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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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受死理由四、要達到他自己的複活

(2007-08-05 07:57:13) 下一個
耶穌基督受死理由四、要達到他自己的複活

但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裏複活的神,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希伯來書十三章20~21節

基督的死不單是發生在他的複活之前——他的死乃是達到複活所必須付出的代價。正因為這樣,希伯來書十三章20節才說神“憑永約之血”使他從死裏複活。

“永約之血”是耶穌的血。正如他所說的:“這是我立約的血”(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8節)。當聖經說到耶穌的血時,乃是指著他的死說的。如果耶穌隻是流血,而沒有死,就不能成就救恩。使他的流血具有關鍵作用的,乃是他流血至死。

那麽,耶穌的流血與複活之間有何關係呢?聖經不是說他在流血以後複活了,而是借著流血而複活。它的意思是:基督的死所成就的是如此充足,如此完全,以致複活乃是基督在受死時所成就之事的獎賞,也證明他是無罪的。耶穌的受苦與受死,滿足了神的忿怒。罪惡所遭受的神聖咒詛,已經完全被他承受了。基督的順服達到完全的地步。赦免的代價已經完全償付了。神的公義獲得了完全的彰顯。所剩下的,就是要公開宣告神的認可。

當聖經說:“基督若沒有複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7節),意思並不是說複活乃是為我們的罪所付出的代價。它的意思是:複活證明耶穌的死是足夠償付一切代價的。倘若耶穌沒有從死裏複活,那麽他的死就是失敗,神並沒有證實他背負罪惡所帶來的成就,我們就仍然活在自己的罪中。

但事實上,“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裏複活”了(羅馬書六章4節)。他的受苦與受死所成就的,已經獲得證實了。如果我們信靠基督,就不再繼續活在我們的罪中了。因為“憑永約之血”,這位大牧人已經複活了,而且永遠活著。

(關於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代罪而死的意義,這個貼又一次涉及,希望有問題的網友讀後能對自己的問題有所解決。另外,耶穌的人神二性是理解的基礎,反基的網友別看平常心裏無神,一到這裏就把耶穌的人性忽略,變成隻有神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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