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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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周 黑暗的世代黑暗的世代

(2007-12-31 01:27:50) 下一個
第12周黑暗的世代黑暗的世代
第1日士十七至廿一章

介紹了七個惡性循環後,士師記替士師時代作了一些總結。我們可用“黑暗”、“混亂”去形容這個世代。首先,十七、十八章介紹的是宗教上之混亂與黑暗。利未人為了糊口,甘心作了偶像的祭司(當時神像較受歡迎)。猶太人亦不惜雇用利未人,作他們崇拜之“神棍”,可見其宗教之退化。但支派的人甚至掠別人神像,擄其祭司,完全背神而行。十九章說到道德上之敗壞,利未人也娶妾,妾亦紅杏出牆,後來利未人帶妾回鄉時為便雅憫凶暴淫惡之匪徒所逞,可見當時之道德也隨著靈性敗壞而盡失。二十、廿一章帶出的是社會問題,因利未人妾之死,觸起以色列人對便雅憫支派的不滿及仇恨,卒引起內戰。以色列陣亡者逾四萬,便雅憫亦差點被滅絕(基比亞全城被毀)。士師時期結束時,以色列人省悟,想辦法替便雅憫支派保留餘種。這時代之特色,乃是“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廿一25)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宗教的腐敗
道德之腐敗
社會之混亂腐敗
米迦的假宗教
但的假崇拜
便雅憫人性變態
便雅憫人遭遇
偶像:Idolatry
淫亂:Adultery
殘殺

 

有否想過,在你身處的社會中,隨時有人入屋搶劫,女子隨時會被奸汙,人們互相殘殺……你會怎樣?我們或許會想到移民吧。但在現今最文明的美國,每天有三宗以上的兒童死亡事件,絕大部分死於青少年槍殺(有意或無意);六成以上中學生有性經驗;逾百萬未婚媽媽,每年逾千萬女子墮胎;羅省暴亂顯示了一個社會問題──搶劫、暴力事件隨時會發生。原因何在?信仰上之腐敗、與神關係破裂,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以色列人離棄神權管治,結果陷於黑暗之中。

“心中無王,各人任意而行”是人自我中心、離棄神的具體表現。從你的經曆中,自我中心、目中無神會為人帶來什麽惡果?你會怎樣對付自我?

金句:希伯來書十二章十六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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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ShirleySent: 3/25/2004 2:39 AM
第12周外邦女子的光輝見證
第2日得一至四章

就在士師時代最黑暗的時期,神故意藉路得光茫之見證,與當時的黑暗作一強烈對比。路得記好象預表著猶太人會拒絕主基督,以致主轉向外邦人,揀選他們。路得記之背景,是一富戶以利米勒及拿俄米,因以色列饑荒移民至摩押,結果拿俄米的丈夫、兒子相繼死去,隻剩下她和兩個媳婦。其中一媳婦路得基於對神之愛慕、對拿俄米之情,寧放棄娘家遺產、安逸生活,跟拿俄米回以色列過艱苦生活。在以色列國對神“不忠”時,路得表現出對神之“忠”信;當以色列對感情“不足”時,她“堅貞不二”。因此,神特別為她預備了一位屬神的人──波阿斯(原意“在他裏麵是力量”,若將希伯來文字母從左向右讀,則為“救主”),為她帶來小兒子俄備得,而路得本身,也成了大衛的曾祖母,在神的冊上、在聖經上、在基督的家譜上享有殊榮。

拿俄米變瑪拉,“甜”變“苦”,為什麽?這個家庭實是我們的鑒誡──利米勒(“神是我的王”)死了,神不再是他們的王,在選擇移民地方時,選了淫亂不堪、拜偶像之摩押。二子的名字,瑪倫(病)、基連(孱弱)顯示的不獨是身體狀況,也是靈性光景。可見他們所注重的,並非屬靈事物,乃物質享受、屬世名利。這樣下去,總會有“苦”的一天。

婆媳之間常出現爭端,但路得與拿俄米的感情卻比親生母女還要好,為什麽?“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相處時,考慮對方的幸福多於自己,彼此服侍,多欣賞對方乃秘訣所在,你要在家試試嗎?

