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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化力證暴力出民主

(2009-11-12 19:36:35) 下一個
施化力證暴力出民主


張三一言


施化先生寫了一篇題目是《“民主德國”為什 不民主?》的大作(http://www.ncn.org/view.php?id=76734&charset=gb2312),堪稱奇文。奇就奇在他自己給出充分的事實和有力的論證,全麵徹底地的推翻和否定了自己“暴力永遠不出民主”的判斷。

以下都是根據施先生這一奇文裏的文字說明施先生如何推翻否定自己的結論。


[一]、施說暴力永遠不出民主,施化又說暴力已經出民主

首先,請施先生先搞清我們爭論的是甚麽。

在爭論中,我認為∶民主是目的,暴力、非暴力,革命、改良等等是手段,手段不起決定作用;以民主為目的之民主暴力、民主革命或民主改良都能出民主。施先生認為∶暴力、革命永遠不會出民主,即使是追求民主的暴力或追求民主的革命都永遠不可能出民主。

其次,請看施先生現在又怎麽說了?

施先生說∶『號稱民主體製的東德全稱“德意誌民主共和國”,和不號稱民主的西德“德意誌聯邦共和國”,都不是通過這個國家自己的民主武裝力量建立的政權,而是外來的占領軍所為。』施先生又說∶『同樣是占領軍,號稱先進的“社會主義”國家蘇聯,卻沒有在東德建立民主製度,而落後的“資本主義”美國卻在西德建立了民主體製』。應該由施先生回答∶為甚麽同是由暴力產生的政權,一個是民主一個是專製?回答問題時,請施先生注意∶“通過這個國家自己的民主武裝力量建立的政權”是暴力,“外來的占領軍所為”(外國暴力)也是暴力。不論施先生怎樣回答,都無法避免證明能出民主與是否使用暴力無關,暴力手段並非決定是否能民主的條件這個結論。施先生要回答的第二個問題是∶為甚麽美國在德國可以用暴力建立民主?不論施先生作如何回答,都不可避免會導出如下結論∶本質是專製的,或者追求專製為目的的暴力(或革命)不會出民主(德意誌民主共和國),本質是民主的,或者追求民主為目的的暴力(或革命)可出民主,而且已經出民主(德意誌聯邦共和國)──由施先生提出的質問,說明施先生事實上已經完全認證了∶為民主的暴力(或革命)能出民主,並且已經出了民主。

施先生用自己提出來的充分事實和明確無誤的論述,徹底否定了他認定的暴力、革命永遠不會出民主,即使是追求民主的暴力或革命都永遠不可能出民主的結論;證明了我的“民主暴力、民主革命或民主改良都能出民主”的判斷正確。

這是用準確無誤的邏輯,根據施先生自己的白紙黑字推出來的結論。以下再說一下施先生給出的用“自己的民主武裝力量(暴力)”建立民主政權的事實。

施先生提出『江山血酬律”,“血染的江山隻能用鮮血來奪取,而付了足夠的鮮血就享有江山』,『當一個用暴力建立的政權一誕生,天下所有權立刻自動歸於戰勝者』。這裏的“血酬”、“血染”當然是指暴力了。請看施先生又說甚麽啦?『“血染的江山”,美國不如前蘇聯,前蘇聯不如中國。』這句話的意思是∶美、蘇、中都用了暴力,隻是暴力的程度不同而已。可是,這天下誰也不能否認美國是一個民主國家,施先生這不就是白紙黑字說明美國是用暴力(隻是程度輕於蘇中的暴力)建立民主國家的了嗎?施先生再次徹底否定了其暴力永遠不出民主的結論,再次證明暴力已經出民主,而且是用“自己的民主武裝力量”的暴力建立了民主。現在,施先生在自己提供的事實與理論麵前,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收起高高掛起的“暴力永遠不出民主”虎皮大旗。

順便提醒一下施先生,美國是“血染的江山”也“付了足夠的鮮血”,可華盛頓沒有做美麗堅皇帝永遠就享有江山啊!

從以上白紙黑字看,暴力出民主的事實連施先生也不能從自己你的腦中抹掉。如果你要人們相信你所說的這些事實不存在,請你先從心底裏說服自己,然後才教導別人。告訴施先生,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事實就是事實,並不會因為你已經反對過或否定過就變成不存在了的;若你說不存在就不存在,存在也不存在,就是語言暴力。極力反對行動暴力的人實行語言暴力,是甚麽回事?


[二]、施化全麵給出了暴力出大中小民主國家的實例

施先生說『至於張先生搬出斯洛維尼亞獨立戰爭(1991年)、克羅埃西亞獨立戰爭(1991年-1995年)、波士尼亞獨立戰爭(1992年-1995年)、科索沃獨立戰爭(1999 年)來說明暴力與民主的有機聯係,我覺得不能說服人,至少不能說服我。這幾個小國都沒有代表性,更不是民主國家的典範。』並很得意地諷刺∶『如果換了我,不到“山窮水盡”的地步,是不會舉出這樣例子的。』

就算我張三真是“山窮水盡”吧。但是,根據你白紙黑字的陳述,你施先生總不能否認這一堆小國最低限度說明∶“暴力可以創建很多不是典範的民主小國”這一事實吧。

在這裏我要感謝施先生以下為我的“山窮水盡”解困──在本文的第一部分,提到施先生的論述中給出以美國為例的大國可以用暴力創建民主的實例;也給出了以西德為例的中等國家用暴力創建民主國家的實例。給我補充了大國、中等國家暴力出民主的事實。

根據施先生白紙黑字證明,暴力既可以出“不能說服人”的、不是典範的小國民主,也能出能說服人的中等國民主和大國民主。如果換了我,不到“山窮水盡”的地步,是不會舉出徹底推翻和否定自己結論的事實和理論的。

現在由施先生自己證明小國、中國、大國都能暴力出民主了,你是不是仍然在你自己提出的事實和理由麵前說∶『我覺得不能說服人,至少不能說服我。』


[三]、笑談施化因為吃麵能飽肚,所以證明吃飯不能飽肚的邏輯

施先生說∶『華盛頓趕走了英國人是不錯,可是英國人又是趕走誰而建立的民主呢?』施先生的意思是想否定“趕走”與建立民主的關係。這裏的趕走就是指暴力,就是要否定暴力能建立民主。他用的理由特奇怪∶因為英國沒有暴力建立民主,所以美國的暴力建立民主就不存在了。以自由民主為目的,趕走(暴力)可建立民主,以自由為目的沒有趕走(沒有暴力)也可建立民主,請問施先生,這有甚麽矛盾?這有甚麽好奇怪的?怎麽會是非黑即白的關係?施先生這種邏輯,舉個生活實例就好像這個不好笑的笑話∶因為李四吃麵條吃飽了,所以證明張三吃飯(沒有吃麵條)不能飽肚。施先生為了否定暴力可以出民主竟鬧出這種周星馳式的無厘頭笑話。

重複前麵所說的一段話的意思結束本文∶暴力能出民主這個事實連施先生也不能從自己的腦中抹掉,所以,如果要人們相信你所說的“暴力出民主”的事實不存在,請你先在你腦中抹掉這些事實,先從心底裏說服自己,然後才教導別人。

2009-11-12 於星州
新世紀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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