩天的蘋果,表麵沒什麽太大變化,其實已經不那麽鮮潤了。偶爾加班到深夜,第二天一定要早回家補一覺,否則絕對無精打采。 我有點著急,開始著手補救:辦公室裏放一瓶化妝水、隨時補充水分,天天用熱毛巾按摩臉頰,三天兩頭去健身房,開始塗一些也不知有無科學依據的“延緩肌膚衰老”的東西,時不時也會按圖索驥拿藥草煲一些很難喝、但據說可以“養顏” 的湯。“保養” 這個詞觸目驚心地闖進了我的生活。 我原以為這些症狀是我獨有的,問了鄭瀅,她也恨得咬牙切齒,“女人老起來真是ABS也刹不住。” “程明浩不是常常幫你捏肩膀嗎?” 楊遠韜出差了,要兩個月才能回來,她很羨慕這一點。 “有什麽用,也不能隨時捏啊,再說,他過幾個月就到西雅圖去了。” “你舍得?” “不舍得又怎麽樣?他說那裏條件好,鍍一層金,將來容易找工作。” “等他畢業,找到工作,你們就結婚吧,女人最好在二十五歲之前嫁出去。” 137 “為什麽?” “去菜場買過菜吧,女人二十五歲之前像早市的菜,隨便怎麽樣就是新鮮,當然也貴;過了二十五歲,就變成了下午的菜,看上去也可以,不過時不時需要噴噴水;然後呢,到了晚上要收市的時候,管你噴多少水,也是‘雞毛菜五分錢一斤,兩毛錢一筐’ ,隻怕人家還不要。男人呢,剛好相反,二十五歲嗎?幫幫忙,青春期還沒結束呢,三十歲開始發俏,四十好幾還是流金歲月,你說不公平嗎?是不公平,可是反過來想想,女人年輕的時候不也風光得很嗎?這也叫做風水輪流轉,二十五歲就象男人和女人的一個分水嶺,在那之前,女人占上風,男人占下風;等過了那個年紀,就是女人走下坡路,男人占上風了,一點辦法也沒有。所以呢,最好還是順其自然,趁早市的時候先賣個好價錢保險一點。” “你打算二十五歲之前清倉?” “我?運氣不好,人家訂了貨突然發現沒帶錢包隻好回家去拿,偏偏住得還特別遠,恐怕難免要噴噴水了。” 鄭瀅嘲笑起她自己來一樣毫不留情,“不過你可以啊,結了婚,再也不用擔心以後行市波動。你不是老早就想嫁給程明浩嗎?” “誰說我想嫁給他?”我臉紅了,“我還打算先好好玩幾年呢。” “好,知道了,你不想嫁給他。你隻不過是找工作的時候就在為生孩子做準備而已。” 她白我一眼,“假正經。” “說真的,以前沒想到這個行業看著神氣,幹起來這麽辛苦,又傷眼睛又傷皮膚又傷腦子,動不動熬通宵,全身都酸,一點都不適合女人幹。” 我敲敲肩膀,開始抱怨。 “嗤,我從來不認為有哪個行業適合女人幹,女人哪,最適合的職業就是找個有錢的好老公,然後在家相夫教子,打扮得漂漂亮亮,逛逛街打打小麻將,高興了發發嗲,男人還覺得你溫柔賢惠,又舒服又討好,” 她講得眉飛色舞,突然臉色一轉,“不過呢,有些女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一天到晚隻知道把老公看得像隻寵物狗,走到哪裏都要跟蹤追擊,要不就拿信用卡賬單和發票對來對去,唯恐天下太平,這種女人,換我是男人我也不要。” 自從和楊遠韜好了之後,鄭瀅說話的口氣越來越尖刻,她自己大概沒有覺察,我聽著卻替她感到心酸;做人情婦,無論心胸多寬,大概或多或少都有這種情緒,覺得好像自己去逛街時好容易發現一件期慕已久的孤品名牌,卻偏偏已經被哪個平庸但好運的女人捷足先登捏在手裏,憑你相貌三圍趕得上“時尚” 雜誌裏 Ralph Lauren 的模特也毫無辦法;有些東西,講的不是條件,是先來後到;你指望那件衣服爭點氣,自己從人家手裏跳出來,談何容易。 不過,一轉眼,她的臉上又雲開霧散,“楊遠韜說這次回來以後想見見我的朋友呢,到時候我們找你和張其馨一起吃頓飯吧。” “好啊,這樣以後在公司看見他也不用裝不認識了。” 我看得出鄭瀅很開心,楊遠韜想見我們,從很大程度說明了他的誠意。如果說鄭瀅已經打定主意來個“八年抗戰” ,這頓飯,說不定就是“台兒莊大捷” 。 