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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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的邏輯推理總要有(撥霧正原集之四)

(2006-12-06 21:33:41) 下一個

基本的邏輯推理總要有(撥霧正原集之四)


我也不準備長篇大論,也不想涉及其它,更不是對持這種觀點的網友抱有成見,隻是就事論事,希望有關網友參考,共同提高本論壇討論的水準。 (括號裏的是原網友文,橫線部分是討論重點)

第一點 “總說基督徒撒謊”,這個說法似乎很絕對,我記得該位網友是大力提倡相對真理的,怎麽忽然就絕對起來。起碼有點缺乏一致性。

第二點 “總說基督徒撒謊”,基督徒是一個集合概念,據說全世界有20億,不知這位網友是怎樣得知這二十億基督徒是一致撒謊的。

第三點 “總說基督徒撒謊”,大家應該知道,有理智的辯論,最忌由討論觀點轉到人身攻擊,因為這樣就會馬上把嚴肅的討論降低到街頭混戰。這是一例這種轉變的典型。“撒謊”最輕也是人品缺陷,實質是重罪之一,即使按世俗罪狀衡量。更別說是違反十誡了。這實在是一種很嚴重的人身攻擊行為。

第四點 “總說基督徒撒謊”這位網友的氣魄好大,要把所有基督徒定為“撒謊”罪犯,舉證的工程恐怕不小。先不論是否有可能。

分析完這位網友的論點以後,下麵我們再看一下這位網友的論據,是否有足夠的理由站的住腳,來支持這個論點。這位網友的關注點是聖經以及基督徒對聖經的立場。

第五點 “您需要什麽樣的證據您才能相信聖經裏有錯誤?”這個問題裏有一個明顯的先入為主牽扯其中。似乎問者肯定聖經有錯,而且他判定對錯的標準眾所公認。試問有這種情況嗎?另一種潛在的錯覺就是該網友認為許多基督徒相信聖經無誤隻是一種人雲亦雲的盲從。若真對基督徒有深度了解,斷不會有此誤解。

第六點 “再鐵的證據放在你麵前,你都會去否認它。”這又是一種無據假設。且不說基督徒會不會否認事實,單說“鐵的證據”在何處?就憑一些牽強附會死扣字眼的亂解經文?或者一些零零碎碎的設想假說?

第七點 “因為你是個真正的基督徒,你信仰基督教,你必須說聖經是完全無誤的。”這句話一半正確,一半誤解。真正的基督徒,是基督的徒弟,信仰的是耶穌基督,以耶穌為救主,得真理,有自由,以信靠耶穌為唯一道路,得到不朽的生命。聖經揭示的正是這一教導。神是聖經的唯一作者。相信聖經無誤,和全心全意信靠神,是一致的。誤解是出於對這最根本的原則含混不清。而基督教按本性來說,是對信靠基督的人進行教導和管理,大家在一起逐步成聖,完成神交給的使命。當然,實踐中不如意的地方很多,皆為人的局限性和罪性使然。一句話,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力有不逮,包括智力和體力。遠的不說,我們每個人看看自己就行了。

第八點 “您本身,根本不關心聖經是否有錯。”這句話,太過武斷。不可想象,一個把聖經不當回事的人會比把聖經看作是生命的活水來源的基督徒更重視聖經是否有錯。教會史兩千年,見證了多少信徒為求聖經的真諦而獻身,皓首窮經,一生不懈的更是數不勝數。不要人雲亦雲,以為聖經無誤隻是一種理論。


第九點 “所以,說聖經完全無誤,對於你來說,根基根本不在聖經到底有沒有問題,根基在你的宗教信仰。”後半句是正確的描述。但我不認為該網友對基督徒對神的信仰有很深刻而正確的理解。基督徒對神的信仰是在神的啟示下對神有了基本的了解下建立起來的,是在有了對神的信仰以後通過聖靈的不斷指引,不斷對神的真理加深理解,在屬神的生命實踐中不斷加強和神的關係,從而把對神的信仰提高的一個新的層次。這絕不會是外麵的人通過看熱鬧所能知曉的。一個人如果知道神的大能,神的無所不知,而又知道聖經的唯一作者是神,以有限對無限,神對人的特殊啟示,隻是神計劃讓人知道的,這之外的世界人無從知道,甚至到底有多少我們是不知道的我們都不知道。退一萬步說,就是聖經,我們本應知道的,捫心自問,我們能自信理解的又有多大比例?所以說聖經無誤,對於有限而又無知的人來說,應是對聖經的作者可以接受的態度。硬要說聖經有誤,我看還是理解聖經的來龍去脈再說吧。

第十點 “你根據你的宗教信仰,不顧一切地通過狡辯甚至拒絕回應來說聖經無誤,還有意義嗎?” “狡辯”之說,又一次違規踏線,以人身攻擊來代替整場討論。“甚至拒絕回應”,在基督徒來說,這已經有公論。已成定論的事情就沒必要,也不宜反複。我在這裏舊事重提,主要是想把這一立場再一次明確,以免誤解。如果再在聖經是否有誤的問題上糾纏不清,確實是毫無意義。因為問題的本質是承不承認那位聖經的最終作者。如果討論在如何理解的層麵,甚至是怎樣實踐聖經的教導,隻要是以神為中心,當然十分有意義。否則,那麽多人每日查經不輟,總不會是閑著無事吧?至於查經致力於吹毛求疵,或者是馬列主義對外,手電筒照別人,就不免於事無補了。

