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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越:最寒冷的冬天是舊金山的夏季(56+)

(2004-12-31 15:14:26) 下一個
五十六 以前看武俠小說,總是覺得“點穴” 這回事情非常不可理喻;而在那個時刻,我的的確確嚐到了被“點穴” 的感覺,而且被“點” 的不止是四肢,連著腦子也一起麻木了。我定定地和相片裏的程明浩對望著,他的眼睛裏有一點東西在閃爍,剛開始,我分辨不出那是什麽,但它卻像閃電一樣刺痛我的眼睛,也毫不含糊地刺痛著我的心。 突然,我醒悟過來,他眼睛裏麵閃爍著的其實是一種憂傷,一種深深的憂傷。我從來沒有見過他這樣的眼神。電光火石之間,我的腦子像被人狠狠的踩了一腳,留下一個清晰的腳印:雖然我並不知道他眼底的憂傷從何而來,但我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感覺,它好像和我有關。 為什麽會和我有關呢?我終於回過神來,開始焦急地環顧四周 -- 他應該就在這附近。我要找到他,我要他告訴我那點和我有關的憂傷究竟是什麽。既然和我有關,那麽,我就有權利知道。在這個離天堂最近的地方,人,是不是都會坦誠一點? “你在看什麽?” 杜政平拍拍我的肩膀,“不想買那張相片的話就走吧。” 我猛地回過頭,“我們把它買下來! ” “你剛才不是還說…… ” 他目瞪口呆。 “我說買就買嘛! ” 我不耐煩地推他,“快點啊! ” 我知道他一定覺得我喜怒無常,可是,當時我心裏唯一的念頭就是不要程明浩看見我和杜政平的合影,一定不要。我開始懊悔拍那張相片。 一路上我都在左顧右盼,可是,卻怎麽也找不到那個高瘦的身影。他竟然像人間蒸發了一樣。 我們在三十二街的一家中國餐館吃晚飯,我的胃口很差。杜政平注意地觀察著我的臉色,終於,他抓過我的左手,看了看上麵的戒指,“綠色。你現在心情不平靜。怎麽了?是不是哪裏不舒服?” 我搖搖頭。 “是不是我說錯什麽話讓你生氣了?” 我搖搖頭。 “那你到底怎麽了?” 他有點著急。 我還是搖搖頭。我知道自己不應該這樣,可是,就是不願意理他。剛才程明浩眼睛裏麵的憂傷,像兩根釘子一樣牢牢地紮進了我的心裏,讓我的心很痛。他到哪裏去了呢?他為什麽那麽憂傷? 我不要他那麽憂傷。即使早就明白他並不愛我,我也不要他那麽憂傷。 結完帳,老板送來兩塊簽語餅。杜政平打起精神,拿起一塊簽語餅,笑著對我說,“其實我很喜歡這種簽語餅,它的味道讓我想起小時候上幼兒園每天午睡以後老師發的餅幹,而且,裏麵紙條上常常會寫一些很有意思的話。” 他拆開自己的那塊簽語餅,裏麵居然空空如也--沒有“簽”。 “怎麽搞的?他們竟然漏放了,真掃興,” 他有點沮喪,“看看你的吧。” 他又拆開我麵前那塊,拿出紙條看了看,很高興地把它遞給我,“寫得很準呢。” 我拿過那種紙條,上麵寫的是,“你愛的那個人,正在不遠的地方看著你。” 我不由自主地打了個哆嗦。 五十七 我以前沒有相信過簽語餅,總覺得它們都是講一些模棱兩可、似是而非的話來討人高興。可是,這一塊簽語餅裏看似一句普通的吉利話,其實一個字一個字卻都在氣勢洶洶地逼問我的心事,一副不逼到我繳械投降不肯罷休的樣子。我愛的那個人,正在不遠的地方看著我,那個人,究竟是誰?他,又在哪裏? 杜政平的簽語餅裏竟然沒有簽,而我這張上麵卻寫了這麽一句莫名其妙的話,如果說這代表了上蒼的某種安排,那麽,它究竟想告訴我們什麽? 等我把那張紙條細細疊好,放進上衣口袋的時候,我已經明白了,簽上所指的那個人,是程明浩。因為,我希望他是程明浩。自己的心,其實比上蒼更有說服力。 這個世界上,有些事情發生得十分荒謬。從認識程明浩到現在,我們所有的相處都不過是鴻光片影,也不記得說過什麽特別的話,做過什麽特別的事,然而,不知為什麽,每一個片刻都那麽真切地保存在我的腦子裏,隨時都可以像記錄片一樣地回放出來。他曾經那樣地對我微笑,曾經用那樣的語調對我說話,曾經用那種溫煦而親切的眼光看我。我見過千萬個微笑,千萬種眼光,但是,為什麽唯有他的微笑可以讓我久久難忘,唯有他的聲音仿佛可以透過空氣一路溫暖到我心裏,唯有他的眼光讓我隻見了幾次就自信能從千人萬人裏分辨出來?正是因此,他相片裏憂鬱的眼光才會讓我那麽傷心。 而在這個世界上,再荒謬的事情,一旦發生,就變成合理的了。否則,它怎麽會發生? 我知道他就在這個城市的某個角落,我們或許隔了一條街,或許已經擦肩走過,或許曾在同樣的地方投過目光、留過腳印。這種想法讓我既興奮又不安。 杜政平把兩塊簽語餅都吞到肚子裏,心滿意足地隔了桌子看著我微笑。我回避著他的眼光,心裏一陣歉意,他一定以為那張簽應的是他,其實,卻並不是。 程明浩並不愛我,我卻不能忘記他;杜政平明明是個可以依靠的人,我卻不能認認真真地去愛他。我努力過,然而,卻失敗了。 以後的幾天,無論去哪裏,我都會不由自主地去人海裏尋找那個高瘦的身影,可是,一直都沒有找到。紐約,畢竟是個很大很大的城市。任何人掉到裏麵,都是石沉大海。我和程明浩,好像離得很近,又好像隔了天涯海角。 在回程的飛機上,我和杜政平頭碰頭地睡著了。我一覺醒來,發現他靠在我的肩膀上睡得正熟,嘴角微微翹起,神態單純而平靜。我突然之間十分難過:他那麽信任我,我卻要變心了。不,其實我並沒有變心,因為從一開始,我喜歡的就是程明浩,我的心,其實從來沒有變過。無論如何,我已經欠了他很多,我不能再欠下去,否則,我一定還不起。 飛機飛到新墨西哥上空,我把杜政平搖醒。我對他說,“對不起。” 五十八 他抬起頭來,迷迷糊糊地看看周圍,“到了嗎?” 我說,“沒到。” “那你叫醒我幹什麽?” “我叫醒你是想跟你說,對不起。” “對不起什麽?” 我盡量平靜地說,“我覺得,我們不能再這樣交往下去了。否則,對大家都不好。” 他揉揉眼睛,清醒過來,“你不是在開玩笑吧?” “不是。” “你真是這樣想的?” 我點點頭。 他問我,“為什麽?” “我覺得我們不太適合。” “我什麽地方做得不夠好嗎?” “沒有,你很好,真的很好,” 我不得不承認,杜政平在很多地方的確無可挑剔,“是我自己不好。” 他沉默了,轉過頭去看機窗外暗沉沉的天空,過了好一會兒,他又問我,“你是不是喜歡上了別人?” 他的嗓音有點顫抖。 我無言以對。他問我是不是喜歡上了別人,我該怎麽告訴他呢?難道告訴他我一直喜歡的都是別人嗎?那一刻,我真的很恨自己。我以為可以說服自己去愛他,簡直不自量力。我把他的感情壓在輪盤賭上,卻輸了個一塌糊塗。現在,我已經傷害了他。 “他是誰?” 杜政平不停地把座椅扶手上的煙灰缸打開又合上。 我不回答,他又問一遍,然後苦笑著說,“就算輸,你也該讓我知道輸在誰手裏吧。” 我橫下心,老老實實地告訴他,“程明浩。” “程明浩?” 他的表情非常驚訝,“你們什麽時候開始的?” “我們沒有開始,因為,” 我心酸地說,“他不喜歡我,他喜歡另外一個女孩子。所以,請你不要為難他,因為他不知道。” 我諷刺地發現,這件事情無論對於杜政平還是對於我,簡直都像一場終極侮辱。我為了一個不愛我的人那麽無情地去傷害一個愛我的人;而杜政平,輸給了一個一千英裏以外、根本沒有出招的情敵。 我把手上的情緒戒指取下來,遞給他,“我知道我欠你很多情,恐怕還不起了。不過這個,還可以還給你。” “兩塊九毛九的東西你也要還?” “還是還給你比較好一點。” 我堅持。他默默地接過戒指,放進上衣口袋,然後輕輕地說,“其實,能跟你一起出來玩,我覺得很開心。沒想到,會變成這樣。” 我的眼淚流下來。我不值得他這麽對我。 那天晚上,我給鄭瀅打電話,告訴她我希望今年夏季能到她的公司做實習生。 “你不是死活不肯來的嗎?” 她覺得很奇怪。 “我想通了啊。” 我盡量輕鬆地說。 “你和杜政平吵架了嗎?” “我和他分手了。” “為了程明浩嗎?” 鄭瀅最可愛也最可怕的地方是說話永遠直截了當、一語中的。 我沒有正麵回答,“不管為誰,我覺得自己沒有辦法去愛他。” “明白了。” 鄭瀅沉吟一下,“明天把簡曆寄給我。” “我是不是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早知道現在這樣,我根本就不應該和杜政平談戀愛。” 我沮喪至極。 “你沒有錯,你隻是不愛他。” 鄭瀅堅決地說,“愛情裏是沒有對錯的。” 五十九 謝天謝地,我還有這麽一個朋友。 或許,愛情真的是一塊沒有對錯的版圖,然而,不愛一個愛我的人,卻比任何錯誤都要來得殘忍。 第二天,我把簡曆發給鄭瀅。她們公司的人事部門的確一副求才若渴的樣子,過了一天就給我打來電話,問了幾個公式化的問題就開始約時間安排我和具體技術部門主管麵談。 和我麵談的是一位軟件開發部門的主管,相當健談,一小時的電話麵試,他問過幾個專業方麵的問題,大概覺得我回答得不錯,就開始和我聊天,熱情地介紹公司環境和舊金山的風土人情。麵試結束的時候,他問我是否願意考慮夏季去他的部門實習,特別提出公司已經參照“市場標準價” ,把實習生的工資從每小時二十塊升到了二十五塊,另外還按學校的地域分布,會發給一筆免稅的“搬家費” ,我的學校在新墨西哥,按照標準可以拿到一千二百塊錢。 雖然鄭瀅已經透露過她們公司現在是“抓到個懂點C++ 的人就拿來用” ,對方如此爽快誠懇,我還是覺得有點受寵若驚。我們當場拍板,定下了夏季去他們公司實習三個月。 掛上電話,我立刻拿出計算器,把一小時二十五塊錢乘以八再乘以二十再乘以三,居然有一萬多塊錢,不由有點飄飄然起來。 那一刻,我覺得自己已經跨出了實現“美國夢” 的第一步。 我告訴鄭瀅已經搞定實習的事情,今年夏天會去舊金山和她作伴。