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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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達爾文 (II)

(2007-01-07 22:11:48) 下一個

第二章 自然選擇論

達爾文的事跡和他的學說多次多方被人傳講是理所當然的事。他與研究地質學的律師查理·賴爾(Charles Lyell)之間有不尋常的友誼;他在獵狗號船上漫長的旅途中,碰上脾氣暴躁的船長菲茲萊Fitzroy);他在南美洲加拉帕戈斯群島(Galapagos Islands)上作了重要的觀察;他經年累月不斷地編寫《物種起源》(The Originof Species)稿件之際,突然因為塞爾·華萊士(Russ Wallace)即將發表相似的理論,而在匆忙之間付印;接著轟動一時,引起極大的風潮;最後高奏凱旋等等。這一切都是最精采、最戲劇化的題材,當然值得再三複述。不過,我要寫的不是曆史故事,而是現今關於進化的爭論中所應用的邏輯。因此,我的興趣不在達爾文本人,乃在達爾文主義。達爾文當年所提出的學說與現今流行的新達爾文主義之間的差別,對我來說也不重要。雖然新達爾文主義者得到現代科學,特別是遺傳學知識的助益,比達爾文當年更占優勢。我的宗旨是要曝露現今進化論真正的想法、進化論所描繪的自然界對我們影響之重大,並要說明如今在進化論方麵爭辯的真正要點。

達爾文的名著《物種起源》有三項重要的主張。首先,"生物種並非永久不變"。他的意思是說,在地球漫長的曆史中,的確有新的生物種出現,而且這些生物是由一種自然的方法,他稱為"後代漸變"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第二項主張認為,利用這進化過程的學說可以推廣解釋地球上所有不同生物(或幾乎所有生物)的來源。因為所有的生物都是從極少數、甚至由一種微生物類的祖先而來。第三項主張是達爾文主義最突出的一點,他認為這龐大的進化過程是由一種自然界的選擇或者叫"適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的動力所引導。而這動力在生物界的功效神奇、威力之大,是以前人類認為隻有創造者親手引導才能完成的。 本章論述的就是這第三項主張。

【注一:達爾文從未堅持所有的生物進化必須完全由自然選擇而來,承繼他的進化論者也沒有這樣說。達爾文在他1859年《物種起源》第一版的引言最後一段裏說得很清楚:我深信自然選擇是生物種變化方法中最主要、但不是唯一的方法。並且達爾文後來還埋怨別人誤解他,忽略了他的注釋。另一方麵,達爾文對其他學說的重要性卻沒有表態。例如隻說有些生物的變異由於我們的無知看來好象自動突然出現而不加以說明。現今新達爾文主義者也利用相似的戰略,以模棱兩可、富伸縮性的態度來麵對那些經常可見而自然選擇不能解釋的現象,隻當作沒有什幺重要。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的書中也說:這種模棱兩可的態度使批判大合成(進 化)論的人難以捉摸,造成極大的困擾。我可以肯定,每一位評論家都感受這種困擾。讀者請作心理準備,當新達爾文主義的權威宣稱:評論他們的人誤解、誤傳進化論時,不要輕易全盤接受他們的借口,要識破他們字理行間的巧辯。】

其實問題的症結不在自然界是否有選擇優良品種這回事。自然選擇當然存在,自然界不斷選擇生物群體(population)中適應力最強的遺傳因子。舉例來說,人類的嬰兒如有遺傳的缺憾,非有昂貴的醫藥護理不可能成長。生物中不能生殖的也不可能遺留後代,這些是無可置疑的現象。但達爾文主義者堅持自然界選擇的能力遠超過上述的例子,天擇不但能使生物在遺傳方麵保持優勢,他們聲言這種自然力量居然有無比的建造功能,在億萬年間竟然可以將一個細菌類的細胞建造成花、木、鳥、獸,甚至人類的奇觀。我們從何知道這樣的進化真是正確無誤呢?