第十一點 “是實事求是地客觀爭論嗎?我們知道,實事求是的客觀爭論,必須有一種情況是對方可以說服自己的。”那網友在什麽情況下可以信服呢?實事求是一說,神創造天地是不是實事?神造萬物,是基督徒的基本認知,是聖經宣示的真理,聖經都是神默示的,這是基督徒不能離開的基礎。離開了這些,還談得上什麽實事求是?我想任何一位網友也不會認為有時間和能力去證明這不是神的創造吧。既然不能,為什麽在這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麵前徒勞無功呢?


第十二點 “必須存在一種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我的理論是錯誤的。這是參加討論的基礎。”這也要看這是一個什麽理論。無結果的討論對很多人沒意義,也不會有太多的人感興趣。


第十三點 “我們反基督教的人,就有這樣的基礎。”定性:反基督教。不是反耶穌基督。這二者的區分很重要。我剛修完一門教會史,如果反對教會的一些作為,興許我還會和這樣的反對一致呢。聖經有明訓,魔鬼興許就控製了某些教會,成為他的領地。但是如果有人利令智昏,從反對教會的某些行為之變為攻擊神,成為我的敵人還是小事,“神讓他滅亡,先使他瘋狂。”我一貫認為,疑神雖然不智,但是還有情可原;反神則太愚拙,實在不自量力。

第十四點 “什麽情況我們可能是錯誤的?很簡單,你們基督徒來預言一種科學無法預言的情況發生,你們可以說那是上帝給你的啟示,你來預言,為排除偶然情況的發生,你們的預言必須接受統計學的檢驗。這樣的情況下,你們的預言準確,我們則承認耶和華存在。”這一段混亂點很多。首先,證明你們錯,為什麽要憑基督徒的行為?誰提出的問題誰自己準備條件。既然要證明聖經有誤,就是誰有問題誰找答案。第二,現在又轉到神的啟示上來了。神的預言在聖經裏記載得很清楚,有的已經是曆史,有的是將來的預期。已成曆史的,花點功夫去查,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討論,即能清楚。盼望將來的,耐心等即可。第三,這位網友從哪裏得知每一位基督徒都有預言能力的?好像預一下言就和吃頓飯一樣方便。須知預言是神對先知的特殊使用。主流基督徒多認為這種恩賜已經在使徒時代結束時終止。第四,統計學是數學在社會學領域的應用,有其功效,同時也有很大的局限性。這種局限性決定了統計學隻能用在一些要求不太精確的領域,對人的決策有所幫助。想把它用在決定是否有神的判定上,有點異想天開,給人哭笑不得的感覺。第五,真正的科學,必須是能實證通過實證的結果,是人類對物質世界有限的掌握。因此就目前的科學成果來說,還遠遠不能解釋我們周圍的物質世界,精神世界提都別提。什麽是科學無法預言的?一個內涵和外延都說不清的問題。基督徒的預言準確,你們就承認神?二者似乎根本無關。神不是有人承認才是神的。而得不得到神的承認,是神的主權範圍,而不是人的行為的結果。

第十五點 “為了說得更具體點,我來打個比方,如果我說,我看到一條你們無論用任何方式都無法探測的龍。這個觀點,我就沒有任何機會被證偽。”非常遺憾,這和聖經毫無可比之處,也沒有基督徒對這樣的問題感興趣。而事實是有人願意反對聖經,又對無法對其證偽而苦惱。不過,認為聖經無法證偽畢竟是進步,無法證偽的事情就沒必要徒費時間了。當然在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中對不能證偽的認識有天地之別。基督徒認為聖經的真理性和聖經作者的全知全能使人根本就無從證偽;而非基督徒有人可能認為我們可以證偽而基督徒按其標準就是不承認。

第十六點 “基督徒認為聖經無誤,就是這樣。沒有任何機會會被證偽,無論你用什麽證據,他都不承認,因為他不會放棄他的宗教。而這個宗教書籍,成書於古代,曆時久遠,必然有錯誤和矛盾,要找起來都不費什麽力氣。但他們必須不尊重事實,必須否定事實,才能保留他們的宗教信仰。二選一,否則矛盾。” 第一,沒有任何機會被證偽,和不承認證據是兩回事。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說法。既然無法證偽,又哪裏來的證據?自稱有證據來證明那些無法證偽的事項是偽的,我不知這裏的邏輯何在。第二,成書久遠,就必然有矛盾,是否意味著現代的東西就比古代的準確。時間和矛盾不見得非是反比關係不可。第三,“必須不尊重事實,必須否定事實,才能保留他們的宗教信仰。二選一,否則矛盾。”這代表了這位網友的典型的語言風格。是和說基督徒撒謊的思路一脈相承,也是對基督徒人身攻擊的行為。隻是用詞稍有變化。這可算是這位網友的第三次違規。與這位網友的臆斷相反,基督徒正是尊重最大的事實,跟不反對科學證明的事實。基督徒反對的隻是那些企圖用科學反神的行為。二者根本就不對等。另外再加一句,基督徒反對科學的不是沒有,中世紀的教條主義者,現代也有,不過確是鳳毛麟角,如果哪位網友願意和他們叫陣,我支持。