我說,“你知道嗎,到現在我都不敢相信自己有本事掙這麽多錢,而且,還能見識見識世界五百強的公司。” 鄭瀅笑起來,“還有更重要的,見識見識世界五百強的男人。記得帶點漂亮衣服來,我們公司裏有很多帥哥,值得認真勾引一下。” “不正經。” 我對著空氣翻個白眼。鄭瀅最近春風得意,因為她找到了新男朋友,是她那個測試部門裏的同事,目前擔任兩個項目的項目經理,細說從頭起來,還是高我們七、八級的大學校友,在美國兜了一圈,最後在舊金山落下腳來,基本屬於鄭瀅中意的那種“百分之百純種的中國男人,有綠卡,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吃過一些苦,然後奮鬥出一番事業” 的類型。 鄭瀅說,“他當然還算不上什麽‘現貨’ ,不過,絕對是一筆相當不錯的‘期貨’ ,技術底子好,英語好,又會做人。我打聽過了,和他一批進公司的人當中,他算是升得最快的。一個男人,隻要在同輩人當中出類拔萃,前途就不可限量。再說,他對我也很好,我用的電腦舊了一點,他馬上就買了一個防輻射的保護屏幫我裝上去,還有他知道我不喜歡吃早飯,就經常買一些餅幹、蛋卷什麽讓我放在辦公室裏。” 鄭瀅具備把浪漫和現實融合得天衣無縫的本事。 六十 “算算年紀,他應該已經快三十歲了,難道還沒結婚嗎?” 我和鄭瀅對男人的看法有許多差異,但有一點共識,那就是“真正的優秀男人是剛出爐的羊角麵包,你聞著香人家也聞著香,大家一起哄上去,不等冷下來就會被統統搶光;擺到超市裏讓你篤悠悠揀,問都不用問,全是隔夜的” ,本著這個邏輯,我對她投資的期貨提出了合理的質疑。 “唉,章文剛還就是沒有結婚,”鄭瀅好像正等著我這一問,聲音裏的得意洋洋透過電話線一路漫過來。那筆名為“章文剛” 的期貨在念書的時候曾經有過一個女朋友,後來為了綠卡另嫁他人,弄得他心灰意冷,從此發憤圖強,領悟到事業比女人重要,有了事業,“大丈夫何患無妻”。不過,去年回國探親,家裏為他介紹了一個門當戶對的女孩子,兩個人就通過電話和電子郵件開始交往。鄭瀅見過那個女孩子的照片,頗有點陳玉蓮的風範。 鄭瀅這一次表現了空前的氣量,“這樣才好,否則我真會懷疑他是不是有同性戀傾向。” “那他不也是‘腳踩兩條船’ 嗎?” “不錯,可是‘此船非彼船’ 也,那條船遠遠地在太平洋的那一邊、他看也看不見,碰也碰不著,而我這條船可是實實在在就停在舊金山灣裏,” 原來,她根本不認為“陳玉蓮” 和她屬於一個重量級,“男人談起戀愛來其實是很實際的,他們喜歡‘看得見、摸得著’,最好呢,色香味俱全,才不會像某些女人一樣隔了八千裏路雲和月去喜歡一個人,而人家說不定還根本不稀罕。” 最後一句話,與其說是在評論男人,不如說是拐了一個彎在罵我是個大笨蛋。 “這樣的話,不是對國內那個女孩子很不公平嗎?” 我被鄭瀅諷刺了兩句,心裏很不服氣。 鄭瀅十分爽快,“誰的女朋友誰負責擺平。那是他的女朋友,又不是我的女朋友,我操什麽心?再說,誰知道人家在那邊是不是也‘腳踩兩條船’ 呢?” 我覺得她照這樣一路修煉下去,恐怕可以成精了。 自從那天和杜政平分手,我總是刻意避開他,直到有一天,Fed Ex把他的一封特快信扔在我的門口,信發自紐約的一家大型投資銀行。我硬起頭皮給他送過去。 杜政平打開門,看見是我,微微愣了一下。 我把信遞給他,“這個是你的。不知怎麽搞的,他們把它放在我的門口了。好像蠻要緊的。” 他看了看,對我笑笑,“謝謝你了。的確很要緊,這裏麵是兩千五百塊錢的支票。” 原來,今年夏天他會去那家投資銀行的IT 部門實習,他們的辦公大樓在曼哈頓金融區,離世貿大廈隻隔一條街。 “恭喜你了。” 我知道杜政平很喜歡紐約,他曾經對我說過,紐約是一個“可以全麵鍛煉人的地方” 。 六十一 “也沒什麽。聽說你暑假要去舊金山實習,是嗎?” 他淡淡地問。 我點點頭,“鄭瀅介紹我去她那家公司。挺大的,我覺得去見識一下也好。” “嗯,是挺好的。” 他點點頭,“什麽時候走?” “三個星期以後。” “有人送你去機場嗎?” “有。” “噢,那就好。” 我說了一聲再見轉身要走,他叫住我,“關璐。” 我回過頭,他輕輕地說,“謝謝你送給我的那條領帶,上次我戴著它去 job fair,果然運氣很不錯。” 我垂下眼睛,“其實,是你自己條件好,戴哪條領帶都一樣的。” 和已經分手的男人講話,簡直像在地雷陣上走路,一不當心,就引爆一團讓人心酸的回憶。而這些地雷,都是當初我自己一個一個埋下去的。炸死活該。 三個星期以後,我又一次來到舊金山上空。這個地方,我曾經以為自己再也不會來,然而,我還是來了。我望著碧海青天之間這個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突然感到一陣惘然,這一次,我,究竟是為了什麽跑來呢?我告訴係裏的導師和同學是為了那家五百強公司的實習機會,但是我自己明白,其實並不止於此。這一點,杜政平和鄭瀅也心知肚明,然而,應該知道的那個人,卻根本不知道。大概,他永遠也不會知道。他就算知道了,又如何? 在藍天的這一邊,其實並沒有人在等待我。 鄭瀅和章文剛來機場接我,章文剛長得一表人才,看上去和鄭瀅很般配。鄭瀅果然挑了一隻香噴噴、新出爐的羊角麵包。 晚上,我和鄭瀅擠一張床。雖然已經差不多五月底了,舊金山的晚上還是涼氣逼人,要把被子捂得嚴嚴實實才行。窗簾外的街燈隔著樹葉透出淡青色的光芒,也是冷嗖嗖的。舊金山,是一個冷嗖嗖的地方。 “章文剛怎麽樣?” 鄭瀅問我,與其說是在問我,不如說是在邀請我誇誇她的男朋友。 “不錯,看上去很成熟、很有安全感的樣子。差不多可以打九十分。” “那剩下的十分呢?” 都打了九十分,她居然還不滿足。難怪人家說女人貪心。 “陳玉蓮啊。” “那算什麽?我都問清楚了,那個女人是他爸爸一個老朋友的女兒,家教嚴格得要命,所以他們之間什麽也沒有,談的是柏拉圖式的那種戀愛。也就是因為這層麵子,他才一直要等一個合適的機會去和她說分手的事情。” “你這麽說,是不是你們…已經…?” 我忍不住八卦地問。 “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他好像是個比較保守的男人。其實,還是這樣的男人好,懂得負責任。” 我看得出,鄭瀅很在乎章文剛。 去公司報到的第一天,在人事部填完表,就跟著我們部門的一位同事去我自己的辦公室。那位同事告訴我,和我共用一間辦公室的,是一個伯克利加大來的實習生,也是上午才剛剛報到。 我的心裏“嗝登” 一下:伯克利加大,這個人不會也像蔣宜嘉那副德性吧? 走進辦公室,迎麵碰上一個眉清目秀的男生。我們對看了兩秒鍾,然後一起“啊” 地叫出聲來。 他不“像” 蔣宜嘉,因為,他就是蔣宜嘉。 世界很大也很小。 六十二 禍不單行。主管把我和蔣宜嘉叫去,說打算讓我們合作,用三個月的時間為產品做一個實驗性的部件,從設計到製作都由我們自己負責,如果做得成功,將來很有可能會考慮加進產品。主管說,“這個機會很不錯啊,從前我當實習生的時候可沒有這麽多發揮的餘地,希望你們好好把握。” 我和蔣宜嘉麵麵相覷,交換了一個“怎麽這麽倒酶” 的眼神,隨後幾乎異口同聲地說,“謝謝,我們一定會努力。” 回到辦公室,開始裝電腦。我本以為名氣這麽大的公司設備都會非常先進,誰知到我手裏的竟是一台半舊的奔騰II。我偷看一眼蔣宜嘉的電腦,居然是奔騰III。我心裏很有點不服氣,“賣花姑娘插竹葉” 的道理我不是不懂,可是,憑什麽他的葉子就要比我的葉子好?我覺得自己好像一開頭就矮了他半截。 可氣的是,這個人揀了片好葉子居然還嘀咕,一會兒“咦,沒有視保屏,我的一個同學在A公司實習,那裏用的都是平麵的電腦屏幕,當初那家公司也要我去” ,一會兒又是“我一個師兄去了B公司,那裏每個人一間辦公室呢,我本來也可以去” 。聲音不高不低,又像在自言自語又像在跟我說話,弄得我不知道究竟應不應該回答他。 等他把A公司和B公司的好處輪流數了一遍,我終於忍不住,“那你怎麽沒去A公司呢?” “那家公司在西雅圖,太遠了。再說,西雅圖天氣沒有加州好,我不想去。” “那B公司呢?它的總部也在舊金山啊。” “他們的工資沒有這裏高。其實,綜合比較一下,還是這家公司最好。” 那你還羅唆什麽???我差點笑出來。他長了那麽一副好皮囊,說起話來卻如此無聊,也不知是暴殄天物還是生態平衡。 下午,我把鄭瀅拉進洗手間,“你猜猜十八樓329辦公室裏除了我還有誰?” 鄭瀅把水龍頭開得嘩嘩響,“不用猜,我已經在電梯裏和他打過照麵了,簡直是活見鬼。我早就聽說這家公司特別喜歡去伯克利招人,可誰知道會這麽巧。” “還有呢,主管叫我和他合作項目。這下死定了,他專業上肯定比我厲害,加上我聽說我們部門差不多一半人都是伯克利畢業的,肯定偏向他,呐,他拿的電腦就比我的好,” 我憂心忡忡 -- 兩年前和蔣宜嘉打交道的時候,怎麽料得到有一天會和他一起工作。早知道,就不要那瓶香水了。唉,貪小便宜,真的害死人。 “放心放心,男人一般不會把感情攪到工作裏去。” 鄭瀅不負責任地安慰我,隨後立刻說了一句自相矛盾的話,“唉呀,他不會去跟章文剛胡說八道吧?” 我恨不得一腳把她踹進馬桶。 鄭瀅腦子裏的警報拉了一個晚上,到第二天就解除了。 六十四 鄭瀅以狗屎電視劇的情節為藍本,具體操作如下:先跟我說好星期六下午她、我、還有章文剛一起去逛街,我說“你和男朋友逛街,我跟去當什麽燈泡” ,她說,“什麽燈泡,你又不是不認識他” ;好,然後,她再去找張其馨,作了同樣的邀請。她的完美計劃是我們三個人一碰麵,我和其馨便會言歸於好。我後來問她何以如此吃飽飯沒事做,她理直氣壯地回答“我覺得你們為一個男人翻臉,太不值得了” ,口氣活像電視劇裏一個男人對另外一個男人說“大丈夫怎能為區區一個女子傷了兄弟和氣” 。 