138 過了幾個星期,鄭瀅果然約我和張其馨吃晚飯,地點在小意大利的一家餐館,她說,“楊遠韜最喜歡這一家的提拉米蘇。” 那天是星期五晚上,我下班以後回家換條裙子,稍微化了點妝就去餐館,時間剛好,居然是第一個到的;我沒事幹,就對著甜點菜單研究那種叫做“提拉米蘇” 的蛋糕。鄭瀅告訴我,這種蛋糕是用奶油、巧克力加蘭姆酒,一層疊一層澆出來,再灑上巧克力粉,相當費功夫,而且每樣配料的多少都有講究,尤其是蘭姆酒,加多了太衝,加少了沒味道,要“不多不少” ,畫龍點睛,全靠做蛋糕師傅的功夫。菜單上的蛋糕,果然很漂亮,價錢也不菲,小小的一塊要七塊錢,我不由偷偷吐了吐舌頭。不過,我還是打算要一塊嚐嚐,那個時候,我對任何巧克力的東西都感興趣,況且,這一頓是楊遠韜請客,鄭瀅特地關照我們不要客氣。 過了一會兒,鄭瀅來了,看得出,她刻意打扮了一番:一件合身的黑色無袖窄裙恰到好處勾勒出她豐滿的胸部和纖細的腰,不知是不是由於又開始吃避孕藥的關係,我覺得她的身材越來越引人犯罪了;一頭烏亮的長發披散在肩上隨著她的步子輕輕舞動;明眸皓齒,顧盼生輝,臉色晶瑩勻淨;無論在中國人還是外國人眼裏,她都算得上一個大美女。說實話,我已經很久沒有見她這麽神采飛揚了。鄭瀅遠遠地看見我,微笑著輕輕揮了一下手裏的小包,款款走過來,我能明顯感覺到周圍桌子上向她投去的目光,成分比較複雜,但基本上可以分兩大類:色迷迷的和酸唧唧的,前者來自男人,後者來自女人。 鄭瀅見我一個人坐在那裏,有點意外。她看看表,撇了撇嘴,“楊遠韜說他下了班就直接過來的呀,怎麽還沒到?” “大概塞車了吧,” 我說,“不著急,反正張其馨也還沒來。” 十分鍾以後,張其馨來了。我們各要一杯飲料,一邊吃餐館免費供應的那種香噴噴、裏麵嵌了碎核桃的麵包,一邊聊天。張其馨這個學期拿到碩士學位,她猶豫了半天,還是決定不讀博士,出來工作,雖然導師一再挽留,說隻要她再堅持兩年,就爭取讓她拿博士學位。 “我爸不大高興,他是很希望我拿個博士學位的,這樣說出去多好聽;我告訴他我讀書已經讀怕了,要拿他自己去拿,”張其馨在一家化學器械公司找到了工作,公司不算大,工資也不能跟我和鄭瀅同日而語,但工作要輕鬆許多,“還有,女人學曆太高了不大好。” 她一心希望早點工作還有一個原因:林少陽隻有碩士學曆,她認為女人的學曆不應該高過男人,也說不上哪裏“不大好” ,然而就是有點“不大好”。 “我這個人不喜歡跟人家爭,隻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不要太累,工資少一點也無所謂。” 看上去,張其馨對自己的選擇很滿意。 我們把餐桌上一碟麵包吃光,話也講得差不多了,楊遠韜還是沒有現身。 鄭瀅又看看手表,臉上已經明顯開始不耐煩,兩條精心畫過的眉毛一起向中間皺,嬌豔欲滴的嘴唇則往旁邊抿成一條線。 這個時候,她的手機響了。鄭瀅看看號碼,拿起來就是一句“你怎麽搞的?” 那應該就是楊遠韜了。 對方在說話,鄭瀅臉上的表情像舊金山灣上空的天,一會兒一變,最後平靜下來,淡淡地說了一句“好,那就這樣” 。 她把手機放進提包,“啪” 地一聲用力拉上拉鏈,輕輕地籲一口氣,抬起頭來,伸手拿過菜單,朝我們展開一個微笑,“他不來了,我們自己點菜吧。” 139 “怎麽了?” 我和張其馨異口同聲地問。 “他有點事情,耽擱了。工作上的。” 鄭瀅淡淡地說。我們都不大相信,看她的樣子,又不好多問。 那頓飯吃得終生難忘,我們誰都不提起那個缺席的主角,還是談笑風生,卻多少有點意興闌珊。等到提拉米蘇上來的時候,話已經差不多講完,隻好說蛋糕。 鄭瀅一手托腮,對著小白碟子裏的蛋糕微笑,“這裏的菜一般性,真正出名的是蛋糕,有時候我會專門大老遠跑過來吃呢。” 我相信她嘴裏的“我” 其實應該是“我們”。 