達爾文的進化論提倡兩項要素。第一項是達爾文所謂的"變異"Variation),如今的科學家稱為"突變"mutation)。

【注二:突變在此用作一個簡稱,泛指一係列的機製可以產生遺傳上的變異作為自然選擇的基本材料。這些變異的來源可能是個別基因的突變(point mutation),染色體的倍增(chromosomal doubling),基因的複製及重組(gene duplication and recombination)。這項學說中,最基本的要點認為變異是不規則、無目的、隨機遇(random)而產生的改變。細想一下,具有創造能力的進化機製需要有引導力量,驅使適當的變異在適當的時機出現,才較容易置信。正統遺傳學的理論卻堅持自然界絕無任何引導性的突變,因此所有生物進化的奇功隻能靠盲目的機遇。】

突變是遺傳上盲目的改變。在生物中如果突變者產生可觀察的改變的話,其後果幾乎都是有害的。但是有什幺突變可以產生對生存和繁殖的條件有微小的改進呢?根據進化論的解釋,一般生物都要生下大量的子代,而其中能夠成長的隻占極少數。子代之中繁殖力較強的,當然可以生產更多的下一代。繁殖力較弱的隻能生下較少的子代。這樣不同的繁殖力就能漸漸將有利的因子分配集中到生存的個體之中。這些較進步的生物又成為下一步進化的基礎。如果有足夠的時間,又有足夠好的突變的話,這樣一小步一小步地漸漸累積不同的改變就能製造出極度複雜的器官(organs)和適應環境的行為(adaptive behavior)。因此也不需要任何已經存在的智能者來協助了。

上述的學說真的可能實現嗎?達爾文不能指出有力的例證支持自然選擇過程真正可信,因此他必須借用一些牽強的例子。引用菲秋馬(Douglas Futuyma)的話來說明:

當達爾文寫《物種起源》一書時,他不能提供任何自然選擇進化的好例子。因為當時還沒有人去尋找觀察,所以他隻有借用一些人工選擇的例子,如人工改進牲畜及稼穡,不斷選種培育毛最長的羊,生蛋多的雞等等......育種的人成就可觀,可以改變動物和植物各種特征,甚至使現有的品種與最初的野生品種(wild ancestors)之間產生很大的區別。

這些區別之大可以達到一個程度,超過了某些生物種與相似種之間的差異。 

這樣使用人工選種為例證其實是引入歧途的一種騙局。改良動、植物的人必須運用他的智能和專門的知識去選擇育種,並且要保護它們不受自然界的災害。達爾文學說的精義是說明自然界毫無目的(purposeless)偶然發生的過程可以代替智能的設計(intelligent design)。而他居然使用人工智能設計者的成就來解釋這要點,證明那些願意接受達爾文學說的聽眾實在毫無批判的眼光。

人工選種與自然選擇基本上不但沒有相似之處,實際上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育種的人可以在羊或雞或鴿子中造成很多自然界沒有的變種。他們這樣做也存著自然界所沒有的目的,包括要滿足自己的好奇心,看看到底生物種研究可以有多少變化,其極限何在。如果育種之目的隻希望動物在野外自然環境下生存的話,極端的變異是不可能發生的。因為所有的家畜回到大自然後,複雜的變種很快就消失了,生還者都回複到原本的野種(wild type)。由此可見天擇過程其實是一種保守性的力量,隻能防止極端變異的產生,而人工育種卻在鼓勵變異。

人工育種真正的結論顯示最高明的育種家也不能超越自然界的極限。生物種的變異有固定的不能跨越的鴻溝,在所有人工培養的動物中並沒有產生任何新種。所謂新種,一般公認的定義是指一個新的生物群體與原來的群體產生了生殖的分野,不能再交配生出有繼續生殖能力的後代。以狗為例,所有的狗都屬同一個生物種,因為在生理上來說各種狗都可以雜交生育。雖然有些因體型大小懸殊,不方便交配而不能生育的例外。法國著名動物學家比埃爾·格拉斯(Pierre Grasse)的結論認為,人工育種的例子是反對達爾文學說的有力證據:

雖然經過千年選種的壓力,任何不合育種目標的個體都被消滅了,但是始終都沒有新種出現。化驗比較各種狗的血清、血紅素、血蛋白、和受精的可能性都顯示,所有不同品種的狗,其實仍然屬於同一個生物種。這項結論是客觀測試的結果,不是主觀分類學上的意見。事實上,人工選種的結果隻不過使狗的基因組(genome)的不同組合顯示出來,不能算作創新的進化過程。

換句話說,狗不能夠變成象那幺大的真正原因,並不是因為人沒有足夠的時間去努力選擇培養,而是因為狗的基因有它的極限,狗增大到一定的程度就不能再大。同理,狗也不可能變成象。 