她大概不明白,男人未必會為一個女人傷兄弟和氣,女人卻一定會為了一個男人反目成仇。 星期六下午,我和鄭瀅在聯合廣場附近的一家 Starbucks 等其實並不會出現的章文剛。那是我第一次去 Starbucks,對著櫃台上名目繁多、叫都叫不全的咖啡種類為難了半天,隨便叫了一杯薄荷摩卡。後來,我曾經很迷 Starbucks,一樣一樣地把它所有的咖啡都嚐過來之後,發現最喜歡喝的,竟然還是薄荷摩卡。 有時候,正確的,恰恰是第一個選擇。 英雄所見略同。張其馨顯然也覺得跟鄭瀅和章文剛逛街有“當燈泡” 之嫌,於是她很聰明地不讓自己當燈泡 -- 她把程明浩帶來了。 我看著他們兩個人推開玻璃門走進來,一口滾燙的咖啡差點噴出來。我立刻轉過身,推推鄭瀅,“怎麽搞的?” 鄭瀅也呆了,“不關我的事,我、我、我可真的沒叫她帶程明浩來噢,不相信你問她自己。” 我們四個人在一張桌子前坐下,我和他們打個招呼,就隻顧低著頭一口一口地喝咖啡,都是鄭瀅在和他們兩個人說話。 桌子底下,我看見張其馨穿了一雙坡跟涼鞋,心裏加倍恨鄭瀅 -- 她至少至少可以稍微積點德,提醒我換一雙跟稍微高一點的鞋子吧。這一下可好,張其馨絕對在標準身高以上,我呢,縮在平底鞋裏像隻小鬆鼠。 今天程明浩腳上穿了一雙運動鞋,看不見他的腳,我很失望,腦子裏突然冒出一個問題:兩年前第一次見他的時候,他穿的那雙舊涼鞋還在嗎? 兩年前,他穿著那雙涼鞋的時候,還沒有和張其馨戀愛。那個時候,我還有機會;現在,他不再穿那雙涼鞋,我也不再有機會。 我莫名其妙地無比思念起他那雙塑膠舊涼鞋。 等我終於抬起頭、微笑著看向程明浩的時候,他也正用柔和的眼光看著我。我突然想起幾個月前在紐約帝國大廈頂樓見過的照片上他眼光裏的憂鬱,就努力地想從他的眼睛裏去尋找,但是一點影子也找不到。他的眼光平靜得像一池水,清澈見底,卻波瀾不興。 大概沒有人會相信,我正是為了那麽一個眼神和杜政平分手。 六十五 我們東一句、西一搭地聊了一會,開始漫無目的地在街上逛 -- 其馨和程明浩走在前麵,我和鄭瀅走在後麵。 看上去,程明浩對其馨很好 -- 她的飲料喝完了,他馬上順手接過罐子扔進垃圾桶,這種默契,不是一天兩天就可以有的。相比之下,我和鄭瀅反而成了兩隻亮晃晃的大燈泡。 我覺得這種場麵很難堪,隻是想快點回去灌下一大杯冰水,讓燈泡冷卻下來。 然而,臨分手,更加難堪的場麵出現了,張其馨不知為了什麽事情,居然當街和程明浩吵了起來。 開始,我們隻是聽見他們小聲地在說什麽,好像其馨有點不高興,程明浩在分辨什麽。後來,其馨的聲音越來越高,再後來,她賭起氣來、對著地上的一個破塑料袋狠狠踢了一腳。這一下可好,她右腳上那隻涼鞋順勢帶著塑料袋骨碌碌沿著下坡的路滾下去好幾丈遠。 我們四個人的眼光齊刷刷地投向那隻涼鞋。其馨“唉呀”叫了一聲,呆呆地站在那裏,光著的右腳半掂在地上,然後轉過頭惡狠狠地瞪了程明浩一眼,“都是你!” 那一刻,我心裏竟然有一種幸災樂禍的感覺,活該,誰叫你“作” ,最好現在馬上開一輛車過來把那隻鞋子碾個粉粉碎。 可是,下一秒鍾,那種幸災樂禍就煙消雲散,因為,我看見程明浩一聲不響地走過去,揀起那隻鞋,再走回來,彎下腰,蹲下身,默默地把鞋子放在其馨的麵前,“穿上吧。” 他抬起頭,臉上居然還是那種溫和而懇切的表情,沒有哪怕是一點點的生氣。張其馨這樣對他,他居然一點也不生氣! 他的神情像刀子一樣地刮著我的心。他個頭那麽高,此刻,卻蹲在地上,請求一個女人穿上涼鞋。在她的麵前,他這麽輕易地低頭了。或許,他是不想讓她繼續生氣,或許,他不希望在其他人麵前掃了她的麵子,總而言之,他其實並不需要這麽做,然而,他心甘情願地選擇了低頭。 或許,我們在自己喜歡的人麵前,都無法高傲地抬起頭來。 一個小時後,我和鄭瀅坐地鐵回家,車子開動,把車站上所有的光影忽隆隆地甩到後麵。我拉著扶手,車門上的玻璃反射出一張傷心的臉。 已經證實過很多遍的事實,竟然還能讓我傷心,難怪小時候媽媽就說我這個人“屢教不改” 。 傷心過後,我隻是覺得不值得。千裏迢迢回到舊金山來看這麽一幕,根本就是自己和自己過不去。 鄭瀅拉住我的手,“對不起,我真的不是成心的。” 我搖搖頭,“不值得。” 鄭瀅難得糊塗之後,聰明勁又回來了,“其實,這樣也好,早一點明白,心裏也早一點放下,你說對不對?” 六十六 鄭瀅好像是為了彌補自己的過失,和我抵足而眠,“安慰”了我整整一個晚上。可惜,她實在不精於此道,說來說去幾句話“程明浩有什麽了不起” 、“不要鑽牛角尖啦” 、“三隻腳的癩蛤蟆不好找,兩隻腳的男人到處都有” ,幹巴巴講了幾遍之後索性直截了當拉郎配:“我們部門的小蔡看上去就挺順眼,還沒有女朋友呢,不如什麽時候我介紹你們認識?” ,“記不記得上次在公司餐廳裏,有個男的隔了兩張桌子衝著你笑?那個人也可以嘛” ,“唉,章文剛有個表弟…” “你累不累?” “我是為你好,” 她理直氣壯,“根據我的經驗,治療感情創傷的最好辦法是盡快開始一段新的感情,不過,” 她說到這裏,“咦” 了一聲,“也怪,杜政平怎麽就沒把你給治好呢?治來治去,倒先把他自己治出局了。” 鄭瀅終於累了,卷著被子睡過去。我卻睡意全無,眼前隻是一遍一遍浮現出今天下午程明浩彎下腰把涼鞋放在張其馨麵前請她穿上的神情,那個神情像鞭子一樣抽著我的心。我不知道張其馨是不是故意擺這麽一個局要我看看程明浩是貨真價實地對她好,如果是這樣的話,她達到目的了。 不值得,真的不值得。這從頭到尾隻是我的單戀 -- 放在電視和小說裏麵或許會有人願意看兩眼、感歎幾句,而擺進現實生活,卻尷尬得近乎一場恥辱。 幾個小時後,我用力推熟睡的鄭瀅,“醒醒,醒醒,我要去跑步,你去不去?” “嗯?” 她迷迷糊糊。 “我已經下定決心了,徹底把他忘記! 是不是很值得慶祝?所以,今天我要去跑步,然後吃早飯,然後去公司加班。” 鄭瀅睜開一隻眼睛,瞄了瞄鬧鍾上的時間和日期,立刻又閉上,“現在是星期天早上六點二十分,你哪根筋搭錯了?” 我繼續搖她,“聽我說呀,從今天開始,我要重新做人,天天吃早飯,好好鍛煉身體,好好工作,超過蔣宜嘉! 你支持不支持?” “嗯…好…支持…去吧…去吧…” 鄭瀅敷衍著,又立刻接著夢周公去了。 我不再理她,自己去跑步,吃早飯,去公司加班。 總的來說,我的計劃進展得還算順利,天天吃早飯,好好鍛煉身體,好好工作,都不難做到,然而,我逐漸發現,“超過蔣宜嘉” 實在不那麽容易,準確地說,簡直比登天還難。 蔣宜嘉到底是科班出身,功底深厚,好些東西,我要去翻參考書的,他卻好像早已深深刻在腦子裏,隨口就來。我還偷偷比較過我們兩個人寫的代碼,發現雖然都能完成一樣的任務,他寫出來的就是比較幹淨、優雅,效率也高一些。 這些微妙的差別,雖然從未點明,我們心裏都清楚。所以,我總是覺得他有點看不起我。 六十七 我開始著急 -- 這樣下去,我的表現肯定不如他。怎麽辦?想了兩天,我靈機一動,開始尋找蔣宜嘉的薄弱環節,找來找去,還真讓我找到了。 他的英語沒我好。不是說發音或者語法有什麽大問題,而是他說起話、寫起東西來不得重點,嘰哩咕嚕講了半天或寫了長篇大論,希望麵麵俱到,卻讓人家腦子發暈還不明白他究竟想表達什麽。而且,他激動起來還有點大舌頭。 感謝老天爺他總算還有一個毛病。 我針對他這個薄弱環節做足了功課 -- 先去調查軟件行業在這個領域的發展方向特別是我們公司的主要競爭對手的產品,評估出他們的技術優勢和劣勢,然後把我們自己的設計和人家的現有設計相比,總結出我們自己的優勢,尤其是這個新部件一旦加入產品,會如何為客戶帶來更大效益,為產品升值。我把自己的調查結果寫進一二三點,清清楚楚,附進工作報告,心想,我們主管既然希望有一天把這個部件加入產品,那麽,他遲早會需要這樣的信息。 果然,主管聽完我對自己調查結果的解釋,抬起頭來饒有興趣地打量了我一下,“你自己做的?” 我點點頭,“我隻是覺得作為一個編程人員,不僅要會寫代碼,也要明白為什麽去寫。” 我一麵說心裏一麵突突亂跳,他會不會認為我不務正業? 他笑了,點點頭,“星期五之前幫我做兩張幻燈片的材料,我下個星期正好要就我們部門的工作做個演示,我看,可以把你報告裏的這幾點加進去。” 那一刻,我明白自己這步棋走對了。我把這件事情告訴鄭瀅,她拍拍我的肩膀“聰明啊,那才是上層會真正感興趣的東西,這下子你們老板肯定對你刮目相看” 。 “也不用他刮目相看,我隻是想證明自己並不比蔣宜嘉差。” 蔣宜嘉知道了我的“邪門歪道” ,大概有點生氣,又拿我沒辦法,結果是他好像越來越看不慣我:我喜歡辦公室裏開著燈,他卻喜歡黑漆漆像個洞穴,說寫代碼時開燈會分散他的注意力,於是我們達成協議上午開燈下午不開;有一次我順手拿他桌上一本參考書翻翻正好被他看見,立刻眼珠子一彈,倒好像我碰的不是他的書而是他的“四點半” ;加班的時候我隨手放了一首張信哲的歌,他“嗤” 的一聲“什麽年代的歌了” ,可是我後來千真萬確聽見他放“你究竟有幾個好妹妹” ,這不是五十步笑一百步,根本就是一百步笑一百步嘛;他在的時候永遠把冷氣打得辦公室像冰箱,我調高一點,他就飛過來一句“你們女人都這麽怕冷嗎” ;還有那個最經典的問題-- 百葉窗應該開還是關:我們的辦公室窗戶靠走道,我喜歡把百葉窗開著,可以看走道上的風景,他卻堅持要關著“你還以為是你在看人家啊,其實是人家在看你,高興了還能敲敲窗子,感覺像動物園一樣”… 記憶中,好像還沒有哪個男人這麽孜孜不倦地和女人計較。 總之,到我們那個項目的設計方案通過審批的時候,我和蔣宜嘉的關係已是一觸即發,隻差一根導火線。 六十八 導火線很快就出現了。 一天下午,我收到蔣宜嘉的一個電子郵件 -- 他將在下星期演示一個所謂“模型” ,邀請我們全部門和其他幾個平行部門的人。我一看演示內容介紹,立刻火冒三丈,原來,他根據我們合作完成的設計方案偷偷做了這個模型,做得像模像樣,卻從頭到尾沒有提我的名字。