金句:路得記一章十六至十七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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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ShirleySent: 3/25/2004 2:39 AM
第12周撒母耳的童年與呼召
第3日撒上一至三章

士師時代末期時,宗教腐敗,道德淪落,社會混亂,國勢衰弱,人心黑暗。然而在以法蓮山地有一位敬畏神的賢婦,憑信心求神賜下一個孩子。神應允這虔敬的禱告,民族的救星撒母耳因此而誕生。在撒母耳孩童時,母親已將他獻給神,在神的殿服侍神。當時祭司以利年老昏庸無能,管教不嚴,尊重兒子過於尊重神,知道兒子犯罪、淫亂、在獻祭事上褻瀆神,但仍不嚴加管教,所以神定意審判他一家,又立撒母耳,一個“合神心意”的祭司,取代他的職分。撒母耳在很多方麵與以利成強烈對比:他警醒,而以利沉睡(靈裏);他敏銳地聽到神的啟示,而以利聽不到;他相信神審判且宣告,而以利沒有宣告,以致國民也感到“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他忠心服侍神,順服神,但以利為口奔馳非為神(二36,以利家皆如此)。所以在以利及他的兒子受神審判後,神立撒母耳為祭司取代以利。他是最後一位士師,是第一位先知,首創先知學院(十九20),是出色的祭司,身兼三職。他也是以色列由士師發展至君王時期的一位過渡人物。他長大以後神與他同在,使他的預言無一落空。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哈拿的禱告
哈拿的讚美
撒母耳取代以利
出生
童年
蒙召

 

“撒母耳”的名字,在希伯來文是“神聽到”的意思,為何神聽他?是因他先聽神,對神順服,警醒跟隨神,每日願意與主同行。“以利”在希伯來文乃“我的神!”(“My God”)的意思,一個人在什麽時候會歎 “My God”(我的神!)?你要做誰?撒母耳還是以利?

台灣一個青年許正忠在殺死少年棒球國手陳銘晃而被判刑後悲痛地說,他痛恨父母,因父親隻好飲好賭而不顧家,母親隻有溺愛,沒有管教。在今日,很少父母懂得管教兒女,他們隻縱容兒女的行為。神說:“我……必永遠降罰與他的家,因他知道兒子作孽,自招咒詛,卻不禁止他們。”(三13)你對子女、學生、弟兄是否也如此?

金句:撒母耳記上一章廿七至廿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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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ShirleySent: 3/25/2004 2:39 AM
第12周約櫃失而複得
第4日撒上四至七章

人對神的信心一旦動搖,就很想倚靠一些人手所造之偶像,就如以色列人在曠野期間拜金牛犢一樣。到撒母耳時,以色列將約櫃運到戰場,他們以為這樣便可以打敗非利士人,豈知一敗塗地,三萬人陣亡(包括以利二子),連同約櫃也被擄。乍聞敗訊,以利往後跌倒,折頸而死。但非利士人得了約櫃後,並不好過,反令他們生痔,結果要以厚禮送約櫃回以色列。經過一場慘敗後,起來收拾殘局的,就是撒母耳。他帶領以色列百姓向神懺悔,扭轉劣勢,打敗非利士人,使非利士人不敢再入侵以色列,所有占領土亦歸還給以色列。另一方麵,以色列也與鄰國和好。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約櫃被擄
約櫃被棄
約櫃歸回
重建祭壇:認罪
以色列敗陣
非利士人受咒
非利士人賠罪
以色列勝利

以色列慘敗、以利二子慘死時,以利兒婦亦因產子而死,以利的孫子成了孤兒,取名迦博(希伯來文乃“榮耀在那裏?”的意思),這名字正適合有不順命父母的他。以利因二子慘死而驚惶昏倒、折頸而死,這個家庭一天死去四人,且都是悲慘的,無神的眷顧與安慰,這實是一大悲劇。

一位姊妹說晚上有黑影壓著她,便買了一本大聖經,一個大十字架,放在床邊,結果情況卻沒有好轉,基本問題是什麽?以色列人抬著約櫃去打仗,以為可勝,結果慘敗,是什麽原因?他們心中根本沒有約櫃(神的律法、神的同在),神根本不在他們生命中,他們豈能有神的能力?撒母耳帶領百姓悔改認罪,重建與神的關係,並重建祭壇後,他們才經曆到得勝的生活。弟兄姊妹,我們得力不是靠有形的東西(如聖經、十字架、耶穌像等),乃是對神的信心,與神同行。秘訣是經常操練悔改認罪,對神委身!