達爾文主義者不同意上述的判決,他們也有一些理由。他們很自豪地指出,在實驗裏麵用果蠅做的一些實驗,雖然至今果蠅仍是果蠅,但是他們也產生了很多變化。植物雜交的結果產生了新的品種,包括真正符合新種定義的植物。它們彼此之間可以產生後代,而且不能與原來的品種配合。達爾文主義者不能在動物之中產生新種,辯稱沒有足夠的時間。人類培育狗類共有數千年的曆史,但是自然界卻有數百萬年,甚至數億年的時間自由地運作,在某些特殊情況之下,相當有力的旁證顯示,自然界似乎也曾產生了新的物種,在夏威夷出現的幾百種果蠅和加拉帕戈斯群島上著名的達爾文雀鳥(Darwin's Finches)都是比較熟悉的例子。

時間有限當然是衡量人工育種必須考慮的問題,但同時因為人工育種應用了人類的智能,並設立了選擇的目標,所以也很可能抵消了大自然擁有漫長歲月的優勢。格拉斯對著名的果蠅實驗又作了以下的評論:"果蠅(Drosophila melanogaster)是遺傳學家最喜愛的寵物,它的地理分布、在鄉村及城市的基因型(genotype),都為大家徹底認識。但這果蠅從亙古至如今竟然毫無改變"。大自然有足夠的時間,卻沒有耍科學家想耍的把戲。

如果沒有其它的限製,缺乏時間仍是相當合理、值得考慮的因素。但事實上,生物種的變異是受基因庫(gene pool, 所 有 基 因 合 稱)的製約。所以自然選擇的對象相當有限。基因經過若幹世代的排列組合之後,不能再產生新的變異了。當然理論上突變可以補充新的基因,可惜事實上突變在自然界出現的頻率和貢獻到底有多少也不清楚。

自然選擇是否真的能製造新的生物種(spciation)呢?我認為這也不是最重要的一點。生物種隻是一個可以生育的群體,將來即使能將一種果蠅分化開成為二個或更多的生殖群體,也不能真正成為支持細菌可以進化為果蠅的證據。如果將來有一天人類真的能夠培育出與其它的狗不能生育的新生物種,他們的成就隻不過是達爾文主義重大宣言中必須證實的一小步而已。

話說回來,識破了人工育種例證的漏洞也不等於已證明了達爾文主義本身的錯謬。我們必須再找更直接的證據,看看自然選擇是否真的有創造的功能。不過在我們討論支持達爾文主義的人的任何提議之前,我們要先問證據是否必要!說來奇怪,在達爾文主義者的文章中居然有大量的聲明,宣言進化論的真確性隻要用邏輯就可以說明。 

自然選擇是同義反複無謂之重複語 

很多支持新達爾文主義的學者在他們的著作中常常提到進化論隻不過是同義無謂之重複語或稱贅述(tautology),意思是說用兩句不同的話重複述說同一件事而已。進化論預料,最能適應環境的生物將會生產最多的後代。但是何謂適應呢?進化論定義,遺下最多後代的生物最能適應。這一點是我必須詳細討論、記載的要點,因為很多進化論者誤以為這贅述的意念(觀點)是創造論者和其它不懂科學的挑戰者惡意引進文獻之中。以下是幾個由麥柏(Norman Macbeth)所搜集的例子:

霍爾丹(J.B.S. Haldane1935年說:"......適者生存一詞是一種贅述,正如許多數學的定理,用兩種不同方法敘述真理,並無害處。"
恩斯特·邁爾(Ernst Mayr1963年說:"......那些留下最多後代的個體,照定義就是最能適應的生物。"
喬治·辛普森( George Gaylord Simpson1964年說:"隻有將適者定義為生育眾多的品種,才可以說自然選擇促進新種。事實上遺傳學家的確是這樣下定義,其它人或許感覺費解。對一位遺傳學家來說,適應與否跟健康、氣力、美貌或任何其它條件部無關,唯一的要素就是生育效率高。"

辛普森以上的解釋說明為什幺自然選擇的學說一定要用重複贅述的形式才能表達。我舉一個更清楚的例子,如果一隻野馬跑得特別快,很明顯會占優勢,但是根據達爾文的學說,這種優勢必須能傳給更多的後代才有真正的意義。相反的,如果馬跑得太快,常常跌倒,或者一隻雌馬跑得太快,雄馬迫不上,而失去繁殖的機會,那它的優點豈不成為缺點了嗎? 