第十七點 “這樣的情況下,基督徒可能實事求是嗎?可能和你實事求是地展開討論嗎?他們甚至連可以被證偽的基礎都沒有呢。你們憑什麽來認為聖經無誤呢?”本來聖經有誤無誤就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誇誇其談的。有一個比喻,雖然不太相似,但可以參考。有人戴一個項鏈,當人問起的時候,她說是鑽石製成。一個路人掃上一眼,插話道,什麽鑽石,木頭的而已。當項鏈的主人試圖糾正他的時候,他不但不聽,反而非要她陪著到原產地調查一番不可。


第十八點 “明白了嗎?你們在沒有任何可被證偽的基礎上來裝做討論聖經是否有錯誤,這本身,就是假的,是虛偽的。”“裝做”,又一次人身攻擊。基督徒自己認為聖經無誤,站穩這個立場,進一部作出解釋,有何奇怪?總不能都站在這位網友的立場上,才不虛偽吧?或者是假裝放棄自己的立場?世界發展得太快,不知對“虛偽”是不是有了新的定義。

第十九點 “所以我說你們撒謊,沒有冤枉人吧?”首尾一致,前後呼應,是一篇好作文。可惜形式再好,難掩邏輯和真理上的致命之瑕。這是最後也是第五次人身攻擊。

由討論問題,轉到人身攻擊,屬於辯論中的低級錯誤,希望在今後能夠避免。因為這樣做的結果是轉移了注意力,使問題的不到應有的關注。還有可能惡化情緒,對論壇風氣有逆向影響。

我個人認為,人的信仰,基本上是個人和信仰對象的關係。值得信仰的,必定是遠遠高於有信仰的人。所以從根本上講,建立這種關係是位高者的決定,不由位低者左右。機緣到來,不要喪失。更不要思想封閉,自視無兩。

僅以此文,祝賀新斑竹榮升寶座。恭祝真大師以得道高僧的祥和化解人世間的暴戾,用普救紅塵的心胸拱起信仰家園的元氣。

(下麵是網友原文,謝謝)

再來個正版的:為什麽我總說基督徒撒謊,關於辯論

來源: ICLL 於 06-12-06 00:55:53

我來告訴你,為什麽我總說你們撒謊。好嗎?


你來回答我一個問題,您需要什麽樣的證據您才能相信聖經裏有錯誤?

你自己能想象出這樣的證據嗎?您自己說。

我告訴你,沒有!任何證據對於你來說,都不起作用。再鐵的證據放在你麵前,你都會去否認它。為什麽?

因為你是個真正的基督徒,你信仰基督教,你必須說聖經是完全無誤的。

這裏的邏輯關係就很清楚了。您本身,根本不關心聖經是否有錯。無論它對錯,你都必須說它無錯。因為你必須承認這一點。所以,說聖經完全無誤,對於你來說,根基根本不在聖經到底有沒有問題,根基在你的宗教信仰。

那麽,你根據你的宗教信仰,不顧一切地通過狡辯甚至拒絕回應來說聖經無誤,還有意義嗎?是實事求是地客觀爭論嗎?我們知道,實事求是的客觀爭論,必須有一種情況是對方可以說服自己的。必須存在一種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我的理論是錯誤的。這是參加討論的基礎。

比如說,我們反基督教的人,就有這樣的基礎。什麽情況我們可能是錯誤的?很簡單,你們基督徒來預言一種科學無法預言的情況發生,你們可以說那是上帝給你的啟示,你來預言,為排除偶然情況的發生,你們的預言必須接受統計學的檢驗。這樣的情況下,你們的預言準確,我們則承認耶和華存在。

好,我們這一方,是存在這種“可以被證偽”的情況的。

你們有嗎?沒有。

為了說得更具體點,我來打個比方,如果我說,我看到一條你們無論用任何方式都無法探測的龍。這個觀點,我就沒有任何機會被證偽。

基督徒認為聖經無誤,就是這樣。沒有任何機會會被證偽,無論你用什麽證據,他都不承認,因為他不會放棄他的宗教。而這個宗教書籍,成書於古代,曆時久遠,必然有錯誤和矛盾,要找起來都不費什麽力氣。但他們必須不尊重事實,必須否定事實,才能保留他們的宗教信仰。二選一,否則矛盾。

這樣的情況下,基督徒可能實事求是嗎?可能和你實事求是地展開討論嗎?他們甚至連可以被證偽的基礎都沒有呢。你們憑什麽來認為聖經無誤呢?

明白了嗎?你們在沒有任何可被證偽的基礎上來裝做討論聖經是否有錯誤,這本身,就是假的,是虛偽的。

所以我說你們撒謊,沒有冤枉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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