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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愛情的第二大難題:是為愛情,還是為金錢?

(2010-11-03 19:57:40) 下一個

 

 

作者:郭知熠                           

 

 

筆者在不久前討論了關於愛情的千古難題(我們稱為關於愛情的第一大難題):愛情究竟是世俗的,還是聖潔的?這個難題的存在以及無解答,實質上使得我們關於愛情的研究在幾千年來毫無進展可言。

 

因為我們似乎隻能有兩種答案(因而也就分為兩派):一派是愛情世俗論,一派是愛情聖潔論。非常顯然,這兩派都無法有效地駁倒對方。而同樣顯然的是,這個難題不得到解決,關於愛情的研究就無法有任何進展。

 

郭知熠先生的“愛情滲透理論”完全地解決了這個難題,並且在人類曆史上第一次將愛情的研究納入了科學以及哲學的雙重軌道。有興趣的讀者請參考筆者的《我是如何解決關於愛情的千古難題的?》。

 

今天我們來討論關於愛情的另一個難題。這個難題和第一個難題有所不同,它沒有那麽抽象,它非常具體,它存在於我們日常關於愛情的討論中。它甚至被我們一次次地搬出來困惑世人。

 

郭知熠將它列為關於愛情的第二大難題。

 

我們可以將這個難題表述為:

 

命題1:當一個人愛上你時,她究竟是愛上了你,還是愛上了你的金錢?

 

這個難題的一般性表述可以為:一個人愛上你時,她(他)究竟是愛上了你本人,還是愛上了你的某些俗世的品質?

 

我們還是僅僅隻考察命題1。因為命題1的解決也就在實質上意味著這個一般性的表述的解決。並且命題1是我們大家都非常熟悉的。

 

毫不奇怪,這個難題一直在困擾著我們很多人。譬如,關於楊振寧先生幾年前的婚姻,我們有各種各樣的猜測。一個二十幾歲的女子跟一個八十多歲的男子結婚,她究竟是愛上了這個男子本人,還是愛上了他的金錢或者地位?我相信,什麽樣的猜測都會有, 什麽樣的猜測都不令人奇怪。

 

郭知熠先在這裏假設:假設一個女子愛上了一個男子,而這個男子碰巧非常富有,那麽,這個女子究竟是愛上了這個男子本人,還是愛上了他的金錢?!

 

讀者諸君,郭知熠先生希望你現在停下來,先仔細地思考這個問題。如果你以前沒有思考過,先思考一下,好不好?!我相信很多人以前已經思考過這個問題。

 

我相信,經過你的思考,你一定會說,這個問題的解答將取決於不同的情形。對於有些女子,她可能是愛上了男子本人,而對於另一些女子,她可能是愛上了這個男子的金錢。

 

那麽,郭知熠問你,你怎樣才能判斷一個女子究竟是愛上了這個男子本人,還是愛上了他的金錢?或者,你是否能夠給出一個判斷標準,使得我們能夠據此判斷一個女子究竟是愛上了這個男子本人,還是僅僅隻是愛上了他的金錢。

 

這就是關於愛情的第二大難題(不過,第幾大難題的說法,僅僅是郭知熠先生的排位。哈哈)。這個難題其實具有某種程度的普遍性,它確確實實地在困擾著不同的人們。無論是對於這個問題有興趣思考的人們,還是那些身在其中的當事人。

 

我們下麵將用郭知熠的“愛情滲透理論”來解決這個難題。事實上,我們可以運用更簡單的形式,也就是“郭知熠的愛情公式”來完全地解決這個問題。

 

郭知熠先生在他的文章《郭知熠的愛情公式:愛情= 愛情尊重感 + 曖昧》中提出了一個關於愛情的公式: 愛情=愛情尊重感 + 曖昧。 這個公式是“愛情滲透理論”的一個簡化,它是有實際應用的,郭知熠曾經運用這個公式解釋過許多關於愛情的現象。

 

我們先解釋一下這個公式,以下引自《郭知熠的愛情公式:愛情= 愛情尊重感 + 曖昧》:

 

 愛情 = 愛情尊重感+ 曖昧
      
   這個公式非常簡單。我們可以用文字敘述如下:如果一個人(姑且稱為‘某甲’)對另一個人(姑且稱為‘某乙’)產生了所謂的‘愛情尊重感’,而‘某乙’又對‘某甲’在態度上‘曖昧’的話,那麽,在‘某甲’的心裏就會對‘某乙’產生愛情。
      
