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共和國第一案----龍治民殺人案-12 完

(2006-07-31 09:24:05) 下一個
先後有30多個遇害者被認,其餘的則成了無主之魂。
  而代他們講述他們悲慘遭遇的,可以說是那些被民間稱之為“從龍爪下逃生”的人。
  邵根正(男,59歲,趙村人):
  就是去年,記得是秋天,就是秋天,地裏的包穀棒棒都多大了。我去王墹看電影。看完電影我往回走,走到村口的時候,一堵矮牆底下忽地立起個人,嚇我一跳!我還當是一條大狗,一條大狗立起來也就恁高。不是龍治民是誰?就是他。他問我是哪個村的,我說趙村。他說天都黑成啥了你還回去呀。我說不回咋辦?再黑也得回嘛。他讓我睡他家,說他家有活幹。當時我還想:今晚上是咋了?運氣恁好,看了電影還有錢掙。我說我沒給家裏說呀。他說那怕啥?咱這地方一個男人一晚上不回家還不跟一條狗沒回家一樣?不算啥事。這話倒也是,不是尋見了活幹,就是讓朋友拉住了閑講,家裏還能咋想?那就住下吧。等我一進他家--天爺!我說我家髒,他家還要髒十倍哩!也不知道是啥味,一陣一陣的,比茅子還嗆人。我就沒脫衣服,和他在炕上將就睡了一夜,天一亮趕緊走。走的時候我還罵了一句:“做啥活哩!”那天夜裏他為啥沒敢害我?我不是嫌屋裏難聞麽?夜裏我起來好幾回,吸了好幾根煙。他八成是看我睡的不踏實,沒機會下手……
  杜XX(男,王墹村人,縣化工廠職工):
  窩邊草他也吃哩!這件事聽起來像瞎編的,同村的人他也不認識嗎?真的不認識。龍治民是個獨人,和村裏人甚不來往,大家當然都知道他,他不一定知道村裏所有的人,尤其像我這樣在外邊工作的人。那天是個星期六,家裏捎信要我回去鋤洋芋。我就回來了,騎的自行車,到王墹的時候天都暮下來了。王墹在半坡上,一到村邊我推著車走,龍家東邊不是農機站的茅池嗎?我在那裏解了個手。這時龍治民從屋裏走了出來,問我找誰。我懶得和他說話,就說不找誰。他說:“到屋裏歇歇再走吧。”說著跳到路上要替我推車。我心裏說:真是個仍懷皮!沒有理他,推車走了。第二天我和兄弟去鋤洋芋,路過村口時龍治民看見了,他楞了一下,說:“我當是誰,是你呀。”
  劉麥珍(女,31歲,王四村人。她坐在灶火邊,不時用油膩的襖袖揩著那雙被淚水漬紅的眼睛。因為她曾去過龍治民家,並拿回幾件衣服,現在落入和金百玲同樣的處境。在調查人員和村幹部的一再開導下,她才開口說話):
  那是前年8月見的事,我娘家捎話過來,說梨子下樹了--我娘家院子裏有幾棵梨樹--讓我回去幫爹把梨拉到10號信箱賣。10號信箱的工人錢多,能賣個好價。等我回到娘家,性急的爹已經拉上梨先走了。我就攆,一直攆到10號信箱也沒看到我爹。後來我才知道我爹是在半路上讓造紙廠的人叫走了。我就到城裏找,去城裏的路上我遇見了龍治民。他說你是不是尋人哩?我想:他咋知道我尋人哩?是不是我爹問過這人見沒見過我,他才猜出我?我說我尋我爹哩。把事情講了一遍。他說他見過我爹,梨剛拉到10號信箱就讓工人搶著買光了。我說那我在路上咋沒見我爹回呢?龍治民說說不定你爹把車寄放到誰那兒了,這陣上城裏逛去了。我心眼實,信了他的話,心也不急了。我想回去,我身上沒裝錢也沒背饃,在城裏找不到我爹咋辦?再說我屋裏也有活。我就折頭往回走,龍治民一路和我廝跟著。他問我家在哪兒,我就說在哪兒,又問我曰子咋樣,我說糧夠吃了,就是錢緊,家裏全憑娃他爹一年冬天到外賣工掙幾個錢。他說他是收購舊衣服的,問我想不想到他家洗衣服,走時拈幾件衣服就行了。我說給錢行不行,他說給錢也行,洗一天三個元,再添幾毛錢,就能給兒子買個有兩根係係的洋書包了。
  (調查人員插問:你晚上不回家,也不怕家心裏急?
  答:那不怕麽。娃他爹想著我在娘家。我娘家想著我回去了。)
  到王墹時天差不多都快黑了,我問他衣服呢?他說明天再洗,都這一陣了咋到河裏?過了一會外邊來了三個男人,龍說都是給他幹活的。我想:這人恁有錢也不知道把屋子拾掇拾掇。龍說你甭洗了,先做飯。
  (調查人員問:洗衣服是時候,你看到衣服上有什麽東西嗎?)
  答:燈暗,也看不來啥。他屋裏沒電燈,用的油燈,我還奇怪,這人錢多的三四個人雇呢,咋連電燈也不扯?衣服很髒,稠稠的一盆黑水。
  問:後來呢?
  答:後來……我睡下了麽。
  問:怎麽睡的?
  答:那三個男人上了樓,龍治民睡的炕,我在堂屋弄個草鋪……
  問:再沒有了?
  答:沒了……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走了。
  問:衣服洗完了?
