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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萬元殺人論

(2008-11-08 20:53:38) 下一個
三萬元殺人論

張三一言


反民間暴力者誣指楊佳為三萬元殺人。他們的三萬元殺人論是如是表達的∶「如果山西員警不賠償揚佳三萬,他是否也應該殺人?其實我們對揚佳一案都還沒有弄清楚。他在山西和員警要了三萬,就沒有事情了,這次也是要三萬,難道不給三萬就可以殺人,而且殺這麽多。如果山西不給揚佳三萬,是否他就應該殺山西的員警?山西是為了被打掉了牙。難道為了被打掉了牙,就可以殺人?上海的事情,具體情況大家都不清楚,但應該不會比山西嚴重多少,因為都是隻提出三萬的賠償。也就是是說,一個揚佳認為應該賠償三萬的事件,就是如他在山西被員警打掉牙這樣的事件,揚佳認為,隻要不能得到賠償,就可以殺人。」

捏造、扭曲事實、栽贓誣指是禦用文人五毛們的拿手好戲;一貫如此,幾乎沒有一篇文章不用這種傳統伎倆。這種卑劣伎倆經常用如下兩種形式表達。一種是“據說”,先拿一個無從稽考的“據說”,然後把據說當作事實進行推論和作出結論。一種是用“如果”或“應該”作遮眼布,提出假事實,然後把這“如果”或“應該”的假事當作真實進行論述和作出結論。上麵所舉的就是把“應該”當事實典例。


“揚佳認為,隻要不能得到賠償,就可以殺人”這完全是捏造和栽贓。楊佳自始至終都沒有在任何地方用任何方式表達過,為三萬元殺人;相反,楊佳殺警的動機是因為受了傷害和侮辱而要討回一個說法。楊佳的“說法名言”早已響徹雲霄,國人皆知,唯反楊佳的禦用文人眼瞽耳龔。

一方麵說∶“上海的事情,具體情況大家都不清楚”,同時又說楊佳“都是隻提出三萬的賠償”,而且還因此得出結論∶“應該不會比山西嚴重多少”。請問,你弄清楚了楊佳實實在在有向上海警方提出三萬元賠償嗎?你絕對沒有。楊佳本人和他的朋友沒有說過是為了三萬元殺警!連其警員被楊佳所殺的共產黨上海員警當局都不敢指稱楊佳殺警唯一因由是得不到三萬元賠償!因得不到三萬元而殺人是黨的禦用文人明目張膽造謠栽贓!員警不給三萬楊佳就殺警絕不是事實,隻是你們的“認為”,這種“認為”當作事實對你誣蔑抹黑楊佳有利,所以你當作是真事實采用了──現在已經證明,三萬元賠償事是子虛烏有。上海員警不給三萬所以楊佳殺警,也不是事實,隻是用“如果”遮掩下捏造的事實。

要是“員警不給三萬”可以誣裁成為楊佳殺警的“因”,
那麽,“遭到七八個員警的毆打”、“當著這麽多人的麵查看我的證件”、“限製我的人身自由”、“為什麽不攔(他們),就攔住我一個”、“
占用我的時間”、“
限製我的人身自由”、“
督察並沒有給他滿意的答複”(當然還有更多我們還不知道的楊佳不滿的事)全部都可以按誣蔑者的需要而作為楊佳殺警的“因”!

可見,得出上百種原因中隻選取「揚佳認為,隻要不能得到賠償,就可以殺人」這樣的結論荒謬絕倫。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選擇這個作為楊佳殺警的因特別有利於抺點和妖魔化楊佳。

楊佳到底為甚麽殺員警?

楊佳自己給出的答案是∶他受到了一些不能一輩子忍受的委曲,要員警給他一個公道的說法!用楊佳自己的話來說就是「我一級級投訴都沒有結果,而是(警察)一級級地侮辱我的人格,所以7月1日發生的事是完全正常的。」楊佳的行為是為了不願人格和尊嚴受到傷害。但是上海員警就是不給楊佳這個公道說法,所以才發生楊佳殺警大事件。(《南方周末》消息,一位元權威人士透露,在一度拒絕配合警方做口供之後,楊佳首度解釋犯案動機的第一句話赫然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輩子背在身上,那我寧願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給我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也就是說楊佳是受了冤枉委屈,個人權利和尊嚴受到了損害,到了不可忍受的地步,又,這個公道說法已經無法從任何法律或公眾或輿論或任何管道可以申訴取得,剩下來的隻有與代表迫害楊佳的惡政惡製的債主員警“共同死亡”一途了。

這就是楊佳殺警的事實真相和正確結論。

可是反楊佳的禦用文人卻企圖用“三萬元殺人”來貶低楊佳的正義行為。

附一個故事供參考。退休了生活絕不會窮的英國抗戰英雄陸軍上將蒙哥馬利與其他老年人一樣排隊領“敬老金”。領了後點數發現少了幾個先令。於是回去和出納員理論爭吵。驚動記者。

難道蒙哥馬利上將真的是為了可有可無的幾個先令爭吵?

不,蒙哥馬利給我們的答案是∶為了權利和尊嚴!

禦用文人五毛們之所以詆毀楊佳,其目的之一是想透過打壓楊佳,讓全國人受到教訓而變成完全沒有權利意識和人格尊嚴的共產黨的馴服奴隸。

(楊佳的最終結局未出,並且有關的議論也稍微靜下來了。我覺得,現在對過去有關楊佳的議論作一些評論倒是有意義的。因而寫了係列文字,這是其中一篇。)2008/10/23
原發 中國之路論壇http://chinaway.org/bbs/forumdisplay.php?fid=2&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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