給別人 -- 至少是不太熟悉我們的人的感覺就是,他,蔣宜嘉,獨立完成了這個項目的設計。 打這麽一個擦邊球,太過分了! 我聽見導火線滋拉拉點燃的聲音。 我跳起來,關上門,打開燈,把空調溫度調高,叉著腰問他,“你什麽意思?” “你什麽意思?” 他臉上居然還浮起一絲微笑。陰笑。 “哼,你心裏清楚,” 我指著自己的電腦屏幕,“感謝你老人家總算還沒忘記邀請我! ” “不管我的事,我隨手做的,昨天拿給老板看,他覺得不錯,就建議我演示一下。” 他輕描淡寫地說。 “隨手?你好厲害啊,隨手就做出這麽大一個模型。” “你想怎麽樣?” “我想告訴你,你這樣去出風頭,是不對的!” “唉,那你上次幫老板收集那些行業信息做演示材料,可沒少出風頭啊。” 他果然在記恨。 “搞清楚了,這是兩碼事。我收集行業信息,中間你沒有出力。現在你的這個模型,完全是基於我們一起做的設計,而我,已經死過腦細胞了。所以,你不跟我商量就拿出去表功,對我是不公平的。” “不錯,設計是我們一起做的,但這個模型,可是我一個人一行一行代碼寫出來的,我現在演示的是模型,不是設計方案,” 他把那個模型的源代碼調出來,“關小姐,哪一行是你寫的,可否不吝賜教?” 我氣得說不出話來,他居然還火上澆油,“你們女人都這麽斤斤計較嗎?” 他對我有意見的時候,常常會慷慨地照顧到我所從屬的整個性別群體。 “蔣宜嘉,我警告你,別開口閉口‘你們女人’ 、‘你們女人’ 的,你跟我說還不要緊,換個美國女同事,老早去告你性別歧視了! ” 我們惡吵一架,互不理睬。我在心裏咒他,不要臉,肯定沒有好下場。 一個星期後,我的願望實現了 -- 他果然沒有好下場,隻是,死得難看的,並不止他一個人。 演示那天,蔣宜嘉其實表現得很不錯,講得頭頭是道,也沒有大舌頭。一直到提問的時間的最後兩分鍾,我都合上筆記本準備開溜了,某個平行部門裏一個以吃飽飯沒事做專門跟人家過不去聞名的八婆突然像發現新大陸一樣叫起來,“這個模型的界麵是不錯,可是好像不能使用鍵盤操作嘛!” 原來,美國聯邦政府要求它所購買的軟件產品可以為殘疾人使用,其中很基本的一條就是所有用戶界麵都要讓無法使用鼠標的人可以用鍵盤完成鼠標所能完成的一切操作。 我和蔣宜嘉一起傻眼了 -- 我們設計的時候根本就沒有考慮到這一點,而在審批過程中,也從來沒有人提出過。美國政府的這項規定,學校裏老師蜻蜓點水似地講過,我們都沒拿它當回事,沒想到,居然在這裏真刀真槍地碰上了。 一言以蔽之,我們引以為傲的設計方案在眾目睽睽之下陰溝裏翻船,一敗塗地。 六十九 其實,這個問題本身並沒有那麽可怕,要命的是暴露問題的場合和在場的人。 那個八婆拿著雞毛當令箭,呱呱亂叫,半分鍾內話鋒裏已經上綱上線到“這樣加入產品的話,豈不是會導致整個產品達不到政府要求” ,很有“一顆老鼠屎壞一鍋粥” 的味道;她的主管半靠在椅背上,把胳膊枕在腦後,悠悠地翹起二郎腿,懶洋洋地問蔣宜嘉“這個設計已經通過審批了嗎?” 眼睛卻一眨不眨地盯著我們主管,言下之意,“你們部門就是這麽審批的?” 刹那間,我們的疏漏被抹上了一層濃濃的“政治” 色彩。顯然,當我和蔣宜嘉忙著“窩裏鬥”,我們的主管也有他“狗咬狗、一嘴毛” 的夥伴。 主管站起來承認了我們的疏漏,說了幾句套話,然後叫蔣宜嘉盡快修改模型,下個星期重新做一次演示。他的臉色很不好看 --主管是個愛麵子的人,我想,他一定覺得很丟臉。後來,我慢慢發現,隨便什麽人,一旦做到主管,便立刻蛻變成一種特別要麵子的生物,而當下屬最犯忌的錯誤,無非兩條:一. 讓主管在他/她的主管麵前丟臉;二. 讓主管在競爭對手的下屬麵前丟臉。 蔣宜嘉回到辦公室,心情沉重,連“四點半” 打電話來都草草掛掉。他到公司內部網上找來資料,把聯邦政府的所有要求列成一張清單,開始一樣一樣地對照、修改。哼,偷雞不著蝕把米。 星期五下午快下班的時候,他從主管辦公室回來,突然說,“關璐,我有個不情之請。” 根據經驗,這個人說話一旦文縐縐起來,絕對沒有好事。 “剛才主管和我一起把模型和演示材料過了一遍,他突然覺得我寫的演示材料太過強調技術細節,關於‘商業價值’ 和潛在客戶利益的闡述很不夠,叫我修改,他星期一再看一遍。其實呢,這個東西老板本來也沒太當回事,都是上次演示被那個女人鬧的,弄得他如臨大敵。所以,我在想,是否,嗯,能不能,你方便的話,請你幫著一起看一下?” 果然沒好事。我心想“原來你也有用得著我的時候” ,趁機把肚子裏的怨氣統統倒出來,“我是很想幫忙,可惜,這個模型是你‘一個人一行一行寫出來的’ ,萬一我瞎出主意,把事情弄壞,可擔當不起。” 氣得他幹瞪眼。 晚上,我把這件事情告訴鄭瀅,她拍手叫好,“爽。這種事情就是不能讓他開頭,一開了頭,他以後隻會得寸進尺。” 第二天和鄭瀅一起出去剪頭發,走到街上,我突然想起那天整個部門被人家刻薄的情形,覺得外敵當前,好像不應該袖手旁觀。何況,他演示的東西畢竟有我的份,即使我的名字不在上麵。從心底裏,我也希望人家能夠認可,在這個意義上講,賭氣對大家都沒有好處。 於是,我把鄭瀅扔在街上,跑到公司,蔣宜嘉果然在辦公室裏改他的演示材料。 我清清嗓子,對他說,“其實我今天來是有點別的事情,不過,假如你還想要我看看你的演示材料,我也可以試一下。” 七十 這一“試” ,試到下午兩點半,我們幾乎把那個演示從頭到尾重做了一遍。 蔣宜嘉下樓去買午飯,我在電腦上放張信哲的“寬容” ,聽著聽著就跟了哼唱起來。他拿著三明治和飲料進來,聽見了,說,“關璐,你的聲音不錯嘛,這首歌裏的高音,很少人跟得上去的。” 我有點得意,“說起來,我小時候還是學校合唱團的領唱呢。” “啊,” 他一臉的恍然大悟,“怪不得你也那麽喜歡出風頭。” “喂,你要說我就說好了,不用這麽兜圈子吧?” 我有點生氣,一麵後悔自己何以兵不厭詐,明知這個人言語無味,還要接他的話岔。 “別誤會,其實,我小時候也參加過合唱團,知道裏麵的人自我感覺都很好,包括我自己。” “你做什麽?” “指揮,” 想不到他還有那麽威風的曆史,“所以,我承認自己喜歡出風頭,現在才發現你原來和我一樣。所以湊在一起,合得來才怪。” 那一刻,我們突然都笑了起來。難怪我和蔣宜嘉水火不相容,因為,我們實際上屬於差不多的一類人 -- 一路順風,習慣被捧著長大,習慣羨慕的眼光,習慣別人給我們讓路,習慣演主角,習慣掌聲雷動,卻沒有意識到,真實的人生裏,哪裏有那麽多主角可演? 真實的人生裏,我們不過是捆在一根繩上的兩隻螞蚱,而且,還是小螞蚱。爭什麽爭? 真實的人生裏,很多時候,成全別人,便也是成全了自己。 一九九九年六月底的某個下午,在舊金山一棟大樓十八層某間小小的辦公室裏,兩個同樣年少氣盛而有點自作聰明的人和自己最看不慣的人握手言和了。 世事難料。當初,我把蔣宜嘉諷刺一頓然後氣跑,後來,卻居然和他做成了朋友。坦率地講,蔣宜嘉具有做異性朋友的優秀條件:人聰明,心不壞,長得帥,還有,打死我也不會想到要和他談戀愛。或許他也有同感,所以,我們的友誼保持至今。 化敵為友之後,我忍不住問他,“你還記恨鄭瀅嗎?” 他笑笑,“有什麽好記恨的?老實說,從前的事情,自己想想都覺得幼稚。我覺得人和人之間其實是講緣分的,緣分不到,強求不來,而緣分到了,屬於你的總是你的。比如我和她,” 他深情款款地看了一眼屏幕上的“四點半”,“不知為什麽,認識她沒多久,就有一種感覺,心裏想‘就是這個人了!’ 是不是很奇怪? ” 愛情的確偉大,連蔣宜嘉都能講出這麽動聽的話來,聽得我一愣一愣。 “你女朋友真可愛。” 我真誠地說。能讓人覺得“就是這個人了!”,一定有其可愛之處,管她是真的還是裝的。這個帥哥居然激動得臉都發紅,我擔保他擺起照片的那天就在等我這句話,現在終於等到了。 我突然萬分地羨慕起蔣宜嘉來 -- 為了他那一句“就是這個人了!”。能夠講出這句話,需要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深愛一個人,而且明白那個人也是同樣深愛著自己。程度完全相當,不多一分,不少一分,才能如此心安理得。 什麽時候,我能說“就是這個人了!”,而又是誰,能讓我有足夠的信心說出口呢? 七十一 演示修改好之後,蔣宜嘉說“不如星期一我跟老板說,到時候我們一人講一半” ,我說“總共就四十分鍾的東西還你一半我一半幹什麽,算了,本來就是你的風頭,還是歸你去出,不過,記著出得漂亮一點”。後來,他的演示很成功,而且,他在其中特別提到項目設計是我和他共同完成的。 心結打開以後,我們突然發現其實兩個人都很通情達理。或許,人際關係本身就是一種選擇--你可以選擇看不慣一個人,也可以選擇看得慣;當初我們總是覺得對方看不慣自己,其實是我們自己先選擇了去看不慣對方。 以後的日子裏,我們一直合作得相當愉快,但是,也發生過一次口角 -- 不是因為工作,而是因為鄭瀅。 那個星期五晚上,鄭瀅照例回來得很晚,我已經睡得迷迷糊糊,所以沒有注意到什麽。第二天,輪到我做飯,我買回來兩個蹄膀用冰糖紅燒了一大鍋,準備和鄭瀅一人一個 -- 必要的話犧牲半個給她。結果她賴在床上,用被子埋著頭,我怎麽拉也不肯起來,說她不想吃。我問她是不是不舒服,她說沒有;我又問她是不是在減肥,她也說不是。 這個標標準準的肉食動物讀書的時候常常一頓飯吃兩塊大排一個雞腿還要買一份紅燒肉和我分,哪一天,鄭瀅小姐沒有生病也不在減肥,卻對著香噴噴的紅燒蹄膀不感興趣,那絕對是發生了天大的事情。 我用盡力氣把她的腦袋從枕頭裏拉起來,竟發現她滿臉淚痕,眼睛又紅又腫。她告訴我,她和章文剛分手了。 “為什麽?” 我明明記得幾天前,她告訴我章文剛終於和“陳玉蓮” 分手,為此還被家裏罵成“忘本的東西” 。