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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相信自己的神唯一和承認其他宗教也正確就那麽難理解呢?

(2008-01-30 07:26:29) 下一個
lunchtimegirl一直在表達的觀點是:為什麽相信自己的神唯一和承認其他宗教也正確就那麽難理解呢?
說一下我個人的理解,lunchtimegirl的觀點有兩個基礎:
1:觀察者決定觀察結果,有限的證據隻能得出有限的結論。
2:超出了證據本身隻能靠“相信”,而“相信”,僅僅是個人理解,個人心理活動,不能推而廣之。
舉個例子,一朵紅花,讓一個視覺正常的人來看,是紅色的。讓一個紅綠色盲來看,就是灰色的。我們可以說紅綠色盲看到的顏色是錯誤的嗎?好像勉強可以。但是如果我們假設這個世界一半是目前視覺正常的人,一半是紅綠色盲,那麽誰看到的顏色正確呢?如果紅綠色盲多餘一半,是不是灰色才是紅花的正確顏色呢?如果這樣還不夠,那麽我們再考慮一下:人類看紅花是紅色,蜜蜂看紅花就是“亮紫色”(因為蜜蜂的眼睛適合的光譜和人類不同),是不是蜜蜂看到的顏色是錯誤的,隻有人類看到的是正確的?顯然不是。這是一個典型的觀察者決定觀察結果的例子。這個例子說明了,就算證據確鑿(視力正常的人,紅綠色盲,蜜蜂,對花的描述都沒有作假),你所擁有的證據僅僅是你單方麵的觀察,你的結論也隻適用於你自己。
再舉一個例子,水的比熱是1卡每克攝氏度。就是1卡的熱量可以把1克的水溫度提高1攝氏度。有人做了一個實驗,用10卡的熱量,把1克水從10攝氏度加熱到20攝氏度,是不是他就可以得出結論:用1000卡的熱量可以把1克水溫提高1000攝氏度呢?顯然,這是一個錯誤的結論,因為水在100攝氏度會氣化,比熱會改變。這個例子說明了有限的證據隻能支持有限的結論。超出了有限的證據,結論就會變得不可靠。
沒有證據又要得出結論,那就隻能靠“相信”了。在神的問題上,基督徒們都同意,人類是不能完全理解神的,就是有些東西是不知道的。這些不知道的東西,要靠相信。而相信某個東西,僅僅是人類的心理活動,沒有事實作為依據,因此是主觀的,個人的,不應該也不可能把自己的主觀理解強加到其他人身上。想想色盲和水的比熱的例子,就很容易明白,沒有證據的推測,是不可靠的。
在這個問題上,lunchtimegirl和某些基督徒就體現出了本質的區別。lunchtimegirl和某些基督徒都是普通人,隻有有限的時間和精力,不可能完全體驗世界上林林種種各式各樣的宗教,因此他們對其他宗教的結論,沒有第一手證據,隻能是間接結論,或者說,需要依靠“相信”。
lunchtimegirl相信的是:神對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啟示,對基督徒的啟示表明耶神是基督徒的唯一真神,但別的宗教的神也可能是正確的。(想想色盲的例子)
某些基督相信的是:耶神是全人類的唯一真神,別的神都是假的。(這裏其實暗含假設:基督徒的體驗就是全人類的體驗。)
對比一下這兩個相信,我們就能發現,lunchtimegirl的“相信”,沒有超出自己有限的證據,沒有根據自己的證據決定其他人是否正確。而某些基督徒的“相信”,則蠻橫的把自己的觀點推廣到所有人的身上,根據自己的體驗決定他人的體驗正確與否。
最關鍵的,是這兩個結論都隻是“相信”,完全是個人主觀意見,沒有事實根據(那些反對的事實我們先放下不表)。
說到這裏,我想我已經講明白了為什麽我會讚同lunchtimegirl的觀點,也讓大家看清楚了某些基督徒天上天下、唯我獨尊、狂妄自大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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