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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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對聖經的理解和應用二者的不同 (撥霧正原集第四十五)

(2008-06-20 23:45:54) 下一個

區別對聖經的理解和應用二者的不同
本文由倍可親網友[ 追求永生 ] 於 2008-6-14 11:06 上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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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讀經一般分兩大步驟,一個是理解,一個是應用。理解就是要清楚聖經的作者的意思,他通過聖經傳達的神的特殊啟示是什麽。這個要用文字曆史法當工具來解析經文,把有關因素都考慮進去,正確全麵地理解神的旨意。這個理解不能摻進個人的東西。

而應用是在理解的基礎上,根據自己麵臨的情況,決定哪個經文教導應當作為重點指導自己的實踐。因此重點不是聖經中自然存在的,而是對照當事人的環境和條件,由聖經的讀者確定的。

舉例說,亞當是人類曆史第一人,是神直接創造的,後來犯了罪。這是對經文的理解。

而他的罪影響了我們每一個人,因而亞當是我們的代表,我們都被罪所影響,所以亞當的行為不是單純一個人的行為。這是我們在應用聖經時的重點,是應用,而不是直接對經文的理解。

二者的關係是在理解基礎上的應用。不能混淆的是在理解時候必須以經文為根據,不能自己確定重點;而在應用的時候要以理解為根據,必須找出重點,不能直接照搬經文,也不能在應用時一視同仁,沒有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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