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窺天境

得窺天境,須看透紅塵萬丈;人神相通,隻憑借靈犀一縷。信靠耶穌,此外路路是絕望;堅定不移,萬裏迢迢聚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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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十一奉獻簡答網友疑問(一)曆史回顧

(2006-09-02 19:35:13) 下一個
關於十一奉獻簡答網友疑問

第一, 十一繳納是摩西律法的一部分,是以色列人的責任,是支持以色列國家的基本財政政策。
第二, 以色列人承擔十一繳納是因為他們從神那裏獲得了土地,他們的繳納是土地上的產品,繳納給神,以此來表示對神的所有權承認。
第三, 神用收繳的十一繳納付給利未支派,因為他們全職為神做工,沒有分得土地。利未人的職能可比當今的全職教會工作人員。
第四, 除了付給利未人的十一外,還有兩個十一:一個是為以色列人的集會;另一個是救濟窮人,三年一征,為他們提供飲食等必需品。
第五, 新約中沒有直接有關十一繳納的論述,所以舊約相關的精神依然適用。最基本的就是兩點:首先,基督徒雖然沒有直接分得土地,但是應該明確懂得取得收入的一切條件都是神預備的;然後,教會的全職工作人員是為神做工,他們需要經濟條件。
第六, 三個十一繳納,我認為利未人的那一份仍需保留;集會用的基本可以取消;濟貧的那份基本上為政府職能取代。因此,可以說,隻有一個十一繳納從舊約時期轉到新約時期,今天仍有指導意義。
第七, 根據第五點, 基督徒應該和必須繳納是可以肯定的,但是應該交多少是一個很複雜的神學理論和實踐問題。必須把實際情況和對聖經的深刻理解結合起來,才能有正確的認識和符合神意的實踐。
第八, 對比舊約,以色列十一個支派各繳納十分之一給利未支派,然後利未拿出十分之一給祭司做獻祭用。也就是,利未人得到總產的大約百分之十。或者說,每十個以色列人承擔一個全職為神工作之人的需要。
第九, 由此類推,如果現在繳納十分之一,就等同每十人支持一個牧師或其他全職教會人員。換句話說,如果教會有一百個人,隻有一個牧師,每人大體上交百分之一即可。
第十, 其他開支怎麽辦?自由奉獻。以色列人建聖殿全靠自由奉獻。其他開支從本質上說都不是必需的,有條件當然越做得多越好,但不能成為教會成員的責任。而第九點的繳納則是教會成員必須承擔的義務。
第十一, 保羅談到的奉獻及其原則是第十點談到的內容,而不是第九點的繳納。不少人把二者混為一談。隻要神的事業需要有人全職工作,正常的經濟支持就需要來自基督徒。每個基督徒就應該也必須承擔這一責任。
第十二, 一個成熟的基督徒因該高興地分擔這一經濟需要;不成熟的也應以神的事業為重,勉力而為。遵從神的命令,不應該以自己高興不高興,受益不受益為前提。從這一點也可看出,保羅談的是奉獻,而不是繳納。
第十三, 堅持為神的事業繳納自己應負擔的那份,更大的意義是成聖,是逐漸地和物質世界脫離,堅持不懈地向精神成熟邁進,才能最後成為成熟的基督徒,符合神的要求。
第十四, 教會如何教導和管理繳納是一個迫切的課題和嚴峻的挑戰。正如不少網友善意的批評那樣,大多數教會和牧師的實踐實難令人滿意,甚至滑到邪路上去。
第十五, 這種狀態需要基督徒和關心的朋友共同努力,深切理解神的意旨,計劃,期望,目的,在基賭徒實踐中找出一條正確途徑,讓繳納這一經過神批準並設計的工具發揮應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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