我挑一口蛋糕放進嘴裏,果然甘甜潤滑,回味悠長,“真好吃,不過,好像沒有什麽酒味嘛。” “這就說明做得恰到好處,你吃不出明顯的酒味來,隻是覺得特別香;哪天要是少那麽一點點蘭姆酒,立刻就不一樣了。” 鄭瀅這句話讓我聽得出神:愛情,是不是有一點像這種加了酒的蛋糕呢?一道道的工序,像來來往往的揣測、試探和思念;繁瑣的配料,仿佛是千回百轉的心事,投了進去,人家吃的時候,未必品嚐得出來;自己愛的人,說不上究竟好在哪裏,心裏唯一清楚的隻是,假如沒有d,立刻就不一樣了。 付帳的時候,我和張其馨提出AA 製,鄭瀅卻堅持由她結帳,“謝謝你們陪我吃飯。” 吃完飯,張其馨打電話叫林少陽來接她回家,剩下我和鄭瀅兩個人往停車場走。 路過一家酒吧,鄭瀅突然拉住我,“走,我們去喝一杯。” 我拗不過她,於是跟進去,每人要了一杯瑪格麗塔。鄭瀅痛快地喝了一大口,“這才叫酒,剛才蛋糕裏那點酒頂什麽用?” “是不是他老婆不許他出來?” 我決定開門見山。 她搖搖頭,又喝一口酒,“真滑稽,其實他人都到餐館門口了,結果發現我們後麵一張桌子上正好坐著他老婆從前的一個同事,他說那個女人很喜歡傳謠言,++所以想來想去還是決定不進來了。” 偷情的男人大概都有“眼關六路、耳聽八方” 的本事,對周圍環境的敏感不亞於偵察兵。說來也好笑,在一個女人的世界裏頂天立地的男人,被某個八婆的眼光隨便一照,竟然成了臨陣脫逃的小醜。 “怕什麽?還有我們呢,他老婆問起來可以說是同事聚會啊。” “他心虛,” 鄭瀅苦笑一下,“每次都是這樣,去人多的地方,就怕被熟人撞見,感覺像做賊;去人少的地方呢,更加感覺像在做賊,心裏特別委屈。” 她把杯子裏的酒一口喝幹,“每次都是這樣。” 兩杯瑪格麗塔喝完,鄭瀅還是不過癮,一抬手要了一瓶威士忌,拿過來倒進杯子,也不加冰也不對水,咕咚咕咚開始往喉嚨裏灌,一杯完了,再倒一杯。 我意識到她是在借酒澆愁,伸手要去搶她的杯子,“不要喝了,你這樣會喝醉的。” “讓我喝嘛,” 她一把推開我,把散在臉上的頭發很瀟灑地往腦後一甩,“今朝有酒今朝醉,你沒聽說過嗎?” 她半歪著臉,格格傻笑起來,幾滴眼淚打在腮邊的酒渦上,她伸手去把它們抹掉,然後擼擼鼻涕,“什麽東西,王八蛋”。 “鄭瀅,跟他分手吧!”我心裏好像有一隻二十四響爆竹終於被點燃了導火線,劈裏啪拉炸起來,一發不可收拾。我想起從前看過一篇小說開頭的一句話,“那是個漂亮的女人,什麽事情都占盡上風,就是運氣不太好。” 我覺得,用這句話來形容鄭瀅再恰當沒有了。 鄭瀅已經半醉了,臉頰通紅,聽見這句話,抬頭看我一眼,咧嘴笑笑, 然後接著喝。 140 “鄭瀅,你想想看,那家夥根本就是個膽小鬼,什麽老婆的前同事就嚇成這副樣子,真要跟他老婆短兵相接還了得?我告訴你,男人都是愛偷腥的貓,明明家裏有貓食罐頭,還偏偏喜歡鑽到餐館後門下水道去偷啃魚骨頭,等啃完了,再乖乖地回家去吃貓食罐頭;哪天當真一盤魚骨頭擺在麵前,他又會喜新厭舊想去吃蝦米了。還有,我聽說在美國離婚很花錢,他老婆又沒有工作,就算真的答應,經濟上也一定很吃虧,他會願意嗎?男人啊,其實骨子裏比女人還看重錢,而且越有錢的男人越看重,為什麽?很簡單,沒了錢,他們拿什麽搭花架子,拿什麽再去花女人?男人啊…” 我開始振振有辭地罵男人,從前小報雜誌上七零八落看來的那些怨婦文章竟然也有了用武之地,“開卷有益” 這句話果然不假。 + 鄭瀅把頭枕著手背,醉眼朦朧地望著眼前杯子裏金黃的威士忌,突然抬起眼睛來問我,“我…我有個問題…假如那個什麽程…程明浩已經有了老婆…不是你…你怎麽辦?你還會愛他嗎?” “他沒有老婆。” “廢話,我是說假如…假如,就那麽個男人,你就愛他,怎麽辦?” “你有那麽愛他嗎?” 鄭瀅瞪我一眼,“別看不起人。” 