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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製不能根除中國的電信詐騙案

(2016-10-26 06:58:45) 下一個

中國電信詐騙案發案頻頻,早已不是新聞了。最近又在媒體上熱了起來,是因為兩個趨勢,一個是詐騙對象向底層民眾鋪開,敲骨吸髓,雪上加霜,造成被騙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另一個是騙倒了所謂高智人士。比如有清華大學老師被詐騙1760萬。

中國當局把電信詐騙盛行歸因於虛擬運營商推行實名製不力。手機實名製隻是誘因而不是根本原因。美國也有很多手機不是實名的,但是電信詐騙案遠不及中國盛行,說明實名製不是根因。據360的數據分析,在打出的詐騙電話號碼中,固定電話占了56%,400和800號碼占了27%,手機號碼僅占了15%。即使實行了實名製,騙子也很容易用技術手段隱藏電話號碼。比如改變來電號碼和偽基站技術。如果對個人信息沒有保護,手機實名製,隻會讓騙子掌握更詳細的受害人信息,施行精準詐騙。

中國電信詐騙猖獗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個:

第一是社會層麵的道德喪失,誠信度下降。為謀財不擇手段成為風氣。據說全中國的詐騙行業每年獲利在3000億以上。中國有十大詐騙行業:證件偽造、碰瓷詐騙、電信詐騙、乞丐騙子、假高官行騙、婚介騙子、人販騙子、商品造假、傳銷詐騙、集資詐騙。其中電信詐騙由於異地操作,騙子容易脫身,尤其普遍。每年電信詐騙的利潤超過了電信和聯通兩個國企的盈利。

第二是法製缺失,沒有針對電信詐騙的法律。美國鑒於電信詐騙手段的危害嚴重性,對電信詐騙有特別立法。聯邦法典18章1343節規定:任何人設計或意圖設計騙術, 為取得金錢和財產而借助虛假或欺詐性的理由,在州 際或對外貿易中通過有線、無線或電視通信手段傳送或促使傳送任何文 字材料、符號、信號、圖像或聲音以便執行該騙術的,可處1百萬 美元及最高可判30年監禁。我曾經收到過一些電郵詐騙,有的聲稱發現我是一個剛剛因車禍過世的百萬富翁的遠方親戚,可以唯一繼承他的家產,但需要交一筆手續費。有的寄來一張支票高價買我在craigslist上寄賣的餐桌,但要我寄一部分錢回去。這些騙子的電郵地址都是美國境外的,如非洲或英國。主要是為了規避美國法律的懲罰。中國沒有專門針對電信詐騙的刑罰。對一般詐騙,刑罰是三年以下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電信詐騙由於是遠程作案,騙子容易逃脫。沒有專門的刑罰以及量刑過輕。所以造成了電信詐騙的低風險,高利潤,案發頻頻。

第三是對個人信息缺乏保護。美國在1974年通過《隱私法案》,1986年頒布《電子通訊隱私法案》,1988年又製訂了《電腦匹配與隱私權法》。而中國沒有保護個人信息的專門立法。對盜竊,泄露,出賣個人隱私的罪行製裁不力。詐騙犯不僅有詳細的受害者的個人身份信息,而且有最新的受害人的財務狀況,比如徐玉玉剛申請了助學金。就接到了騙子的發助學金的電話;清華老師剛剛賣完房子,就接到了騙子說其賣房漏繳稅款的電話。由於掌握了受害人的詳細信息,騙子製定了精準欺騙方案,讓受害者不由不相信。

第四是中國的銀行金融係統的漏洞,騙子可以容易地轉賬提款。對比美國的銀行金融係統,中國是付款難,轉賬易。美國是付款易,轉賬難。美國商業普遍接受信用卡,很少用現金。中國缺乏信用製度,支付依賴現金。但中國人際之間的轉款比在美國容易。在中國向其他人賬號轉賬隻需一道手機號碼的認證,而且可以在ATM上操作執行。那種騙子通過手機指揮受害人在ATM把錢轉到騙子賬戶在美國是難以想象的。在美國轉賬一般依賴流轉周期長的支票。電信詐騙一般時間一長就容易被識破,很難通過支票轉賬操作。網上ACH轉賬需要先設置,也隻能在同一用戶的不同銀行之間進行。在美國冒用信用卡是比較常發生的詐騙。但信用卡公司會保護顧客。這樣的經曆有兩次。一次是在加拿大的一個中餐館,把信用卡交給服務生付款時,信用卡的卡號被盜。後來在信用卡賬單上發現兩筆在加拿大較大的支出,其中有一個是付學費。打電話給信用卡公司,寫了一個說明,信用卡公司給我換了新卡,不用交一分錢。美國銀行賬戶是實名製的。網上遠程開戶,一般也要經過個人身份認證和通過信用機構的認證,一般能保證銀行賬號不被騙子利用。

社會道德下降,法律立法欠缺,部門監管執法不力,個人信息保護缺失,銀行安全薄弱是導致中國電信詐騙案頻頻發生,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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