這樣看來,任何一種特征都可以是優點或缺點,因為必須考慮它的環境如何才能確定。若有飛翔的能力,不是顯然的優勢嗎?達爾文學說卻假設自然選擇驅使非洲馬德拉島(Madeira)上的甲蟲失去飛翔的能力:島上的風特別猛烈,會飛的昆蟲反而容易披風吹到大海裏去。另外,人類有較大的腦,但也需要一個大腦殼來保護它,因此使母親在生產的時候受到更大的痛苦,甚至連性命也會遭遇更大的危險。

我們常以為腦子越大必定越占優勢,因為人類文明獨霸全球,但是要思考這樣的優勢怎樣進化而來,就顯出有利條件也有弊了。如今尚存的猿類之中,腦子最大的並不能逃避減種之虞,奇怪嗎? 

以上的例子讓我們知道,我們常以為具有某些特征的生物必占優勢,但事實上,不看生殖的後果是不可能猜想某些因素列底是利或弊,故此辛普森堅持說:"優點本身並沒有什幺意義,唯有看繁殖是否成功才能確定,所以我們隻能說,生產後代最多的生物必定具有生產最多的因素了。"

以研究科學哲學著名的卡爾·波普爾(Karl Popper)曾說,達爾文學說並非真正的科學理論,因為自然選擇是一種全能的巧辯,可以解釋一切事物,所以就等於沒有解釋任何事物。樸伯後來因為達爾文主義者憤怒的抗議而撤離了這個立場。不過他確實是相當有理。為自己申辯時,他引用了費舍(Fisher)、霍爾丹、辛普森等很多作品為例總結說:"當今最權威的進化論者為他們學說的解釋不周,故等於說生產最多後代的生物產生最多的後代(這樣的贅述)。他引用專家的著作中包括沃丁頓(C. H. Waddington)的解釋。他的名言值得後人保存參考:

達爾文最大的貢獻當然是他的學說:進化的過程可以用自然選擇及偶然變異來解釋。起初,自然選擇被認為隻是一種學說,將要用實驗和觀察來證明。但是細察之下,原來它是一種贅述,是必然性的宣言,隻因前人沒有發現兩者之間的關係而已。進化論說,在一個群體之中,最能適應的個體(用遺下最多子孫為定義),必定留下最多的子孫。這樣的贅述絕對沒有減少達爾文偉大的成就;隻有當學說清楚地公式化列出以後,生物學家才認識到這個原理具有的解釋能力何等厲害。

以上不是信口開河的話,而是深思熟慮的判語,是1959年在芝加哥大學舉行的慶祝《物種起源》一書出版一百年紀念大會上發表的一篇主要文章裏麵的話。顯然在座所有著名的權威、專家之中沒有一位告訴沃丁頓重複的贅述並不能解釋任何事物。當我想要明白魚類到底怎樣可以變成人類時,單單告訴我生育後代最多的生物必定留下最多的後代,並不能說明問題。

其實,為什幺達爾文主義的領袖會將自然選擇論變成贅述並不難理解,因為現今流行的新達爾文主義是從群體遺傳學(population genetics)發展而來。這門學問用數學為基礎,致力闡明極微小優良的變異,可以很快地散布在一群生物之中。其中所謂優良變異隻不過是學說中的假設(assumptions),並非在自然界觀察所得的實據。可惜從此不少數學家很自然地以為這些假設就是"導致生物及其後代產生更多後代的因素"。這樣的思想影響了動物學家和古生物學家,他們也覺得很習慣用定義的方法來想象具引導性的學說必定是真確的。隻要外界的批評家(critics)不留意,最無稽的重複贅述也不怕被人識破了。

當樸柏的批判受大眾注目後,情況才有轉機。創造論者 (creationists)和其它不友善的批評家開始引用他們的謬論,認為達爾文主義並非真正的科學理論。達爾文主義者才開始醒悟,原來他們的立場不穩已深受威脅,所以當後來再被質問有關無謂重複、贅述的理論時,他們隻有硬著頭皮堅指控方缺乏了解進化論的能力。在以後的數章之中我們還要說明:事實上,一直到現在,自然選擇論仍然以無謂的重複和贅述的形式出現。

如果自然選擇論隻是一種無謂重複的贅述,我可以就此擱筆結束本章,因為一再重複的話不可能具有誘導進此的力量;不能驅使一個能自動複製的大分子(replicating macromolecule)變成現今的人類。不過自然選擇論既然經常以贅述的形態出現,當然也可以用其它較難識破的形態出現。我們必須進一步審查其它的例子。