我呆呆地看著她被酒染上紅暈、顯得分外俏麗而帶著幾分淒涼神色的臉,在心裏掂量著那個問題,突然意識到,如果把楊遠韜換成程明浩,如果把鄭瀅換成關璐,我十有八九也會身不由己去打這場在旁人看來不值的戰役。那麽,還有什麽說的? 道理,永遠是講給人家聽的。 鄭瀅得意洋洋,大著舌頭說,“說不出來了吧,說不出來就不說,陪我喝酒!”她又拿過一個杯子倒了半杯酒,遞給我,“喝!” 一仰頭先把自己杯子裏的喝幹,“昨天,我又夢見他老婆死了,這回生的是腦瘤。我是不是很陰損?” “陰損什麽?”我的心裏突然充滿了一種莫名其妙的俠義之心,開始和鄭瀅一起咒那個女人,然後豪情萬丈地拿起酒杯往嘴裏一倒。我以前沒有喝過真正的烈酒,這一倒下去,隻覺得一股液體火辣辣地燒進喉嚨,酒精“噌” 地一下騰上腦門,嗆得我直咳嗽。 鄭瀅哈哈笑著來拍我的背,“你… 你他媽的真不像個男人。” 半個小時後,鄭瀅醉得趴在桌上,嘴裏念念有詞地說胡話,接著又唱起歌來;我在旁邊手足無措。我想拉她起來,卻拉不動,她力氣比我大,喝醉了酒更加不聽話。隔了幾張桌子有幾個男人開始對我們吹口哨,我害怕起來,於是,我拿出鄭瀅的手機給程明浩打電話叫他來。 二十分鍾以後,程明浩來了,我們費了一番勁才把鄭瀅挪到他的車上去。當時的情景有點好笑,鄭瀅不知是不是把程明浩當成了那個雙重陳世美,對他拳打腳踢,嘴裏的歌唱到了“答應我你從此不在深夜裏買醉,不讓別的男人見識你的嫵媚,你該知道這樣會讓我心碎” ;程明浩隻好像老鷹抓小雞一樣揪住她不讓亂動,我在旁邊忙著把鄭瀅腳上的高跟鞋脫下來,免得那兩個筷子一樣細的鞋跟踩到他腳上去。 “愛如潮水” 裏李宗盛寫的歌詞美則美已,卻和現實有一定距離:現實中,一個喝醉酒的女人,實在談不上儀態萬方;而那個“別的男人” 半皺著眉頭,打不還手,好像也並沒有見識到什麽“嫵媚” 。 不知是不是由於那一番掙紮,鄭瀅剛在車後座上坐穩,就“哇” 地一聲、一箭雙雕把程明浩的車和他身邊的女人一起吐了個一塌糊塗。 141 吐完以後,鄭瀅終於太平了,乖乖地伏在我的肩膀上。我一手捏著鼻子,盡量不去看自己胸前衣服上那一大片散發著酒氣的汙穢,一手輕輕地拍著她的背,有生以來第一次感到自己居然有點“偉岸” 。 我們把鄭瀅“搬” 回我家,讓她躺下,我又去拿個臉盆放在床頭防止她可能再吐。她嘟囔兩句,沉沉睡了過去。 我把弄髒的裙子脫下來泡在盆裏,換上T恤和睡褲,從冰箱裏給程明浩和我自己各拿了一罐可樂,“今天謝謝你了。” “她怎麽了?” 程明浩坐在客廳沙發上,拉開可樂喝了兩口,問我。 “男朋友。” “吵架了?” “也不是,她的男朋友有老婆,今天本來是要請我們吃飯的,結果又沒來,真不是東西,” 我猶豫一下,還是把這件事告訴程明浩,“以後在她麵前說話小心點,不要去提什麽‘婚外戀’ 、‘有婦之夫’的話題,她可能會以為你在影射她。還有,明天要是問你她喝醉酒都說了什麽,就說沒聽清楚,千萬不要說她撒酒瘋。” 程明浩點點頭,笑了,“難怪她剛才把我當仇人一樣。” “她現在大概恨一切雄性動物。” 我歪著頭靠在他身上,他聞到我身上的酒味,問,“你也喝酒了?” “就半杯威士忌,是陪她喝的,辣死了,一點也不好喝。” “以後晚上不要到那種地方去,女孩子在那裏很危險,不怕一萬,隻怕萬一,” 他再重重地加上一句,“還有,不許喝酒。” “怕我酒後亂性被人家吃豆腐,還是吃人家豆腐?” 我忍不住。 “我是說正經的。” “知道了。噢,不好意思,把你的車弄髒了。” 我感到過意不去,因為男生大多把車當寶貝。 “反正也是舊車。” 我叫程明浩留下來陪我。我們把電視頻道轉來轉去,實在沒有好看的節目,就索性打開CD 機聽張信哲的歌,是那首殺傷力很強的“讓我忘記你的臉” 。