金句:撒迦利亞書四章六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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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ShirleySent: 3/25/2004 2:40 AM
第12周第一位以色列王
第5日撒上八至十二章

雖然撒母耳本身是受神重用的人,但他的晚年也不比以利好得多,他的兒子們不行他的道,收受賄賂,屈枉正直,以致舉國嚷著要立一個君王治理他們,“象列國一樣”。撒母耳雖力陳王權的弊處,然而百姓堅持要立王,因此,第一位以色列王掃羅(希伯來文是“偉大”的意思)便被膏立。掃羅被揀選時,氣宇非凡,且有謙卑態度,所以,撒母耳膏他為王,神亦賜他說預言為印證。在為立王搖簽時,掃羅一如撒母耳所預言,名正言順成為國家元首。雖然在本鄉仍有人不接納他為王,但在號召以色列人擊敗亞捫人一役,他正式建立了自己作王的權威與聲望。而撒母耳亦正式在吉甲、在以色列人麵前立掃羅為王。立王完畢,他發表一篇動人之信息,表白自己鞠躬盡瘁,清清白白。另一方麵,撒母耳又勸百姓不可離開神,因惟有他能救以色列,從列祖、摩西、士師時期的事實清楚可見。最後,撒母耳藉著禱告,以打雷降雨的神跡警告掃羅和百姓,若他們背棄神作惡,他們也必跟王一同滅亡。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百姓要求立王
揀選王
膏抹王
按立王
警告王
學效列國
順從民意
建立威信
名正言順
當心!

 

箴言說:“尊榮以前必有謙卑”(箴十五33),又說“敗壞之先人心驕傲”(箴十八12),這兩句話恰成掃羅的寫照。未任王以前,他可以說:“我不是以色列支派中至小的便雅憫人嗎?(那是事實,參士廿一章)“我家不是便雅憫支派中至小的家嗎?”但當他坐在王位上,稍有成就後,便“不可一世”、妄自尊大、目中無神、擅自代祭司行事……卒遭神廢而不用。有人說得好,水是流到低窪地帶充滿它的,同樣,聖靈也必首先充滿自覺不配、軟弱、非要靠神不可的人。另一方麵,一個人上山時,是挺著背,還是俯著背的呢?下山時又是怎樣的?你是在上山狀態抑下山狀態?

“鸚鵡學舌”是自古以來人的通病。以色列人見別國有王,他們也要。現代人見別人有什麽就想要什麽,你花多少時間在追求虛榮上?是否挪奉獻之金錢作他用?試想想,你要改變哪些習慣,以致可以成為神的好管家?

金句:箴言十八章十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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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ShirleySent: 3/25/2004 2:40 AM
第12周掃羅之悖逆與見棄
第6、7日撒上十三至十五章

掃羅在位僅二年,就麵臨重大的考驗了,因非利士人屢次殺戮以色列百姓,掃羅遂興兵攻擊他們。出兵前要等撒母耳到吉甲向神獻平安祭和燔祭,可惜掃羅連一點點的耐性也沒有,他沒有等撒母耳來便擅自做了利未人才可做的事──獻祭,且是“勉強”去獻的,這顯然是對神律法的不敬。撒母耳遂宣告他的王位不長久,掃羅得到警告後,不獨沒有悔改,反變本加厲,欲以“成就”鞏固自己王位,增加自己的安全感。他的兒子領兵深入敵陣以簡陋的武器大敗非利士人,但他竟罔顧將士軟弱,妄用王權,不準他們吃東西,他的兒子約拿單為體恤軍心違王命,險遭殺害,幸得百姓力諫得免於難。其實掃羅已失神心──預言失準(十四33、34),又失民心(十四45)。其後在滅亞瑪力人的事上,掃羅再次不把撒母耳從神而來的旨意放在心上,遂自絕於為王之途。撒母耳最後責掃羅的一席話,發人深省,“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十五22)掃羅見責,並不是為自己所行懊悔改過,乃是擔心失去百姓和長老的支持,所以他的請求,是希望撒母耳在百姓和長老麵前“抬舉”他,“我好敬拜耶華你的神”(十五30)。撒母耳對他死心,為他悲傷,因神後悔立掃羅為王。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掃羅自視為祭司
掃羅罔顧軍兵需要
掃羅違背神命
失神心
失民心
絕於王朝外

 

絕對的變相對,就是不以神為神,“當他是死的”;相對的變絕對,就是自視為神,是具無上權威的。可惜,掃羅兩樣都具備,他不獨背棄神絕對的命令,且罔顧屬下的性命,將相對之事當作命令,百姓也看不過眼。你能各舉出一個例子嗎?

“隻要目的正確,什麽手段都無妨!”你同意嗎?用上班時間預備查經;為奉獻而瞞稅;為免聚會遲到而超速駕車……對嗎?掃羅的失敗,是否也提醒你類似的經曆?

金句:撒母耳記上十五章廿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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