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國又到海外說法 - 博客 | 文學城
個人資料
正文

中國又到海外說法

(2012-10-21 22:07:41) 下一個

江主席當年的姿勢夠謙恭的,就像他的襪子皮鞋一樣眨眼,沒什麽說法


中國有法,尤其百姓的戶籍法,孩子生下來就不能動彈---農民的孩子就是農民;還有海外人際關係法,大陸出來的拿了外國護照的,就不再是法律意義上的華僑,但港澳台同胞就可以。

現在中國政府派人到海外打招呼,告訴你們明年要實行新的簽證辦法。你的有意見早說,有怨氣早泄,過了這村沒這個店,到時候別再說三道四沒事找事高不和諧。

國務院僑辦的“僑務政策法規宣講團”,對明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的“中國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進行講解說法。宣講團團長是國務院僑辦政法司司長王曉萍,其他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長曲雲海,國務院法製辦政法司副司長趙暉,等若幹人。

1。雙重國籍問題:王曉萍說,中國還是個發展中國家,麵臨人口、環境等問題。雖然現在經濟發展迅速,但人均收入還很低,所以,從國家發展及多數人利益的角度考慮,中國不能承認雙重國籍。

2。華僑回國定居問題:指華僑(在國外生活的中國公民)需要在國內恢複常住戶口或設立常住戶口。如果華僑並不想返回中國落戶,則不需申請回國定居。華僑持中國護照可以自由出入境,在中國居住不受時間限製。曲雲海透露,2011年全國共辦理了9600多位華僑的回國定居。(這數字裏包括賴昌星的回國定居)

3。國內相關部門改變了一些涉及華僑的政策法規,例如,華僑可以使用護照代替身分證,在國內辦理各項事宜。華僑子女在國內可以就學、參加國內社會保險、進行投資。明確華僑的計劃生育政策。對華僑的各項保障政策更加明細。

4。對持外國護照的外籍華人,因探親、旅遊、就學、合作交流等,需要出入中國國境,在簽證、綠卡和居留等方麵,也出台了具體的方便措施。曲雲海表示,公安部於2010年6月起,外籍華人的入境、停留和居留,申請條件和手續都加以簡化便利,擴大了外國人居留許可簽發的對象,增設了探親、投靠、置房、贍養、寄養類居留許可。合法入境的外籍華人凡符合條件,均可辦理上述居留許可。外籍華人辦理綠卡的審批門檻也逐步放低。外籍華人除可以投資、任職者身分申請綠卡之外,還可以因家庭團聚事由申請綠卡,比如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外籍華人回國投靠直係親屬等。他說,自2006年以來,已簽發4,000多張綠卡。(就是說全國每年發了650張綠卡,夠少的。可能是申請者不多。)

5。公安部出入境部門為方便外籍人士入境,現已在全國44個城市的60個口岸,實行辦理口岸簽證(落地簽證)業務,對因人道原因或緊急救險等情況需緊急入境人士,提供口岸簽證服務。該簽證一次入境有效,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0天(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新的出入境管理法”第20條,「出於人道原因需要緊急入境、應邀入境從事緊急商務、工程搶修或者具有其他緊急入境需要並持有有關主管部門統一在口岸申辦簽證的正件材料的外國人,可以申請口岸簽證,此簽證同樣使用符合規定的旅行團。」(該管理法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臨時抵華的華人、如果需抵華看望病危病人、或參加喪事等情況,可以抵達暫住地的口岸簽證處,口岸機關會根據具體情況而及時作出批準與否的決定。

6。考慮到海外華人“落葉歸根”的想法,出入境管理局聯合外交部,已於2004年8月1日出台了中國永久居留證,也就是中國綠卡,有效期10年,凡是符合條件的,都可以向公安部提出申請,而隨著申請者的逐年增多,公安部也正在考慮將增加受理人數,降低申請門檻等,華人可因家庭團聚事由申請綠卡。

台灣人香港人澳門人,到海外享受雙重國籍,所以回到中國也享受“雙重國籍”待遇(港、澳、台胞證)。所以,所謂的“持外國護照的外籍華人”就是指“大陸出來的、拿了海外護照的那些華人”而已。就你們這一類,被冠以“海外華人”不能答應你們的雙重身份,不能那麽容易地回去自由定居。

why?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辦法規定:“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台胞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給台灣人民來往大陸地區觀光、商務、探視的身份證明書,其樣式與作用均類似護照。每次入境所需的類似一般護照上之簽證的入境許可,在台胞證上稱為‘簽注’”。 --- 看明了,台胞證就是台胞在國內的護照和身份證。所以,也就符合以上所說的第2條:華僑回國定居問題。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