張信哲一遍一遍地唱: 不看見 但願從此忘了往事 而擁有明天 不能再好像從前 以為你會出現 在轉眼之間 不看見 決定好好安排自己 去麵對明天 不能再輕信諾言 什麽海誓山盟 直到永遠 愛情好似雲煙 我把歌聽了兩遍,笑起來,“張信哲唱來唱去都是女人辜負了他,可憐巴巴的,簡直是賊喊捉賊,生活中,從來都是男人辜負女人。不過,也說不定就是因為這個,他才能那麽紅,因為女人老是被辜負,所以看見男人倒酶就特別高興。” 我對程明浩說,“跟你要一樣東西。” “什麽?” “你電子郵箱的密碼,”我盯著他的眼睛,“我隻是偶爾打開看看,不會刪除你的東西,當然也不會去回人家寫給你的信。我隻是要 …看看。” 程明浩望了我幾秒鍾,然後一聲不響地從茶幾上拿起一支圓珠筆,把我的左手攤開,在掌心上寫下“gl761118” 。 “我的Yahoo 和 Hotmail 郵箱現在用的都是這個密碼,你的姓名起首字母加上生日,” 他對我微微一笑,“你挑了個很好的日子出生。” “我媽說生我的時候預產期是11月15號,後來不知怎麽搞的,推遲了整整三天。等我生下來,頭發和手指甲都老長了呢。” 我也笑了。 他把我的左手握成拳頭,“人心髒和拳頭的大小很接近,所以,你的心髒差不多就這麽大。” 142 “就這麽一點點?” 我看看自己的拳頭,有點詫異,“太小了吧?” “可以了,那是心髒,又不是壘球。” 我叫他把手也握成拳頭,放在我的拳頭旁邊,“你的心髒就要比我的大。” “因為我比你高。” “稀奇,”我用拳頭輕輕砸了砸他的拳頭,“不過,現在我明白了,我的心本來就比你的小,所以你要讓著我,對我好,不許再說我‘小心眼’。” 他把我的拳頭放到唇邊吻了一下,然後把它握在自己手心裏捏成一個大一點的拳頭。那一刻,他的心包容著我的心;我的心裏,寫著開啟他電子郵箱的密碼;而那個密碼,是我的名字加生日。我的心裏浮上了一點小小的罪惡感:另一個房間裏,我最好的朋友剛剛在情場上中了一個飛彈,丟盔卸甲,恨死天下男人;我卻在這裏卿卿我我,而且覺得愛情很甜蜜。 我們拉著手開始漫無邊際地聊天,從張信哲的情歌到美國的流行音樂,從西雅圖那家研究所到我們公司裏的雞零狗碎,從蔣宜嘉細眉小眼的女朋友到鄭瀅男朋友開的淩誌LS400。 “你沒看見蔣宜嘉瞪著人家好車時的樣子,簡直口水都要流下來,笑死人了。對了,你喜歡哪種車?” “豐田的4Runner。等我找到工作,大概會去買一輛。” “為什麽?” “結實,耐用,哪裏都可以開。” “你想開到哪裏去?” “比如去爬山什麽的,如果要搬家的話,也可以把所有的東西都放在車子裏。” “我還是比較喜歡轎車,”我伸個懶腰,把頭埋在他的頸窩裏,“我打算把那輛豐田佳美開上起碼十年,總之開出本來。等那時候,如果我有錢了,我是說真的很有錢,說不定也去換輛淩誌開開。哼,不就是淩誌嗎,有什麽了不起的。” 虛榮心大概也會傳染,好車到底是好車。 我們本來說好聊一個晚上,可是沒多久我便開始迷迷糊糊,頭腦裏最後一個印象是程明浩去拿了一條毯子替我蓋在身上,後來我就真的睡著了。 一覺醒來,天已經大亮。程明浩跟我一起去把我的車開回來,然後他就走了。 鄭瀅終於酒醒,嚷嚷著頭痛,我給她泡了一大杯濃茶。她坐在床上喝完,一邊揉太陽穴,一邊皺著眉頭、呆呆地看著我,“昨天我怎麽回來的?” “我和程明浩一起把你弄回來的。” “我都說了些什麽?” “你嘰哩咕嚕的,我們沒聽清楚,” 看來和程明浩預先對好台詞還是必要的,“不過,你把他車後座吐得稀裏嘩啦,他現在大概在搞衛生呢。” +“真不好意思,你看見他代我向他道歉。” 鄭瀅突然客氣起來,卻讓我聽了渾身不自在。我問她,“你不要緊吧?” 她搖搖頭,一翻身睡回去。 快中午的時候,鄭瀅的手機響個不停,那個沒種而皮厚的男人居然說想來看她,鄭瀅劈頭把他臭罵一頓,扭捏半天,卻還是把地址告訴了他。然後她起來洗臉刷牙梳頭,拿熱毛巾把腫起的眼皮勉勉強強捂下去,撲上一點粉底,又躺到床上去。 