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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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劉同蘇 : 從文化基督徒到生命基督徒

(2007-03-04 14:12:58) 下一個
主題:劉同蘇 : 從文化基督徒到生命基督徒

[宗教論壇]

“文化基督徒”往往把信仰視作一種理念形態,卻不知信仰就是生命,而生命就是“活著”。
  
  自以為是個“哲學王”
  
  我到了北美好一陣子了。在中國的時候,我在一家研究院從事西方法學的研究。中國人對於知識分子都有不恰當的推崇,彷如有學問便可救國救民,儼如救主。作為一名高級知識份子,且研究的是超然抽象的法哲學,那是思考世界本質,拯救整個社會的“哲學王”。那時候我隻佩服黑格爾、康德等故去的哲學家,在當代,我難得去欽佩一個還活著的人。
  作為一名學者,理想當然是希望用自己的知識去改革當時製度上的不足,要建立一個更合理的法製,一個更民主的社會。但我那時還沒有領悟到,任何製度最終的根基是人。如果人不改變,是根本沒有任何製度可以對社會產生實際改革的。
  
  成為“文化基督徒”
  
  那麽,到底要怎麽樣才可以令一個人改變?
  這,就跟我們說的“救恩”有關了!人從來不應該僅僅是政治的機器,經濟的動物。人,終是一個“全人”。“全人”,就是我們有一個更高的、靈性的,支撐我們生命的那一個生命,即通常說的“屬靈的生命”。這一樣才是個人和社會重建的根基。若不是在靈裏轉變的話,任何知識也好,技術也好,都不足以令社會產生根本性的變化,人的改變,是在靈裏麵。
  有一些人念很多神學的書,在追求上得到理性的真理,在理性的範圍內思考他們和基督的關係。這一批人,一般稱作“文化基督徒”。但是,觀念上的改變並不可以叫我們全人發生改變。真正全人的改變是怎麽樣的呢?除非有活生生的生命進入你,你也以活生生的生命去接受那個活生生的生命,那才是真正轉變的關鍵。全人的改變,就是作出整個人生的改變,把自己的生命放到耶穌基督的主權以下。
  我以前就是一個“文化基督徒”。我細談關於洗禮的著作,是關於洗禮的的論文,覺得洗禮是合理的,決定接受洗禮。但是,即使在進入教會時,我的靈命狀態仍停留在理性的地步。
  
  遇到生命的激蕩
  
  然而,唯有生命的衝激可以令生命發生真正的改變。那麽,是誰的生命呢?是耶穌基督的生命。他的生命,通過有血有肉的基督徒的生命,造成對別的生命的衝激。我的生命能發生根本性的改變,是因為我接觸到一位老宣教士,他生命裏頭有那活生生的耶穌基督的生命。
  這位老宣教士因病已不能吃、不能行,連說話都有困難了。但這位老人非常樂觀、很愛笑,而且笑聲爽朗,極富感染力。這是他非常自然的生命流露。在極度困乏中,他有從神而來的平安喜樂。他隻能吃一種淡而無味的爆米餅,但他卻像全心全意品嚐烤鴨那般有滋味,而且還感恩:“神啊,給我吃這麽好的東西!”我看到的是,他的內在生命如何麵對周圍的環境,而不被苦難壓倒。他從心裏領受神的賜予,覺得是最好的東西。
  老人看到半溶了雪的地麵有露出來的黃花,他就和這些花朵談話,非常自然,像老朋友似的在講話。試看,我們周圍多少人追名逐利,到手後仍覺空虛,因為有更多的是得不到的東西,相當痛苦。這老人一無所有,卻因為裏頭有真正的生命,所以就能很自然的領受神給的周圍那些自然的、美麗的東西。
  以前的耶穌基督對我這“文化基督徒”來說,隻是書本裏的觀念,腦子裏的邏輯。可是,當我看到這個活生生的老人生命裏的耶穌基督之後,我突然認識到,真正的耶穌基督就是這麽一個有血有肉的、全人的、活著的耶穌基督。在那一刻,我不僅僅是看到,更重要的是活生生的基督的生命,從這老人燃燒的生命中走到我的生命中來。我的生命就在那一刻重生。
  在這位老人的安息禮拜中,有很多人作見證。有一位中年人說,與老人兩星期前通電話時,老人告訴他:“我要去見天父了。”他之所以知道自己將近離世的理由是:“因為我現在的心情就像聖誕節前的兒童一樣欣喜、期待!”在死亡麵前是欣喜期待,是完全光明的憧憬未來,這種生活態度當時真的非常撞激我的生命。能像老人那樣讓耶穌基督鼓舞我的生命,那樣的生活,我想這是我當時轉變的一個很重要的地方。
  
  “全人”的新生命
  
  這新的生命肯定是全人的。耶穌基督的聖靈接觸到的生命不隻是頭腦,而是整個生命都讓這活的生命來主宰。這有血有肉的,道成肉身的基督的生命,就是我們教會中整個有基督生命的人的集合體,就是你周圍的弟兄姊妹。在耶穌基督的身體----教會----裏麵,他真正給我們提供全麵的、全人的、全方位的靈命體驗與長進,因為這是耶穌基督生命展開的地方。
  教會,這基督的身體,被放在這個世界的目的,就是給我們這些不完美的基督徒建立一個學校。我們一方麵向外傳福音,另一方麵我們學習更能像基督。“更像”,是藉著每個人生命中的主體耶穌基督,幫助我們摒去舊的不好的東西。教會與世界的區別,就是人生有沒有建基在這個生命的主體上。
  我以前因為自己有知識,有社會地位,擁有那些“次好”的,不是靈命的東西,造成我那知識份子的傲慢,看不起其他人,從而根本不能和旁邊的人建立正常的人與人的關係,也不能從別人那裏汲取正麵的東西。耶穌基督通過弟兄姊妹給予我們靈命。假如我們在教會不能向弟兄姊妹學習的話,我們其實永遠不能和耶穌基督有正常的關係。
  
  以生命傳生命
  
  當初,我之所以去念神學,為的是要追求,想看看真理是怎麽樣的。後來,慢慢參與教會的事奉與生活,我才慢慢的感覺到,神要讓我傳的,不僅僅是理性的真理,更重要的是他本人的生命。我要用整個生命,讓耶穌基督的生命通過我的生命傳給其他的人。
  所以,我放棄了以前多年的研究工作和成就,去做了牧師。用世界的標準來看,放棄幾十萬年薪的法律界的職位是一種犧牲,但什麽有形的東西能跟全人的健康、屬靈的生命和永生的盼望這樣的人生意義相比呢?我感到神巨大的祝福臨到我,讓我來做一個傳道人。我從沒有後悔我這個抉擇。我愈是在教會從事這份工作,就愈感到喜樂、愈感到充實、愈感到神的祝福的豐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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