自然選擇論隻是推理的論據 

凡參觀過英國自然博物館的人,都可能見過博物館出版的一本進化論手冊放在引人注目的地方出售,這手冊是由著名古生物學家帕特森(Colin Patterson)所寫的。他論到達爾文主義的科學地位時說,自然選擇可以用推理的論據來表達。例如:

1.所有生物必須繁殖(reproduce);
2.所有生物都表現可遺傳的變異(hereditary variation);
3.遺傳變異對繁殖的影響也各有不同;
4.所以對繁殖有利的變異必定成功,對繁殖不利的變異必定失敗,因此生物就產生改變。

帕特森指出這項命題(theorem)隻能確定自然選擇會發生,並不能解釋普通的進化現象。事實上,這項命題連生物會改變也不能證明。遺傳的變異範圍可能很窄,所以能夠生存下去的變異隻不過是保持原狀而已。當然這生物種也有可能改變很大,但其中變得不利的生物若繁殖成功,該種即將漸漸趨向減亡。其實要知道自然選擇真正的功能很可能就是保持生物種不變,這個想法不但理論上有可能,也有事實的根據。我們從第四章可以看到化石的證據,顯示生物種在曆史中的常態不是改變,而是穩定(stasis)、保持不變的。現今還有很多所謂"活化石"living fossils)的生物,我們用各種不同的方法測試,也看不出它們跟幾百萬年前的祖先有什幺分別。

帕特森並不是進化論學者中唯一認為自然選擇論可以純粹用邏輯推論證明的人。其它應用邏輯宣揚他們學說的人似乎比帕特森更崇拜自然選擇。例如,研究生命來源的卡斯密(A.G.Cairns-Smith)運用二段論法(演 繹 法 syllogistic),正如達爾文當年一樣,解釋複雜的生物怎樣可以從簡單的生物進化而來:

表麵上生物好象是有目的的創造,但達爾文說服了我們,生物時常或說完全可以用自然選擇的功勞來解釋。如果(If)生物保持不斷地繁殖;無論何來,如果在這些生物的後代中有偶然的變異;如果這些變異是可以遺傳的;如果有一些變異可以為生物提供一點有利的條件;如果在繁殖中的生物之間彼此有競爭;--又如果子代數目過多,不是所有的生物都能繁殖下去--那幺,那些能夠繁殖下去的生物必定會進步。這樣,自然界就像一個選擇育種的人:生物種不能不改進。

但事實上有些種族常常很成功地抵抗改變,曆千百萬年也不改變。那幺以上的邏輯一定有問題了。這例子中錯失之處在於那個"有利"的觀念。正如辛普森告訴我們,達爾文主義者說,"有利"的意思並非日常人以為趨向有利的進步。若單以成功地繁殖來衡量,螞蟻和細菌都跟我們一樣"有利"。其實,無論整個群體改變與否,甚至在趨向減種的途中,任何群體之中總有一部份生物個體能留下較多的後代。(譯者按:可見所謂的"有利"隻利於繁殖的話,也隻利於繁殖和生存下去,與進化無關。)

自然選擇是科學假設 

至此為止,我們解決了一些比較簡單的錯誤觀點,使我們可以更清楚地討論實質。麵對最重要的部份,我們要鄭重地研討。我知道如今很多進化論的學者都會堅持:達爾文的自然選擇論不單是一個理論,而且是一個經過周詳的考驗,有足夠的證據支持,應該可以接受作為可靠的理論來解釋複雜生物進化的過程。更準確地說,這個學說就是:自然選擇論(再加 上 遺 傳 突 變)是一種有創造意識的力量,能夠產生完全新的器官和生物。現在我們麵對最重要的問題:有什幺證據可以說明自然選擇論的假設是正確無誤的? 

菲秋馬是搜集自然選擇證據的人中幹得最出色的一位。以下是他提供的例子,企圖證明自然選擇有創造的功效: 

1.細菌有自然抵抗人造抗生素的能力。昆蟲能很快地對殺蟲藥產生抗力,因為它們的後代由於不斷地變異,必具備一些抗性的優勢。

21898年美國麻省遇到一場暴風,數以千計的小鳥不死則傷。有一位好心人,搜集了136隻受傷的麻崔,送到一位叫邦普斯(Pumpus)的科學家那裏,大概是要請他照顧傷鳥。但是,邦普斯的心腸較硬,他將所有的傷鳥都殺了,為的是要測量這些鳥的骨骼。邦普斯發現在所有的雄性麻崔中,體格的差異並不很大,但是較大的雄鳥生還率要比小的為高。

3.1977年開始,加拉帕戈斯群島遇上旱災,島上一種有小型種子的植物失收。而靠這些小種子維生的鳥兒被迫吞食平時不看一眼的大種子。經過一個世代以後,體型小、食小種子的鳥類因食大種子有困難,死亡率很高。但是存活下來的鳥兒,它們的體格,特別是嘴部都有顯著的增大。菲秋馬當時評論說:"如果環境複原的話,這些鳥兒也很可能恢複原狀!"