當時,她一臉幸福“其實我一直有點心虛,不過現在都明白了,他最最愛的是我”。 “不要問我!”鄭瀅又把自己紮進枕頭裏,再也不肯說。 我一邊啃蹄膀一邊琢磨,突然想起有一次在公司健身房的飲料機旁邊看見章文剛和蔣宜嘉說話,好像還很來勁,他們看見我走過去,立刻交換了一個“男人對男人” 的眼神,不約而同閉上了嘴。 難道是?我越想越覺得像那麽回事,好你個蔣宜嘉,口不對心,嘴上說不記恨,背地裏卻捅人家一刀! 也不知道他跟章文剛胡說八道了些什麽東西。 星期一下班後,我把他叫到餐廳,“你怎麽會認識章文剛?” 他一臉莫名其妙,“我為什麽不能認識他?難道你就不認識他?別忘了,他還是我們的校友。” “可是上次你們在健身房裏說話,好像很熟的樣子。” “那是因為我們都經常去,有什麽不妥嗎?” 我總覺得他的臉上有點奸詐,“那你能不能老老實實告訴我,上上個星期五下午大約四點五十分,你們兩個在健身房的飲料機旁邊說些什麽?” 他想了想,然後眉毛一揚,反問,“我為什麽要告訴你?” 七十二 我不打算和他兜圈子,“你隻要回答我,有沒有跟章文剛說過鄭瀅的壞話?你不會不知道他是鄭瀅的男朋友吧。” 他矢口否認,臉漲得通紅,並且開始大舌頭,“你、你、你說話要有根據,我不是告訴過你我不記恨她的嗎?再說,我為什麽要吃飽飯沒事做去跟人家講我以前被她甩過?那樣我很光彩嗎?” “假如不是,你們為什麽本來講話講得好好的,一看見我就立刻打住,鬼鬼祟祟的?” “關璐,我再說一遍,我沒有說過鄭瀅的壞話,不對,我沒有說過任何有關她的話,行了吧?” “那你們到底在說什麽?” “你管得著嗎?” “你要是不心虛,就告訴我。否則,今天我們恐怕要在這裏吃晚飯了。” 他無可奈何,“好,我告訴你,那天呢,我是在問章文剛他平時都去哪一家理發店理發,因為我覺得他的頭發剪得很好,我們的發質又比較接近。然後呢,他就告訴我,他一般是去…” “啊?你們男人也交流這種事情?!” 我非常驚訝,這才發現蔣宜嘉好像新理過發,而且發型和章文剛的的確很像,“唉,你的頭發蠻帥的嘛,來來來,轉過來讓我看看後麵…” 他惱羞成怒,推推眼鏡,白我一眼,眉毛眼睛擠成一堆,臉上的表情好像在說“老子的頭發是阿貓阿狗看得的?” ,“看什麽看看什麽看看什麽看,我已經滿足了你的好奇心,可以放我走了吧?你們女人哪,無聊透頂。” 他氣乎乎地走了。 原來,不是他搗的鬼。 我回到家,鄭瀅居然還賴在床上 -- 她今天請了病假沒有去上班。如果她沒有作弊,從星期五晚上到現在,應該已經在床上待了差不多七十個小時。昨天我硬拉她起來吃了點東西,今天看看冰箱,好像她也隻喝了點牛奶。 就初步症狀來看,鄭瀅這一次失戀非同小可。大概,人失戀的時候就會做一些平時不會做的事情來宣泄,比如鄭瀅會餓著肚子睡覺,張其馨會打騷擾電話,而我,會拚命吃巧克力冰淇淋一直吃到胃痛。這也多少印證了我以前的推測:當年,馬克. 吐溫先生一定是在舊金山失戀了,才會說出“最冷的冬天是夏天” 這樣的糊塗話來。 我軟硬兼施逼鄭瀅起來吃晚飯,她眼淚汪汪地應付了一下,吃了幾口又說沒胃口、回去接著睡覺。不好,她肯定已經餓過了頭,這樣下去弄不好隻怕會出生命危險。我很擔心。 睡到半夜,迷迷糊糊中,我突然聽見外間有唏唏嗦嗦的聲音,張開眼睛,鄭瀅已經不在她的床上。我走出去,她正光著腳站在廚房的地板上,埋頭在冰箱裏找什麽東西。 我咳嗽一聲,她回過頭來,臉上一副委屈、尷尬和不好意思交織的表情,“關璐,你怎麽真的就把兩個蹄膀都給吃光了呢?” 這個人沒事了。那一刻,我又想捶她兩拳,又想撲上去擁抱她。 七十三 鄭瀅把冰箱裏的剩菜風卷殘雲,不過癮,又打開一包火腿,大嚼一番之後,歎了口氣,“愛情真是個王八蛋。” 然後,她告訴我和章文剛分手的真正理由,“上個星期五,我們做完之後,我看他好像有點不開心,就幫他捶背,結果你猜他怎麽樣,他竟然問我,以前跟別人做完了是不是也這樣。” “真惡心!”我叫起來。 “更加惡心的還在後頭,我問他究竟什麽意思,結果他吞吞吐吐地說,想來想去,覺得我不是處女,而他是處男,好像有點不公平。” “可他現在也不是處男了呀!” “所以啊,他看著我的眼光倒好像我占了他天大的便宜一樣。你說氣不氣人,他和女朋友分手後,我們第一次上床,我就告訴他我不是處女,他當時說不要緊,因為他愛我,結果我相信了他,現在呢,他又反悔了!” “後來你怎麽說?” 我知道鄭瀅最討厭斤斤計較的男人。 “後來我們吵起來,最後我跟他說,‘其實要說不公平,我也有同感,你比我以前的男朋友差遠了’ ,氣得他直翻白眼。然後我們就完了。” 看來的確是徹底完了。批評一個男人的性能力,比批評他的工作能力厲害一百倍,絕對讓他恨之入骨。 我知道鄭瀅心情不好,但還是忍不住被她的黑色幽默逗得笑起來,“你這樣一講,搞不好從此他的心靈蒙上一層陰影,不敢碰女人了呢。” “不關我的事。你知道我最恨什麽?我最恨他明明口口聲聲地說愛我,後來卻又反悔,抓著什麽公平不公平來做文章。不錯,我知道男人多多少少都有點處女情結,老實說,我第一次和他上床的時候自己也很後悔為什麽不是處女,可是,後悔又怎麽樣?我再後悔也已經回不去了,他明明知道我回不去了,為什麽還要來為難我?從前的事情,就算是我錯了,他要是真的愛我,就必須原諒我,一定要原諒我…… 他既然不肯原諒我,我沒有別的辦法,隻能和他分手,總不見得等他來甩了我,我真的沒有別的辦法……”鄭瀅一口氣說下來,眼淚汪汪地又要洪水泛濫,我馬上再打開一包火腿放到她麵前。 “有時候我想,男人大概認為‘我愛你’ 像超市裏十塊九毛九一打的玫瑰花,好隨便送人的。”鄭瀅苦笑一下,悠悠地說。 “不要這麽悲觀,你隻是運氣不大好。” 我不知道該怎麽安慰她。 “可能是我期望值太高了,可是我真的覺得一個男人要是真的愛我,就該懂得怎麽去對‘我愛你’ 三個字負責任,否則的話,還不如不說,我也不要聽。” 那天午夜,我突然發現,這個看似瀟灑的女孩竟然有如此剛烈的愛情觀 --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七十四 第二天,鄭瀅照常上班,滿臉笑容,好像什麽也沒有發生過。她性格中最讓我佩服的一點就是拿得起、放得下,當時再怎麽傷心,過後絕不回頭。 她關照我以後看見章文剛不要露出什麽臉色,我也做到了,隻是有一次在走道上看見他和我們部門的一個項目經理說話,他好像對我們部門提議的某個項目裏程日期很有意見,在那裏振振有辭“這樣的話,隻留十個工作日要完成三十六個測試方案,對我們太不公平了” ,為了強調,他把“太不公平了” 一連講了三遍,臉上板得一本正經。我不由惡作劇地想,他在床上對鄭瀅說“你不是處女而我是處男,不公平” 的時候是不是也這麽道貌岸然,想到這裏,差點笑出來,立刻轉過身去裝咳嗽。 這個人果然很喜歡“公平” 。其實,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喜歡公平,然而,有時候,追求了公平,便可能錯失某些珍貴的東西。 七月份,鄭瀅過二十三歲生日,她決定要開個派對好好慶祝一下,用她的話來說,“衝衝喜” 。 在草擬邀請名單的時候,她低眉順眼地問我,“我要是請張其馨,你會不會介意?” “介意什麽,是給你衝喜,你想請誰就請誰。” “可是,我如果請了張其馨,就不好意思不請程明浩,對不對?” 我笑起來,“請吧。我不是早就說過要忘記他了嗎?放心,我這個人說話算數,絕對不會到時候再去眼淚汪汪借酒發瘋。” “那就好,” 她很高興,“上次她過生日請我,我可送了她一套雅絲蘭黛呢,這次該她還禮。其馨挺要麵子,我估計她應該會買一套倩碧什麽的。再說,她和程明浩一起來,也不會輪到她自己掏腰包。” “可是程明浩也不過是個學生啊。” “還說你忘記了,一轉眼又心疼人家的錢包。女人心疼男人的錢包,就等於心疼那個男人。想開點,他的錢包再鼓,也輪不到你去花。” 這個人精。 “神經病,” 我白她一眼,“那你希望我送你什麽?” 她居然順著杆子往上爬,“嗯,一小時掙二十五塊錢的人,我的期望值自然就比較高一點了。迪奧怎麽樣?” “你獅子大開口啊?” “心疼自己的錢,就快點去找個男朋友。知道什麽時候最能體現男人的價值嗎?” 她眯起眼睛,開始繪聲繪色,“就是當你大包小包買了一堆東西,他摟著你的肩膀,微微一笑,問你‘要不要再逛逛?’ ,你搖搖頭說不要了,然後他臉不變色心不跳地掏出信用卡,用非常帥的姿勢簽名的時候。什麽叫瀟灑?那才叫瀟灑。” 這個家夥很善於紙上談兵。 “你是說男人當衝頭被人家宰的時候瀟灑?” 我忍不住好笑。 “無聊,不跟你煩了,我去給張其馨打電話。” 幾分鍾後,她回到我的麵前,臉上表情複雜,“關璐,程明浩不會來了。” 七十五 “上次見麵,我就覺得那兩個人好像不大好,可是沒想到他們竟然會分手。” 鄭瀅大睜著眼睛做事後諸葛亮。 “為什麽?” 我覺得不可思議。 “張其馨告訴我,她和程明浩已經分手了,可是呢,她說會帶另外一個人來參加我的生日派對,你說是為什麽?” “怎麽會這樣…”我眼前突然又浮現起程明浩揀起涼鞋、然後彎下腰放在張其馨麵前的情景,脫口而出,“這不是對程明浩很不公平嗎?” 她怎麽會舍得跟他分手呢? “拜托拜托,你說什麽都可以,就是不要提這兩個字行不行,我現在一聽見‘公平’ 就打惡心,” 鄭瀅已經回過神來,“唉,這樣不是正好嗎?我是說,你要是還喜歡程明浩,就應該把握這個機會把他給撈回來。男人啊,有兩個時候最脆弱了,生病的時候和失戀的時候。現在簡直是天賜良機,唉,最好他再生一場病,不要大病,感冒就可以了,然後你呢,就去照顧他,在他身邊噓寒問暖,那麽楚楚可憐地看著他,再往手上貼塊邦迪裝成是幫他燉雞湯的時候弄傷的,應該就差不多了。