143 楊遠韜來了,我正好出去買菜,等我拎了大包小袋回來,滿以為他應該已經把鄭瀅哄好,至少哄得差不多,結果卻沒毫無進展:鄭瀅還賴在床上一言不發,沒有一點起來的意思。走進浴室,我嚇了一跳,楊某人正蹲在地上,很賣力地洗盆裏的髒裙子,身上係著我那條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圍裙,神情肅穆得像瞻仰陵園。他聽見我的腳步,抬起頭來,擠出一個有點尷尬的微笑,隨後他認出了我,笑得更加尷尬。 “我叫關璐,鄭瀅的朋友,跟她一個公司。”我幹巴巴地自我介紹。楊遠韜習慣性伸出手來,發現上麵滿是肥皂泡,便又立刻收了回去, “你好,我叫楊遠韜。” 他有一副低沉的嗓音,用時髦的話說叫做有“磁性”,配上他的寬肩闊背、濃眉大眼,在適當的環境下,可以把方圓若幹米、甚至若幹裏之內的“雌性” 統統化成鐵釘。 “我認識你。” 他有點討好地把笑容放大一圈,“我記得,上次在公司裏見過你。” 他那副樣子讓我想到一個溺水的人好不容易撈到了一根稻草。我想,鄭瀅剛才大概把他罵得夠嗆。 我到房間裏看看鄭瀅,她拿被子捂著腦袋,一點動靜也沒有。 我回到浴室,問楊遠韜,“她怎麽了?” “她不舒服。你買了菜回來吧?放著,待會兒我來做飯。” 他唐而皇之地把自己給留了下來。 我看他往裙子的汙跡倒上洗衣液,然後翻過一麵也倒上一點,仔仔細細地搓起來,動作熟練而到家,終於忍不住,“不要洗了。” 他不說話。 “真的不要洗了。” 他可能覺得自己這是在將功贖罪,機不可失,頭也不抬,悶聲悶氣地說,“不要緊。” 我覺得好笑,“我說不要洗了,是因為這條裙子是我的,而我比較喜歡自己洗衣服。” 他這才抬起頭來,“噢,對不起。” 他把衣服泡回去,換上一盆清水。 “裙子是我的,可是,上麵都是她吐的,你怎麽說?”那種感覺有點奇怪:在公司裏,我未必夠資格和他說話;而在這裏,卻對著一盆髒衣服居高臨下朝他問話。 他沉默了一會兒,說,“我會給她一個說法。” 楊遠韜和我一起做菜,他身上的領導氣質又回來了 --肉絲切多細,薑放多少,水澱粉勾多厚,菜什麽時候下鍋,都是他說了算 -- 盡管菜做出來以後,我沒發現有什麽太大了不起。可是,他去哄鄭瀅起來吃飯時,又像足一個做錯事情、不知所措的小孩。我突然明白為什麽鄭瀅會對他難以割舍:一個在外人麵前可以斬釘截鐵、呼風喚雨的男人,卻偏偏在你麵前放下身段、溫順聽話,這本身就有著巨大的殺傷力。 男人,是一種讓人又愛又恨的生物。 後來的一個周末,楊遠韜專門請我們三個人吃了一頓飯,大約有“謝罪” 的意思。他專門下廚,比較特別的是,他親手做了一個提拉米蘇蛋糕。 等楊遠韜走了,鄭瀅把吃剩的小半個提拉米蘇放進冰箱,興奮地告訴我,“他說他準備跟他老婆離婚。” 那是楊遠韜嘴裏第一次說出“離婚” 這兩個字,不是“和她好好談一談” ,不是“解決問題” ,也不是“想想辦法” ,而是幹淨利落、嗝崩鬆脆的“離婚”,第二聲的“離” 加上第一聲的“婚” ,什麽人都一聽就懂。他到底算是給了一個“說法” 。 “上個星期六我在床上耗了半天,總算沒白費。” 鄭瀅很高興,她覺得一場宿醉換這個結果很值得,不但值得,簡直是個裏程碑。 當年李宗仁在台兒莊和日本人打的那一仗,固然是“大捷” ,卻也被稱為“血戰” :敵方潰不成軍,屍橫遍野;我軍也是傷亡慘重,血流成河。但不管怎麽說,勝仗總歸是勝仗,即使付出很大代價,即使距離關東軍扯白旗還有好一段距離。 臨睡前,我給程明浩打電話,他在為一篇要拿去某個刊物發表的文章核對資料。 我問他,“如果你已經有了老婆,會為了我離婚嗎?” “我沒有老婆。” “我是說假如。” “你怎麽想到問這種問題?” “你先回答。” “你想聽真話還是假話?” “當然是真話。” “說真話,我不知道。” “什麽叫不知道?” “因為你問了一個現實中不存在的問題,我當然不可能知道答案。” “假如我一定要你給個答案呢?” 