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記得在什麽地方看到洪晃說沈宏非的《笑場》讓她笑翻,便托人買了一本。讀了幾篇才知道,洪女士是當了一回“托兒”。
《笑場》是一本專欄文集,幾乎所有文都有共同形式。從一常見小事入筆,通常是吃喝拉撒之類,或是身體特征如酒窩睫毛,然後引幾個英文詞或是外國傳聞,再引一段《紅樓夢》,之後導入男女之事,結篇。可以想見沈專欄作家的寫作方式:仰坐床上,翻翻報紙或網上新聞找一話題,再翻翻枕邊英漢字典“引經據典”,掃視書架上的書看有什麽可引用的,發現讀過並記得的隻有《紅樓夢》,就是它了,實在不行,想想最近看的綜藝節目或是牌桌段子,最後目光隻有落回所在的床,思路便回到床上的事。
果如此寫,若文筆有趣或思想有趣,或可不無聊,偏偏沈專欄作家二者皆無。嗚呼,不無聊也不行了。這年代,已經不奇怪這樣的文章可在報上發表,也不奇怪可結集成書,隻奇怪有人買它,我就是。
如果想找笑料,不可讀此書。如果想找思想,不可讀此書。如果想消磨時間,不可讀此書。如果想排便順暢,也不可讀此書。有一種情況可讀此書:你想捧一本書在公共場合,卻一個字也不會讀,隻想翻書頁,書要不薄不厚,封麵也不花哨,紙質夠輕,《笑場》正合適,但有一點要注意,翻書時須用手蓋住書名和作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