然後呢,他就會很感動,突然發現自己以前錯過了如何的一個好女孩,唉呀,然後呢,他會抓住你的手貼在他的臉頰上,這個時候,記住了,你要矜持,紅著臉、猶豫一下,然後把手抽回來,這可是關鍵,否則就跌身價了…” 鄭瀅開始溫習電視劇的標準情節,自說自話,眉飛色舞,而我心裏盤旋的卻隻有一個念頭:程明浩一定很難過。 我不要他難過。自己喜歡的人不喜歡自己而帶來的那種難過是刻骨銘心的,我經曆過,所以不想他也經曆。而且,他越難過,就說明他越在乎張其馨,為了這一點,我也不希望他難過。 但是,我不相信他會不難過;所以,我跟著一起難過。 我依然沒有忘記他;他依然可以輕而易舉地左右我的喜怒哀樂。 鄭瀅的生日派對在星期六晚上舉行,為了不辜負她的“高標準、嚴要求” ,我專門去買了一個迪奧的禮盒。回來的路上經過一家書店,我被櫥窗裏一本書的封麵吸引了。那是一本有關園藝的書,厚厚大大的,封麵上畫著一種漂亮而眼熟的花 -- 非洲紫羅蘭。 據說,那是一種可以開很久的花。去年夏天,我曾經買過一盆送給程明浩。 然而,開得再久,到現在恐怕也會謝了吧。 我走進去,拿起那本書。書很重,我抱著它坐在書店裏的腳凳上開始翻,裏麵有一章寫非洲紫羅蘭,我一個字一個字地讀下來。 本來毫無意義的信息,卻因為和他沾了那麽一點點邊,每一個字都變得溫暖、親切如同故人。 等我讀到最後一段,突然聽見有人叫我的名字,抬起頭,正撞上一雙明亮的眼睛在對著我微笑。 七十六 我驚訝自己能看一本花花草草的書看到入迷,以至於有人搬了一張腳凳坐到我的身邊都沒有察覺。 而更讓我驚訝的是,那個人就是非洲紫羅蘭的現任主人 --程明浩。他微笑著對我說“你好” 。 我立刻合上書,擠出一個笑容,回了一句“你好” ,再也想不出別的話來說。 他看上去稍微瘦了一點,臉色有點蒼白,除此之外,並沒有什麽明顯的不對勁,與我想像中滿眼血絲、頭發蓬鬆、胡子拉喳、黃綠著臉到處找晦氣的失戀男生全然不同。他的臉色還是很沉靜,眼神依然清澈見底,唇邊掛著溫煦的微笑。 “最近還好嗎?” 他問我。 “嗯,” 我點點頭,“你怎麽也在這兒?” “我來看書,有一本參考書太貴,我不想買,就跑來看。你呢?” “我…我也是來看書,” 我指指手裏的書,一邊用右手遮掉封麵上的非洲紫羅蘭,隻露出標題。 “你喜歡花草嗎?” “其實我喜歡漂亮的圖片。小時候我媽不許我買連環畫,我就跑到書店裏看,一個下午能看掉好幾本,看完了就覺得特別高興,因為不用花錢。後來她知道了,給了我錢叫我去買,我都沒買。” “我也是。我曾經在書店裏看掉一整本‘基度山伯爵’,連續看了好多個星期天,” 他笑著說,“可惜那個書店裏沒有地方可以坐,站得我腳都發麻。對了,你媽給你的錢,你沒買連環畫,幹什麽了呢?” “你絕對猜不到,我買了一支潤唇膏。其實當時我是想買一支口紅,因為我媽從來不許我碰她的,說小孩子塗口紅會學壞,我覺得她就是小氣,所以呢,我就偷偷地把零用錢存起來自己去買,結果跑到商店裏又心虛起來,不敢問人家,挑價錢便宜的隨便買了一支,結果打開一看,什麽顏色也沒有。我很難過,覺得被他們騙了。” “後來呢?” “後來我把潤唇膏旋出來想往嘴唇上塗,旋得太多,又太用力,整支就那麽斷掉了。當時我雖然覺得買了‘次品’ ,還是心疼得要命,又不敢告訴別人。所以一直到現在,我用潤唇膏都非常小心。” 我們一起笑起來。說來奇怪,這段塵封的、有點丟臉的回憶,我從來沒有和人家說過,卻對他說了,而且並不覺得不好意思。 “你的書看完了嗎?” 我問他。 “沒有,我下個周末再來看。” 程明浩沒有開車,我們一起坐地鐵。車廂裏人很多,好不容易有一個位子空出來,他讓我坐下,很自然地用身體為我擋住人潮。我偶爾抬起頭來看站牌,他對我微微一笑,說“還有兩站”。那一刻,我突然覺得好像已經認識了他很久。那是一種很好的感覺。 到站了,我對他說了聲“再見” ,走出車廂,再回頭的時候,車子已經轟隆隆地開走。我有點後悔 --剛才說“再見” 的時候忘記對他微笑一下。我知道自己笑的時候比不笑的時候要好看一些。 晚上給鄭瀅慶祝生日,來了很多同事,我第一次發現她在公司裏人緣那麽好 --當然章文剛沒有來。 張其馨那個讓我們掛念了幾天的謎正式解開:她的確新交了一個男朋友,叫林少陽。她把林少陽介紹給我們認識,我和鄭瀅不由暗暗交換了一個眼神,並非因為那個男人的名字和我們猴年馬月時崇拜得發昏的林瑞陽隻差一個字,而是因為他實實在在有幾分像田振峰。 七十七 仔細地看,林少陽的長相和田振峰還是有很大的差別;讓我們一下子把兩個人聯係在一起的,是他的眼睛。他和田振峰一樣,有一雙會笑的眼睛。 六年前,我和張其馨在學校籃球場邊把球扔回給那個男生,他說謝謝時臉上的神采和眼睛裏的笑意差點把我們當場電昏;過了這麽久,我早已康複,顯然,張其馨的電阻並沒有增長多少。 我可以肯定,張其馨是為了這麽一雙會笑的眼睛離開程明浩。 在派對上,他們是一對相當醒目的情侶:林少陽殷勤小心地照顧其馨,其馨跟鄭瀅說了一會兒話,就坐到林少陽身邊,一臉溫柔,偶爾湊過去和他咬咬耳朵,兩個人都是很甜蜜的樣子。 其馨送的生日禮物竟然真的是一套“倩碧” 化妝品,她笑著對鄭瀅說,“我也不知道該買哪一種好,林少陽說現在很多女孩子都愛用這個牌子,我們就買了下來,希望你喜歡。” 派對結束告別時,其馨看著我,好像想說些什麽,卻又沒說,隻是笑了笑,我也回了一個微笑。我有點傷感地發現,從前那麽好的朋友,竟然落得無話可說。 大概沒有什麽比愛上、或者說愛過同一個男人能更加徹底地摧毀女人之間的友誼。我和其馨曾經兩次一起愛上同一個男人,過了初一過不了十五。 客人走光,鄭瀅忙著拆生日禮物,突然抬起頭來問我,“你覺得那個林少陽像是個好東西嗎?還是我有偏見?” 我從洗碗槽的一堆盤子裏抬起身,搖搖頭,“我不知道。” 鄭瀅微微皺起眉頭,“也說不出為什麽,好像就是有什麽地方不對。” 我笑她,“別忘了你手裏還拿著人家送的禮物呢。他可是神機妙算,知道你想要什麽就送什麽。” “就是這個不對!”鄭瀅一拍大腿,“這些方麵太精通的男人,肯定不會是好東西。” “那可未必,我看蔣宜嘉就比我還喜歡打扮呢,那麽幾根頭發,天天用發膠弄得亮光光、香噴噴、還根根豎起才來上班,人家對女朋友可是忠心耿耿的。” “不,這個問題的關鍵不是喜歡不喜歡打扮,而是幫誰打扮。男人自己喜歡打扮不要緊,可要是一個男人那麽會買女人的東西,肯定沒什麽好事情。” 鄭瀅煞有介事,“常在河邊走,怎能不濕鞋。還有啊,你有沒有注意到,他的眼睛很花,就像田振峰一樣。” 英雄所見略同。世界上很多事情,大概都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我問鄭瀅,“她有沒有跟你說為什麽會跟程明浩分手?” “說了,” 鄭瀅朝天翻了個白眼,“說得玄玄乎乎,呐,就跟你甩杜政平的時候說的那套廢話差不多,我聽了兩句就知道是誰沒良心。你們這些女人啊,自己狼心狗肺,還要編出那麽一通話來掩耳盜鈴,結果越描越黑。” 她搖搖頭,一臉痛心疾首。 七十八 那個星期六下午,我猶豫好久還是又去了那家書店,差不多等了半個下午,把那本園藝書從蘭花一直看到了茶玫瑰,程明浩並沒有出現。走出書店的時候,我覺得自己是一個特大號傻瓜,而且還是美國的特大號。 回到家,鄭瀅也在看書,自從失戀以後,她學會用看書來打發周末的時間,隻不過,她看的書門類特別,不是“戀愛心理” 就是“尋找心靈的彼岸” ,再不就是什麽“女子愛情兵法” ,有一次,我甚至發現她在看“男人必讀” ,因為她覺得有必要知己知彼。如果以一本書三個學分計算,在那個夏天,她突擊了一個談情說愛的碩士學位。 鄭瀅的一個優點是有了好東西從不吝於和人分享。那天,她興奮地指著手裏的書對我說,“關璐,你聽,這一段寫得太有道理了,戀愛有兩大類型,第一種是像火光燃燒一樣具有強烈衝擊性並且充滿熱情,而第二種是從友誼發展出來的溫和戀情,很多人都在這兩種戀愛中左右為難,結果往往明知道前一種愛情盲目,還是會身不由己地去追隨,就像這首詩寫的,‘君看寒光耀目流星沒,絕勝沉沉天際苦勾留’ ,” 然後她得意洋洋、拿著唯一的聽眾做案例分析,“比如,你對程明浩的感情像是流星,而杜政平呢,就是那個‘苦勾’ ,是不是很貼切?” “什麽叫‘苦勾’ ?” 我無精打采地問。 “就是苦兮兮的月亮啊,你想,星星‘嗖’ 地一聲掉地上去了,天上就剩下那麽一小彎月亮,冷冷清清地、孤零零地掛在那裏一動不動,就叫做‘苦勾’ 。” “沒有可憐到那個程度吧。” 我抗議。我承認自己對杜政平不好,但無論如何還不至於讓他“冷冷清清地、孤零零地掛在那裏一動不動” 。 “打個比方嘛。其實,所謂愛情或許本來就像流星,飛過的時候光彩奪目,可是不會再回來,隻讓你看一次,過期作廢,真沒勁。” 她的話勾起我的傷感,我說,“我寧可希望它像哈雷慧星那樣,這一次錯過了,等過了一段時間,它又會回歸,到那個時候,還是一樣的亮。” “幫幫忙,這不是吊人胃口嗎?” “這樣的話,至少人心裏還有希望啊。” 那場談話的結論是,鄭瀅正式把我歸入了書裏描述的那一類“對感情期望高而缺乏防衛性的人”,她語重心長地說,“你這樣的人容易受傷害” 。我完全同意,卻無能為力。 過了幾天,下班以後,我坐地鐵回家,竟然在車站裏碰到了程明浩,他隔著人群向我打招呼。 “你怎麽在這裏?” “我… 路過。” 我等著他說從哪裏來路過、或者是到哪裏去路過,可是,他卻什麽也沒說,臉上有點紅。 我的臉也“刷”地跟著紅了起來,腦子裏閃過一個念頭,他,會是故意在這裏等我的嗎?兩個星期之前,我們坐地鐵經過這裏,我的確告訴過他,我的公司就在附近,我天天從這裏搭車回家。 我發現自己那顆“對感情期望高而缺乏防衛”的心兵不厭詐,很沒出息。 七十九 車子往前飛馳,我們靜默著,過了一站又一站。 我心裏很著急 -- 好不容易有機會和他在一起,卻什麽話也不說,實在有點浪費。但是著急也沒用,我還是想不出話說。 終於他問我,“你什麽時候實習結束?” “八月底。” 