【注三:後來,事情正如所料,真的兌現了。1987年《自然》周刊(Nature, vol. 327, p51) 發 表 了 吉 布 斯 及 格 蘭 特 (Gibbs&Grant)的一篇"達爾文雀鳥交替選擇"的文章。他們報導,體格較小的雀鳥經過1982~1983年多雨的時期之後,生存率比大型的雀鳥為高,完全改變了1977~1982年間的趨勢。】

我們在這個例子中也可以認定:"鳥兒被迫在幹旱環境中生長的話,它們會變化,長期適應環境所提供較多的種子。這的確是自然選擇的工作,但完全與機遇及偶然無關。"

4.在非洲人中,鐮狀細胞性貧血(sickle cell anemia)的基因,也有抗瘧疾的特性。完全沒有鐮狀細胞等位基因(allele)的人,因瘧疾而死亡的可能性特高,而從父母雙方各得到一個等位基因的人又常因貧血早亡。隻有那些從父方或母方得到一個等位基因的人,生存率最高,因此這個基因也不會在非洲人中消失。菲秋馬認為,這例子不但顯示自然選擇非常有效,而且又是"一種毫無愛心、機械化的過程"

5.小鼠的群體之中多次見到有雄性不育的基因在短期內"泛濫"至整個群體,造成整個群體停止生育,結果隻有全體滅亡。

6.最後,菲秋馬綜述了凱特爾沃爾(Kettlewell)著名的觀察:飛蛾工業黑化現象(industrial melanism)。在工業化地區,煤煙使樹皮變黑,黑色(或較深色)的蛾(metanic moth)漸漸占多數,因為捕食蛾的敵人,較難在黑色的樹皮上捕捉黑蛾。當空氣汙染減輕,樹皮開始變回淺色的時候,淺色的蛾重占優勢。凱特爾沃爾很詳細地觀察蛾的顏色如何隨樹皮的顏色改變。以後很多評論家說,這個例子顯然說明了,在有限的範圍之內,不但有周期的轉變,同時也表現出有穩定的作用,因為在變動的環境中,這生物種仍然不斷提供深淺不同顏色的蛾,這樣才可以保證種的延長。如果淺色蛾在樹皮變黑的年間完全消失,那幺當樹皮又回複淺色時、黑蛾將麵臨滅種之患。

在菲秋馬的那章書中還引用了其它例證,但是我認為那些例於隻能用來說明達爾文主義怎樣解釋一些不尋常的現象,就如自我犧牲的行為和孔雀的大尾扇,而不能用來證實自然選擇能產生新的改變。如果我們拿以上六個例子作為支持自然選擇論之最佳及可觀察的證據的話,我們隻可以作兩個結論: 

1.我們沒有理由懷疑在特殊的情況之下,能抵抗藥力的細菌較為有利;或者體型較大的鳥比小鳥強;或者黑蛾比白蛾更受優待。在這些情況之下,對藥物敏感的細茵、較小的鳥,和淺色的蛾的確暫時減少了,直到環境有新的改變為止。

2.事實上沒有任何的"證據"能提供足夠的說服力,使人相信自然選擇可以創造出新的生物種、新器官,或其它重大的改變。就算有小的改變也不過是暫時性的變化而已、鐮狀細胞貧血一例隻說明在特殊情況之下、表麵上似乎有害的基因在種群中不能自動消滅。體型大的鳥在大風和幹旱的情況之下比小島更占優勢。這些鳥類進化最好的證據,完全沒有任何跡象提示任何因素怎樣驅使鳥類進化成鳥。其實,在其它的情況之下,小鳥很可能有它的優勢,這不正說明了為甚幺鳥類沒有不斷地變大嗎?

