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兄說的從人的角度當然有道理,但神不是人。我前帖說過,神的創造都是有它特定目的的,任何被造離不開神的掌控,但這種掌控可以是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總之不影響神的計劃。但是任何被造物作出神不喜悅的事,都必須承擔應得的後果。這本身就是屬於神的計劃和旨意。
人對電腦,也是有一定的目的,但目地完成以後,或者目標改變以後,原來的電腦就不再適用,也可以說是它們完成了使命。這隻是在一定意義上比較,肯定不同大於相同。
我們現在討論的題目都是以神為中心,同時沒有放棄被造的責任。如果全麵考慮,而不是隻考慮一個層麵,或者角度不對,一定會得出以人為中心的立場考慮問題不同的結論來。
公正正義等都是神的標準,不是人的準則。否則又是說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