  大:沒有,我怕家裏操心……
  村幹部:麥珍,你要有啥說啥,這可是個天大的案子,可不敢說虛話,要不然就是包庇罪犯哩!
  答:……夜裏……他想欺負我。
  村幹部:說嘛,給你保密哩。
  答:沒欺負成。半夜他爬過來,說再給我加5個元,我不依,和他撕扯,正撕扯樓上的人喊:“老龍,你做啥哩?我們下來啦?”結果他沒有欺負成。二天天一亮我就跑了。臨走我拈了幾件衣服。我不是圖那幾件衣服,我是想給家裏一個交待,說衣服就是工錢。)
  對僥幸逃生者的調查和被害者家屬的訪問,排除了此案另有同案犯和含有政治或迷信因素的可能性,作出了初步結論:作案者為龍犯一人;殺人動機為獲取無價勞動力和謀財。
  在對龍犯的一次審訊中,當審訊者一再追問龍犯除了573元,是否在別處另匿有贓款時,龍犯回答說:“不用再問了,就那573元。我殺人也不隻是圖錢財,我是為國家除害哩!”
  “什麽?”
  “我有三不殺,”龍繼續說,“一不殺科技人員,二不殺國家幹部,三不殺職工、工人。我隻殺殘廢人,隻殺愚昧無知憨憨傻傻……”
  語驚四座。
  不論龍出此言原因何在,(愚蠢可笑的自我開脫?戲謔之言?龍犯認為那三種不殺之人之外的人均屬於社會無益的多餘之人?)但調查結果證明,被害者和僥幸逃生者除少部分智力低下和有某種殘疾的人外,大部分都是智力健全,並且為鄉村的強壯勞力,是農家頂門立戶的人。
  這就引發了一個疑問,也是省城和北京來的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百思不得其解的疑問:龍犯為什麽能輕易誘來包括死者和逃生者在內的如此眾多的人?以龍犯本人的情況--形象猥瑣,衣冠不整;以龍家家境--一貧如洗,汙穢不堪,何以能誘得那麽多強似他的人,甚至=員、複員軍人、鄉村幹部來給他家幹活呢?
  這與商州具體的社會和自然環境以及由此形成的商境人(尤其是農民)的生活習性有一定關係。
  商州乃貧困山區,交通不便,地力欠豐,古代多作謫官之所便可說明這點。20世紀70年代,“四人幫”沿襲古例,就曾將彭真同誌“謫貶”到了這裏。民國時期,商境的狀況誠如誌書所言:“軍閥混戰,政令不通,社會治安狀況惡化,人民生活尤為清苦,農無存糧,形成農不敢食饅頭,三餐隻喝玉米糊糊,出現麥價廉而玉米貴的怪現象。如遇災荒,中人之家落為貧戶,貧困之家淪為乞丐,甚至盜匪……”“……正如本地諺雲:‘睡在炕上看星星(屋破),端上飯碗照影影(飯稀),半年糠菜半年糧,半年出外去逃荒’……”新中國成立以後,商洛人民的生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商洛的經濟發展仍較為緩慢,遠低於全省的平均水平,屬中央扶助救濟的特貧地區。
  所以,每逢災年,青黃不接時節和冬閑時節,不少農民出走他鄉,老幼乞討,青壯年賣工,女人投親靠友或給人當臨時媳婦,一去不返的也多有人在。1975年,洛南縣一縣委書記曾從華山腳下的羅浮車站一次攔回18車外流人口!然而此數字又能占全縣外流人口的百分之幾?新時期實行聯產承包責任製以後,除了一些土地極為貧瘠的偏遠山區,境內的農民基本上“食可裹腹”了,但僅僅是“食可裹腹”而已。龍案審理完結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曾有兩位年輕的工作人員來商考察,他們說:“我們在北京聽到這件事時,覺得不可理喻,現在走訪了一些被害家屬,理解了,這裏好多人家家境比龍犯家好不了多少。”
  人口外流在商境習以為常,在此請讀者注意前文提到過的數字比:案發前到商縣=部門報失有37人,案發後才增報60餘人。可見這60餘人的親屬對他們的失蹤抱著一種聽天由命的態度(實際上商縣失蹤人數遠不止此)。自古注重合家安順的商州人卻對家庭成員的出走不歸如此“想得開”,這不能不令人深思。一位當地老者一針見血地指出:“咱這兒的人不值錢嘛!”
  商洛人民的流動,突出反映了他們的“安土重遷”的習性。他們不像江浙和四川的農民,敢於邁出省境,到全國各地尋求發展,而是基本上在本地區流動。能在山外攬個長活如薑三合者就算有本事的人,他們的流動都不願遠離家門。並且從事手工業者甚少,多是出賣體力。出門三五曰者有,曰出而出,曰落而歸者有,隻圖掙個小錢以補家用。他們漫無目標地在本地遊來蕩去,尋覓雇主,甚至趕集或外出辦事也尋著零活。當人們都在尋活兒,活兒能有多少?大家都當雇工,雇主又有幾人?這就給龍犯的犯罪活動提供了方便。當龍犯叫這些人去做活時,他們除了慶幸自己的運氣,還能作何猜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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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生$公 回複 悄悄話 社會沒有一個健全的保民機製,偷盜、搶劫、凶殺等刑事案件層出不窮。這個星期打電話回家,家人告知門口一搶劫行凶案,受害人東西被搶不說,還挨了三刀。
acd Good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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