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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從李敖的裸體照到湯加麗的寫真集

(2005-06-20 12:48:10) 下一個

 

從李敖的裸體照到湯加麗的寫真集

 

 

作者:郭知熠

 

 

最近在網上看了李敖自拍的裸體照,實在是不敢恭維。李敖裸體站在那裏,裸露著他的生殖器,他的臉上還掛著微笑,一副得意洋洋的神態。李敖看起來很瘦,骨頭根根地顯出來。這是一張黑白照片,可以想象不是最近拍攝的。

 

李敖並沒有擺出什麽好看的姿勢,自然不能算是一張藝術照。可見,李敖無意於突出自己的性感部位。筆者也看不出李敖有什麽性感的地方。

 

可是,網上卻有人稱讚李敖的這張照片很性感。深出筆者意外。恐怕是現在更流行一些女人的裸體照,而男人的裸體照很少,因此,物以稀為貴吧。或者,因為李敖的名聲之響亮,即使是一個醜八怪,在有些人的眼裏,也會成為翩翩美少年。何況李敖先生遠不是一個醜八怪呢?情人眼裏出西施,這種獨到的眼光,豈是郭知熠先生所能體會到的?

 

筆者不知道李敖照這張裸體照的真實目的,也懶得去作進一步的探究。做這種探究自然是不值得的,除非是不費氣力之事。但筆者不難想象李敖公布這張裸體照的目的。李敖一生都喜歡嘩眾取寵,而公布他的裸體照自然可以達到嘩眾取寵的效果。

 

因此,一個人要獵取名聲,一個很自然的和不太費事的方式是通過嘩眾取寵。你要有一點特別的東西,這一點東西別人不敢做,或者不願意做,而你敢做,或者願意去做。別人不敢做的事你做了,別人不敢說的話你說了,別人不敢想的東西你想了,恭喜你,你也就出名了。

 

當然,你所得到的名聲的大小是有區別的。這依賴於你所做的事的性質,難度,公眾的敏感度等等。不過,請不要誤會我,並不是事情愈難,你所得到的名聲愈大。有些東西盡管不難,但公眾對其敏感,你仍可以得到你所想要的名聲,而且這個名聲往往是做哪怕是極難的事,也無法企及的。

 

筆者想到了現在流行的許多影視明星的“裸露”風。穿得越來越少,露得越來越多。其目的不過是用性感撩人之欲望罷了。不過,這些人總還有片衣遮體。而且大家都這麽做,你怎麽能夠使你的名聲比別人更大一些呢?在筆者看來,因為人人都在“裸露”,也許你完全不裸反而可以使你成為媒體的焦點。如果你是一位影視明星,不妨試一試郭知熠先生的這個建議。

 

但顯然還沒有人脫得一絲不掛。不管是道德的理由,還是其它的理由,一個女人要向公眾脫得一絲不掛,是需要勇氣的。如果你能一絲不掛,還加上一點藝術的幌子,一定會名揚四海。湯加麗這樣做了,勇敢地向公眾脫光,出了一本寫真集。湯加麗也就從一名默默無聞的小人物,一躍而成為鼎鼎大名的明星了。

 

筆者不是聖人,也看了一些湯加麗的藝術照,或者更準確地說,湯加麗的裸體照。在筆者看來,湯加麗絕對算不上一個大美人,其身材也不是象有些人所吹捧的那樣,有鬼斧神工之妙。有人甚至吹噓其臀部之美,什麽恰到尺寸,什麽與其它的部位比例合拍,好象湯加麗小姐的臀部就是魔鬼的化身。筆者敢和你打賭,如果再有二三人出裸體寫真集,她們的臀部一定會比湯加麗的臀部更美。

 

總之,筆者不過是想在這裏表明,如果比臉蛋的美麗,湯加麗算不得佼佼者。如果比身材的美麗,湯加麗也算不得佼佼者。可是,湯加麗卻能輕而易舉地一夜成名。完成了很多人窮其一生勞苦一生所無法完成的聲名。難道這裏有什麽了不起的奇跡嗎?當然沒有!一脫即成。