於是我們開始聊我的實習、功課、對舊金山的印象,都是很大路的話題。我問他,“你有沒有考慮過轉學計算機?現在這個專業那麽熱。” 他說,“我還是比較喜歡自己的本行,還有,我希望能早一點拿到博士學位。” “可是拿了博士學位未必能找到好工作啊。” “是這樣的,我出國的時候,我外婆很開心,看見人就講她的外孫要去美國念博士,因為她覺得念書能念到博士就是到頂了,還專門叮囑我一拿到學位就馬上拍一張‘戴方帽子’ 的照片給她寄回去,” 他低下頭,“我外婆年紀大了,身體又很不好,她跟我說過‘無論如何都要再堅持幾年看到你讀完書的那一天’ 。我不能讓她失望。” “你很怕讓別人失望嗎?” “也不算,我隻是很怕讓對我寄希望的人失望,那樣我會非常難過,因為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會對我寄予希望。” 我看著他臉上清秀俊朗的線條,突然感到很迷惑:他既然那麽怕讓對他寄希望的人失望,那怎麽就不怕讓我失望了呢?還是他根本就不知道我的希望? 他自己給了我希望,然後把它打得粉粉碎,還在這裏說什麽“怕人家失望”。他怎麽做得出來? 我覺得胸口悶悶的,不再說話。我們又靜默了。 快到我下車的那一站,程明浩說了一聲“對了” ,掏出筆記本,撕下一張紙,寫了他的電話號碼遞給我。 “謝謝,”我在那張紙的下麵寫上我的電話號碼,撕下來還給他。 下車後,我把那半張紙疊好放進錢包夾層。剛才,我和程明浩分了一張紙,我不知道,在人生中,我們能夠分享的東西,還能有什麽。 回到家沒多久,鄭瀅叫我去聽電話,捂著話筒激動不已,“男人,男人。” 竟然是程明浩。他說,“我隻是試試看這個電話號碼。” “你是怕我寫個假的給你嗎?” 我不由笑起來。 “不是那個意思,” 他有點尷尬,“其實,剛才我忘記跟你說,有什麽事情需要幫忙,或者加班晚了需要人接,給我打電話好了,我有車。” “噢,謝謝你。” “真的,不用客氣。” 他懇切地說。 “謝謝你。” 我的臉頰貼著話筒開始發燙,講出來的話卻幹巴巴的。 放下電話,鄭瀅知道是程明浩打來的,一臉詫異,逼我把通話內容複述一遍,然後眉花眼笑,“小姐,恭喜你,他這樣,就是要追你啊!” 八十 “人家也沒怎麽樣,就是說有事找他幫忙而已。” “正好啊,也不用等他生病了,以後你呢就天天在公司裏留晚一點,然後抓他的差送你回家。他這樣送上門來,兩個星期之內絕對會有突破性進展。” “也許他隻是客氣而已。” 嘴裏這麽說,我心裏也希望鄭瀅說的是真的。 “裝傻。我在舊金山住了這麽久,他怎麽從來不打電話來叫我有事找他幫忙?你就照我說的去做,不會錯。” “算了,抓差也要等的確需要的時候,否則太做作了。” “你怎麽這樣,” 鄭瀅惡狠狠地把鍋裏的青菜倒進碟子,“恨鐵不成鋼” 地說,“老實交待,為什麽要跑到舊金山來?不要嘴硬,現在好不容易有了機會,不好好把握,到時候,bingo,人家心涼了,你就後悔吧。” “他要是真喜歡我,就不會那麽容易心涼。” “隨便你,隨便你,” 鄭瀅無可奈何地搖搖頭,突然來了靈感,“你說程明浩會不會就是你‘生命中的另一半’ ?說不定,你們本來就應該在一起,後來陰差陽錯分開了,但是冥冥中還是有那麽一種力量在牽引著你們去尋找彼此。” 顯然,在埋頭苦讀下,鄭瀅的理論水平提升很快,已經掌握了那個被千萬人口水泡過的柏拉圖“兩性人” 理論。她越說越玄,“就是這麽回事,否則怎麽解釋你好端端地會把杜政平甩掉,然後等你一來舊金山,張其馨又會正好和程明浩分手呢?你怎麽解釋呢?啊?” 我正想提醒她,早在大學二年級上學期,那個睡在她下鋪的姐妹就曾經大力宣揚過這個“在蒼茫人世裏尋找另一半” 的理論,而她老人家一邊做仰臥起坐一邊批示“這麽說人本來應該和黃鱔一樣雌雄同體啦?狗屁不通” ;突然記起當時鄭瀅正對中文係那個時不時喜歡縐兩句歪詩放到校報上去丟人現眼的所謂“93級四大才子” 之一迷得發呆,一天到晚捧著本徐誌摩哼哼唧唧“我不知道風是在往哪個方向吹”,連風向都弄不明白,還能指望她什麽呢? “這種東西都是騙騙小女孩的,你也相信。” “但是你不覺得很美好嗎?” 鄭瀅睜大眼睛、一臉陶醉,“反正我覺得它很有道理。你想,我以前交的男朋友之所以要分手,其實是注定的,因為他們都不是我生命中的‘那一半’ ,而真正屬於我的那個人,也正在世界的某個角落裏焦急地尋找我呢。這樣一想,我心裏就特別特別舒服。” 從來不肯相信浪漫的人,一旦相信起來,往往變本加厲。 我忍俊不禁,“那個人最好在美國,否則,還要漂洋過海,實在太辛苦他了。” 她言歸正傳,“反正啊,我覺得你和程明浩有點這個味道。隻不過,你們這兩鍋溫吞水,你熱的時候,他不熱,等他熱一點,你又涼下去了,兌在一起,天曉得什麽時候燒得開。” 又過了一個多星期,才出現一個機會去順理成章地抓程明浩的差。 八十一 那一天,主管突然把我和蔣宜嘉叫去,說有一個“好消息”。我滿以為是談將來畢業後回公司工作的事情,結果不是。原來,總公司某個重要人物明後兩天巡視到舊金山分公司,日程早已排滿,但由於一個演示臨時撤銷,就空出來一個小時。雖然我們部門已經有兩個演示上了日程,主管大概想著“多多益善” ,就奮勇爭先搶到那個時間段,叫蔣宜嘉和我把我們項目的演示去再做一遍,說“再做一遍” ,是因為自從那次被人家抓了小辮子以後,主管不知是為了“雪恥” 還是真的自我感覺不錯,反正,他已經叫我們在不同場合演示了好幾次。 演示在明天下午四點到五點,主管說,“你們今天盡量把演示材料再修改一下,明天上午排練,” 然後加上一句,“好好做,讓大家對你們有個好印象,將來說不定很有用的。” 話說得含糊,但意思已經相當明顯:你們以後想回這家公司工作的話,這是個表現的好機會。 回到辦公室,蔣宜嘉說,“我算是明白‘做秀’ 這兩個字是什麽意思了。‘做秀’,‘做秀’,就是說不僅要會‘做’,還要會‘秀’ ,有時候,‘做’ 什麽並不太重要,關鍵是‘秀’ 什麽,還有‘秀’ 給誰看。” 我笑起來,“想想看,我們的‘秀’ 還有哪裏可以再煽情一點?” “做過那麽多次,能改的都改了,還能怎麽樣?” “不如秀點真的吧。反正做得差不多了,索性建個環境,放一係列真的數據去運行一下,肯定有說服力。” “‘建個環境’ ,說得輕巧,有那麽多先行軟件呢。” 我說,“測試部門有幾台機器上不是裝著挺全的嗎?跟他們去借幾個小時吧。” 我給鄭瀅打電話,她說,“不好辦,那幾台電腦現在都被章文剛那一組霸占著,他把它們當寶貝,你要去借,可能性頂多百分之十。” “那要是你開口呢?” 我好奇。 她懶洋洋地說,“比你還少百分之十。” 於是我請蔣宜嘉出麵-- 至少他們的交情足夠在一起探討剃什麽頭。蔣宜嘉去了一會兒,垂頭喪氣回來,聳聳肩膀,“老章死活不肯。先跟我打官腔,說任何不在現行測試計劃裏的東西都不能占用他們的機器,後來又說,他主要是怕借給了我們,以後我們部門其他人再跟他開口就不好說話了。他說從前他們組在這方麵很吃虧,所以現在規定任何人也不商量,他不能自己壞了規矩。不過,” 他遞給我一張紙,“老章說我們可以照這個上麵的地址去安裝那些先行軟件和補丁,最後一個鏈接是所有的安裝文檔。” 早聽說章文剛在公事上是出名的“鐵公雞”,不虛此名。 我歎口氣,“看來我們隻好自己裝了。” 蔣宜嘉有點不以為然,“就為做一個‘秀’ ,花這麽多時間精力,值得嗎?” 八十二 “老板不是暗示我們,要是表現得好,有利於將來回公司工作嗎?” 蔣宜嘉猶豫一下,終於透了底。原來,回來工作對他來說一點吸引力也沒有。他計劃年底畢業,而到現在,已經有六家公司給他發了錄用通知,還沒決定到底去哪裏,但肯定不會回來,因為他覺得這裏工作環境不好,“窮山惡水,潑婦刁民” ,最大的毛病是“女人太多,你們女人哪,嘴巴尖、心眼小,要麽不整人,整起來把人往死裏整” -- 他八成被上次那個婆娘嚇破了膽。蔣宜嘉嘴雖然損,但聽他罵可罵之人,卻也著實過癮。我唯一弄不明白的倒是,這個人自己婆婆媽媽,找的女朋友也嗲氣十足,罵起女人怎麽毫不心虛。後來,他如願以償,去了一家靠硬件起家、以男性化著稱於行業的公司;據他說,麵試的時候,從基層技術員到高級主管,一溜都是男人,他當時就覺得“找著組織了”。 “你拿六家公司的錄用通知幹什麽?” 我很驚訝。 “慢慢比較啊,反正有很長的時間可以決定接不接受。‘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聽說過吧,就是說,我們男人選工作和你們女人揀老公一樣,夠重要吧?況且,這也從一個側麵反映了我的價值嘛。”我被他訓導得隻有點頭的份,突然明白“上帝在這裏關上一扇門,就會在別處打開一扇窗”何等正確:某人現在對感情專一,便在另一個領域裏花心,而且,不踩則已,一踩六條船。 他看我羨慕,居高臨下補上一句,“放心,等你找工作的時候肯定也這樣。要真想回這家公司我看也不難,現在的形勢,每個公司都會招人,我們部門就你我兩個實習生,我又不跟你爭,有名額肯定是你的。著什麽急呢?” “可是我總覺得,一樣做,能做好一點,為什麽不做好一點呢?就算是‘做秀’,也不是人人輪得到的啊,”我依然固執己見,“我們可以現在先把演示材料過一遍,下午裝那些軟件和數據,就拿你的電腦做服務器好了。” 他麵露難色,“這個 … 我恐怕真的有點困難… ” 原來“四點半” 的父母來美國探親,飛機傍晚到舊金山國際機場,他有一場更大、更重要、關係到終生幸福的“秀” 要做。難怪他今天打扮得山清水秀,頭發和皮鞋格外光可鑒人。 “要不,我和她說一下,可能晚一點去…”他嘴裏這麽說,臉上兩百分的不情願已經明確告訴我,假如這位“毛腳” 在未來的嶽父嶽母麵前因此印象欠佳以致姻緣有個什麽閃失,他絕對會把帳算到我頭上,並且用唾沫淹死我。 “不用了,你還是去吧。