他輕輕歎了口氣,“你希望我怎麽說?” “我希望你說‘我會’。” “我會。” “真的?” “真的。” 我們一起笑了起來,我問他,“我是不是很傻?” 他說,“不早了,快點睡吧。聽話。” “嗯。晚安。你也早點睡。” 我放下話筒,把頭埋到枕頭裏,很快就睡著了。 144 我在艱澀而無味如過期牛肉幹的工作裏掙紮兩個多月之後,終於看到了一點T骨牛排的影子:老處女有一個短期項目,主要是針對一個大客戶的幾項特別要求增強一個產品部件的功能。項目本身並不大,但時間要求很緊,這個客戶又是典型的“愛哭的孩子有奶吃”,一點什麽不高興就哇哇亂叫,嚷得公司管理層上下都知道,所以,老處女相當重視,打算派兩個人一起幹。她先說明這個項目是現行工作額度以外的,然後要我們自願報名,我和另外一個同事 Chris 幾乎一起舉手。 我們公司的行政結構複雜得像滿漢全席裏的拚盤,小小一個部門、二十多個人裏麵足有差不多七、八個層次,我所處的這個層次上有四個人:一個栗色頭發、明眸皓齒的女孩子,每天一身漂亮衣服,平均兩個月一個帥哥男朋友,情場得意之餘,職場上也就不那麽爭強好勝;另一個四十幾歲的單身媽媽,一個人帶兩個孩子,家裏已經焦頭爛額,自然也沒什麽餘力;於是,“力爭上遊” 的任務,就落到了我和 Chris 頭上。 Chris 比我早進公司半年,長得頗為奶油,如果去掉臉上那幾塊雀斑,走路再把背挺直一點,簡直有明星的風範。我有時想,他不進軟件行業,大概也能去好萊塢碰碰運氣 -- 至少到肥皂劇裏跑跑龍套應該不成問題。可能是為了再接再厲、錦上添花,Chris永遠打扮得一絲不苟,燙得筆挺的保羅襯衫,赤橙黃綠青藍紫每天一種顏色從不重複,下配褲縫筆直的卡其褲,金黃的頭發用發膠拉得根根直挺、怒發衝冠。他的拿手好戲是在幾百個人的大會上搶話筒問一兩個煞有介事的問題,好像那麽多人隻有他豎著耳朵;和在漫長的會議終於結束前臨一秒鍾老板問“還有沒有什麽問題了” 的時候舉手“我還有個想法” ,好像整個部門隻有他在動腦筋。 我對 Chris 的第一印象還可以,可是過了沒多久,就發現此人“並非善類” ,因為我搬進馬克的辦公室後沒幾天,他逛過來聊天,聊著聊著眼睛就盯著我那把人體工學椅打轉轉,一會兒說這把椅子我坐好像太高了一點,一會兒說他一天到晚寫代碼要是有這樣一把椅子就好了,我沒接他的話岔,由他一個人說。結果他大概也覺得無趣,打住話題,誰知轉個彎卻說“這把椅子舒服是舒服,就是過去坐在它上麵的人好像都挺倒酶,你小心一點”。這句話惹得我十分惱火:我不願意把椅子讓給你,你就要這麽觸我酶頭? 還有一件奇怪的事情是我居然對 Chris 喜歡用的一種芬芳馥鬱的須後水過敏,每次隻要他一用,離我半米之內,我就開始打噴嚏。這是我第一次發現自己對某種東西過敏。 我覺得自己和 Chris 的命相可能也不大和,就象鄭瀅和程明浩那樣。可是,他們至少可以少見麵,甚至不見麵,而我們卻要天天見,周周見,月月見。這下更好,不但要“見” ,還要“密切合作” 。 Chris 在部門裏以“積極主動” 著稱,果然,任務一下來,他就立刻給我發一個會議通知,說他有一些“想法” ,要和我談談。我中計而去,結果他其實什麽想法也沒有,根本就是在套我的想法,等我不知深淺把自己的“想法” 和盤托出,沒幾天,他居然把我的“想法” 改頭換麵占為己有,先去跟老處女搖尾巴,等我發現已經為時晚矣,想跟他計較倒顯得自己小氣,弄得我有火沒處發。 我的職業生涯教給我的第二件事是:就算做了哈巴狗,也要機靈一點,因為,狗狗永遠比肉骨頭多。 那天晚上下班後,和 Chris 又開了整整兩個小時鬥誌鬥勇的會,我把肚子裏的不耐煩壓下去,給程明浩打電話想找他一起出去吃飯。他說他已經吃過飯了,我問他在忙什麽,他說在改論文。 