 

如果湯加麗隻不過象一些賣春的女子一樣,大量地展示其生殖器,做出種種媚人的神態,恐怕名譽上就會受損了。人們的感覺也會向另一個方向走。雖然可以出名,但畢竟非常卑賤。這種出名雖然也成功了,但不過是人人不齒的惡名,就達不到湯加麗小姐所需要的目的了。

 

所以,出名也要掌握火候,出名也要有一定的章法。不能一切不管,完全靠一些下三爛的法子。如此之名聲,除了遭人誹謗以外,你恐怕什麽也得不到。象展示裸體之事,你最好把它與藝術聯係起來,別人也就不太好攻擊了。如果是藝術,有人進行攻擊就顯得他不太高雅,至少還可以說他不懂人體藝術。想想有藝術之光環護身,即使脫得精光又有什麽關係呢?

 

也許你會問,李敖脫得精光,難道他也有藝術之光環護身嗎?李敖當然沒有。不過,李敖是有其它的東西護身的。這個東西就是李敖已有的名聲。他在已有的名聲之上,再展示一下他的裸體,既能達到嘩眾取寵之效,還能使他的名聲更上一層樓,也沒有進無底之地獄的危險,對李敖先生來說,一舉三得,何樂而不為呢?

 

最有意思的還是湯加麗小姐的自白。湯加麗小姐說,她出寫真集並非自願,而是形勢所迫。本來有一網站想找一個內衣模特,湯加麗被別人說服,同意拍了一些寫真的照片。後來,這個網站要求留下這些照片,並說會送到一些專業的藝術雜誌發表。

 

但沒有想到,過了一段時間後,他們居然要求出一個寫真集。這樣,湯加麗小姐就感受到了壓力。與其讓他們出自己的寫真集,不如自己先出版一個寫真集。這樣可以保證作品的格調和質量等等。

 

顯然這種陳述無法取信於人。如果隻是做內衣模特,其寫真集決不會有裸體。而沒有裸體的寫真集是絕不會引起任何轟動的。湯加麗的寫真集之所以轟動,是因為它裏麵的裸體。所以,出裸體的寫真集絕不會是情境所迫,而是她自己策劃的結果。再說,如果不是本人首肯,有誰會去強迫一個女孩子去出版自己裸體的寫真集呢?這種說辭是無法讓人相信的。

湯小姐還特地對一些女性朋友說,每個人的身體都是獨特的,都有自己獨特的美。要學會欣賞自己的身體,愛護自己的身體,了解自己的身體。要善於挖掘美,還要善於發現美。

 

不知道湯小姐說這些話與她出裸體寫真集是否有任何關聯?在筆者看來,湯小姐說的都很正確。但學會欣賞自己的身體,愛護自己的身體,了解自己的身體,卻與出裸體寫真集毫無關聯。一個女人不出裸體寫真集,她照樣可以做到這些。而一個人出了裸體寫真集,她卻不一定做得更好。

 

湯小姐還說,最讓她氣憤和難以接受的是來自媒體的壓力。媒體胡亂地報道一氣,拿性感和色情來做文章。湯小姐甚至說,如果事態繼續惡化,她會尋找法律保護。我想湯小姐言下之意,多半是要把這些人告上公堂。

 

筆者以為湯小姐沒有氣憤的理由。當她出版自己的裸體寫真集時,難道她指望媒體一片恭維聲?難道她指望人們會大唱讚歌,吹捧她是為了藝術而獻身?可是,媒體不是她的私有財產,她憑什麽能作如此之指望呢?中國是一個經過了幾千年封建社會的國家,你出版裸體寫真集,卻指望人們不想到色情和性感,難道這是可能的嗎?

 

如果湯小姐真得象她所說的那樣,把一些議論她的人們告上公堂。這對她有什麽好處呢?她既然敢出裸體寫真集,別人就敢發表自己的意見。難道她做都做了,別人連評論的權力都沒有嗎?我看這樣的官司,即使打到天邊,也沒辦法說出一個理字來。

 

 

寫於200551日,首發於《華夏文摘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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