那樣的話,我就在自己電腦上裝,反正也用不著兩個人。今天能弄好的話,我們明天早上就讓老板看一下,要是弄不好也就算了。” 我被他的神態逼得通情達理。 我們把演示材料又仔細檢閱一遍,改了幾個地方,加入一些備份幻燈片,已是下午三點多鍾。我開始建環境,他假仁假義問了句“真不要我幫忙啊” ,就樂顛顛地走了。 我照著安裝文檔一樣一樣把先行軟件和補丁安裝、調試好,把一套數據輸入所有需要的部件,運行了幾次,修正幾組數據,終於得到了預期的結果。我非常高興,看看鍾,七點二十分,我打算趁熱打鐵再輸幾套數據進去。 一個小時後,即將大功告成之際,狗屎發生,而且臭不可聞 -- 我的電腦不知是覺得超時工作受了委屈還是倨功自傲,反正,它突然黑屏了,連個招呼都沒打一下。 注:“狗屎發生” 即Shit happens. J 八十三 我折騰了半個多小時,證實電腦確實死掉,連回光返照的可能也沒有。 我一邊掉眼淚一遍惡恨恨地捶了幾下鍵盤。討厭死了! 我討厭這台電腦,討厭這家公司,每年賺的錢以億計算,卻發這種設備下來,的確窮山惡水;我討厭主管為了自己臉上好看拚命叫下屬做秀;我討厭章文剛擁兵自重不肯幫一點忙;我討厭蔣宜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讓我現在連個訴苦的人也沒有;我甚至討厭四點半的父母什麽時候來不好,偏偏挑今天。 我把能想到的人統統討厭一番,發現於事無補,我還是一個人對著冷冰冰、黑沉沉的電腦屏幕,現在唯一的辦法是在部門那台後備電腦上把所有的東西重新做一遍。 我打開機房,開始從頭做起。看著安裝軟件的藍色狀態條像蝸牛一樣好半天才爬窄窄一小格,我火冒三丈:天知道這台機器會不會也發神經病?這些東西剛才我都做過了,憑什麽要再做一遍?人家都不管,我一個人起什麽勁?就算做完了,功勞也不見得歸我一個人,何苦呢?我咬咬牙,關上電腦 -- 我困了,我要回家睡覺。 我給程明浩打電話,請他送我回家。終於有機會抓他的差,我心裏卻一點也不高興。 半個小時後,我坐在他的車上。他問我,“怎麽這麽晚?” 我無精打采地告訴他是為了準備明天的一個演示。 “很重要嗎?” “嗯。做得好,說不定將來就有機會回來上班。” 說到這裏,我很難過:要是真的能把剛才做完的東西演示一遍,效果一定會非常好。我閉上嘴,從紙巾盒裏抽出一張紙巾,悶悶地把它撕成一小條一小條。 等一張紙巾被撕成拉麵,我終於忍不住發牢騷,“其實,我並沒有把準備都做好。我是說,其實我本來都做好了,後來電腦突然壞掉,就統統丟掉了,倒酶透頂。不過不要緊,我們可以用以前的演示材料對付。” 他轉過頭來,“可以重新做嗎?” “可是可以,就是要花好多時間,我懶得再麻煩。”我看著車窗外的街道。 窗外的景象突然不動了,我轉過頭,程明浩把車停在路邊,一本正經地說,“不如我送你回公司吧。” “我不要。差一點就差一點好了,反正我本來也不那麽想回這裏工作。你送我回家。” “我覺得你還是應該把能做的都做好。” “我做不好,行了吧?跟你說過了,我要回家! ” “我擔保你回家一定後悔。再說,已經做過一遍,再做一次隻會更容易,對不對?” “你又不學這個,你懂什麽?!” 我生氣了。 他認真地看了我幾秒鍾,搖搖頭,臉上居然浮起一個微笑,“我是不懂,我承認,可小姐你總應該知道自己在幹什麽吧?你要是覺得沒有價值,怎麽會花上一個下午的時間去做?又不是不會,多花點時間,就在這裏哇哇亂叫,虧你好意思。” 他的口氣簡直有點惡作劇的味道。 我被他噎得沒話說。 他自說自話把車開進一個停車場掉頭,“走吧,做完我再送你回家。” 八十四 車子在路上平穩地開著,程明浩不說話,我也不再“哇哇亂叫”。雖然我覺得他剛才的話有道理,但還是對被他訓一頓心有不甘。我轉過頭去飛快地白他一眼,他眼睛看著前麵,卻把眉毛揚了起來,好像在說“你拿我怎麽樣”。 車子開進公司的停車場,裏麵已經稀稀拉拉隻剩下幾輛車。我正要下車,程明浩問,“你們公司樓裏現在應該還有保安吧?” 我終於找到機會報一箭之仇,得意洋洋地回答,“我們公司那麽大,保安當然是二十四小時值班的啦,土--包--子。不過,還是要謝謝你送我回來。” 他笑了,“去吧,我在這兒等你。” “其實你可以先回家,我做完了再給你打電話。” “不用了,我可以在車裏睡覺,省得開來開去。” 我回到機房,從頭開始安裝、調試、輸入數據、檢查結果,等到把一切都準備妥當,已經差不多兩點鍾了,蒼藍的天空裏綴滿了星星,從十八樓的窗戶看過去,仿佛它們都不過咫尺之遙,隨時要穿過夜幕飛到我懷裏似的。我最後審視了一下,萬事就緒,無比輕鬆地伸個懶腰,穿上外套,在自動售貨機裏買了兩杯咖啡,跑下樓去。 停車場上隻剩下一輛車,車燈熄著,靜靜地在那裏等待。 我向那輛車跑過去,突然,在桔紅色的燈光下,我意識到,幾個小時前,在我由於挫折而任性、失去信心的時候,有一個人比我自己還要相信我;他並不知道我究竟做的是什麽,卻那麽堅定地把我逼回來要我堅持到底,隻是因為相信我。 我甚至開始感謝那台突然發飆的電腦,要不是它,我怎麽可能體會到這一點? 我走到駕駛座旁邊,發現程明浩頭靠著車窗睡著了,身上斜搭著一件夾克衫。他說他可以在車裏睡覺,看來不是吹牛。 我忍不住懷著一點偷窺的心情仔細端詳起他那張睡著的臉來 -- 因為他醒著的時候,我多半沒有勇氣直視他的眼睛。他的臉被淡淡的燈光籠罩著,看上去很英俊,但是,我發現他微微皺著眉頭,好像在想什麽事情。他會在想什麽呢?會不會是睡得不舒服-- 這輛車子不大,而他的腿那麽長?或者是在夢裏思考問題?要不,是想起了什麽讓他不開心的事情,比如,張其馨?我的思路不由得開始天馬行空。 從前看過的一本書上說,每個人的身體裏其實都裝著一個兒童,正襟危坐之時深藏於心,而當我們睡著的時候,臉上便會浮現出那個兒童的喜怒哀樂。那才是我們最最真實的心思。 程明浩身體裏的那個兒童,是皺著眉頭的。 我敲敲車窗把他叫醒。他揉揉眼睛,搖下車窗,對我笑笑,“好了?” 我點點頭,遞給他一杯咖啡,“這已經是我現在能提供的最高級的咖啡了。” 我們坐在車裏喝咖啡。我問他,“剛才你睡覺的時候做夢了嗎?” 八十五 他想想,說,“記不得了。怎麽?” “問問。” 我笑笑。這麽一會兒功夫,程明浩身體裏的那個兒童已經逃走了。 我們開始聊一些無關輕重的事情,比如咖啡,比如星光,比如 --非洲紫羅蘭。 程明浩說,“你送我的那盆花真難侍候。就說澆水,我花了好久才弄明白究竟應該澆多少,水澆少了它會無精打采,水澆多了它一樣無精打采。” “不會吧,書上說非洲紫羅蘭很好養啊。” “那大概是我的問題吧,不瞞你說,從小到大,我唯一養活過的植物隻有仙人掌,所以很怕把這盆花也養死。” “其實,就算真的養死也不要緊,又不貴重。” “你怎麽不早告訴我,弄得我一直提心吊膽。” “為什麽?” “因為你把花給我的時候,一副‘臨終托孤’ 的表情。” 他一本正經地開玩笑。 我笑起來,“有那麽嚴重嗎?” “說真的,我擔心要是把那盆花養死,何年何月再碰到你,你萬一問起,知道了會失望。” 他認真地看著我,眼睛裏閃動著一點光芒,刺得我立刻低下頭去,不知該說什麽好,心中的喜悅卻像落在宣紙上的墨,一點一點悄悄蕩漾開去,變成一個圓圓的暈。 原來,他也會怕我失望。 我們把咖啡像啤酒一樣幹掉,精神抖擻。我說,“早知道不應該喝咖啡的,現在就是回了家也睡不著。” 他興致勃勃地提議,“我帶你去一個地方吧。” “看日出嗎?” “也對也不對,到那裏你就知道了。” 四十分鍾以後,我們站在一片狹長的、一路伸展進舊金山灣的半島壯地帶,隔了蒼茫的水域,左邊遠處是若隱若現的金門大橋,右邊是萬家燈火、與天上星光交相輝映的舊金山。看久了,燈光、星光交會在一起,仿佛隨時可能紛紛墜入水中,流成一條星河。這一整幅景象融進冰涼的夜氣,宛如玲瓏剔透的水晶球,美得不可思議,讓人都不忍心多說話,唯恐就此踩碎了它。 風很大,陣陣寒意襲來,我把外套牢牢裹在身上,再穿上程明浩的夾克衫。他的衣服很大,穿在我身上長出好多。他看著我企鵝一樣擺動著袖管,嗬嗬地笑起來,“你這個小不點。” 我向來介意人家說我個子矮小,然而,奇怪的是,我卻喜歡聽他這麽說。 “這裏真漂亮,很特別。” 我用力吸入一口清涼的空氣。 “最特別的在這裏,” 他指著不遠處。我這才發現,在大大小小的花崗岩石塊中間,冒出了一些微微彎曲的大管子,總共大概有十幾個。 “這叫浪管風琴,大概是全世界最特殊的一種樂器了。等漲潮的時候,這些管子就會根據水勢的強弱發出不同的聲音,聽上去像風琴在奏樂,可以說是真正的‘天籟之音’ 。” “是嗎?” 我一下子對這些其貌不揚的管子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你怎麽知道的?” “剛來的時候,一個美國同學介紹的,我來過一次就喜歡上了這個地方。後來,每當心情不好,就會跑來,有一次,好像是過新年,我在這裏待了差不多一整夜,凍得發昏。” “為什麽?” “那一陣子運氣很差,好像隨便幹什麽都不順,實驗做得不好,考試拿不到A,連口語考試都沒通過要重考。導師告訴我還剩下最後一次機會,否則就可能吊銷獎學金。反正那一天我情緒低落到了極點,覺得好像全世界都把我拋棄了。所以我就跑到這裏來坐了一個晚上,至少還可以聽聽海浪說話。” “是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號嗎?” 記憶突然電光火石一般在我腦海裏回放。 八十六 他點點頭,“那大概是我最最倒酶的時候。” 我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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