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革命、造反出民主是政治常態

(2009-11-10 02:45:00) 下一個
革命、造反出民主是政治常態


張三一言


施化先生反革命反造反理論山窮水盡了。山窮水盡表現在每一篇文章都是前文重複,炒冷飯,沒有新意;隨意裁剪事實,對自己論點有利的就放大拔高,不利的就抹煞,裁剪掉;每一個論點都不敢正麵事實,隻能用“我說是就是是,不是也是是”的武斷;因需要而任意變更概念。


[一]、概念不清就說理不清

施化先生說∶『我不是不承認暴力能夠改變社會形態,但是暴力永遠造不出民主。』

這個判斷成立嗎?先簡單指出上判斷的概念混亂(在後麵才談事實)。

最基的社會型態有兩種∶專製型態和民主型態。既然“暴力能夠改變社會形態”,理所當然暴力就能夠改專製社會型態為民主型態;為甚麽又“永遠造不出民主”?這是其一。其二,施化先生一貫說暴力造反、暴力革命的概念就是改朝換代,即隻能是由新的專製暴政取代舊的專製暴政,也就是永遠不能出現另一種社會型態取代原有的社會型態,現在怎麽突然又變成“能夠改變社會形態”了呢?為了理論方便,隨心所欲地改變概念;到底是要人相信你的暴力不能夠改變社會形態,還是暴力能夠改變社會形態?


[二]、不尊事實、違背事實的理論必是謬論

施化先生說“暴力永遠造不出民主”,就必須證明人類史上絕對沒有一個由暴力造出來的民主,若有一個,這個立論就破產。

請看∶

沒有一個正常的人能否認美國獨立戰爭立國是暴力造反革命立國,立了民主之國,而且是民主典範之國。孫中山搞了一個如假包換的辛亥革命(施化先生說孫是蔣毛暴力革命的祖師爺),根據孫中山建國大綱思想立了一個自由民主憲政的民國憲法,經過訓政的不民主階段和横插了蔣介石的獨裁,最後克服挫折建成了如假包換的憲政民主製度。隻這兩個事實就徹底否定了施化先生的“暴力永遠造不出民主”結論。麵對這種令施化先生理論破產的事實,施化先生用的是強橫否定事實的辦法∶強說美國立國不是使用暴力,沒有革命,沒有造反,而是他自創的“革政”。請看施化先生提出的隨心所欲的辯駁事實。

施化先生如是說∶『美國的政體形成於“大陸製憲會議”,這個會議是非暴力的。』

請看事實。1775年4月北美獨立戰爭已經爆發;1775年6月15日,第二届大陆会议举行,並决定殖民地居民组建正规的大陆军,北美独立战争全麵展开(此前局部戰爭早己展開)。到1776年初,大陸會議通過了獨立方案。美國的曆史事實就是先發起建立政治實體的獨立革命造反的戰爭,後製定建立政治實體的憲法。請問施化先生,在戰爭發生後開了一個“非暴力的”“製憲會議”就可以否定先已存在的戰爭這一事實嗎?如果可以,共產黨也在挑起內戰後開了一個非暴力的”“政治協商會議(製定憲法性的共同綱領)”,那麽共產黨就是用非革命戰爭手段建立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在辛亥革命後,1912年3月8日由當時位於南京的中華民國參議院所製定具有「憲法」性的文件《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912年3月8日由中華民國參議院通過,3月11日公布實施;這個參議院會議也是非暴力的。那麽孫中山是不是用非革命戰爭手段建立其中華民國的?同類事實同一邏輯,你為甚麽又強調毛蔣是暴力革命?

因為要否定美國人造英國人反的暴力革命,施化先生就隨意選取、拔高、放大一個“大陸製憲會議”,並用它來否定他要否定的美國人暴力造反革命;因為要強調孫中山和毛澤東暴力造反革命,所以他們召開的製憲會議就在施他的事實世界中消失了。美國的獨立(立國)是由暴力革命戰爭打造出來的,這是鐵一般的曆史事實。你的評論並非一言九鼎,並不會因為你已經“專門為此寫過評論”事實就會消失、不存在了的。

再添加一點兒施化先生隨意抹煞事實的小資料。施化先生說∶『後來(張注∶指美國獨立戰爭後)同樣推翻殖民統治的百十個其他國家,包括現在還在戰亂中的非洲國家和在民主之 路上苦苦求索的南美和亞洲國家,都沒有用獨立戰爭換來民主。』請問施化先生,東帝汶有沒有進行過獨立遊擊戰爭?請問施化先生,斯洛維尼亞獨立戰爭(1991年)、克羅埃西亞獨立戰爭(1991年-1995年)、波士尼亞獨立戰爭(1992年-1995年)、科索沃獨立戰爭(1999年),這是甚麽東西呀?這些獨立戰爭立國後的政治現實是印證你還是否定了你的『暴力永遠造不出民主』高論?信口開河,小心為要。