我回到家,對著冷鍋冷灶,一點做飯的興致也沒有。於是我直接跑去找程明浩,想讓他幫我煮碗麵條吃。程明浩煮的麵條很好吃。 145 我到他樓下的時候,正好看見一輛車從大門裏開出去,車子後擋板上一個深深的凹槽引起了我的注意。幾秒鍾以後我就確定那是張其馨的車:紅色的三菱車,前不久後擋板才被人家撞過,不會有錯。她在這裏幹什麽? 我愣了一下,飛跑上樓敲門,程明浩來開門,看見是我,臉上滿是詫異,“怎麽是你?” “我想吃你煮的麵。” 我看見客廳茶幾上麵有兩個茶杯,杯子裏的茶喝掉一半,還在微微冒著熱氣。 我問他,“你的室友呢?” “去洛杉磯開會了。” “剛才有人來過嗎?” “沒有。” “你在幹什麽?” 我努力地控製自己的聲音。 “改論文。” 我終於忍不住,“那麽那個茶杯是誰的?不要告訴我你喜歡一個人喝兩杯茶。” 他回頭看看,臉色有點發白,低下頭,把手插到褲袋裏,咬了咬嘴唇,輕輕地說,“剛才張其馨來過,她跟男朋友吵架了,想找個人說說話。” “她要找人說話為什麽不找我和鄭瀅,要來找你?” “她說有些事情想聽聽男人的看法,” 程明浩把手抽出來,交握在一起,“我們就是聊了聊天,沒有別的。” “你們到底聊了些什麽?” “比如她問我男人為什麽明明現實中有了女朋友還要到網上去花心,我說我不知道,因為我基本上沒有時間、也不太喜歡上網,就是這樣,真的沒有別的。” 他急急地分辨。 “剛才我給你打電話過來,你就是在和她‘聊天’?然後你告訴我你在‘改論文’ ?” 我盯著他的眼睛逼問。 他又咬咬嘴唇,“是的。” 我的眼淚慢慢地湧出來,順著臉頰向下淌,“你剛才說謊的時候,我一點都沒聽出來,我真的一點都沒聽出來。程明浩,你怎麽會說謊了呢?而且,還說得那麽專業。” 他想來拉我的手,我躲到一邊,“我肚子餓了,麻煩你幫我煮碗麵吃,多放點辣,好嗎?” 他馬上去煮麵條,煮到一半他來問我,“你要麵條硬一點還是軟一點?” 我說,“越硬越好。” 其實,無論是麵條還是心,都應該硬一點才好。 那碗麵吃得我眼淚不停地流:大概他放了很多辣,大概,我心裏很難過。 讓我難過的,其實並不是張其馨來找程明浩,而是程明浩居然對我說謊 -- 當著她的麵對我說謊,而且,他說謊的口氣和說“璐璐,我愛你” 的時候是一樣的。我,是絕對不會對他說謊的啊;因為我不會騙他,所以想不到他會騙我。 吃完麵,我用紙巾擦擦眼睛,然後擦擦嘴,把筷子和碗遞還給他,“謝謝,很好吃,我要走了。” 他拉住我,“璐璐,你聽我解釋,我不告訴你就是因為怕你知道了會胡思亂想。” “我不胡思亂想,可以走了吧?” “璐璐。” 他不放我走,固執地看著我,好像要用眼光把我釘在原地,卻什麽也沒說。 我看著他的眼睛,一個問題突然從腦子的某個角落裏蹦起,措不及防地從嘴裏滑了出去,“你和她上過床,對不對?” 問出來的時候,我自己都嚇了一跳。 他定定地看著我,逐漸換了一種矛盾而痛苦的眼神,最後點點頭,“對。” 我的反應沒有自己從前想像的那麽激烈,好比一場戰爭,當時再驚心動魄,等結束之後憑吊遺址,剩下的不過隻是“俱往矣” 的蒼涼。我隻是牢牢地抓著他的袖管,一遍遍左右牽動,“難怪你會為了她騙我,而且,眼皮也不眨一下。” 過了一會兒,我搖搖頭,“算了。” 然後我放開他,跑到門邊去扭鎖。這間屋子悶得我喘不過氣來,我要出去。門開到一半,我意識到今天這一步要是跨出去,前麵不知道會是什麽結局;我很怕自己這一步跨出去,一切就都結束了。這種想法讓我感到絕望。 於是我反手又關上門,無可奈何地順著門框蹲坐下去,把頭埋在膝蓋裏,“程明浩,你讓我以後還怎麽相信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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