格拉斯跟我一樣,看了以上的證據之後,完全無動於衷。在他寫的進化與自然選擇一章的末段綜合了他們的結論: 

朱裏安·赫胥黎(Julian Huxley)所謂的"進化論在運作" evolution in action)和其它生物學家的描述隻不過是一些人口統計的資料,地區性基因型的差異,和地理分布的不同而已。這些生物種常常經曆數百世紀也沒有真正的改變!隻因情況轉變而產生輕微的波動,而整個生物的基因組沒有改變的話,這點波動完全不能算是進化,我們有確鑿的證據,就是那些長期不變的生物種(panchronic species)(如活化石,維 持了數百萬年也毫無改變。)

這個結論顯然正確。但另一方麵反而引起了新的問題。為什幺那幺多人、包括在才智和品格上都受我敬佩的專家們,竟然會相信:地區性的群體波動,可以證實自然選擇的假設大有能力,可以創造出眼睛和翅膀這些工程上的奇跡呢?每一位研究進化論的人都知道,凱特爾沃爾描述的飛蛾實驗是證明自然選擇論最重要的經典。為什幺達爾文學者要等上一百年才可以看到這幺平凡、一點點的證據,來證明達爾文主義的精粹呢?而且凡真正研究過這些實驗的人也知道:這些證據跟任何的物種起源完全沒有關係,甚至跟新品種的來源也沒有關係,因為黑蛾和白蛾在整個實驗之中都同時共存。唯一的變化隻是兩者的比例而已。那幺為何具有聰明才智的人這幺容易受欺騙,以為凱特爾沃爾這樣的實驗可以對達爾文主義大言不慚的人有任何支持的力量呢?我們必須看下麵第四種描述自然選擇論的方法。 

自然選擇是必要的哲學 

美國國家科學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在最高法院作證時說,科學最基本的特點是單單"依靠自然性的解釋"naturalistic explanations)而不能靠"人類理性不能了解的超自然的能力(supernatural means"。這些現代科學家認為超自然、不能接受的範疇之中,不但包括了神,同時也包括了非物質,引導生物向複雜進化的生命力,和任何有意識和自覺性(consciousness)或其它所有非物質性的存在。如果科學能提供任何關於生物為何變向複雜的答案的話,就必須從餘下的物質範疇中找尋。自然選擇論當然是餘下的選擇,也許也是唯一的選擇。

在這種情況之下、也有許多人會采取一個很簡單的抉擇--達爾文主義必定是真理。對這樣的人來說,如果還要鑽研下去,唯一的目標隻有查問:自然選擇到底怎樣操作?並且他們很可能開始向一些不尋常的現象(不能 解 釋 的 難 題)著手。他們認為達爾文學說根本沒有受考驗的必要了,因為除此以外,根本沒有任何值得考驗的選擇。如果有任何人說,進化論不可盡信,會被赫胥黎(Thomas HHuxley),當年"達爾文的惡狗",向懷疑者提出的挑戰所征服,他問的難題其實很簡單:"你還有什幺其它的選擇呢?"

我認為多數的科學家不會不尋問絲毫的實驗證據,就安心接受。達爾文主義隻不過是一個哲學上的原則而已。但是從態度上來說,要在實驗室中挑剔一個受懷疑的理論,或找證據支持唯一可信的真理,兩者之間會有天壤之別。我們已經看過,傑出的科學家毫無異議地接受了混淆人工選種與自然選擇之間的推論。他們又竟然對重複贅述和邏輯推論的空言毫不為意。這些不合邏輯的思想不單仍然存在,而且還在不斷地繁生,正如一個無能的生物種,在完全沒有競爭的生態環境中得以苟延殘喘。 

如果自然選擇的創造潛力不需要從正麵去證實的話,那幺,消極方麵的反對證據也不可能推翻這個學說了。達爾文主義者已經演變出整套的輔助論據,提供似乎有理的答案解釋任何的問題。例如,為什幺活化石千百萬年都保持不變,而它們的表親已進化到像人這樣的高等生物呢?對達爾文主義者來說,這並非難題。它們沒有進化是因為適當的變異尚未發生,或者因為在"發生過程中受牽製"(developmentalconstrains)。或者說,這些活化石已經對環境有足夠的適應。總而言之:它們沒有進化是因為沒有進化!