類似這樣“我說是就是是,不是也是是”的武斷的思路,隨意選取、拔高、放大其理論所需的事實,任意否定消弭其理論所所忌諱事實,在施化先生文章中隨處可見。

施化先生的這種思路邏輯是這樣的∶一個家庭,妹妹出世,這個妹妹是沒有男性器官的,所以先前出世的哥哥就不存在了(為否定男孩用)。忌諱提及妹妹,視妹妹如同不曾出世,這個家庭隻有一個男孩子了(為強調男孩用)。


[三]、以片麵取代全麵是理論的致命傷

施化先生說∶『辛亥革命和民主的台灣,其中的因果關係不是沒有,但不是根本原因。台灣的民主是台灣的進步人士堅持和平爭取的結果,不是由於孫中山建立的民主體製。』

這一承認有“辛亥革命和民主的台灣”有因果關係的說法比以往對此否定有所進步。

也請看事實。

所謂台灣的進步人士,指的就是民進黨為主的反蔣反專製力量。民進黨意識是推翻國民黨外來政權統治,建立台灣國,是百分之一百的革命造反運動(不管它用暴力還是和平手段)。這完全符合施化先生『台灣不是由於孫中山建立的民主體製而來』的界定。按照施化先生這一說法,台灣人民就必須另外建立一個不是孫中山中華民國的國家(例如台灣民主國之類的國家)。按照施化先生這一說法在台灣的現政權就不是在原有基礎上改良演變而來,而是要把原有的完全徹底推倒重來,建立一個全新的國家;這就要用完全徹底的造反革命(不管它用暴力還是和平手段)才能達到。原來表現得徹底反造反反革命的施化先生其理論深層根據仍是完全徹底造反革命的。

但是,台灣民進黨在現實政治門爭中是用和平手段爭取實現中華民國憲法權利和贏取中華民國的執政權力;陳水扁當的是中華民國總統,而不是台灣國總統;現在也是受中華民國法律審判。以上所說的就是一個鐵一般的事實,這事實就是明確無誤地指出∶到今天為止,在台灣國家實體還是繼承孫中山的中華民國。所以正確的事實陳述是∶孫中山為了建立民主體製,發起了辛亥暴力造反革命,創建民主憲政體製綱領,經曆不民主的訓政過度階段,雖經專製挫折,辛好,在結束訓政進入創建憲政期間之前後出現了台灣進步力量,即出現了有製衡的政治局麵,於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安全地進入了民主憲政社會,最終實現了中華民國憲政民主政製實體。

在這麽鐵一般的事實麵前,施化先生就是有膽量說“民主的台灣不是由於孫中山建立的民主體製而來”。

施化先生錯就錯在,把一個曆史事件所具有的多種組成部分(暴力戰爭、民族革命、民主革命、製定民主憲章、確定實現憲政的訓政),和這個曆史事件過程的多個階段(革命、外戰、內戰、訓政、建政;或專製、民主),按其需要,隨心所欲地選擇對其有利的那個部分(暴力革命、訓政、專製),並用這一部分內容和過程取代、否定其它一切。這種論證方法,從觀念上來說是欠缺理論信心、誠信,從水平上來說是欠缺辨識、辯論能力。

其次施化先生錯在分不清政治的質與量。

施化先生說∶『孫建立的是黨國體製,更像現在的大陸而不是台灣。』六七十年前的中國民主派已經看出,國民黨統治下的自由民主是多與少問題,共產黨統治下的自由民主是有與無問題。施化先生認識水平遠低於六七十年前的水平,所以,才會把在法理上和理念上有自由民主憲政的政治體製與法理上和理念上都絕對否定自由民主憲政的政治體製等同(更像)起來。說『孫建立的是黨國體製,更像現在的大陸而不是台灣。』是不擇手段強行判斷而曝露出來的理論底氣不足的表現。

僅僅是如上所提及的美中用暴力造反革命造出了兩個憲政民主國家這一事實就完全隨底地推翻了施化先生革命、造反永遠造不出民主的結論。

所以,我的結論與施化先生的完全相反∶革命、造反出民主是政治常態。

當然這一結論並不否定用非革命、非造反的改良方法甚至是施化獨創的革政方法創建民主也是政治常態。

施化先生若不服我的結論,請你證偽我的事實,推翻我的理據,或拿出事實來說服我。請不要空口話白話,不要用“我說是就是是,不是也是是”的武斷的思路。

2009/11/09 於新加坡
新世紀 首發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