   注意到在這裏‘曖昧’被加了引號,因而它與我們通常所理解的‘曖昧’有一些區別。顯然,筆者之所以使用‘曖昧’這個詞,是因為暫時找不到一個更合適的詞匯。
     
   我們先搞清楚這個所謂的‘愛情尊重感’。簡單地說,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愛情尊重感’就是他對於該對象所產生的與愛情相關的尊重感。這種尊重感不是一般的帶有客套意義的尊重,也不是那種晚輩對於長輩,或者那種學生對於師者的尊重。這種尊重是帶有愛情的目的性的尊重。這個‘愛情尊重’首先包括了對於對象在自我心中價值的肯定。
      
   如果沒有對於對方價值的肯定,我們無法想象一個人對於該對象能夠產生‘愛情尊重感’。但反過來的結論並不成立:如果一個人對於某個對象有價值的肯定,他(她)不一定會對該對象產生愛情尊重感。因此,一個人對於某一對象的人生價值的肯定,隻是他(她)對於該對象產生愛情尊重感的一個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

 

因此,一個女子要愛上一個男子,一個必要條件是在這個女子的心目中產生對於這個男子的“愛情尊重感”。沒有對於該男子的愛情尊重感,沒有這個女子對於這個男子的人生價值之肯定, 這個女子斷斷不會愛上這個男子。

 

設想這樣的情形:一個男子非常有錢,但是老態龍鍾,他已經邁不開他那曾經矯健如飛的步伐了。他的臉上除了皺紋還是皺紋,鼻涕老淚交替著流淌,可是,一個與他陌生的年輕貌美的女子表示說她愛上了他。

 

那麽,我們可以由此推斷出她其實所愛的並不是這個人,而是愛上了他的錢。她與他戀愛不過是希望他早一天歸天,或者卷起他的錢財後逃之夭夭。

 

當然,這個例子非常明顯。 也許當事人會被迷惑住,而其他人是一定會看出這個女子之目的的。人們一定會異口同聲地指責這個女子的所謂愛情不過是為了錢。

 

可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所碰到的情形就有一些不同了。我們可能無法判斷出一個女子愛上了一個有錢人究竟是因為愛情,還是因為金錢。因為這個有錢人可能還沒有那麽老態龍鍾,或者可能還非常年輕,或者非常英俊等等等等。在這樣一種情況下,我們如何能夠判斷一個女子之選擇究竟是為了愛情,還是為了金錢呢?

 

郭知熠以為,我們可以運用這裏所討論的“愛情公式”來回答這個問題。這個愛情公式是說:“愛情  =  愛情尊重感 + 曖昧”。那麽,我們判斷這個女子是否愛上了這個有錢的男子也一樣需要她產生對於這個男子的“愛情尊重感”。 如果這個女子產生了對於這個男子的愛情尊重感,有了對於這個男子的傾慕之心,那麽,她是為了愛情;反之,如果這個女子沒有產生對於這個男子的愛情尊重感,那麽,她隻是為了金錢。

 

我們以梁山伯與祝英台為例。雖然知府的公子有錢有勢,可是他隻是仗著老子的勢力,而他自己不過是一個不學無術的紈絝子弟。祝英台對知府的公子也就無法產生愛情尊重感,如果在這個時候祝英台表示願意嫁給這個知府公子,那麽,我們可以認為她是為了金錢或者權勢。

 

但祝英台不能夠愛上這個知府公子,並不能表示別人不可能愛上這個知府公子。世上的女子對於愛情的需要是不相同的,因此,她們愛上的對象也就不相同。也許一個村姑,她對於那些吟詩作文之事毫無興趣,她隻關心她的溫飽,她就毫無疑問地能夠產生對於這個知府公子的愛情尊重感。在這個時候,如果她能夠嫁給這個知府公子,那麽,她就不僅是為了金錢或者權勢,而且也是為了真正的愛情。郭知熠覺得,隻要是為了真正的愛情,這個村姑就不應該被指責。

 

郭知熠曾經寫過一篇文章:《女人愛錢有錯嗎?》,在那裏討論了一個女子在戀愛中也愛錢的合理性。如果一個女子需要金錢,那麽,她在戀愛中選擇有錢人就是自然的。如果她能因此而產生對於該男子的愛情尊重感,那麽,她也就是在真實地戀愛,她也就沒有什麽可以被指責的了。隻有在她純粹是為了對方的金錢(因而沒有產生對於對方的愛情尊重感)才是需要被指責的。

 

 

 

 

 

 

寫於20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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