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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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受死理由八、要作多人的贖價

(2007-08-05 13:52:16) 下一個
耶穌基督受死理由八、要作多人的贖價

QUOTE:
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可福音10:45

有人以為接受贖價讓罪人得救的乃是撒但,這根本不是聖經的思想。當基督死時,撒但接受的並不是贖款,而是挫敗。神的兒子成為人,“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希伯來書2:14)。毫無討價還價的餘地。

耶穌說:他來了,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焦點不是在於何人得到贖價,而是在於他以自己的生命為贖價,以及他以自己的自由選擇來服事人,而不是受人服事,以及將有“多人”從他所付的贖價得益。

我們如果問到底是誰接受了贖價,聖經的答案肯定是神。聖經說基督“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祭物獻與神”(以弗所書5:2)。基督“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希伯來書9:14)。我們需要有一位代替我們而死;這整個需要是因為我們得罪神,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因為我們的罪,“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羅馬書3:19)。所以,當基督為我們舍己,作為贖價時,聖經上說我們就得著釋放脫離了神的定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馬書8:1)。我們最終還要得著釋放,脫離“神最後的審判”(羅馬書2:2;啟示錄14:7)。

要得著釋放脫離神的定罪,所必須付出的贖價是基督的生命。不單是他活著時的生命,也包括他受死時所舍去的生命。耶穌一再地對他的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他們要殺害他”(馬可福音9:31)。事實上,耶穌喜愛自稱為“人子”(在福音書中超過六十五次),其中一個理由是:這個詞語具有必死的含義。人是可能死亡的。所以他必須成為一個人。贖價隻能由人子來支付,因為贖價是在受死時將生命交出來。

這贖價不是別人強製從他奪走的。“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那就是這句話的意義。他不需要我們的服事。他是施予者,而不是接受者。“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約翰福音10:18)。這贖價是他自願付出的,而不是被人強迫的。這再次讓我們認識到他的愛。他自願地揀選付出生命為代價,來救拔我們。

基督救贖我們脫離罪惡,有多少的果效呢?他說:他來了,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雖然不是每一個人都得贖脫離神的忿怒,但這個祭物卻是為每一個人而獻上的。“在神和人中間,隻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摩太前書2:5-6)。凡是接受這位救贖者基督的人,沒有一個會被摒棄在這救恩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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