既然進化論的能力在於繁殖自己的後代,為什幺有些動物當捕食它們的敵人出現時,會冒著自己的生命危險,發出信號警告同類、保護同伴呢?自然選擇怎樣可以促進這種自我犧牲的特征向無私舍己進化呢?有些達爾文學者將功勞歸給"群體的選擇"group selection)。人類國家之中若有個人願意在戰場上為國犧牲,則整個國家受益。同理,動物群體中若有自願犧牲者,當然要比全部都是自私的群體有利。

有其它的進化論者恥笑群體選擇論,推崇"家屬選擇"kinship selection)為犧牲 精神(altrusium)的基礎。既然犧牲自己可以保護下代或近親,也就保證了個人的基因可以延續。自然選擇可以在基因層麵促進基因組合中有些個體產生犧牲行為,所以達爾文主義者可以避免自然選擇論遇到的困難,將問題推到群體或基因的層麵,解釋一切。

達爾文主義者所擁有的武器中,最有解釋威力的是"基因的多效性"pleiotropy) :一個基因有很多種不同的功能。也就是說,任何影響一種功能的基因改變很可能也帶有其它的作用。那幺,真正的利或害就要看總的效果了。表麵上看來有害的特征,很可能與其它有利的特征聯合在一起。那幺,自然選擇的功效在乎選擇整個組合了。

我認為要解釋一切異常的事物與達爾文主義表麵上的衝突,需求助於多效性,或家族選擇,或發生的約製這些學說。這樣的做法在基本上沒有什幺錯誤,隻要我們假設達爾文基本上是正確的,就很有理由調整學說,遷就所觀察的事實。問題是調整太多了,要綜合起來找一個方法,審察一下達爾文主義是否正確時,才發現已經不可能了。顯然不適合的特征可以歸咎於多效性。或者說,我們不知道有利的地方何在。當所有的理由部說不通時,就索性推罪於"機遇"chance)了。達爾文自己說:"如果能證明任何生物種內有任何的結構是為了其它種的利益而產生,我的學說就馬上化為烏有,因為這些情況是不可能從自然選擇而來。"但是達爾文又巧辯,堅持他從來沒有說過自然選擇是進化唯一的機製(mechanism)。

有一項附屬的學說--性的選擇(sexual selection——是表現達爾文主義手法高明的例子。他們居然可以將頑梗不利的證據轉化為他們學說的支柱。性的選擇在今天隻算得是達爾文主義之中的一小部份。但達爾文當年認為它幾乎與自然選擇論一樣重要。(達爾文第二本名著《人的來由》(The Descent of Man)的主要內容集中討論性的選擇。)孔雀豔麗的尾巴是性選擇中最著名的例子。雖然它是雄孔雀逃避敵人時的累贅,但雌性喜愛它。所以,有龐大的尾巴會減短雄性孔雀的壽命,但同時又增加了生殖的機會。

這樣的說法好象也有道理,甚至很有趣。但我感到不解的是達爾文主義者為何不以雌孔雀古怪的性趣味為怪。為什幺自然選擇會在所有低等的鳥類中,推出這樣的一種,讓雌性狂愛那些具有殺身之患的異性?這些雌鳥應該對異性尖銳的爪子和強壯的翅膀發生偏愛才對!或許對孔雀屏的愛好與其它極重要的特點,如堅硬的蛋殼有關連。那幺為什幺自然會選擇如此古怪的遺傳關連呢?但無論如何,菲秋馬居然宣告:孔雀不是進化論者的問題,而是創造主義者應該應付的問題: 

科學創造論者真的認為他們的創造主會造出這樣一隻沒有六尺之龐大的尾巴就不能生育、而同時又容易被豹吃掉的鳥嗎? 

我不知道科學創造論者會怎樣說,但我認為無論公、母孔雀都很可能是一位具備豐富想象力的神所愛好的。孔雀是"毫無情感、機械式的過程"如自然選擇所不能容許的。

我們從菲秋馬對孔雀的評論中可以看出,他的反問是辯論中常用的技巧之一;攻擊是最好的防守。但同時,我們也看見,接受了某些哲學上的大前題,居然會使一位聰明的達爾文主義者麵對著相反的例證時卻視而不見。 

朱裏安·赫胥黎曾寫下:"我們可以預料自然選擇所得到的必定是可能性極微的產品;我們麵對一個充滿矛盾的顛倒現象(paradox),就是一個幾乎不可能造成的產品,同時也可以用它來證明自然選擇的功效是何等偉大。"如此建立起來的理論不必畏懼任何反證的力量。

自然選擇是達爾文主義中最著名的要素,其實並不一定是最重要的一環。自然選擇的真正功能隻是保存或淘汰一些已有的東西。突變必須提供有利的創意,讓自然選擇促進引導。從此我要轉到一個新的題目,所以需要開始新的一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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