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個人資料
正文

耶穌基督受死理由十二、要使我們免受定罪

(2007-08-05 14:12:06) 下一個
耶穌基督受死理由十二、要使我們免受定罪

QUOTE: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複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羅馬書8:34

這是基督的受苦與受死所獲致的偉大結論:“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馬書8:1)。“在基督裏”的意思,是借著信心與基督建立關係。相信基督,將我們與基督聯合為一,結果他的死就成為我們的死,他的完全就成為我們的完全。基督成為我們的刑罰(我們無須再接受刑罰)和我們的完全(那是我們無法成就的完全)。

信心並不是我們蒙神悅納的根據,隻有基督才是。信心將我們與基督聯合為一,所以他的義就算為我們的義。“(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2:16)。“因信稱義”與“在基督裏稱義”(加拉太書2:17)是平行用語。我們是借著信心得以在基督裏,所以被稱為義。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保羅問這個問題時,已經預設了它的答案。沒有人!接著就宣告他的理由:“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基督的死免除了我們的定罪。我們絕對不會被定罪,就如基督確實已經死了一樣。在神的法庭上沒有重複定罪的危險。我們不會為同一個罪名而被定兩次的罪。基督已經為我們的罪死了一次。我們不會因為這些罪再被定罪。定罪已經過去了,不是因為它不存在了,而是因為它已經發生過了。

但是,被世界定罪又如何?“誰能定他們的罪”這個問題總有個答案吧?難道基督徒不是被世人定罪嗎?已經有許多人殉道。答案是:沒有人能夠成功地定罪我們。有人可以提出指控,但最終都無法成立。“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羅馬書8:33)。聖經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饑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羅馬書8:35)也是一樣的意思。這個答案並不表示這些事不會發生在基督徒身上。它的意思是:“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馬書8:37)。

世人會定我們的罪。他們甚至可能會以刀劍來定我們的罪。但是,我們知道:最高的法庭已經作出對我們有利的裁決了:“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馬書8:31)沒有人能夠成功地這麽作。他們縱使拒絕我們,神卻接納我們。他們縱使恨我們,神卻愛我們。他們縱使囚禁我們,神卻釋放我們的靈。他們縱使叫我們受患難,神卻借著這火來煉淨我們。他們縱使殺害我們,神卻借此把我們帶進樂園。他們無法打敗我們。基督已經死了。基督複活了。我們在他裏麵活著。而在他裏麵就不再定罪了。我們已蒙赦免,我們被算為義了。“義人……膽壯像獅子”(箴言28:1)。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